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写小说获取稿酬不违法。法律没有禁止公务员写作并发表。法律禁止公务员从事盈利性活动,而写小说获取稿酬属于学术性活动,两者并不冲突和矛盾。政府不得批准兼职工作如下:1、兼职的种类和范围需要占用公务员大量精力,以至妨碍了公务员正常履行公务;2、兼职会与公务员的义务发生矛盾;3、兼职从事的工作是公务员所属的行政机关处理或将会处理的事务;4、兼职会影响到公务员的公正性或不偏不倚;5、兼职会严重限制将来对公务员的任用;6、兼职会损害公共行政管理的形象等等,但这些规定一般并不禁止公务员从事学术性、公益性的兼职,但严格禁止公务员在营利性组织中担任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行为如下:(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