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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狱期刊投稿论文格式

发布时间:

中国监狱期刊投稿论文格式

格式:

1、字数要求

3000字左右。

2、封面格式

3、排版格式

(1)纸张:A4纸,单面打印。

(2)标题:三号黑体字加粗。

(3)正文各标题用小四号宋体字加粗,内容则用小四号宋体字。

(4)参考文献四个字用小四号宋体字加粗,参考文献内容用五号宋体字,其格式按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书写。常用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如下:

a、期刊类格式:作者.文章名.期刊名称,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b、书籍类格式:作者.书名.版次(第一版应省略).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c、论文集类格式:著者.题名.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d、学位论文类格式:作者.题名.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

(5)页眉页脚小五号宋体字居中。

(6)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行间距为1.5倍行距;字符距离:标准。

不同的期刊要求不一样,如果普通期刊,在百分之二十五到三十之间,省级期刊在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五之间,国家期刊,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之间,如果是核心期刊,一般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之间。

要求

1、在文后的参考文献表中,各条参考文献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注意一定要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

2、文后参考文献表中的中文参考文献请改为中英文对照。

3、文后期刊类、会议论文集中的参考文献表中的英文期刊名称、会议论文集名请写全称。

4、各类参考文献请严格按照“二、各类参考文献写法”中的标点符号写。

期刊论文格式要求及字体大小如下:

一、标题(不超过20个字):三号黑体居中,可以分成1戒2行;段后空一行。

二、作者姓名(**以上,以逗号分隔):4号仿宋体居中,段后空行。

三、作者单位、邮编:小4号宋体居中,段后空一行。

四、摘要、关键词:“摘要”二字(小四号黑体) ,摘要内容要小四号宋体,段后空一行,“关键词”三字,摘要内容要小四号宋体,段后空一行,关键词数量为3-5个,每一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五、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小四号黑体)。

六、正文(小四号宋体,行距20磅,字符间距为标准)。

1(顶格)一级标题,4号黑体,段前段后1行。

1.1(顶格)二级标题, 5号黑体,段前段后行。

(顶格)三级标题,5号楷体,段前段后行。

七、图(图题配英文翻译,距正文段后行)、(图题位于图下斱,中文用6号宋体,加粗,英文用6号TimesNewRoman ,加粗;英文采用段后行)。

八、表(表题配英文翻译,距正文段前行。表中量不单位之间用“/”分隔)、(三线表)、(表题位于表上斱;中文用6号宋体,加粗,英文用6号TimesNewRoman ,加粗,中文采用段前行)。

九、参考文献(配英文翻译)、(标题:小5号黑体,内容:6号宋体)。

论文投稿期刊的格式是什么?格式是最基本要求,期刊投稿对格式的要求几乎是一致的,我们只要掌握了一般的格式也就基本掌握了所有学术期刊的发表格式要求了,论文发表的格式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内容这几个方面,每个细节都要重视起来,可能哪个环节没有注意到就会导致论文不能顺利的发表,格式看似简单,但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来看看期刊投稿对格式的一般要求:( 一 ) 题名题名又称题目或标题。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1 .准确得体 要求论文题目能准确表达论文内容,恰当反映所研究的范围和深度。题要扣文,文也要扣题。这是撰写论文的基本准则。2 .简短精炼 力求题目的字数要少,用词需要精选。3 .外延和内涵要恰如其分 外延和内涵属于形式逻辑中的概念。4 .醒目 论文题目虽然居于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醒目位置,但仍然存在题目是否醒目的问题,因为题目所用字句及其所表现的内容是否醒目,其产生的效果是相距甚远的。(二)作者姓名和单位这一项属于论文署名问题。署名一是为了表明文责自负,二是记录作者的劳动成果,三是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及文献检索(作者索引)。大致分为二种情形,即:单个作者论文和多作者论文。后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厖。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依此类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同样是为了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三)摘要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代写工程师论文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四)关键词关键词1; 关键词2; 关键词3; 关键词4; 关键词5 (要求5-8个关键词,各词间用分号";"隔开)(五)正文内容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①篇幅:一般在3000~5000字左右;文稿章节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一级标题形式如1、2、3排序;二级标题形式为1.1、1.2、2.1、2.2…;三级标题形式为 1.1.1、1.1.2、2.1.1、2.1.2…。②符号:正文、图表中的变量都要用斜体,英文缩写、计量单位、函数名称、运算符号、括号等都要用正体, 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及符号请注明, 文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③插图:要有图序、图名,插图要精绘,图字要清晰;插图和照片不得用复印件,必须是精绘图和原照片;图、表应安排在正文中的相应位置上;④表格:要有表序、表名,用三线表(表格的左、右端不封),采用小数点对齐式;⑤公式:公式须用字符格式录入。(请您认真校对稿件,避免出现拼写错误、漏字、多字等问题,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六)参考文献来稿一定要有参考文献,限著者阅读过和论文中引用过且正式发表的出版物,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引用;按在文章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列出主要参考文献即可,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国监狱学刊论文发表

