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3.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
4.学习努力刻苦,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各科必修课成绩合格,外语水平高;学 业成绩优异。
5.符合上述四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评选:
1)研究生学习阶段,勤勉努力,勇于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创新性学术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出版学术专著等;
2)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并为学校和社会争得崇高荣誉;
3)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