弓箭作为兵器的文化意义在原始时代,兵器的杀伤力对战争的胜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易·系辞》中证论弓箭的武器效能时说“弧木为弓、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这说明在缺少有效防护的原始时代,锋利的箭矢是无法抵御的,谁掌握了弓箭力量上的优势,谁就能征服天下。[2]正是由于弓箭在古代战争中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古代的善射者往往能得到人们的景仰崇拜,乃至神化,其中后羿便是最广为人知的。相传后羿射术高超,有文献甚至就把他看作弓箭的发明人:“古者羿作弓”(《墨子·非儒下》)、“羿作弓弩,以势象之”(《孙膑兵法·势备》)等。他不仅是战争的英雄,更射下了天上多余的九个太阳,拯救了天下苍生。由此可以看出弓箭在远古先民心中的地位。因此,在弓箭的制作上,古人有着严格的要求,《周札·考工记》载:“为弓取六材,必以其时”,郑玄注曰:“取竽以冬,取角以秋,丝漆以夏,筋胶未闻”。在夏商周三朝,田猎活动被统治者视作军事战争的训练手段,用弓箭射杀猎物模拟战场上与敌人的厮杀。“古者田猎军战本为一事。观军战断耳以计功,田猎亦断耳以计功。??古人视田时所逐之兽,与战时所攻之敌无异,禽与敌等视,则田而获禽,尤之战而执讯矣。”[3]《诗经·小雅·车攻》中记述了周宣王通过同诸侯一同进行狩猎活动,来向诸侯展示周王室军队的兵强马壮和士兵的精湛射术,达到震慑诸侯,维护周王朝同意安定的目的。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专业性的射箭比赛。唐武则天设立了武举制,考查的内容中涉及弓箭的有:马射、步射、平射和筒射,并一直延续了上千年之久。中国古代经历了多次的改朝换代,而每次朝代更替无不是以战争手段来完成的,在无数次的战争中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兵学文化。而弓箭在中国古代军事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它是我国兵学文化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