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依托“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完成,同学们可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1),即日起可随时在系统中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及支撑材料(提交操作详见附件2),学校、各学院将按照认定时间节点安排开展审核认定工作。每年学分申请仅限于当年应届毕业的同学。第二轮、第三轮学分认定预计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启动,请同学们关注教务处后续通知。第一轮学分认定特别说明1.OUC-SRDP项目、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涉及的项目负责人、成员学分由学校统一导入,无需同学们在系统中提交申请;2.大一及以后参加的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创青春”、“挑战杯”大赛除外)所涉及学分由学校统一导入,无需同学们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创青春”、“挑战杯”大赛需要提交申请,申请时务必在“竞赛名称”一栏注明“创青春”或“挑战杯”。3.同学们在系统中所提交的学分申请必须有充分的支撑材料,获奖材料须有加盖颁奖单位印章的获奖证书照片或复印件;发表论文、文学创作、新闻等须有报刊名称、版权页、目录页和刊登页照片或复印件;资格证书须有封面、发证机关名称及印章页、考证人姓名和类别、级别页照片或复印件;调研报告类须有认证单位的证明及印章照片或复印件;文体比赛须有单位证明及印章照片或复印件,以便学院、学校审核;4.三下乡、寒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类学分认定办法可根据附件3进行,寒暑假社会实践已经获奖的团队,可以提供颁发的证书,没获奖的团队可提交“立项书”、“购买保险清单”、“学院立项公示”等证明材料,请勿直接上传个人照片和调研报告内容。5.志愿服务证书、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明确的志愿服务工时,15工时兑换0.5学分,30工时兑换1学分,依次类推。附件4为2018年下半年校团委组织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时证明,有需要的同学可自行下载。6.基础学科竞赛、语言类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在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之列。7.严格禁止同学们在系统中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学分申请,重复申请记录一经发现,学校将统一对所有相同内容记录做“终止认定”处理;8.各位应届毕业的同学可在1月21日之后登陆学分认定系统查询学分审核认定情况;有关科技竞赛的学分认定结果需在竞赛数据导入后(预计3月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