1.《罪犯改造价值与冲突》,载《法学研究》,(被高校文科文摘转载),2001年第01期2.《对常见犯罪量刑基准的经验分析》,载《法学研究》,2009年02期3.《简论未成年人教养体制改革与立法》,载《现代法学》,1993年02期4 .《论刑罚配置中的法官裁量权》,载《中外法学》,2005年04期5.《多维视角下的犯罪评价 》,载《犯罪研究》,2003年第02期6.《秩序整合与法律示范》,载《中外法学》,2000年04月7.《论行刑教育化》,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02期8.《刑法理性与规则意义》,载《人文杂志》,2002年第02期9.《制度性教养的命运与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理性与秩序》转载,储槐植,陈兴良主编),2001年06月10.《依法治国与法文化传统.》,载《 探索》,1998年第02期11.《对推进中国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探索》, 1998年06期12.《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犯罪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1年01期13.《百年狱制改良的两大历史关联》,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9年05期14.《以权力制约权力》,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04期15.《完善并处罚金执行规则与制度的基本思考》,载《财产刑执行的调查与研究》,赵秉志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1月16.《论行刑权的两种走势》,载《政治与法律》, 2001年第03期17.《劳教制度执行管理研究》,载《法学》, 2001年第06期18.《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载《人民检察》, 2003年1月19.《寻找行刑法的原动力》,载《法学评论》, 2000年1月20.《关于“重返社会”的再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2001年02期21.《只有创新,才有特色》,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0年01期22.《再谈假释适用》,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2年04期23.《宋代劳役监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1997年02期24.《我国行刑法制的现状与趋势》,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06卷25.《暂缓不起诉,并无不当》,载《社会科学报》,2003年4月1726.《从个案尝试看法律的生长点》,载《社会科学报》, 2003年7月1327.《也谈管制刑的法律调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被中国监狱学刊转载),2000年第04期28.《检察权与执行权的互动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 ,2002年4月29.《减刑运作与刑罚的合理弹性》,载《云南法学》, 2002年2月30.《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2年3月31.《自由刑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山东法学》,(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999年第01期32《减刑运作与刑罚合理弹性》,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年01期33.《论刑事执行制度与法律的完善》,载《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000年04期34.《完善未成年人教养制度的思路》,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刊于《青少年犯罪问题》),1997年05期35.《抗日根据地的狱制特色》,载《现代法学》,1991年06期36.《劳动改造是中国行刑理论的核心》,载《探索》,1993年05期37.《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02期38.《从传统劳役刑看中国行刑制度的发展》,载《中外监狱史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07期39.《人性与刑罚 刑法适用问题研究》,长安出版社,2002年10月40.《关于金融犯罪认定的若干思考》,载《犯罪认定与刑罚研究》,重庆出版社,2000年07月41.《也谈完善刑事执行法制的基本思路》,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01期42.《刑事执行中关键技术的运用和创新》(与聂宁、宗雄信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1期43.《我国行刑权的合理构建》,载于《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09卷44.《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载《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报》,2003年01期45.《论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根据》,载《司法改革与理性选择》,重庆出版社2002年7月46.《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谈我国第一个“社会服务令”》,载《人民检察》,2003年03期47.《从司法预防视角谈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思路》,载《法治论丛》,2004年02期48.《什么影响了我们的评判?——对一桩刑事案例的调查分析》,载《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01期49.《刑罚、行刑法新解》,载《现代法学》 , 2001年第04期50.《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建议》(与万菁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03期51.《普通累犯制度的法律解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06期52.《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53.《加强自由刑执行监督之我见》,载《人民检察》,2005年23期54.《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重要问题》,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4期55.《罪犯改造新模式的法理基础》,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04期56.《是历史清算,还是范式转换》,载《理性与秩序》,储槐植,陈兴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08月57《论量刑的合理性 》,载《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03月58.《解释犯罪与价值中立》,载《现代法学》,2004年02期59《 犯罪与法律责任的均衡之义》,载《法治论丛》,2008年05期60.《强制戒毒的现制调整与合理定位——实施<禁毒法>的两大要点》,载《犯罪学论丛》(第七卷),王牧主编,2009年09期61.《<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法案理应搁置》,[司法部重点课题《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法热点问题研究——惩治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07SFB1005)的部分成果],载《法学论坛》,2009年04期62.《也是犯罪与责任相均衡——对附条件“犯罪赔偿”的价值分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04期63.《场所强戒由谁监督?》,载《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年05期64.《案外情节与人身危险性》,载《现代法学》,2006年04期65.《“组织涉黑”性质的界定及其引申》,载《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01期66.《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设计业务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载《人民检察》,2010年14期70.《国际社会处罚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基本经验》(与范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2期71.《社区矫正应向何处去——以重庆市试点情况为切入点》,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01期72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合著),载《社会科学战线》(与郝川合著),2011年第04期。73.