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 开放分类: 伦理、学科、环境目录�6�1 环境伦理学的定义 �6�1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6�1 环境伦理学的特点 �6�1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环境伦理学的定义环境伦理学,是一门介于伦理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新兴的综合性科学。它的诞生,是在人类生存发展活动和生存环境系统发生尖锐对立后,为满足协调人和生存环境系统的关系,求得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共同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的产物。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之间的矛盾──环境污染、破坏和恶化等问题,说到底,是人类行为的结果,是一个社会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提到行为主体——人类环境伦理道德高度去认识和对待才有可能。因此环境伦理学,必将成为21世纪影响和决定人类与环境同时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性科学研究领域之一。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环境伦理学是研究人类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环境(人类群体)系统,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行为关系的科学。这里“环境”的科学意义,是指“人类生存环境系统”的意思,和人们常说的生态环境的“环境”定义有很大的差别。 人类是地球表层自然环境系统物质从无机到有机发展衍生的产物。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人类生存环境系统是指地球有机和无机物质表层,即人们通常指称的自然界。它是人类的母亲。人类从诞生的那一天起,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母亲──地球这个独特的圈层而独立存在过。人类和自然环境系统有着密不可分的天然的“血缘”关系。人类的生存发展,是以自然环境系统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一切活动,一切威武雄壮的历史活剧,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发生在这个系统多姿多彩的舞台上的。为了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类曾对这个舞台进行过很多重大的变革和改造。在这个变革和改造的过程中,人类个体和人类群体与这个系统之间,除了发生生产力的物质作用关系外,还存在一种精神和情感的互动关系──伦理道德关系。这是其他一切生命个体和群体与这个系统间所没有的关系。 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迥然不同于其他生物属种的最大特征,就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系统的作用,基本上是一种后天获得的理性行为。人从哇哇堕地那一刻起,除了被动地接受大自然恩赐的阳光和空气外,他和自身以外物质世界发生联系的只有一种吮吸母乳的本能。他懂事以后终生对自然界的一切索取和相互作用行为——生存本领、绝大部分是通过长辈和他人的教育和传承获得的。这种后天获得的知识和本领,完全是一种自主的、有意识的、有选择性的行为。从蒙味时代开始,人类便有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主体意识。因此,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一切作用就脱出了动物群体那种基本上是在自然条件制约范围内的本能行为的窠臼。 人类这种作用于自然环境系统的主动行为与动物本能还有一个根本性的差别,就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不是依靠自己的自然肢体进行的,而是利用自己制造的自然界所没有的工具进行的。这就大大地增强了人类向自然索取的能力,增强了人类摆脱狂暴自然力束缚的能力。在自然环境系统面前获得了更大的主动性和独立生存能力。 另外,由于人类世代相传的后天获得的知识和本领具有一种积累和滚动发展的特性,这就为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一种永无止境及逐渐加速发展的可能性。人类从蒙昧时代发展到采集和渔猎阶段,走过了几十万年的漫长历史;而从采集渔猎阶段发展到农耕时代只经历了不到一万年时间,从农耕时代发展到现代工业社会,只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从工业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呼风唤雨,移山填海,上天入地的后工业化时代,则只有三百年左右时间。 长期以来,由于人类知识和技能的发展和进步,在曾一度相对丰富的自然资源面前,人类也曾一度产生过片面认识,以为自己的发展和向自然界的索取是可以永无止境的。