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很多高校的老师都发表了很多论文,并且也很出名,而很多高校要招募一些导师,都是看重导师是否发了很多论文,并且被很多人引用的儿。那些老师想要通过被招聘成导师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成就,就必须要发布更多的论文,并且让自己的论文被更多的人饮用,这样他才能够成为一个比较有成就的人,这样才能够被招聘为导师,而这样的规定到底合不合理呢?我认为是不太合理的。教育部发布规定称论文收录数不得作为高校导师招聘门槛,这是引起了比较大的轰动的,而且也是让人很有想法的,我认为这是比较好的,我的主要看法有三个:
最后我认为这个规定能够促进高校人才的引进。如果减少了论文收录数的这个标准,这是能够让越来越多的人才都能够去进入高效并且成为高校的导师的,因为很多人才都是不屑于发那些论文的,而且也不想要用自己的时间来写论文,因为很多时间都能够让自己做研究,而如果能够取消这个规定的话,是能够让那些有能力的人进入高校的。
其次我认为这个规定能够使得高校老师招聘更有灵活性。如果不拿这个标准来招聘高校导师,就能够让那些招聘导师的规定更有灵活性,而且也能够更好地招录到一些比较有能力而且也能够很有实力的导师,这样是能够促进高校老师招聘的灵活性的。
最后我认为这个规定有利于高校老师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如果我们能够遵守这个规定的话,我认为这个规定是能够让高校的老师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从而让他们能够得到更好的重视,并且能够得到更好的重用。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个规定是十分好的,能够促进高校老师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