《涉黑犯罪财产之没收与追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第05期74.《限制死刑适用的司法途径――对内地某中等城市死刑裁量的考察分析 》,载《刑法评论》(第8卷),赵秉志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75.《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13期76.《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载《中国检察》(书名),检察出版社,2003创刊卷77.《应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以许霆案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4期78.《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法商研究》,2011年03期79.《未成年人收容处遇的现实阻却——从向度关系视角》(与蔡伟文合著),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年02期80.《划分盗窃犯罪圈的基本规律》,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04期81.《简谈劳教强戒模式》,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3年02期82.《合理调整长期自由刑执行的杠杆》(合著),[2010年教育部重点项目“文本何以承载其重——破解量刑合理性的路径”](项目编号:10XJA820004)的阶段性成果),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05期,转载《刑罚体系结构的改革与完善》,赵秉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07月83.《建立量刑规则体系与判罚说理机制》,载《检察日报》,2013年01月25日84.《记载量刑经验的制度方式——以〈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为分析样》(与张孟东合著),载《人民司法》,2012年23期85.《再谈监禁刑执行变更范式的转换.Reconsideration of the Conversion of Change Type of Imprisonment Enforcement》,载《政法论丛》,2012年06期86.《开启理性判罚之门——由公诉人建议量刑谈起》(与娄永涛合著),载《理论月刊》,2013年02期87.《社区戒毒康复机制研究——以贵州“阳光工程”为分析样本》(与张凯伦合著),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88.《专家学者谈瘦肉精与食品安全监管》(与李洁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5期89.《“慎罚”的当代诠释——由《刑法修正案(八)》展开.Contemporary Interpretation of Cautious Punishment:Comment on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8)》,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03期90.《为重构刑罚学说寻求新方法》,载《法学研究》,2013年01期91.《新增禁令于管制的理性诠释》,载《当代法学》,2013年06期92.《改写历史的两种手法:再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3期 93.《修法视阈: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重构》(合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03期 94.《社区矫正语境中的观护与观察》(与程炀合著),载《海峡法学》,2014年01期 95.《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载《人民法院报》,2014-05-01 96.《检视“打黑”对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03期 97.《判罚结论的理性证立——由量刑说理切入》(与张孟东合著),载《法律科学》,2015年06期 98.《论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与揭萍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5期 99.《后劳教时代预防犯罪资源的再利用》(与张凯伦合著),载《法律适用》,2016年03期 100.《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分析——以江西省毒情为样本》(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101.《对“运动式”治理毒品的反思——由N市“百城禁毒会战”的开展切入》(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近五年主要成果: (一)独著1.《冲突、协调与秩序——罪犯非正式群体与监狱行刑研究》,群众出版社 2001.42.《罪犯心理矫治导论》,群众出版社,2004.13.《刑事司法前沿问题——恢复性司法研究》,群众出版社,2005.8(二)合著1.《中国监狱发展战略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0.122.《罪犯心理学》,金城出版社,2003.73.《刑事司法心理研究》,群众出版社,2006.7(三)编译《亚太地区当代矫正制度纵览》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9 .7(四)主编《刑事一体化丛书》,群众出版社,正在陆续出版之中 1.“关于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思考”,《南京大学法学评论》秋季号,2002年12月2.“监狱行刑理论构建”,《求索》2003年第2期3.“复合正义与刑事调解”,《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3第3期4.“论行刑社会化”,《南京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5.“复和正义与监狱行刑”,《南京大学法学评论》2003年秋季6.“犯罪心理结构的混沌学研究”,《法制时代》(理论版)2003年第4期7.“社会转型期人的社会化缺陷与犯罪”,《法制时代》(理论版)2003年第3期8.“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刑事诉讼中的权力与权利关系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9.“关于完善我国刑事执行立法的思考”, 《刑事法学》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01.310. “地处农村的监狱安全防范战略思考”, 《中国监狱学刊》,2000. 211.“试论矫正社会工作”,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0.912.“论我国监狱生产的实践过渡”, 《中国监狱学刊》,2001.113.“ 监狱惩罚性权力运用之特征分析”,《中国监狱学刊》,2001.614.“论监狱报偿性权力资源的分配”,《犯罪与改造研究》,2001.1215.“刑罚执行效率论—兼谈我国的行刑改革”,《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516.“罪犯非正式群体内部互动的基本形式和过程”,《中国监狱学刊》,2003.3。17.“论监狱行刑权力资源的分配”,北大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2002年10卷18.“论罪犯的需要”, 《法治论丛》, 2001 .119.“罪犯群体与非正式群体”,《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2.220.“依法治监若干问题思考”,《上海警苑》,2002.521.“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3.322.“罪犯心理矫治若干疑难问题探析”,《中国监狱》,2002.423.“刑事司法的重要课题:刑事一体化和恢复性司法”,《法制日报》理论专刊2004.2.524.“刑事司法改革理论再探——刑事一体化暨恢复性司法国际研讨会理论综述”,《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春季号。25.“罪犯心理矫治评估”,《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11期。26.“让罪犯从‘中间监狱’回归”,《扬子晚报》2004年11月4日第一版。27.“‘劳教’制度为何要变革”,《扬子晚报》2005年3月31日A版。28.“社区矫正若干问题思考”,《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5年第8期全文转载.29.“论中国监狱制度的继承与创新”,《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30.“社会转型期的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防控”,《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31.“罪犯心理矫治的人性解析”,《法制日报》2005年6月27日第三版。32.“关于社区矫正的思考”,北大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16卷,2005年。33.“扬长避短 兼收并蓄——刑事司法改革国际会议学术总结”,《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1期。