人们对待自然环境系统和自然资源的态度,就好像婴儿对待自己母亲的乳房一样,认为那是一个可以供自己任意索取和享用的无尽的天然的生命源泉。婴儿对母亲的乳房,亲爱之情有之,但说到要爱护和保护则未必。但当婴儿长大后他才知道,原来母亲的乳汁并不是永不枯竭的,有一天,它也会有被穷尽的时候。对于地表的自然环境系统和自然资源来说,人类今天行将逐渐面临这种枯竭的窘境。 20世纪中期以来,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给人们提供了相对和平的发展机遇。二战后人类补偿性消费惯性和年青一代及时行乐心态,极大地刺激了对物欲的追求,为社会生产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内在需求动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进步。科学技术领域由于相对论和原子能技术、登月技术的发现、发明和应用,更为应用技术的发展火上加油,在相对被动的自然界和自然资源面前,人类的行为几乎达到了疯狂和忘乎所以的程度。但就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来说,人类又没有发展到能够“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的地步,人类目前能达到的空间活动,还是建立在地球表面提供的物质和能量基础上的。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牵动的巨大的社会生产能力,已经接近可以穷尽某种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地步。人类生产过程中和狂热消费过程中释放出的负能流──废水、废气、废渣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已从整体上威胁到人类生存发展的可能性。地表损毁、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的缺失,人类生境美学价值的降低等等,都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这种日益加剧的紧张关系,象以往一样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利用机械和物质的手段去解决已经成为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当前这种日益尖锐的人和自然环境的矛盾,正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达,使人们向自然索取的力量和范围无限扩张的结果。为了解决人和自然环境的矛盾,必须把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一切行为和作用提升到人类理性的、自我约束的伦理道德行为高度去认识和研究才有望得到解决。 面对这种社会需要,从1949年美国环境学家莱奥波尔德发表《原荒纪事》一书开始,在传统伦理学领域中便开始衍生出了一门运用生态学和伦理学综合知识,去研究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互动关系的道德本质及其规律,探索人们对待自然环境系统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保护自然环境系统生态平衡,以达到使人类能在良好生态环境系统中生存和发展目的的科学,人们通常把它称为生态哲学或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则是在生态伦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更加年轻的科学。 作为个体的人类,在大自然各个因素的相互运动作用过程中是显得十分柔弱的。在威力无比的风雨雷电、山崩地裂、洪水猛兽、严寒酷暑面前,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和依存,都必须以群体行为方式出现才有可能。在长期的群体行为过程中,同一群体内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因利益、品格等差异,产生了种种需要协调,才能保证人类群体共生、共存、共荣的矛盾关系。 人类个体间的这种关系不同于群体间、氏族间、集团间、国家间大规模的涉及群体生死存亡的矛盾。后一种矛盾一般用抢掠、征战等暴力行为去解决,敌我关系及胜败的结局都很分明。此外还有一种个体与个体之间或个体与群体之间利益和是非界线都很明确的矛盾行为关系,如偷、抢、奸淫、伤害等行为,一般也要求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去解决。至于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大量利益关系不明显的龃龉、磨擦、妨碍公共卫生、违反伦常关系等行为,则要通过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约定俗成的行为习惯准则、规范、风俗、舆论等去解决。专门从事对这些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维系人们相互间自由、平等地和谐、安全生存发展的习俗、风尚、性格、思想方式等现象进行研究的科学部门,就是传统的广义的社会伦理学或称为普通伦理学。 