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公告(2016年37号)》,定义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n 054-2016)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规范中定义的服务方有:主办方、承办方、供应方。
资质要求如下:
一、主办方
1、必须是公司,需要具备法人资质。
2、内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研学旅行的服务项目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3、有全面的安全防控措施、保证学生出行安全,并具备提供安全教育培训的能力。
二、承办方
1、需要旅游资质,是注册的旅行社。
2、要求符合旅游局的相关要求, LB/T 004 和 LB/T 008 的要求,具有 AA 及以上等级,并符合 GB/T 31380 的要求。
3、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具有独立的研学旅行部门和人员,负责研学旅行,具备承接 100 人以上中小学生旅行的经验。
三、供应方
1、是合法公司,具备法人资质。
2、依据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从以上三个服务方来看,研学旅行的服务方可以是以上三个角色分工,也可以是一个法人实体。在实际的服务中,由于研学旅行刚刚起步,很难形成稳定的行业细分分工。
因此,当前一个主体服务商,为学校提供研学旅行是主要的业态,这样的服务商,必须具备以下的资质和能力:
1、具有旅游资质的法人企业;
2、具备全面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保证中小学生出行的安全;
3、具备研学课程的设计和运营能力。
扩展资料:
研学旅行也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根据各地的意见,主要矛盾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安全问题,如陕西省让西安市以外的城市开展研学旅行,但均因安全问题迟迟未能开展;
二、经费问题,绝大多数地方的研学旅行,主要是通过家长收费,政府拿一点、学校出一点做起来还比较困难;
三、协调问题,研学旅行涉及的方面多、部门多,如协调不到位,很多活动难以广泛开展。
研学旅行也遇到了良好的机遇:
一、领导高度重视,刘延东同志对开展研学旅行有过批示;
二、国家正式提倡研学旅行,国务院已经下发了文件;
三、地方试点先行,全国首批四个城市的试点已经做出了贡献,并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
四、中国教育改革的呼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学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