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团队等工作(含负责学生课外训练、社会实践等活动)5年以上且取得显著成绩等(提供相关材料)。 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教育工作要求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团队等工作(含负责学生课外训练、社会实践等活动)5年以上且取得显著成绩(提供相关材料)。 2.教学工作要求 (1)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累计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等工作。 (2)完成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客观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3)在教学中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是本学科的教学骨干。任现职期间,开过校级及以上的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得优秀评价(提供教案等原始材料)。 3.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善于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进行总结、归纳和反思。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 (1)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本人所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研讨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另有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陶研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论 (4)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5)为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的主持人或核心组成员,课题已结题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4.师徒结对”"的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计划地指导2-3名青年教师(提供能反映指导过程的原始材料,每学期有指导青年教师的小结)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