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三年腾飞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从2007年起,经过3年努力,实现全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的总体目标,作为全省民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部门,省民营企业工会要从哪些方面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此,记者采访了省民营企业工会主席姜洪志。姜洪志说,省民营企业工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通过提升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技术业务素质和民主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全省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人的内在潜质,推动企业发展模式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打造企业自主创新品牌,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来说,民营企业工会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按照《吉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意见》要求,团结、动员、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振兴吉林、建功立业”、“提高职工技能行动计划”和“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等一系列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通过劳动竞赛、技术革新等多种形式,提升企业产品与服务的科技含量,推动企业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体的科技创新。通过开展在职培训、读书成材、评选“技术创新能手”、“星级工人”、“首席工人”等活动,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二是在广大职工中开展“树立正确荣辱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凝聚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十一五”规划中的主力军作用;三是健全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全省民营企业中深入实施“职代会达标升级”活动。工会一方面要组织职工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实现这二者科学的融合?姜洪志对此作了进一步阐述:这实际上是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应该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不矛盾,劳动关系和谐了,企业才能可持续发展;企业发展了,才会促进社会的和谐。工会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正是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目前,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正在开展“建设劳动关系和谐年”活动,积极构建以“共谋、共享、共赢”为体制框架的新型劳动关系。所说共谋,就是重点抓好职代会建设,最大限度地保证职工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股东会与职代会共同谋划企业发展,坚持法人治理结构与民主管理制度的高度统一与和谐运行;所说共享,就是签订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为重点内容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坚持企业效益增长与职工收入增加均衡发展;所说共赢,就是创新型的企业文化与学习型职工队伍共振共赢,企业社会价值和员工人生价值同步实现。通过建立“共谋、共享、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使职工与企业心往一处想,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在小型零散型企业中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个体与私营经济的发展?姜洪志说,针对小型零散型企业规模偏小、职工就业流动性大和劳动关系运行不规范的现状,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和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已经联合开展了工会主席职业化和党工共建工作。我们将按照三家联合制定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即: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0名工会主席兼党支部书记人选,根据小型零散型企业的自然情况和分布特点,以街道社区为依托,分区划片成立联合工会和联合党支部。实现两个依托:依托工会建立党组织、依托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对小型零散型企业的覆盖;两个维护:维护企业发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就要充分发挥联合工会和联合党支部的作用,推动“1+1群”帮扶创业再就业联动活动在小型零散型企业中深入开展。从民营企业工会系统自身看,还需要作出哪些努力去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姜洪志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我们一是要积极宣传《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宣传工会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典型经验,让社会上更多的人来了解工会、支持工会;二是加大民营企业工会的组建力度,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工会组织,规模以下企业建立区域(行业)性联合工会;三是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培养广大民营企业工会干部依法维权、主动维权和科学维权的意识,提高协调劳动关系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服务的理念,为全省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