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列玉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1966年11月生于广东省广州市,高级律师、国家一级律师主攻方向:金融、房地产、合同专业教育:经济法本科获法学士、国际经济法研究生获法学硕士、现正攻读民商法博士朱列玉律师有长期丰富的律师工作实践经验,尤其擅长于金融、房地产和合同领域的律师业务。在金融律师业务领域,朱列玉律师曾代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与广东某企业的融资纠纷案件,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与香港某实业公司的借款纠纷案,代理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与广东某房地产管理公司一系列借贷融资纠纷案,单案标的高达数亿元。因在金融财税专业领域有较深研究而被广州市人民政府聘请为决策咨询专家。在房地产律师业务领域,朱列玉律师成功的办理过深圳市威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 8650 万元)、东莞银禧花园建造有限公司与某市建安(集团)公司建筑纠纷案(标的 6098 万元)、 深圳市福田环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 1.3 亿 元 ) 等重大房地产诉讼案件,办理过全国首例法院被诉国家赔偿案和全国首例缔约过失责任案,办理过被国家工商局定为 99 年全国十大消费奇案之一的安富花园房产案,取得十分好的社会效果。在合同律师业务领域,朱列玉律师办理过倍受省政府领导关注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诉某市高速公路公司投资合同纠纷案(标的 1.4 亿元),全部胜诉全额追回欠款,成功代理 CLINTON ENGINEERING LIMITED 与广州某房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港币 1.19 亿元),佛山石湾置地集团公司与香港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 5500 万元)等案件。此外,朱列玉律师在理论研究方面有非常深厚的功底,曾参与《国际法律大辞典》的编写,主写国际投资法篇。朱列玉律师还发表论文二十多篇,其中《多层传销及其法律监控》获科技论文大赛二等奖,《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获广东省法学会论文二等奖,《中国在欧共体反倾销案件中的诉讼与代理》在《广东对外经贸》杂志发表后被广东律师杂志等多家刊物转载,《全国首例法院被诉国家赔偿案》在《中国律师报》发表,在《广东律师》上发表了 《 加入 WTO 后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