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议是,您先说服您的公司就该发明申请专利,然后您再把您的实验成果写成学术论文发表。首先,申请专利与发表学术论文并不是相互矛盾的,但您得先将你的实验成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后发表学术论文,以免影响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其次,专利法规定,专利实施后,企业要从实施专利所获得收益中分出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励,或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奖励。再者,关于学术论文发表的问题,我想您是担心该学术论文会被认定为职务作品,要知道是由于学术成果是您作出的,且学术论文是你完成的,该学术论文的署名权当然是作者本人!最后,提醒您一下,如果要对实验成果申请专利,请您尽快处理,因为您的产品已经生产,可能会造成使用公开,使你的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而不被授权。或则是即使授权也可能被无效掉!
当然是先写专利。如果先写论文,论文发表了也就意味着这项技术成为现有技术,对于专利来说则丧失了新颖性和创造性,无法获得授权。
sci是国外最顶级的核心期刊,百分之八九十的作者四区就够用,
涉及新产品上市,为了占领市场,赢得法律保护,尽快申请专利.
论文和专利并不矛盾,二者可以并存,作用不同,都很重要。 论文侧重于名誉,发表论文,能够展示企业研发实力。 适用于论文的内容也比较宽泛,任何专业领域、任何研发方向的研究成果,都可以发表论文。 专利则侧重于经济利益,当然同样能够展示企业研发实力,从实用性角度来说,专利相比论文,更加注重实用性。 只有适于工业化应用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才能申请专利。 且专利法还限定了一些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例如疾病诊断的治疗方法等。 在能够发表论文也能够申请专利的前提下,建议先申请专利。 论文投稿之后可以申请专利,但是专利申请日应当在论文发表日之前,否则,申请日前公开的论文内容将破坏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即使专利发明人和论文作者是同一人。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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