曾经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北京市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从事刑法学、刑事执行法学、监狱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撰写、主编、合著、参加编写的著作、教材50余部,在各类专业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100余篇。 《中国刑法解释》(与他人合著),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财产罪比较研究》(独著),获司法部法学科研成果(著作类)三等奖(2002)《错误论》(独著),获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2001年)《经济犯罪新论》(与他人合著),分别获中国图书奖(2001年)和 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2001年)《刑罚通论》(与他人合著),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1998年)《刑法中错误论》(独著),获武汉大学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997年) 论文类《谈谈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载《政治与法律》1983年第7期《袁某多发奖金能定贪污罪吗》,载《中国法制报》1986年5月5日《关于重婚罪几个问题的探讨》,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87年第2期《关于我国劳改法基本内容的初步设想》,载《劳改劳教工作通讯》 1987年第2期《劳改立法值得探讨的两个问题》,载《特殊园丁》1987年第2期《对劳改立法的两点建议》,载《法学研究》1987年第2期《我国劳动改造立法的依据及其内容初探》,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87年第3期《一部不可多得的专史著作——评“中国监狱史”》 ,载1987年7月《劳改专业教材出版发行座谈会专辑》《王某的行为应当定为玩忽职守罪》,载《中国法制报》1987年9月18日《从袁某贪污一案看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载《法律学习与研究》 1988年第2期《我国劳动改造法学的回顾与展望》,载《政法论坛》1988年第2期《偷铁路枕木做家具可否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载《法制日报》 1988年6月2日《抢劫非法财物的行为如何处理》,载《法制日报》1988年7月1日《司法实践中怎样处理“跨年龄”问题》,载《法制日报》1988年7月12日《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物品怎样折价》,载《法制日报》1988年7月20日《如何理解对脱逃的犯罪分子“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中 “加处”二字》,载《法制日报》1988年7月27日《论劳动改造法学学科建设中的若干问题》,载《中国劳改研究》 1988年第3期《关于受贿罪主体的议论》,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88年第4期《犯罪团伙剖析》,载《函授通讯》1988年第8期《论死缓的执行》,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92年第2期《枪案发生后的社会思考 ——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问题》,载《长安》1994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纪念〈劳动改造条例〉颁行40周年暨犯罪与监狱学研究所成立大会综述》,载《法学家》1994年第6期《1994年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1995年第1期《论监狱法对罪犯人权的保障与限制》,载《劳改理论与实践》1995年第3期《1995年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1996年第1期《论监狱法中的行刑目的》,载《监狱理论研究》1996年第2期《关于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养法的思考》,载《中国监狱学刊》1997年第2期《刑事执行立法理论研讨会综述》 ,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刑事执行立法理论研讨会综述》,载《法学研究动态》1998年9月18日《论刑事执行司法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载《中国监狱》1998年创刊号《刑事执行法学的创立与发展》,载《中国监狱学刊》1998年第6期《以邓小平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为指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文明监狱》,载《监狱理论研究》1998年第6期《1998年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1999年1、2期合刊《关于人的和的思考》,载《首都公安报》1999年7月16日《严厉惩处非常必要》,载《北京青年报》1999年8月16日《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依法治国”方略的一大举措》,载《领导广角》1999年第12期《谈谈刑法修正案怎样保护市场经济》,载《北京日报》2000年1月24日《1999年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0年第1期《中国监狱法学五十年—从劳动改造法学、监狱法学到刑事执行法学》,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0年第1期《岁月铭记——新中国监狱工作50年》2000年7月法律出版社《中国古代监狱管理人员的素质研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0年第3期《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思考——兼论监狱的行刑改革》,载《法学家》2000年第3期《论监狱人民警察的形象素质》,载《中国监狱学刊》2000年第3期《彩票案留给我们的思考》,载《民主与法制》2000年第13期《刑事执行一体化初探——刑罚实现的制度性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0年第10期《十年探索结硕果——评刘白驹新作“精神障碍与犯罪”》 ,载《检察日报》2000年9月28日《2000年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1年第1期《解决监狱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刑事立法一体化》,载《监狱理论研究》2001年第1期《以“性”为“贿”,理当定罪》,载《中国新闻社?华声视点》2001年第4期《绝不仅仅是法盲的悲剧》,载《中国社会导刊》2001年11月号《刑法学研究综述》,载《2001北京社会科学年鉴》北京出版社2001年11月《2001年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2年第1期《劳动教养的完善及其制度设计构想》,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第8期(人大书报资料中心《刑事法学》2003年第1期转载)《有特点的教师才是成功的教师》,载《学林颉新—中国人民大学学者论学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中国内地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刑事司法协助若干实务问题探讨》,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研究》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 澳门检察律政学会 2002年9月《难道仅仅是“管理不当”吗?》,载《中国社会科学导刊》2002年10月号《关于劳动教养性质的定位》,载《理性与秩序——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8月《以党的十六大报告为指导,深化监狱立法和行刑实务问题研究》,载《监狱理论研究》2002年第6期《刑法学研究综述》,载《2002年北京社会科学年鉴》北京出版社2002年11月《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3年第1期《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造罪犯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载《监狱理论研究》2003年第1期《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法律问题研究》,载《审判丛刊》2003年第3期《“非典”与“重典” 》 《法学家茶座》第3辑 2003年7月《中国特色人权观与监狱人权保障》《监狱理论研究》2003年第5期《刑法学研究综述》《2003年北京社会科学年鉴》北京出版社2003年12月《2003年刑事执行法学学术研究回顾》,载《法学家》2004年第1期《监狱现代分类制度是实现监狱工作“三化”建设目标的重要结合点》,载《监所研究信息》2004年1月30日《阳光下的判决——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刘涌一案的判决书》,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2期著作类《劳动改造法学研究综述》 副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刑法学原理》第一卷 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刑法学原理》第三卷 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 撰稿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司法制度》 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经济犯罪释析》 主编,中国审计出版社1997年版;《监狱学总论》撰稿人并承担统稿、修改工作,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刑事执行法学原理》与力康泰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研究》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监狱学问题研究》 专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中国政治》撰稿人,(日本)早稻田大学出版部2002年版;《现代中国法概论》与韩大元等人合著,(韩国)博英社出版2002年版;《刑法总则学习辅导》撰稿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刑法分则学习辅导》撰稿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犯罪学》 撰稿人, 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刑法教程》 撰稿人,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1988年版;《法学考试指南》 撰稿人 ,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刑法总论》 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劳动改造法学》撰稿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监狱学》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刑法学自学指导》 编写人,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 1991年版;《刑事法学》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狱政管理学》 副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刑法学》 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刑法各论案例分析》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刑法学》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二卷 刑法部分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新编刑法教程》主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基础》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监狱服刑人员普法教育读本》主编 ,中国长安出版社2004年版;《国际范围内的被害人》 翻译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简明法学词典》 撰稿人,农村读物出版社1987年版;《律师实务的理论与实践》 撰稿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法庭辩论精选》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律师资格考试指南》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刑事法学大辞书》 撰稿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中国劳改学大辞典》 分科副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法学大辞典》 撰稿人,团结出版社1994年版;《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撰稿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社会科学千万个为什么?法律卷》主编,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案例要览(1993年卷)》 撰稿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法律经济知识手册》 副主编,红旗出版社2000年版。 国家教委八五规划项目《刑事执行法学原理》《刑事执行制度研究》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项目 批号01SFB2026 起止日期2002年1月1日——2003年7月31日经费4万元《保险犯罪问题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批号03BFX042 起止日期2003年9月2日——2005年12月31日经费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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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第三条 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第四条 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 简报、月报、季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第五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报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各级环境监测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各类监测报告的编制,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报告;各流域 ( 区域 ) 近岸海域等专业监测网 ( 以下简称"专业网" ) 组长单位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和上报本网络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第六条 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第七条 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每年应至少两次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向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本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每次汇报的重点内容分别由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至少两次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汇报全国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第八条 本报告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写内容、数据处理与评价方法等,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技术规定》的规定。