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2020年12月31号发布的新政策,希望可以帮到你!陕西省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三、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按照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五、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各层级职称评审,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一)技术员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3.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2)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二) 助理工程师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三) 工程师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5.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博士学位;(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5)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8)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6.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市(厅)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企业(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11)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12)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13)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150万元(含)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四)高级工程师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3)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4)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5)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3年以上;(6)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7)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5.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两条(含)以上:(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须具有ISSN、CN刊号),其中1篇论文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2)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3项(含)以上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或鉴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或鉴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获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荣誉称号;(5)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6)获得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市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表现突出,获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市(厅)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前三完成人);(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通过有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国家、省部级行业、省级地方(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11)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工程技术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或鉴定;(12)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总工程师或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1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250万元(含)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