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6至7月,中共中央党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习。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 1996年起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1998年任讲师,2001年任副教授,2004年任教授,2005年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多篇,其中近20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权威性文摘刊物转摘;出版《全球结构与法律发展》、《中国法律发展的法哲学反思》等学术专著4部,主编教材、著作6部;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首席专家,主持承担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6项,被遴选为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题组主要成员。先后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004),吉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2004),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5),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6),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2006),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008),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0)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