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玉林狗肉节”曾惹得舆论场一片尘土飞扬,几乎一夜间,“玉林”因狗肉节之名红遍大江南北,不想今年“狗肉节”更胜往年。无论从关注的人群之广――明星、公知大V纷纷站队,还是矛盾之尖锐――甚至新华社与新华每日电讯都打起了“嘴仗”,大有去年纷争升级版、扩大版的态势。 爱狗人士与吃狗人士从隔空喊话、拉横幅到比拼行为艺术,直至上演“全武行”,双方冲突的无限升级,不能不令人担忧:今年如此,明年又当如何? 从双方辩论看,基本还停留在“鸡同鸭讲”的层面。爱狗者以狗通人性、悲悯生命为由;食狗者则以狗属牲畜、人权自由、文化传统为据,就仿佛某甲说下雨不能外出办事,某乙却说有利于庄稼生长,不禁令旁观者纳闷:不在一个价值取向里,如何较真出一个是非对错? 反对 吃狗有理 在很多吃狗人士看来,爱狗人士的救狗行动完全是“横刀夺爱”,不可理喻。 6月9日,《潇湘晨报》发表知名评论人堂吉伟德的评论,对爱狗人士干预玉林人吃狗习俗进行抨击:“客观说来,你可以不吃狗肉,但请你不要影响别人吃狗肉。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诉求,两者之间应并向而行而不是相向交叉。然而,在所谓的正义的旗帜和道德的口号之下,一切权利行为都悄然过界,用一种非正当的方式和非正常的手段,表达着自己的诉求,这或许正是我们社会不成熟的注脚之一。”作者质疑称,“一者,如果狗肉的来源合法,狗的品质和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动物保护要件,狗肉节何以不能正当开展?二者,狗肉与牛肉、猪肉一样都不过是普通的肉食产品,何以要单独排除成为特殊?三者,吃不吃是一回事,怎么吃又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能出现次序颠倒,否则就会本末倒置,无疑达到基本的权利尊重。” 22日,另一家一线媒体《京华时报》也发表评论,呼吁尊重人们吃狗肉的自由权益,“爱狗人士挟金华‘湖头狗肉节’取缔之胜,而对‘玉林狗肉节’正面追击。但既忽视了习俗强大的惯性,又拘泥于局部的每狗必救,从而授人以柄,面临商家‘虐狗要价’却救不胜救的窘境,而狗也反受其‘爱’之累。玉林狗肉节本是民间自发形成,事实上,吃狗肉之风在多地同样盛行,比如广西南宁、广东、贵州、江苏徐州。然而,即便昨天玉林狗肉热销,销量仍远少于猪肉和其他肉制品。本可淡化处之,却形成今年狗肉节大热,这多少是对爱狗人士过激行为的逆反。” 24日《太原晚报》发表评论称,“爱狗人士形成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由爱狗引起的不吃狗肉、不杀狗的倡议,到制止吃狗肉、杀狗、卖狗肉,再到买狗、公然与相关群众产生冲突,不仅放大了个人权利,也演变成了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这样的行为,很容易激起公众的强烈质疑与不满。倡导不吃狗肉是道德、舆论层面的事,吃狗肉、卖狗肉并不违法,不能咄咄逼人。” 评论人孙嘉奎将“食狗之争”归结为文化之争,他认为“很多人,特别是西方人认为狗是人的朋友,吃狗肉特别残忍,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很多其他的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呀,为什么不禁止吃它们呢?特别是中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度里,这个民族不吃鸡肉,那个民族不吃羊肉,假如都互不相让,那么我们只能吃素了!”进而,孙评论道,“吃不吃狗肉说到底是文化入侵的结果。如今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在吸取了国外精华的时候,很多糟粕的文化也随之入侵而来。西方文化世界里,吃狗肉是一种禁忌,但是他不吃狗肉也容不得别人吃狗肉,把这种意识强加于爱食狗肉者身上,也是一种霸权主义。假如中国国力足够强大,中国文化也会风靡世界,那么或许世界也会跟着中国的文化脚步前进。” 