第二章 环境监测快报第九条 环境监测快报是指采用文字型一事一报的方式,报告重大污染事故、突发性污染事故和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监测情况,以及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第十条 环境监测快报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并报出,报送范围是:主送上级环境保护局、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同时直接以传送计算机文本方式上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局。污染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应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应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编报周期由当地环境保护局根据污染事故情况确定。第十一条 国家或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环境敏感地区,在污染事故易发期间,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在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负责编制文字型环境监测快报,并在每次监测任务完成后五日内将本次监测快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同时抄报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接到地方监测快报五日内,将有关内容编制成《环境监测快报》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第三章 环境监测季报、月报第十二条 环境质量监测网基层站、"专业网"基层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以及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网站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辖区环境监测数据型季报,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三十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二十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 ( 中国站 ) 数据型报告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第十三条 参加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三十七个重点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监测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于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编制完成上一季度全国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文字型季报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第十四条 各流域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应于每年的二月底、五月底和九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十月底前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其它专业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型季报的报送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各流域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本流域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季报或期报,并于三月底、六月底、十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近岸海域文字型环境监测期报,并于七月底、十二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其他专业环境监测网的季报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已开展大气自动监测的城市环境保护局应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编制数据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并于次月五日前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汇总、编制各有关城市环境监测站上报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于每月十五日前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第四章 环境质量年报、报告书第十七条 环境质量年报属数据型报告,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微机有线联网;同时以微机网络有线传输方式,逐级上报环境质量年报。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上年度的环境质量年报报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专业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本单位年报报到网络组长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二月二十日之前将本地区、本"专业网"年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第十八条 《环境质量报告书》属文字型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按内容和管理的需要,分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和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两种。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其形式分为公众版、简本和详本三种。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起始年为一九九一年,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只编详本,在其编写年度不再编写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详本。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每年三月底和六月底前,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完成上一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简本和详本的编制,并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五月底完成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各环境监测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流域 ( 区域 )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书,并报到网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分别于每年三月底、五月底、六月底之前编写完成上年度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简本、公众版和详本,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年的八月底前,将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亦应于八月底前将全国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第五章 污染源监测报告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核实、认可各排污单位申报的排污状况数据,并将核实后的排污申报数据报到当地环境保护局。第二十一条 污染源监督监测季报是及时反映当地环境监测站在实施污染物总量核实、抽检、治理设施验收与运行效果检查等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基本情况的文字型报告。各市级环境监测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将上一季度本辖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情况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及省级环境监测站,并应向有关排污单位展示其监督监测数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将本辖区上一季度污染源排污在前三十位的企业监督监测数据及基本情况汇总后,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重点污染监督监测数据及基本情况汇总后,将排污在前三位的企业监督监测数据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各地方环境监测站负责于三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国家确定的重点污染数据型报告汇总编制完成;并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上一级环境监测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中心站负责于当年四月底之前将本辖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上一年度数据型报告汇总后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专业网"成员单位,负责于三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污染源数据型监测报告报到网络组长单位;网络组长单位于四月十日前负责编制完成上年度本网络所监测范围内污染源排污状况文字型报告,并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和各流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网络组长单位上报的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于六月底之前,负责编制完成上年度全国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文字型报告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本地区重点污染源数据型报告上报周期、时间和内容,可由地方和级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另行规定。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本辖区内污染排污状况文字型年度报告,并于六月底前将上年报告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第六章 报告的管理第二十四条 环境监测站的各类监测报告、数据、资料、成果均为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占有;属于保密范围的监测数据、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制度进行管理,监测数据资料的密级划分及解密时间按国家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单位提供、引用和发表尚未正式公布的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和相关资料。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需要向本制度确定的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和资料时,应当履行以下审批手续:(1) 由需求单位向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提交申请报告,写明需求报告、数据、资料的用途、名称和数量。(2) 环境监测站填写报告、数据、资料出站报告单,报同级环境保护局核批后提供。(3) 县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不得向本制度确定的报送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直接提供本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提供的,必须经上级环境保护局核批后才能提供。(4) 应用监测报告和数据的单位不得超出申报范围使用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和资料;根据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污状况所作出的评价结论,必须征询提供数据的环境保护局的意见。(5) 经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批准,环境监测站在向本制度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资料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地方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适当收取成本费用。第二十六条 凡属有偿服务性监测、国际合作项目监测,各级环境监测站在向委托方提供监测资料或报告时,必须附有监测数据、报告使用范围的限定,并报同级环境保护局备案;凡有偿提供监测报告、数据和资料的,应执行地方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 负责收集、贮存和管理下级环境监测站、网络成员单位上报的监测数据、资料、报告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地方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有责任维护报送单位的权益,未经报送单位的认可及同级环境保护局核批,不得将有关监测数据、资料及监测报告用于有偿性服务。负责编制各类监测报告的环境监测站,必须及时将编制的各期文字型监测报告发送给有关监测数据、资料提供单位,以保证监测信息的双向交流。第二十八条 为了保证环境监测报告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各级环境监测站应按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实行三级审核;各级环境监测站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测报告的收、发、登记工作,以便随时查询和考核。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九条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上报各类监测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地方环境保护局可以职权范围内,对其给予通报表扬、参加评选和优先享受网络各项权利的资格。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拒报、谎报或逾期不报各类监测报告,或违反监测数据、资料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其所属环境保护局或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单位领导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类评优活动及享受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所规定的各项权利的资格。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分布之日起施行,原《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 试行 )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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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的环保局监测站,区级的就可以,委托监测,跟他们讲明监测报告的用途。一般一周后出结果。报告上会盖MA及环保局的章。补充:报告分为三部分,第一页为封面,内容为:项目名称:废水、空气监测被监测单位:报告日期:加盖MA和环保局监测站红头章第二页为说明,如不加盖公章无效等第三页也就是第三部分为监测的标准限值及监测值,监测方法及法律依据。此三部分连在一起盖一个环保局监测站骑缝专用章