普通伦理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常新的社会科学,它着重研究的只是人类群体中个人与个人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但是自从人类群体中出现了按严格等级制度建立起来,并依赖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强制手段进行维系的国家以来,人类群体已经外化成了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时刻或离的外在客观环境条件──社会环境条件。对人类个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和外在社会环境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传统伦理学过去是不曾着重研究过的。这些关系在显性特征层面上的内容基本上归属于社会学或政治学的研究领域。深层次的隐性特征的研究基本上成了空白。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类的科学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人类开始步入信息化时代。交通运输能力的加强和信息电子网络化的实现,人类生存活动的地球表面相对缩小,人类群体间、集团间、国家间的活动开始出现区域化和一体化的趋势,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关系和相互作用,也出现了集团化、区域化和国际化的趋向。大量与环境有关的国际公约的签订就是这种一体化趋向的表现。人类向自然环境索取、开发、利用、改造的行为上升到了集团或国家间的行为。人类对自然资源开发的个体行为已日益变得苍白无力。从而引发了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这样人类传统的伦理关系便发展成为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及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多层次的立体交叉关系,大大地扩大和延伸了传统伦理学的研究领域。在这个背景上便逐渐形成了对这些关系进行综合研究的环境伦理科学。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环境伦理学是一门运用多种学科知识,综合研究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人类个体和社会环境系统之间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伦理道德关系的科学,包括研究环境伦理学的产生,环境伦理的道德体系、环境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准则、评价、教育和个人环境道德修养等环境伦理道德行为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关系的学说。
医学伦理论文医学伦理学是研究优良的医学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实现的科学。。。。。(此处省略1970字)医务工作者献身于医学事业,崇高的道德境界就体现在他们所从事的具体的认识疾病、治疗疾病的医学活动之中。(结束
如今,生命伦理学及其重大问题如基因伦理问题、克隆伦理问题、干细胞伦理问题等成了倍受各国政府、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何以会如此呢?从大的背景看,生命伦理学的勃兴是生物学世纪的必然产物;从小环境看,人们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尊重生命的现象。人们发自内心地呼唤生命伦理,希望它 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普遍的道德意识。 生命伦理学的主旨 生命伦理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短短40余年,它已经走过了一条从具体到抽象、从伦理观念到实践操作的不平凡道路。值此,我们可以也需要凝炼出这一年轻学科的根本宗旨了,这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生命伦理学及其对我们时代的影响。 生命伦理学发轫于对人体试验、安乐死、器官移植、辅助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等道德难题的求解,也就是说它是从问题出发的。诸如:能否在病人或受试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人体试验?关闭一个脑死亡病人的呼吸机是否违背医学宗旨?在器官严重短缺时能否允许器官买卖?大量经费投入人造器官的研制是否会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能否阻止有遗传缺陷的胎儿出生?如何确定“试管婴儿”的父母?这些由生物医学新技术带来的难题前无古人,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研究中虽然也有对传统伦理学(理论伦理学)的运用,但总起来看,理论是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了。