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布鲁德斯·华生(Watson John Broadus,1878~1958)出生于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格林维尔。上小学时他最喜欢的活动就是和同学打架,“直到一个人流血为止”。孩提时代的他就显示出了日后成名立业所需具备的两个特点:喜欢攻击,又富有建设性。上小学时的他很懒还有些反叛,考试从未及格过,不擅长社交,没有几个知心朋友。但就是这样一个似乎缺乏热情的人,日后改写了心理学的方向。1903年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08年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在此期间他开始探索用行为主义的方法来取代当时的心理学,他的观点很快受到了学术界的欢迎。1915年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
他的主要观点是:心理学研究行为而不研究意识,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应该是客观观察而不是自我内省,心理学的任务在于预测和控制行为。他认为行为是可以通过学习和训练加以控制的,只要确定了刺激和反应(即S-R)之间的关系,就可以通过控制环境而任意地塑造人的心理和行为。他曾有一句名言:给我一打健康的婴儿,并在我自己设定的特殊环境中养育他们,那么我愿意担保,可以随便挑选其中一个婴儿,把他们训练成我所选定的任何类型的特殊人物,如医生、律师、艺术家、商人或乞丐、小偷,而不管他的才能、嗜好、倾向、能力、天资和他们父母的职业及种族如何。可见,华生特别强调环境对人行为的影响,是典型的“环境决定论”。根据这一理论,犯罪心理和行为的形成与发展,是人在不良的环境中不断学习、训练的结果。行为主义强调环境的影响,有其合理的一面,但这一理论过分夸大了环境的作用,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也有它的不足之处。这一理论后来也得到了不断的改良与补充。华生的观点在美国20年代心理学界居最优势地位。他的环境决定论对美国社会发生了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