赞成 爱狗无错 针对很多人以传统习俗为由袒护吃狗肉,6月17日,一线媒体《法制日报》以违背文明进步对狗肉节进行炮轰:“法律并不禁止食用狗肉,作为一种民俗,存在也无可厚非。但狗肉节,错在过分强调拉动地方经济,错在过度的包装和渲染,错在忽视了其产生的负面的社会效应。在舆论反对之声鹊起之时,又没有及时调整,转变策略,而是一味辩解甚至无视舆论存在。这样一来,反而将多年苦心付诸东流,地上变地下,经济损失和城市形象的损失都难以估量。玉林狗肉节的存废,是一个非常好的例证,它告诉人们,地方政府在寻找经济增长点的时候,切不可忽略文明发展的潮流与方向,不可忽视社会文明意识的进程,不可忽视公众的情感,不可为一己之利而惹众怒。当然,它也从另一个角度提醒着人们,中国确实需要一部切实可行的《动物保护法》了。” 随后《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狗肉节争议的焦点是“节”而不是“狗”》进行呼应,同时质疑称:“那些满大街满柜台形状各异、面目狰狞的死狗,确实令人恐怖。没有经过检疫,没有规范处理,其食用是否足够安全?但为此建立起狗的屠宰、检疫、加工、处理的生产线,可能性又有多大?所以,即使从食狗者自身的安全考虑,也该有所节制。” 同一日,新华社发表记者署名评论《改变世界,从缓慢抬升底线开始》,力挺“爱狗者行动”,与先前抨击“爱狗行动”的《新华每日电讯》唱起反调,“如果找不到底线,我们就容易落入逻辑怪圈。找到真正的底线,目标和步骤就会清晰起来:更多的社区行动,劝导人们不要遗弃;更多的反虐杀活动,让商贩至少不要‘用叉子将狗挑在空中’……这些事儿,意义大,阻力小,对他人的‘合法利益’不伤筋动骨,却能帮我们不断寻得中立者乃至食狗屠狗者的支持。是的,这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但移风易俗这种事,就像朝山巅推动巨石,每一寸移动都有意义,搞快了反而砸到自己。缓慢抬升底线,是我们最要做、最可做的事。” 25日,《中国青年报》再发评论《拒吃狗肉为何难以达成共识》,“在相当多的农民还需要靠养狗卖狗贴补家用的现实状况下,让他们接受诸如‘伴侣动物’这样的概念,确实有些超前。但超前并不等于不应该传播和推动。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为了生存什么都吃,但如今不吃野生动物、不虐待动物、要吃经过安全检疫的肉类就已成为民众共识。这些共识的达成,是人们在经历了生态危机、食品安全危机等一次次教训后,有了共同的认知基础才逐渐形成的。” 中立 文明社会更需宽容 面对双方争执的不可开交,一些中立评论采取“各打一板”的方式,希望为这起似乎没有结果的辩论画上句号。 16日,《解放日报》评论呼吁,“食与禁食各执一词,难解难分。激烈论战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而达成共识才应该是论战的最终目标。在不违反法律这一底线的前提下,论战双方应该结束无谓的争吵,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多些理性的声音。一方面。民间爱好要讲求与时代发展同步,坚持科学合理性;另一方面,传播文明理念也不能简单粗暴,需要‘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赢得人心,方能赢得认可、改变行为。” 23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被认为是“主流声音”对狗肉节的定性:“套用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的说法,狗目前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二象性和‘半拉人’,出发前提不一样,有不同认知乃至观点冲突在所难免。可是,我爱及其类,并立志传播‘狗是伴侣动物’理念,难道不行吗?行。但要注意路径。应该学习弘一法师和丰子恺,没见两位高贤堵过人家荤菜馆子。办爱狗基金会,收养流浪狗,多好啊;玉林办狗肉节,我们可以找地方办‘不吃狗肉节’,各自主张嘛!莫小瞧平和坚韧的力量,假以时日,真的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禁食狗进入立法程序,也未可知。