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语言学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是一门研究语言活动中的心理过程的学科,涉及人类个体如何掌握和运用语言系统,如何在实际交往中使语言系统发挥作用等内容。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心理语言学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心理语言学与英语教学》
摘要:本文通过探讨语言的基本特性,指出了目前英语语言教学研究的理论基础所存在的片面性。并结合心理语言学在言语产生、语言习得和语言理解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探讨目前英语语言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期能在英语 教学 方法 上的研究有所突破。
关键词:心理语言学 英语教学 语言习得
一、心理语言学简介
心理语言学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是一门研究语言活动中的心理过程的学科,涉及人类个体如何掌握和运用语言系统,如何在实际交往中使语言系统发挥作用,以及为了掌握和运用这个系统应具有什么样的知识和能力。
言语产生、语言习得和语言理解是心理语言学研究的三大课题。言语产生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研究:言语产生模型的数据来源、言语产生中的语言单位、言语产生过程中的言语失误、言语产生模型;语言习得的研究主要包括:语言发展的研究方法、言语感知的发展、 儿童 语言词汇、 句子 的学习及理解、语言的交际用途、儿童语言习得理论;语言理解方面就是研究人们如何理解语言。
二、语言的特性
Carroll(1955)将语言定义为:“a structured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ounds and sequences of sounds which is used,or can be used,in 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 by an aggregation of human beings,and which rather exhaustitively catalogs the things,events,and processes in the human environment.”从中我们可归结出语言的三个特性:结构化(structured)、工具性(used in 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社会现象(catalogs the things,events and processes)。
语言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工具。早在亚里士多德时代,人类就已经认识到语言是他们用以和环境搏斗的工具。语言的工具性和社会性是紧密相连的,因为人类一切活动的目的就是在一起生存,语言使人类成功地生活在一起。语言除了能促进感情的交流之外,更重要的是还承载着传递思想、保存 文化 的使命。
语言的三个特性构 成语 言的有机整体。一直以来,很多外语教学工作者试图从理论语言学中找到解决当前教学困境的理论依据,但遗憾的是理论语言学忽略了语言的社会、工具功能,或者说没有整体性地进行语言研究,从这一角度寻求出路很可能只是徒然。
三、语言的学习过程
在搞清楚语言教学教什么以及如何教这一问题的答案前,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如何学,也就是语言的学习过程。心理语言学对语言习得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对于正常儿童从一岁左右开始牙牙学语,在五岁左右可以随意自在地与人交谈的这种自然现象,很多人都宁愿接受Chomsky的先天论观点,认为人类天生具有专门学习语言的能力(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1972)。LAD理论完全否认语言的工具性和社会性。有关儿童学习母语的过程,这里我们仅讨论两个重点:一是母子(或父子)互动中的感情问题,一是儿童掌握语意的过程。
母子之间的感情是一切沟通方式的基石。父母 对子 女的爱中,有无限的包容、扶持、宽恕和容忍,是这样的爱,使幼小的生命得以茁壮成长;是这样的爱,使牙牙学语的孩子,都能够不畏怯、不沮丧、不挫败地学着使用语言。Chomsky以“再笨的小孩都能学得语言”来支持他的LAD,这实际是母爱的力量所致,正是如此,一个“笨”儿子也照样可以学会母语。虽然不能要求教师对待学生如母待子,但从这点来反省,或许可以得到不少的启示。
儿童在会说话以前,就已经知道如何进行沟通。关于语言理解过程,Church(1961),MacNamara(1972)和Hormann(1981)研究称“儿童是先了解全盘局势后才理解说话者的意思,不是先理解了说话者所用的字、句的意思,再去明白其用意”。可以认为语言(用字)是附属在整个情境意思上的。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现象:当母亲和孩子在玩推拉玩具汽车游戏的时候,孩子在还没有明白推、拉、过来、过去等语词的时候,就已经了解了推过去、拉过来的整个情境和动作的意思。当母亲如果伴着动作说这些词语的时候,由于对整个情境的理解,小孩能够进一步推敲词语所代表的意思进而学会使用它。
这就是语言习得的真正过程,即对整个情境用意的掌握在先,而字词的意思和用法解析在后。假如不是这样的话,学习者没有办法掌握语言的变异性和动态性,也没有办法学会字词的多义现象,更没有办法利用语句文辞来表示弦外之音。
