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职称流程如下:
1、审阅审查相关评审材料:主要是教师个人发表的论文刊物材料、教师个人获奖材料、教师的思想政治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个人的学历学位相关证书、以及教学成果报告等材料。
2、专业组(学科组)对所负责的考生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3、评审委员根据审查情况与评议组的意见,进行不记名投票。
4、评委会组织人社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过审教师名单报送相关部门。
5、公示完成,人社部门进行行文公布,发放相关职称合格证书。
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三级教师满二年。中专师范毕业后,受聘小学二级教师满三年。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流程:首先提交材料,等待审阅审查评审材料。然后会有初步评审意见,可根据评定意见,进行投票,最后公示评审结果并接受监督。
一级教师。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