中国监狱学刊发表论文费用

1. 论科技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河南法学,1992年第2期2. 对“孤立的个人”的理解,法学学刊,1992年第4期3. 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的行为本质,检察学文选,1993年第10期4. 关于自诉案件几个问题的探讨,法学学刊,1993年第4期5. 论公司犯罪定性与处罚,法律函授,1994年第3期6. 商业受贿罪的定性与处罚,法律函授,1994年第1期7. 公司犯罪定罪与量刑,中国检察报,1995年4月4日8. 论刑法条文结构改革,法制日报,1995年5月25日9. 论刑法分则立法形式的选择与协调技术,现代法学,1995年第6期10. 论刑法改革的必要性,湖南法学,1995年第3期11. 论刑法分则各种立法渊源的协调技术,贵州法学,1995年第5期12. 谈发票犯罪,检察日报,1996年12月2日13. 刑法分则条文语言表述的规范化是,江西法学,1996年第1期14. 论发票犯罪,法学学刊,1996年第3期15. 论刑法分则条文立法技术的完善,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16. 发票犯罪的定罪与量刑,法律函授,1996年第3期17. 论市场经济发展与刑法变革的必要性,载《我国当前经济犯罪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1996年9月版18. 新刑法对三个口袋罪的分解,云南法学,1997年第3期19. 评新刑法的立法技术,法律函授,1997年第5期20. 无罪推定与我国刑事诉讼,载《诉讼法理论与实践》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7年10月版21. 简论贪污贿赂罪立法的特点,中央政法管理班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22. 论罪名解释权的归属,载《新刑法典的理论与实践》文集,重庆出版社1998年12月版23. 关于刑事诉讼倒三角结构的几点异议,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24. 论死刑执行程序的适应与完善,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25. 对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几点思考,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26. 当前手机购销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律师世界,2000年第4期27. 评刑事诉讼倒三角结构论,法学评论,2000年增刊28. 当前手机购销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律师世界,2000年第4期29. 对代销商在售机过程中犯罪行为的处理,经济与法,2000年第6期30. 论简易程序中被告人的选择权,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31. 人权公约与我国刑事证据立法,载《证据学论坛》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的年12月版32. 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立场看中国的死刑问题,载《刑法学研究精品文集》,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版33. 略论扰乱电信市场的犯罪,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34. 评我国1999年刑法修正案,载《新世纪刑法新观念研究》文集,人民法院出版2001年第4期35. 简易程序的正当性研究,《刑事法评论》第8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8期36. 设立中国式辩诉交易的设想,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37. 论黑社会犯罪的刑法完善,益阳师专学报,2001年第4期38. 补强证据,载《证据学论坛》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0月版39. 论刑事简易程序的审判方式,政法论丛,2002年第2期40. 刑事简易程序价值论,益阳师专学报,2002年第5期41. 论刑事简易程序中的被告人异议权,云南法学,2003年第6期42. 公诉与自诉关系研究,刑事诉讼前沿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12月版43. 审前羁押程序比较,时代法学,2004年第2期44. 比较法视野下的警察出庭作证,犯罪研究,2004年第2期45. 检察引导侦查的理论基础,西南法学,2004年5月号,吉林出版社2004年5月版46. 简易程序审判方式比较研究,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6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11月版47. 审前羁押程序比较,时代法学,2004年第2期48. 各国民众参与检察的实践,检察日报,2004年11月5日49.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正当性探讨,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50. 司法潜规则导致司法腐败,法治内参(机密,供厅局级以上领导阅),2005年第7期51. 再审程序之老调重弹,时代法学,2005年第3期52. 口供不含辩解,北京日报,(理论版),2005年7月4日53. 美国乞讨者的权利及其限制,人民法院报(域外法制,)2005年7月8日54. 不人道是废除死刑的充足理由吗?兰州学刊,2005年第5期55. 教育改革与人性解放,学术探索,2005年第4期56. 反思司法潜规则,政法学刊,2005年第4期57. 人道对死刑的诘难,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5期58.我在美国法庭上看到的陪审团,中国社会导刊,2005年第7期59.从政坛流星高勇的学术辉煌说起,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6期60.检察改革中应当处理的五大关系,《检察论丛》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61.论民众参与检察,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62.质疑“法盲可以当法院院长”的立法,法治与社会,2005年第6期63.评我国辩诉交易的实践,《刑事法判解》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版64.让佘祥林成为中国的米兰达卡片,《律师文摘》,2005年第4辑65.论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国际准则,《明理学刊》,2005年第4期66.中美陪审制度比较,《民主与科学》,2005年第5期67.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国际准则,《诉讼法学研究》,2005年总第10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0月版。68.陪审制度与基本政治伦理,《安徽大学法学评论》,2005年总第5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69. 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改革,重庆社会科学,2005第5期70. 向胡耀邦同志学习如何对待冤假错案,学习月刊,2005第10期71. 死刑复核,应从秘密走向公开,检察日报,2005年11月7日72. 中美律师资格制度比较研究,法治论丛,2006年第1期73. 论诉讼及时原则,广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74. 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中国社会导刊,2006年2月下75. 美国被指控者律师帮助权的百年历程,律师与法制,2006年第3期76. 霸道的校规与遥远的宪法,人文论坛,2006年第3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5月版77. 美国科罗拉多州法官优选制度及其启示,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2期78. 美国的律师资格与律师考试,学习月刊,2005第12期79. 和谐社会:和而不同的社会,载《从多元到和谐—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1月版80. 西方防止媒体审判的五种方式,法制新闻传播,2006年第2期81. 媒体监督司法的底线权利,法制新闻传播,2006年第3期82. 世界死刑立法和司法的最新动向,载《中国诉讼法判解》第4卷,中国人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版83. 美国陪审团审判观察,载《中国诉讼法判解》第5卷,中国人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版84. 借鉴美国经验防止法官腐败,学习月刊2006年第12期。85. 行贿人揭发对合的受贿犯罪应认定为“自首并立功”,检察日报理论版,2007年4月9日。86. 兰成长案引发的思考,青年记者,2007年第3期87. 隐姓瞒名: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载《证据学论坛》第12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5月出版88. 论盘查的法治化,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89. 目前应否对贪污贿赂罪废除死刑,中国社会导刊,2007年2月上90. 国际社会对待性交易合法化的态度,检察风云,2008年第1期。91. 澄清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几点误解,法制与新闻传播,2008年第2辑92. 论记者拒证权,证据科学2008年10月第16卷,第5期。93. 法院该如何对待“负面舆论炒作”,青年记者2009年第16期。94.“群众的感觉”与死刑司法中的人道关怀,《中国诉讼法判解》第7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95. 国际准则视野下的媒体与司法关系基本范畴,东方法学,2010年第2期。96. 律师媒体宣传与司法公正,《全球传媒学刊》2010 年第2 期,第1---5页。97. 论残疾人就业优先权,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98. 评《刑事诉讼法(草案)》证据部分,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第61-68页。99. 论看守所立法,时代法学,2012年第2期。100.司法公开的国际发展趋势,刑法前沿问题研究,2012年卷。101.英国庭审录音录像改革的新动向,法治研究,2013年第1期。102. 围观杀人:美国死刑执行的示众与电视直播,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103.犯罪记录查询模式比较研究,西部法学评论,2013年第2期。104.李尔本案与沉默权的确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105. 庭前会议制度的实施难题与解决方案,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106. 美国联邦证据法的制订与修改,孙长永主编:《刑事司法论坛》2013年第1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12月版。107. 美国地方法院关于本拉登的尸体解剖照片是否应当公开的裁判,司法评论,2014年第2卷108.罗斯法院信息公开法的立法与实施,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25日第8版。109. 媒体采访监所的法治化,新闻春秋,2014年第3期。110. 俄罗斯陪审团的20年:观察与展望,俄罗斯学刊,2014年第6期。111. 未决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的实证考察,中国监狱学刊,2014年第5期112. 论侦查耳目的法治化,东南法学,2014年第2期113. 论司法公开的及时原则及其实现机制,时代法学,2014年第5期114. 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开宣告制度,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115. 保障人权视野下的看守所立法,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4期116. 检务公开的救济:依据、主体与方式,西部法学评论,2014年第5期。117. 中国看守所的医疗社会化改革,云南法学,2014年第6期118. 检务公开评估指数设计探索,长江论坛,2014年第4期119. 最大限度公开原则下的检察机关“工作秘密”,阴山学刊,2015年第1期120. 场所公开视野下的检务公开窗口建设,天津法学,2015年第1期121 .东亚文化背景下的建议性陪审团,财经法学,2015年第1期122. 检务公开中的最大限度公开原则,岭南学刊,2014年第6期123. 俄罗斯陪审团的20年:观察与展望,俄罗斯学刊,2015年第1期。

核心期刊的发表周期一般是3个月,如果你撰写的论文水平较高,不但不要版面费,还可以拿到稿费。如果水平一般,发表一篇大约要2500元。祝你成功!

