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校级二等(含,下同)以上奖学金,或毕业时学业总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30%者;
2.在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排名前三);
3.获得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4.获得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二)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排名第一)一项以上;
5.以第一作者在月刊及以上的CN期刊上发表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相关论文的;
6.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或考取公务员,或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入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7.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如见义勇为等而受到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