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是衡量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促进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产出,营造更加浓郁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与奖励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创新基金,在指导教师给予的科研条件基础上,支持学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优秀博士创新基金根据学生成果情况,实施滚动支持。
第二条 对有潜力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第三条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国家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第四条 获得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第五条 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第六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职称晋级方面给予激励: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如现为副高级职称,可作为充分条件直接申请正高级职称;如现为二级以下的教授职称,下一聘期岗位级别可提升一级;且在获奖当年的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1,等同于国家级科技一等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和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直接聘为岗位教授。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0.3,等同于省部级一等奖。
第七条 给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招生自主权和招生名额奖励:北京市(含)以上级别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名下全部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三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两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奖励。(同一篇学位论文获得招生奖励名额不重复计算,以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给予6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如该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过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则在北京市给予指导教师的50万元科研经费基础上补足差额)。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奖励15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九条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下一年度招生中给予一个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并奖励6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十条 本办法经2013年7月5日校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
在双非大学一篇中科院一区的SCI论文可奖励3-5万元,而在985高校同样期刊的一篇论文也许只奖励1万元。部分冲刺“ESI 1%或1‰”学科的专业,对于论文还有额外30%的奖励提升,引用则是一次50元。
硕士生、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和老师的科研奖励不同,得看学校是否有相应政策。但是,研究生发放高水平的论文后,可以评选高一层级的学业奖学金。同时,可申报学校各类奖学金,比如985高校的校长拔尖奖学金博士生特等是9.6万元/年。
论文种类
专题型
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论辩型
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述型
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合型
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2012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
第三条 为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
组长:刘志方
副组长:王果胜
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
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成员如下:
主任:刘志方
副主任:王果胜
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遵循以下职责:
(一)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程序认真审阅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提出中肯的评审意见。
(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三)受理评奖过程中的争议事项,接收申诉和组织复议。
(四)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五)参评年度内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
(六)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
第九条 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凡符合第六条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各学院召开由学生代表、辅导员、学工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根据下达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申请表及学院推荐意见上报办公室。
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
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
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0〕63号)同时废止。
学位论文是衡量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促进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产出,营造更加浓郁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与奖励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创新基金,在指导教师给予的科研条件基础上,支持学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优秀博士创新基金根据学生成果情况,实施滚动支持。
第二条 对有潜力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第三条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国家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第四条 获得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第五条 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第六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职称晋级方面给予激励: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如现为副高级职称,可作为充分条件直接申请正高级职称;如现为二级以下的教授职称,下一聘期岗位级别可提升一级;且在获奖当年的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1,等同于国家级科技一等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和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直接聘为岗位教授。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0.3,等同于省部级一等奖。
第七条 给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招生自主权和招生名额奖励:北京市(含)以上级别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名下全部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三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两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奖励。(同一篇学位论文获得招生奖励名额不重复计算,以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给予6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如该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过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则在北京市给予指导教师的50万元科研经费基础上补足差额)。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奖励15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九条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下一年度招生中给予一个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并奖励6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十条 本办法经2013年7月5日校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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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规定。一份对中国近20年论文现金奖励政策的统计报告于近日发布。有高校的政策显示,对一篇发表于自然或科学杂志的论文,作者最高可获得16.5万美元奖金。值得一提的是,更多的学校因为没有公开奖励政策而无从得知,也没有被纳入研究样本。该研究所分析的对象为对自然科学论文的现金奖励政策,不包含社会科学论文。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0.5-50万。SCI论文奖励可以分为四梯队,第一梯队最高,奖励50-60万元左右,当然能达到这个金额的高校和单位也是比较少的,第二梯队奖励15-20万元,一般一作+通讯作者CNS级别有20万元左右奖励,IF大于10以上一作奖励有1-2万元,二作也会有一定的奖励,IF小于3的,一般会有个1-2千元的奖励,第三梯队奖励5-10万元大部分对SCI论文有奖励的单位和高校基本都在这个区间,相对来说奖励力度不是很大,与SCI论文写作发表的投入成本相比似乎有些不能相提并论,据统计SCI论文成本普遍在25-48万元左右,再少一些的,万元以下的奖励也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奖励多少还要看具体的高校和单位,以及文章的具体情况。
在双非大学一篇中科院一区的SCI论文可奖励3-5万元,而在985高校同样期刊的一篇论文也许只奖励1万元。部分冲刺“ESI 1%或1‰”学科的专业,对于论文还有额外30%的奖励提升,引用则是一次50元。
硕士生、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和老师的科研奖励不同,得看学校是否有相应政策。但是,研究生发放高水平的论文后,可以评选高一层级的学业奖学金。同时,可申报学校各类奖学金,比如985高校的校长拔尖奖学金博士生特等是9.6万元/年。
论文种类
专题型
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论辩型
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述型
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合型
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1、学术论文可为论著、综述、临床研究、经验体会、基础研究、统计调查、短篇、病例讨论、译文、个案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2、论文发表后由医教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和级别。CSCD、A类期刊、中华类杂志等级别的认定,以杂志出版当年最新公布的目录为准。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需同时具有CN和ISSN刊号)。
4、在SCI (《科学引文索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6、电子刊物、内部刊物、学术交流文章等原则上不予奖励。
没有具体规定。一份对中国近20年论文现金奖励政策的统计报告于近日发布。有高校的政策显示,对一篇发表于自然或科学杂志的论文,作者最高可获得16.5万美元奖金。值得一提的是,更多的学校因为没有公开奖励政策而无从得知,也没有被纳入研究样本。该研究所分析的对象为对自然科学论文的现金奖励政策,不包含社会科学论文。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读博时在世界顶刊发表论文北京科技大学有奖励。一般来说,北京科技大学对于研究生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北京交通大学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评为校级优秀论文有奖励。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奖金有1000。优秀毕业论文奖是奖励给在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