D9 法律类核心期刊表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会 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100035) 2 法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北京沙滩北街15号(100720) 3 中外法学 北京大学法律系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四院(100871) 4 政法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5 法律科学 西北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710063) 6 比较法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7 法学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8 法学评论 武汉大学 武汉市武昌珞珈山(430072) 9 现代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400031) 10 法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200042) 11 政治与法律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200020) 12 法商研究 中南政法学院 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430074) 13 公安大学学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00038) 14 犯罪与改造研究 司法部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 北京市德外祁家豁子9803信箱(100029) 15 人民检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甲4号(100043) 16 人民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100745) 17 行政法学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11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100089) 18 中国监狱学刊 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41号(071000) 19 民主与法制 中国法学会 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100034) 发稿都要半年以上,费用500-10000不等吧。

1.《罪犯改造价值与冲突》,载《法学研究》,(被高校文科文摘转载),2001年第01期2.《对常见犯罪量刑基准的经验分析》,载《法学研究》,2009年02期3.《简论未成年人教养体制改革与立法》,载《现代法学》,1993年02期4 .《论刑罚配置中的法官裁量权》,载《中外法学》,2005年04期5.《多维视角下的犯罪评价 》,载《犯罪研究》,2003年第02期6.《秩序整合与法律示范》,载《中外法学》,2000年04月7.《论行刑教育化》,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02期8.《刑法理性与规则意义》,载《人文杂志》,2002年第02期9.《制度性教养的命运与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理性与秩序》转载,储槐植,陈兴良主编),2001年06月10.《依法治国与法文化传统.》,载《 探索》,1998年第02期11.《对推进中国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探索》, 1998年06期12.《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犯罪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1年01期13.《百年狱制改良的两大历史关联》,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9年05期14.《以权力制约权力》,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04期15.《完善并处罚金执行规则与制度的基本思考》,载《财产刑执行的调查与研究》,赵秉志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1月16.《论行刑权的两种走势》,载《政治与法律》, 2001年第03期17.《劳教制度执行管理研究》,载《法学》, 2001年第06期18.《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载《人民检察》, 2003年1月19.《寻找行刑法的原动力》,载《法学评论》, 2000年1月20.《关于“重返社会”的再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2001年02期21.《只有创新,才有特色》,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0年01期22.《再谈假释适用》,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2年04期23.《宋代劳役监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1997年02期24.《我国行刑法制的现状与趋势》,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06卷25.《暂缓不起诉,并无不当》,载《社会科学报》,2003年4月1726.《从个案尝试看法律的生长点》,载《社会科学报》, 2003年7月1327.《也谈管制刑的法律调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被中国监狱学刊转载),2000年第04期28.《检察权与执行权的互动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 ,2002年4月29.《减刑运作与刑罚的合理弹性》,载《云南法学》, 2002年2月30.《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2年3月31.《自由刑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山东法学》,(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999年第01期32《减刑运作与刑罚合理弹性》,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年01期33.《论刑事执行制度与法律的完善》,载《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000年04期34.《完善未成年人教养制度的思路》,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刊于《青少年犯罪问题》),1997年05期35.《抗日根据地的狱制特色》,载《现代法学》,1991年06期36.《劳动改造是中国行刑理论的核心》,载《探索》,1993年05期37.《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02期38.《从传统劳役刑看中国行刑制度的发展》,载《中外监狱史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07期39.《人性与刑罚 刑法适用问题研究》,长安出版社,2002年10月40.《关于金融犯罪认定的若干思考》,载《犯罪认定与刑罚研究》,重庆出版社,2000年07月41.《也谈完善刑事执行法制的基本思路》,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01期42.《刑事执行中关键技术的运用和创新》(与聂宁、宗雄信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1期43.《我国行刑权的合理构建》,载于《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09卷44.《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载《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报》,2003年01期45.《论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根据》,载《司法改革与理性选择》,重庆出版社2002年7月46.《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谈我国第一个“社会服务令”》,载《人民检察》,2003年03期47.《从司法预防视角谈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思路》,载《法治论丛》,2004年02期48.《什么影响了我们的评判?——对一桩刑事案例的调查分析》,载《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01期49.《刑罚、行刑法新解》,载《现代法学》 , 2001年第04期50.《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建议》(与万菁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03期51.《普通累犯制度的法律解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06期52.《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53.《加强自由刑执行监督之我见》,载《人民检察》,2005年23期54.《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重要问题》,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4期55.《罪犯改造新模式的法理基础》,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04期56.《是历史清算,还是范式转换》,载《理性与秩序》,储槐植,陈兴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08月57《论量刑的合理性 》,载《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03月58.《解释犯罪与价值中立》,载《现代法学》,2004年02期59《 犯罪与法律责任的均衡之义》,载《法治论丛》,2008年05期60.《强制戒毒的现制调整与合理定位——实施<禁毒法>的两大要点》,载《犯罪学论丛》(第七卷),王牧主编,2009年09期61.《<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法案理应搁置》,[司法部重点课题《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法热点问题研究——惩治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07SFB1005)的部分成果],载《法学论坛》,2009年04期62.《也是犯罪与责任相均衡——对附条件“犯罪赔偿”的价值分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04期63.《场所强戒由谁监督?》,载《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年05期64.《案外情节与人身危险性》,载《现代法学》,2006年04期65.《“组织涉黑”性质的界定及其引申》,载《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01期66.《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设计业务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载《人民检察》,2010年14期70.《国际社会处罚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基本经验》(与范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2期71.《社区矫正应向何处去——以重庆市试点情况为切入点》,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01期72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合著),载《社会科学战线》(与郝川合著),2011年第04期。73.《涉黑犯罪财产之没收与追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第05期74.《限制死刑适用的司法途径――对内地某中等城市死刑裁量的考察分析 》,载《刑法评论》(第8卷),赵秉志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75.《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13期76.《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载《中国检察》(书名),检察出版社,2003创刊卷77.《应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以许霆案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4期78.《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法商研究》,2011年03期79.《未成年人收容处遇的现实阻却——从向度关系视角》(与蔡伟文合著),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年02期80.《划分盗窃犯罪圈的基本规律》,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04期81.《简谈劳教强戒模式》,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3年02期82.《合理调整长期自由刑执行的杠杆》(合著),[2010年教育部重点项目“文本何以承载其重——破解量刑合理性的路径”](项目编号:10XJA820004)的阶段性成果),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05期,转载《刑罚体系结构的改革与完善》,赵秉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07月83.《建立量刑规则体系与判罚说理机制》,载《检察日报》,2013年01月25日84.《记载量刑经验的制度方式——以〈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为分析样》(与张孟东合著),载《人民司法》,2012年23期85.《再谈监禁刑执行变更范式的转换.Reconsideration of the Conversion of Change Type of Imprisonment Enforcement》,载《政法论丛》,2012年06期86.《开启理性判罚之门——由公诉人建议量刑谈起》(与娄永涛合著),载《理论月刊》,2013年02期87.《社区戒毒康复机制研究——以贵州“阳光工程”为分析样本》(与张凯伦合著),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88.《专家学者谈瘦肉精与食品安全监管》(与李洁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5期89.《“慎罚”的当代诠释——由《刑法修正案(八)》展开.Contemporary Interpretation of Cautious Punishment:Comment on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8)》,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03期90.《为重构刑罚学说寻求新方法》,载《法学研究》,2013年01期91.《新增禁令于管制的理性诠释》,载《当代法学》,2013年06期92.《改写历史的两种手法:再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3期 93.《修法视阈: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重构》(合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03期 94.《社区矫正语境中的观护与观察》(与程炀合著),载《海峡法学》,2014年01期 95.《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载《人民法院报》,2014-05-01 96.《检视“打黑”对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03期 97.《判罚结论的理性证立——由量刑说理切入》(与张孟东合著),载《法律科学》,2015年06期 98.《论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与揭萍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5期 99.《后劳教时代预防犯罪资源的再利用》(与张凯伦合著),载《法律适用》,2016年03期 100.《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分析——以江西省毒情为样本》(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101.《对“运动式”治理毒品的反思——由N市“百城禁毒会战”的开展切入》(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中国监狱里如何发表论文