于是,生命伦理学似乎是以一种“就事论事”的研究范式取得了早期成果,如论证并确立了安全优先、知情同意、病人自主、禁止器官买卖、保护病人隐私等医学道德规范和生物研究规范。这些成果不仅回答了现实问题,应对了科技挑战,还激活或拯救了古老而沉闷的理论伦理学,甚至与实践推波助澜,在许多国家诱发了病人维权运动。 即便生命伦理学的初期阶段是问题式研究,它也对学科发展作了最基础的奠基。20世纪7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开始步入理论构建阶段。它一方面继续拓展“解难题”的疆域,把基因工程、公共卫生伦理、基因治疗、对精神病人的行为控制、遗传咨询等新问题纳入视野;另一方面,它尝试着从具体规范中总结、提炼出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有:1978年,美国国家保护人类生物医学与行为研究对象委员会发表了培尔蒙特报告,其中提出尊重、有利、公正三项原则,并认为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服务。1979年,贝奥切普和查德里斯出版《生命伦理学的基础》,提出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四原则,这就是国际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界著名的“四项基本原则”。四原则虽然也遇到批评,但它还是获得了广泛认同。各国学者纷纷将其作为理论工具,运用于分析解决新的难题如转基因技术、人类基因组研究、克隆技术、干细胞研究、再生医疗、艾滋病等领域中的伦理问题。在“解难题”活动中,四原则得到丰富、扩充和具体化;并发展出不少辅助假设、辅助说明用以解决原则与原则之间的矛盾。更可喜的是,近年还出现了探讨生命伦理学方法论的成果。于是,生命伦理学以四原则为核心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体系逐渐丰满起来。 四原则是生命伦理的四种基本价值,也是生命伦理评价的四项基本标准。贯穿四原则的更终极的价值、更高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尊重生命的原则。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最终都是指向人的生命的。生命伦理学所有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在论证、倡导、贯彻、推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观念。尊重生命是生命伦理学的根本宗旨或主旨。 尊重生命原则的确立 尊重生命包括尊重人的生命和对非人的生命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诞生后,承担了论证和宣传尊重非人的生命和非生命的自然的任务。因而,在生命伦理学语境中,尊重生命就是指尊重人的生命形式,并且主要是指尊重人类每一个个体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存在和健康利益。 尊重生命,作为一种朴素的道德观念,源远流长。在原始宗教、三大宗教、部族习俗、传统道德中都有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敬畏生命的道德内容或训诫。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呢?在这些早期的道德意识中,主要是以神性和直觉两种方式来作回答。因为人是至上神的创造物,他被涂上了神性的灵光。敬神就必须爱人、必须尊重人的生命。宗教从来没有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统治力量,儒学就以直觉的方式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生命受到伤害,也就不能去伤害其他人的生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当看到别人处在病痛、流血、生命遭受摧残时,自己也本能地感到痛苦。于是同情之心、好生之德油然而生。自从以康德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要把道德全部建基于纯粹理性之上,使之成为一种实践理性之后,伦理学开始从合理性上找寻尊重生命的根据。总结近现代伦理思想,尊重生命的理性根据主要有三点。 第一,提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道义论的基本理念。人类一切的思想和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人的幸福,人本身就是目的。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艺术、科技、教育乃至国家、政府最终都是服务于人的手段。买卖人体器官、买卖血液、收费代孕等行为是把原本是高贵的、作为目的的生命或其一部分当成了获利的手段,因而是不正当的。不法者把矿工的生命、把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及食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利益当作牟取暴利的手段,更是对尊重生命原则的公然挑衅。