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居中写“自传”。
2、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他政治问题,结论如何;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第二、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一般应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地写明思想演变过程。写明各段时间的思想变化,对党的认识。
第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简介。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指父母,已参加工作的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同学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3、结尾。本人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姓名”,下一行写上“x年xx月xx日”。
三、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写自己的经历,要正确、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匿,时间、地点详实清楚,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2、要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单是实录生活经历,不要把历史和事件简单地罗列,要通过对自己思想变化的分析,明辨是非,把握方向,增强前进的动力。经验教训不要干干巴巴,要寓理于叙事之中。
3、写自传不能等同于写“履历”。自传要求写得详细,可以是夹叙夹议,对主要经历、情节要交代得具体。既要避免只直述经历不触及思想,又要避免事无巨细平铺直叙,重点不突出,记流水账似的写法。应当主次分明,简繁得当。
4、书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晰,不要出现错字和别字,写的字不能超出方格,也不能有涂改的痕迹。语句要通顺连贯(写完后自己最好先看一遍)。
个人自传要用黑色签字笔或者黑色钢笔书写,以便保存。另外,纸张统一使用20*20的红色方格纸。(注:要使用没有表头的红色稿纸书写:方格纸的最上方,应是空白的;不能有卡通图案或者“稿纸”等内容。)
5、最后一页必须写满三分之二以上,才可落款,字数要XX字以上。(空白区域不得超过页面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