很不幸,现代语言教学研究人员并没有根据心理语言学的研究成果来发展教学法。大多数的教学法都是先教发音、单字,再教词组、 造句 ,也就是以小到大、先分析再整合的教学。这种教学程序的结果是学生虽然是学了不少单字、词组或语法规则,但是总没有办法利用这些零散的材料,组合成适当的语词,来面对不断变异的人、事、时、地的需要。简单地说,学生学了不少词语,但是却没有真正掌握语言表情达意的原理。
四、语言的使用过程
语言是社会性的人际交流工具,语言不是简单的语词堆积,说话和理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语言教学同样也不仅仅是将词语、语法这些工具传授给学生就算成功了,这样教出来的学生不能全面地掌握英语沟通能力,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很好地了解语言的使用过程。
O’Connell认为“说话是一个逐步理出思绪的过程”。他还认为:说话者有话要说时,事先并不知道要说什么话(用什么样的语词),因为在说的过程中随时会有新的变数的加入(如听者的反应、第三者的干预或说者内心思绪的改变等),而改变要说的话。所以O’Connell又说:“我们所说的话,从来不是最后一句话;我们永远是在事情的当中,永远没完没了。”在说话的过程中,学习者永远在摸索着如何说。这种说话的过程,不同于一般人所想象的那种直截了当的模式,以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只有当学习者真正认识语言的时间性、动态性与社会性的时候,才能接受。学习者所要说的话,并不是早就放在那里等着学习者去拿出来说,而是在说话的过程中才决定要怎么说。换句话说,话语本身并没有固定的意思,他们的意思是说出来之后才决定的。一句话的意思并不等于其中字词意思的总和,或者说得更清楚一点:字词本身并没有既定的意思,它们的意思是要仰赖说话时的整个情境来决定。
听话的过程亦是一样,只有当学习者了解说话时的情境,才能真正了解话语的意思。Barclay等人(1974)曾经做了一个实验来证明这种听话过程,当受试者听到下面的句子:
1.The man tuned the piano.
2.The man lifted the piano.
假如 提示语 是something heavy,则受试者会想到第2个句子。可见piano一字中所含重的语意成分,只有当语句中有类似lift这样的字出现的时候,才会凸显出来。换句话说,学习者要在掌握整个语句的意思之后,才能确定句中字词的意思。在说话和理解的过程中,语词不但只是许多条件之中的一个,而且其意思要视这些条件而定,但是现代语言学无法面对这个问题,因为它一向把语言孤立地(离开人、事、时、地等情境)研究。我们的语言教学依循语言学的理论,单纯地进行词语、语句的教学,鲜少关注语言的情境,导致学生难以使用英语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
五、语言习得对二语教学的启示
二语的习得不完全等同于母语的自然习得,二语的掌握一般是在人为的环境里进行有计划的学习。二语习得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二语和母语在语言体系上的差别。语言体系接近,差别不大的语言无疑较易学习,反之,差别极大的语言,学习中困难较多,要求学习上下更大的功夫,对 学习方法 的要求会更高。二语的学习与母语的习得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是自然习得和有计划学习之间的区别,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有计划的学习对学习者提出了心理和社会的要求。无论是学校外语教学还是自学二语,一旦参加学习,心理上就必须承受学习上的压力,而对母语习得来说则是没有的。
2.经过挑选的语言材料。二语习得总是围绕一定的教材进行,而母语在生活中习得,一般不需要这样的教材。
3.学习语法规则。母语主要是通过自然习得而实际掌握语法规则的运用,而不是先理解语法规则。在没有语境的情况下,二语习得大都是先学习理解语言规则,通过人为的模拟、练习,以期能达到实际运用的目的的。
4.非真实而且有限制的语言环境。二语习得由于缺少使用语言的环境,只能人为地模拟出非真实的语境帮助学习者进行言语实践练习,不可能像习得母语一样,随时随地都在实际运用语言。
5.教学辅助手段和各种作业。为了帮助学习者学习二语,可大量采用各种有利学习的辅助手段,这些对母语习得是不必要的。
上述有关二语习得与母语习得之间的区别是指一般情况而言。母语和二语的语言体系上的差别不仅影响学习效果,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和教的方法以及有关学习的其他因素。这里实际上存在着母语对二语的迁移和干扰问题,教师应了解母语习得和二语习得之间的差别,恰当地考虑教和学的方法。
六、结语
国内的英语教学工作者对于教学改革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但不得不承认的现实问题是,由于对学习和使用语言的历程不了解,使得我们的教学改革一直没有实际性的突破。而心理语言学的研究成果给予了现行教学方法改革很多的启示,根据这些启示深入研究教学方法将使我们更加科学地进行语言教学。
参考文献:
[1]桂诗春.新编心理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 教育 出版社,2002.
[2]桂诗春.心理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5.
[3]Hormann,H.To Mean,to Understand[M].New York:Springer-Verlag,1981.
[4]O’Connell,D.C.Critical Essays on Language Use and Psychology[M].New York:Springer-Verlag,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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