“人是一个可尊敬的对象,这就表示我们不能随便对待他……他乃是一种客观目的,是一个自身就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人,我们不能把他看成只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改变他的地位。”(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引自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第371页) 第二,提出人是最高价值,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功利论的理据。人世间有千百种价值,当不同价值发生冲突时,当不同人的利益相互矛盾时,功利论主张通过算计价值、权衡利害,取向于那种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抉择。因为人的生命是实现人生幸福和其它一切价值的首要前提,对于个体而言,失去生命等于失去整个世界,生命一旦失去不可复得,因此,功利论在价值比较时无疑赋予生命以最高价值。人之生命既然是最高价值,就没有等价物可与之相比照,所以我们说生命是无价的。为什么我国政府在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的同时,赞同和支持治疗性克隆?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后者是以牺牲早期人胚(14天前的细胞团)为代价,去赢得挽救无数病人生命的治疗方法。得失相权,它更能体现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第三,认为尊重生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从伦理原则的可行性而言。不同文化群体的价值观念存在着差异,但只要不是反人类的文化(如邪教),恐怕都会认同对生命的珍视和关爱。因为人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不要受到伤害,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这样的环境何以可能?只有靠每一个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来营建。尊重生命的普遍性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们不能期望所有人都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是高层次的、高境界的道德要求。但我们可以要求所有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没有正当理由,决不能去伤害他人的生命。这是底线道德,也是最有普遍意义的道德。 上述三个理据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构成对尊重生命原则强有力的论证,使之成为某种不可辩驳、无庸置疑的“绝对命令”。生命伦理学之所以能迅速发展成为一种充满活力的“普世伦理”,关键就是因为在它的旗帜上,写上了尊重生命这样一个朴素、坚固而又属于现代性的伦理精神。 生命伦理学的使命 生命伦理学今后的方向,一是秉承问题研究的传统,并向体制化、建制化方向发展,即通过学术研究→伦理委员会→决策或立法或制订管理办法的途径,把个案研究成果向法权体系渗透,切实发挥伦理对实践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二是继续深化理论认识,搭建不同文化群体可以相互沟通、相互对话的理论平台。回顾历史,似乎给人一种印象,生命伦理学是为解决医学生物技术中的道德难题而生;为继续解决此类难题而存在。直观看问题,此言无大错。但是,抚今追昔,我们越来越感到,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有社会文化背景的。尤其在当代中国,它的迅速传播是与社会文化进步的需要相呼应的,它的发展具有超越科学技术界限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但近几年,人民的生命健康遭受不法侵害的问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执法侵权方面的重大事故或案件被频频曝光、严肃查处,但问题仍然接二连三。这里存在一个对待生命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建立健全我们民族的生命价值观和生命伦理观任重而道远。生命伦理学的直接任务是解决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行为规范问题,但它的终极价值和使命是弘扬尊重生命的伦理精神。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和教育,是从一个特殊的视角———解决科技发展与生命尊严之间的冲突关系,来向人们、向社会一再强调和反复昭示:人之生命具有崇高价值,这种价值使得每一个人都享有一份作为人的特殊的尊贵和威严,这就是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使之不同于物,也不同于其它非人类的生命形式,必须予以最高程度的尊重。在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生命伦理学同时肩负着在全社会普及尊重生命这样一个底线伦理的神圣使命。
