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是要提条件的,论文是个人研究成果,不能随便就让领导用了,即使是县长也不行。我最讨厌那些不劳而获的家伙!
啥文章?你写了文章,领导怎么知道你写了文章?领导授意写的讲话稿,演讲稿,参会稿,那算不得你完全意义的文稿。你最好不要理会。有文采,有笔力,自己脱离开工作来写文稿,相信你的领导不敢来不便来据为己有了。是不是呢?
你要这样想,你能与学校书记、教授一起发表应该感到荣兴,就不感到亏了,其实你排第四大家都知道是你写的。可能你也没有交版面费,如果不是导师帮你发表,你发表还需交纳一定的版面费用。知足常乐呀!
1、排第四几乎就没什么用了,当然如果你的论文没用,也就没必要计较些这个了。2、你自己重新发表一遍,不就行了。3、如果原样不给发表,你就再深化完善,直到发表为止。4、如果你拿到毕业证了,你可以根据感情深否,选择是否告你导师侵权。
可以一起写上,视为共同创作,具体是把领导的名字写在前面还是写在后面,这要看你自己心里是怎么考虑的。
抗争!!!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他的后台硬不(这是个问题)如果他很过分而且不止这一回的话建议你不要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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