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原名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学校简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学府,是全国高级司法警官的培训基地,是中国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院位于京、津、石黄金三角地带的中心——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距首都北京130公里,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学院创建于1956年,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 学院教学实体主要有监狱学系、劳教管理系、警察管理系、信息管理系、法律系、马列主义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培训部、继续教育部、电教微机中心。学院拥有设备齐全的警体馆、 设施先进的微机实验室、语音室、信息管理专业实验室、监控实验室、法医实验室、特种照相实验室、罪犯心理测试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和校园网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拥有作为全国监狱劳教文献信息资料中心的现代化图书馆。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6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0余人。许多教授、学者学术成果突出,在我国监狱学界、法学界有相当的影响;部分教授曾参与国家立法活动。近十年来,我院教师已出版各类专著、教材200余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400余篇。学院主办的《中国监狱学刊》连续十几年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是监狱系统重要的理论刊物。 学院重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近几年来,相继有英国、美国、芬兰、瑞士、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来我院进行考察、访问,学院也相继派人出访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瑞士、日本、泰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 学院自举办学历教育以来,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0000余名,许多毕业生相继走上省监狱局、劳教局和各监狱、劳教所的领导岗位,绝大多数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及监狱、劳教单位的骨干力量,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院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 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41号 邮编:071000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本科专业介绍 法学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各种法律知识,能在国家机关、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侦查学、法律文书、律师实务、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警察学、监狱学概论、擒拿技术、射击技术、驾驶技术等。 监狱学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掌握监狱刑罚学、劳动教养学、犯罪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具有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执行刑罚、管理教育改造罪犯以及教育管理劳动教养人员的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外语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成为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监狱学基础理论、刑罚学、狱政管理学、监狱教育学、狱内侦查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监狱经济管理学、比较监狱学、法律文书、劳动教养学、刑事照相、审讯学、计算机技术、射击技术等。 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监狱侦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监狱及相关部门从事侦查学教学、科研实践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有: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学、行政诉讼法、治安学、监狱学、狱政管理学、警察体育(自卫擒敌、射击、驾驶等)、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学、狱内侦查学概论、现场勘查、侦查情报学、狱内审讯学、痕迹学(手印、足迹、工具痕迹等)、文书检验、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司法化学、微量物证、刑事照相、监狱安全学、侦查心理学、司法会计、司法鉴定学、侦查文书等。 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矫正教育实践能力,能在国家劳动教养机关及相关矫正教育系统从事矫正教育、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法理学、教育学原理、心理学原理、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矫正教育学、劳动教养学、监狱学、少年教养学、矫正教育心理学、矫正教育比较学、心理测量与咨询技术、戒毒矫正技术、公安学、警察学、司法文书、计算机与互联网应用技术、警体技能训练等。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监狱劳教系统及政府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生产与运作管理、组织战略行为学、管理学原理、应用数理统计、运筹学、计算机系统与系统软件、数据结构与数据库、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学、信息组织、信息存储与检索、管理信息系统分析、监狱学、劳动教养学、警察管理学等。 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管理意识和深厚人文修养、富有创新精神与能力的,具备行政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够胜任监所机关及其他政法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行政诉讼法、行政法、现代汉语、公务文书写作、监狱学概论、劳动教养概论、警察学、警察管理学、行政管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组织行为学、管理学原理、公共关系学、市政学、政府经济学、领导科学、档案管理学、办公自动化、社会学概论、计算机技术、警体技能。专科专业介绍 刑事执行(狱政管理方向) 本专业属于刑事法学领域一个较为特殊的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刑事执法、管理与教育罪犯等特珠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刑事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等实际工作以及公安、检察、法院等刑事司法工作,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以实践为主的应用型学科。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刑事执行法学、狱政管理学、监狱执法文书、罪犯教育学、刑罚信息与统计、刑罚学、犯罪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中国监狱史、犯罪学、擒拿、射击、驾驶技术等。 行政执行(劳教管理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国家劳教管理机构及相关行为矫治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管理、教育矫治等项业务工作的应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有:法理学、中国司法制度、刑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行政诉讼法、违法人员行为矫治概论、犯罪心理学、所政管理、安全防范技术、矫正教育原理与实务、违法人员心理矫治、劳动组织管理、现场突出事件处置、社区矫正与社会帮教、法律应用文、管理综合能力实训等。 法律事务(专科、脱产) 本专业培养能熟练掌握各种法律知识,适合在公检法司及各种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法律部门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商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擒拿技术、射击技术、驾驶技术等。 警察管理(专科、脱产) 本专业培养从事监狱、劳教系统的组织、人事、宣传、纪检、团委、劳资、工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警察管理学、世界警察、人事管理学、人才学、政治工作学、领导科学、档案管理学、行政公文写作、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监狱学概论、劳动教养学概论、擒拿技术、射击技术、驾驶技术等。 法律事务(专科、函授) 本专业培养能熟练掌握各种法律知识,适合在公检法司及各种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法律部门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英语、法律逻辑学、犯罪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法律文书、刑事侦查学。 警察管理(专科、函授) 本专业培养从事监狱、劳教系统的组织、人事、宣传、纪检、团委、劳资、工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英语、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公文写作、警察学、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学、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公共关系学、 监狱学、劳动教养学。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函授) 本专业培养从事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信息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英语、高等数学、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系统与系统软件、数据库系统开发与应用、计算机网络、C语言程序设计、电子商务、 多媒体制作与应用、网页制作与应用、狱政管理软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唯一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监狱、劳教系统的最高学府。学院位于京、津、石黄金三角地带的中心——河北省保定市,距首都北京130公里,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为监狱劳教系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管理人才及教学、科研人才,为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培养精通法律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报名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条件; 4、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二)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及其他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参加邪教组织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道德败坏,品质恶劣,有流氓、盗窃及不良和违法行为的; 7、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9、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的。 (三)身体条件 1、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 (2)裸眼视力任何一眼在4.7以上; (3)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 (4)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身体状况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及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含肝炎病原携带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色盲色弱; (8)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健、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9)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或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的; (10)先天性心脏病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反流量少者; (11)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的; (12)面部有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重度平趾足(平板脚),纹身、驼背; (13)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的; (14)有传染病的。 三、招生办法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二)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的军事、公安、警察院校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并可同时填报其他高校志愿; (三)成绩达到我院在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经面试、体检、政审符合条件者,根据专业要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之前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录取; (四)录取女生所占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5%; (五)本院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 四、学制、待遇 (一)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通过专接本选拔考试的专科毕业生可继续本科教育; (二)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 (三)按规定收取学费(本科:3500元/年,专科:5000元/年)和住宿费(500-800元/年); (四)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按规定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和监狱、劳教专业奖学金。同时,为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办法: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贷款; 3、勤奋奖学金;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5、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总的来说,学校条件不错、教学水平较高、就业形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