“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伦理观点主要是围绕着“爱”和“性”规划人生并为之指示路向和提供原则的。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同费尔巴哈的“爱的宗教”有着内在联系,从总体上看有泛爱主义的倾向;马尔库塞的“爱欲伦理学”从存在论的角度对人寻求新的存在,具有相当强的理论感召力和征服力;赖希的“性欲伦理学”是一种赤裸裸的性革命、性解放理论,在许多人还未充分享受到“寓于爱情中的自然的幸福”的情况下,这一理论激荡人们的心灵也不是偶然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门与他们的哲学观相一致的成体系的独特的伦理学,但他们广泛地涉足伦理领域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他们的许多伦理观点在20世纪曾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甚至曾经影响了20世纪人类历史的进程。当人们在梳理20世纪伦理学方面的成就时,是无论如何不能绕开他们的。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各种伦理观点中,最超群出众的是弗洛姆、马尔库塞、赖希涉及“爱”与“性”的伦理观点,即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马尔库塞的“爱欲伦理学”和赖希的“性欲伦理学”。这里,我们也就主要评述这些伦理观点。 一、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nbsp; 弗洛姆研究爱,并创立了“爱情伦理学”。他把他的“爱情伦理学”当作一门人类必须要掌握的学问加以兜售。人们对他的“爱情伦理学”最感兴趣,从而也得以广泛传播的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他对爱究竟是什么的论述。 他向人们提出这么一个问题:爱是一门艺术吗?如果是,那么要获得爱就得具备一定的知识和做出一定的努力。或许,爱只是一种愉快的感受,体会这种感受不过是机缘问题,谁交上了好运就可“堕入”其间?他自己回答说,在今天,绝大多数人都赞成后一种说法,而他本人却立足于前一种观点。他坚决主张把爱视为一种艺术,他的至理名言就是:“爱是一门艺术。”[1](P1) 正因为他认为爱是一门艺术,所以他认为这是需要学习的。他抱怨人们祈求、渴望爱,然而几乎把所有别的东西都置于爱之上,成功、名誉、金钱、权势——人们把所有的精力都耗费在学会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而不去钻研爱的学问。他说:“我们无须学习如何施爱,导致这种臆说的谬误在于分不清‘堕入情网’和‘长久相爱’之间的区别”[1](P4)、“任何关于爱的理论必须从某种关于人及人类生存的理论开始”[1](P8)。 他认为,爱的重要特征是主动。当我们爱某人时,我们就是主动地不断地关心所爱的人,而不是仅仅与所爱的人呆在一块儿。他说:“爱意味着主动深入他人,由深入而达到的结合平息了我求知的渴望”、“爱是行动,是人的能力的体现”[1](PP24-25)、“爱是惟一的求知途径”[1](PP35-36)。我奉献爱,我捧出我自身,我融入他人,由此我找到自己、发现自己。在他看来,既然爱的重要特征是主动,所以爱是无法由他人代替的,爱必须由自己亲自去体验。他说:“爱,乃是纯个人的体验,无论何人,都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亲身体验。”[1](PP122-123) 他指出,爱是热烈地肯定他人的本质、积极地建立与他人的关系,是双方各自保持独立与完整性基础上的相互结合。虽然爱打破了使人隔绝的围墙,使人与人和谐相融,但是爱又让人仍为他自己,依然伫立于其整体性之中。他说:“爱是在保有自我的分离性与完整性的情况下,与自身以外的某人或某物的合一。”[2](PP166-167) 他认为,爱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他说:“爱的惟一重要性就在于本身”、“爱是人类的自我表达,是使人的力量得到充分发挥的方式”[3](PP143-144),他区别了童稚之爱和成熟之爱,认为只有成熟之爱才是真正的爱。他说:“童稚之爱的原则是:‘因为我被爱,所以我爱’;成熟之爱的原则是:‘因为我爱,所以我被爱’”、“童稚之爱的爱声称:‘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成熟之爱则认为:‘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1](PP45-46)从这里出发,他进一步得出结论,成熟之爱即真正的爱首先是给予,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著名命题:“爱本质上是给予而非获取。”[1](P25) 在他看来,爱某个人实际上就是对人的本质的爱。他还指出,人只有通过爱才能理解他人和整个世界。他说:“人通过爱和理性,从心智上和情感上理解世界。”[2](P165)他具体解释说,人的理性力量使他能通过和客体发生能动的联系,透过事物的表面抓住它的本质,“人的爱的力量使他冲垮他与别人分离的围墙并去理解别人”[2](P165)。 其二,他对各种爱的分析。 对兄弟之爱的分析。弗洛姆是个泛爱主义者,他主张爱世界上的一切。他认为,倘若一个人只是爱某一特定的对象而对其他人持冷漠的态度,则他的爱是虚假的,它不过是由共生而萌发出的依恋之情,或者说,不过是一种扩大了的利己主义。