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凡属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究成果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成果的类型学术专著(不含教材、辅导教材、工具书、论文集);学术论文;研究报告。 三、参评成果的要求 (一)学术专著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论文须在公开刊物或《思想教育探索》上发表;研究报告包括向校、市、省、中央有关部门提供的咨询报告、决策报告、调研报告等(须附有采用单位出具的证明)。 (二)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的第一著(作)者或独著者方能申报;每个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凡已获得全国、教育部、省市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申报。 (三)数量要求:报送专著原件2份;论文、研究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A4纸),无专著申报的院校可增加申报1篇论文或研究报告。 四、名额分配 (一)国家重点本科院校、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3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4篇。 (二)一般本科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2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3篇。 (三)国家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1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2篇。 (四)一般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1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