当然,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地方,比如不可虐杀、不可盗杀、不可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等等,该坚持的,要坚决坚持。” 相比很多中立评论高举理性大旗的“耐心说服”,媒体人西坡另辟蹊径,站在争论者角度,以吸引“沉默的大多数”为由,呼唤双方冷静对话,“未来中国主流社会是否会建立吃狗肉的禁忌,现在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反对和拥护吃狗肉者都有权表达自己的主张,就现在看,他们也很难完全说服对方,而激烈反对吃狗肉者与‘誓死捍卫吃狗肉’的在人群中也都是少数,大多数国人的态度是无可无不可。而这‘沉默的大多数’恰恰是两派最该争取的。……中间派会倒向哪边,跟两派的表现有直接关系,谁的极端举动都可能将中间派甚至队友推向另一方。” 多元社会的特征是思想多元化,观点多元化。此次狗肉节之争真正令人担忧的,并非爱狗吃狗之争,而是非要抹杀异己的偏执。在争论之中,我们看到,抨击对方“不道德”的大棒逾越了理性,击穿了人格,归根结底,“食狗”之争更像道德之争,只要自居了道德制高点,就似乎掌握了裁判权,对对方再粗暴的裁决都自觉“天经地义”。原本可以“妥协共赢”的对话变成了两败俱伤的生死决。 某种程度上,狗肉节就像一个火药桶,如果不能化解拒绝宽容、拒绝倾听的“火药”,即使这一轮纷争休止,恐怕还会在新的火药桶一触即发。 @黄贯中:若不吃狗肉就是“狗粉”,那不吃米的是“米粉”?不吃蟹的是“蟹粉”?不吃屎的是“屎粉”?各位“人粉”请尊重猎头族(编者注:专门割人头的亚马逊一带食人族)的千年文化! @罗玉凤:因为自己爱狗,就不准他人吃狗肉,这是赤裸裸的精神侵略。不要只为自己喜欢的动物说话,实行动物种族主义,你的狗再好,它也没法穿上衣服变成人。人是社会的人,一旦离开人类社会,你将失去工作,寸步难行。无钱养活你和你的狗,所以人权大于狗权。支持6・21玉林狗肉节! @旅者志:我不吃狗肉,但我不会去抨击吃狗肉的人;我不买皮草,我也不会去制止别人穿皮草;我不是gay,可我对同性恋者毫不反感。成人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你可以自我约束,大力倡导自己认为对的东西,但你无权站在自己立场上,去强求他人甚至攻击他人。希望大家都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朴抱一:在韩国,“吃狗肉”的阵营欲将狗肉汉堡、狗肉泡菜推向国际;“保护动物”的阵营装狗扮屠夫推行动物保护理念。政府通过限制“过激”抗议等措施缓和这场狗肉战争的矛盾,使得双方能够各自温和地保卫“吃狗肉”和“保护动物”的权利。 @Someone_In_HUST:不论支持还是反对,谣言总是谣言。汉文化有吃狗肉传统,“六畜”包含了狗,俗话“仗义每多屠狗辈”说明屠卖狗肉与屠卖猪肉一样是一种职业。 @晨旅之歌:“狗肉节”炒得沸沸扬扬,玉林人更是被人骂成血腥、野蛮。玉林人的我不得不说,不是所有玉林人都吃狗肉,吃狗肉不代表没有爱心。我家曾养过狗,13年;养过猫,9年;养过牛,10年。它们是家庭成员,我们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它们都能领会。我理解食狗与护狗之人!对骂互黑,没有用,要的是尊重与包容! @叶一18K:很多明星拿蛇皮包包、穿貂皮大衣、脚踩鳄鱼皮皮衣皮鞋,反对别人吃狗肉,呵呵,神一样的逻辑啊! @锦州太和网安:在欧洲,吃狗肉被普遍视为禁忌,瑞士是欧洲唯一大规模吃肉狗的国家;亚洲一些国家有吃狗肉传统,在韩国,狗肉被许多人视为夏日佳肴,日本历史上吃狗肉一度盛行,因颁布禁令而式微;在美国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等地,从古至今狗都被视作紧急食物来源。 @后现代主义美女: 我不太接受吃狗肉,但知道改变不了,所以,只是反对偷狗去吃的和虐杀、虐狗!大部分狗性情温顺,有人说狗咬生人就该杀,其实这就像人,有人也性情残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