他说:“真诚地爱一个人意味着爱所有的人,爱世界,爱生活。”[1](P53)他认为,兄弟之爱表达了这种爱的普遍性。他说:“一切类型的爱都发端于最本原的爱,即兄弟之爱。”[1](P53)兄弟之爱意味着:人意识到自己对所有的人均应担当责任。 对性爱的分析。他认为性爱往往是自私的,所以他反对把如此博大的爱仅仅归结为性爱。他认为,性爱只有与情爱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爱,他说:“愉快的性享受,根植于充裕和自由之中,它是性和情感方面的创发性的表现。”[4](P244)男女之爱只有超越性爱而成为一种情爱,才是有意义的。他还指出,人们常常看不到性爱中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意志。爱一个人并不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这是一个决定,一个判断,一个承诺,“如果爱仅仅是一种感情,永远相爱只能是一句空话”[1](P64)。 对母爱的分析。他把母爱奉为人类真爱的楷模。他强调,母爱是无条件的,并不要受爱者付出任何代价,只要是她的孩子就行。他认为,母爱的可贵之处在于并不渴求与被爱者融为一体,它能忍受与被爱者的分离,母爱即是慈爱,“慈爱愿意接受分离,且在分离后仍能继续倾注爱心”[1](P60)。正因为母爱的这种利他性、无我性,人们才公认它为最高类型的爱,最珍贵的感情纽带。但他又作说明说,不过,可以说母亲对婴儿的抚爱尚未体现出母爱。真正的母爱蕴含在母亲对成熟自立的孩子的关切中。他把母爱与性爱作比较,指出母爱的精华体现在母亲对孩子成长的关切上,而这意味着她期望他完全自立,这一点正是母爱与性爱的本质区别。他说:“在性爱中,相爱者合而为一,但在母爱中双方却一分为二”[1](P59)、“性爱始于分离,终于合一;母爱始于合一,而导向分离”[2](P282)。 对父爱的分析。他强调,父爱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父爱是有条件的”[1](P48),父爱的原则是:“因为你满足了我的期望,因为你有责任感,因为你像我,所以我爱你。”[1](P48)母亲是大自然,是土地,是海洋,但父亲却没有这些特征。然而,虽然父亲不代表自然界,却代表着人类存在的另一极,那就是思想的世界,科学技术的世界,法律和秩序的世界,风纪的世界,阅历和冒险的世界。在他看来,一个成熟的、真正具有爱心的人既要有母爱意识,又要有父爱意识,尽管这两种爱看来是相互冲突的,他说:“如果只有父性意识,人就会变得生硬和不人道;如果只有母性意识,人就会失去判断。”[1](P51) 对信仰之爱的分析。他认为,在成熟的信仰之爱中的神不再是外部的力量,人把爱和公正的原则注入自己心中,从而与神融为一体,以至于他只能用诗的语言和象征来表述神。他说:“信仰之爱与父母之爱是分不开的。”[1](PP91-92)如果沉溺于对母亲、家庭、民族的血亲之爱,如果始终依赖于施行奖惩的父亲或其他权威,人就不可能发展出成熟的信仰之爱。他说:“信仰之爱的性质,取决于宗教中父性成分和母性成分的比重。”[1](P76)宗教中的父性方面要人像爱父亲一样爱上帝:认定父亲是公正而严格的,会选择我作为他钟爱的儿子;宗教的母性方面,则要求我们像宽容一切的母亲那样爱上帝。 其三,他对如何爱的探讨。 弗洛姆把爱视为一门艺术,他认为爱作为一门艺术实践,必须具有一些与其它的艺术实践共同的要求。第一是要有一定的训练,仅凭一时高兴,是永远成不了爱的大师的;第二是要专一,不能像时尚生活方式那样见异思迁和朝三暮四,“彼此相爱的人尤其应当专一执着,他们应当学会互相亲近,但又不落俗套”[1](PP116-117);第三是要有耐心,在爱的道路上要取得哪怕一点点成功,没有耐心是不行的;第四是要全力以赴,如果不把爱当作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就休想把它学好,最多也不过维持在业余涉猎者的水平上。 除了上述这些要求之外,他还提出,还有若干要素也必须切记。首先是要关切,“爱是我们对所爱者生命与成长的主动关切,没有这种关切就没有爱”[1](PP30-31);其次是责任,“本真意义上的责任乃是绝对自愿的行为,是我对他人要求所做出的积极‘响应’”[1](PP31-32);再次是尊重,“尊重只能伫立在自由的基础上”[1](PP32-33),尊重意味着无所剥夺,我祈望我所爱者为他本人,以他特有的方式而发展,而不是为了服务于我的利益;最后是知识,作为爱的构成要素的知识不是指滞留在表面现象的一般知识,它深入到核心,触及底蕴,“没有知识引导的关切与责任是盲目的,但不以关切为动机的知识则是空洞的”[1](P33)。他的结论是:“关切、责任、尊重、知识是一切类型的爱所共同具有的要素。”[1](PP30-31) 以上是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的最引人注目之处。人们通常把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同费尔巴哈的“爱的宗教”联系在一起,认为他同费尔巴哈一样希望通过普降爱的圣水,达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境界,甚至把他称为“当代的费尔巴哈”,并引用恩格斯当年批评费尔巴哈的那段名言来批评弗洛姆:这样一来,他的哲学中的最后一点革命性也消失了,留下的只是一句老调子:彼此相爱吧!不分性别,不分等级地互相。。
你要道德方面的论文干吗?下载后自己在家中面对着忏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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