据学术堂介绍论文发表只需要六步。第一步:投稿。这是论文发表人员选择好投稿期刊之后,将自己的论文稿件通过邮箱、在线投稿窗口、QQ或者微信即时通讯软件这三大方式发送给编辑。第二步:审核即审稿。投稿之后,编辑会按照投稿顺序对论文进行审稿,有的期刊杂志收取审稿费,如果您的论文需要加急发表,请在投稿时标注清楚,可能会产生加急费用。审稿环节是整个论文发表过程中耗时最长的,影响了论文发表周期的长短,关于论文发表时间影响因素可以阅读《是什么影响论文发表时间长短》了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论文审稿可能会反复进行。第三步:审稿结果。主要介绍通过审稿被录用的论文。通过杂志社论文三审的论文,杂志社会下发录用通知书,并注明预安排在某年某期发表,之所以是预安排,是因为还没交纳版面费。关于论文三审可以阅读《什么时候论文需要三审》,了解一些审稿知识。第四部:交费。这里的交费主要是版面费,交纳之后,论文才会正式进入安排刊期出版流程。第五步:安排发表。版面费到位之后,即可安排刊期,并按照日期出版见刊。少部分论文发表可能会延期,原因很多,例如:有人安排加急。第六步:寄送样刊。论文见刊之后,会给作者寄送一本样刊,作为用途上交的材料。到此整个的论文发表流程结束。

您好,我能回答您的问题。成岗一行人在狱中是如何出版的?成岗一行人在狱中出版的书是由他们本人编写的,他们利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将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写成书。他们在狱中编写的书,有的是纪实文学,有的是历史文学,有的是小说,有的是诗歌,有的是报告,有的是研究论文,有的是记录历史的文章,有的是关于社会现象的文章,有的是关于政治和经济的文章,有的是关于文化的文章,有的是关于哲学的文章,有的是关于宗教的文章等等。他们的书在狱中出版,有的是由他们本人出版,有的是由他们的家人出版,有的是由狱中的朋友出版,有的是由狱中的出版社出版,有的是由外面的出版社出版。他们的书在狱中出版,有的是在狱中印刷,有的是在外面印刷,有的是在国外印刷,有的是在国内印刷,有的是在网上印刷,有的是在纸质上印刷,有的是在电子版上印刷,有的是在网络上发表。他们的书在狱中出版,有的是在狱中发行,有的是在外面发行,有的是在国外发行,有的是在国内发行,有的是在网上发行,有的是在纸质上发行,有的是在电子版上发行,有的是在网络上发行。

网络上有很多论文发表网站,很多作者由于着急发表论文,而选择通过论文发表网站去发表论文。

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网络上充斥着很多假刊,甚至一些论文发表网站还推荐假刊给作者发表,有的甚至取作者论文发表费用然后消失。

针对这种情况,发表论文前,作者一定要认真辨别期刊真伪,了解论文发表网站的信誉,口碑,不盲目轻信论文发表网站和假刊的一些过度宣传,避免上当。

选择发表期刊前,要去新闻出版总署查看期刊的备案情况,再去相关的数据库查看期刊的收录情况,确保期刊正规合法,同时具备国际刊号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CN号,而不要被那些打着香港刊号或者书丛号的期刊所蒙蔽。

论文发表的介绍:

1、论文发表的介绍

学术论文首先应当具有独创性。要在论题涉及的范围内,言他人所未言,提他人所来提。要有所创新,有所发现,要有独特的、合乎客观实际的看法。

只是重复、模仿别人的意见,称不上学术论文。如在社会科学领域内,独创性常见于这样三条途径:

(1)结合新的社会实践对以往理论加以继承和发展,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结合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的完善;

(2)对新发现的资料加以研究,史学、考古学的研究常常如此;

(3)通过搜集、整理前人已有的成就的途径获得新结沦,例如哲学史、语言史的研究。

论文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深刻揭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和规律,也就是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序。

专业性是指论文从题目、选材到文字表达,都要具有某一学科、专业的特色,要摸透“行情”,用“行话”,如图书馆学的论文常常要运用款目、标注、二次文献、情报检索语言等专业词汇。

法学论文则常用法人、主体意志、仲裁、诉权、罪行法定主义等等。学术论文不必人人都看懂。好的学术论文是独创性、科学性、专业性高度的统一和结合。

2、论文发表的必要性

随着学习及工作的深入,学习者及从业者对本专业及行业会有深入的研究,而研究水平的衡量标准则体现在了论文发表上。

即,要求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或报纸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论文发表,成了考量从业者水平的一个不可或缺甚至尤为重要的标准。

发表论文,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论文发表有2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向杂志社投稿,一种是通过论文代理或期刊采编中心投稿。这2种 方式,费用方面基本差不多,都是社里统一定的价格。

期刊采编中心或 论文代理的优点至于大体差不多的文章,都基本可以安排通过审核,而且 审核时间短,一般在2-5个工作日内就安排审核并给予答复了。

主要是采 编中心是采用的集中递稿方式,一般采编中心都有编辑,会事先对论文做 下初步审核,能帮修改完善的文章都会帮助修改完善。

再加上跟社里较熟 ,论文能通过的,社里一般不会为难。 而对于直接投稿杂志社,审核比较慢,通过率低些。很多核心期刊,稿件投递后基本就是石沉大海。

3、论文发表格式

撰写论文,一定要遵循一定的格式,这样看起来一目了然,条理清晰。

1.在实际写作职称论文的过程中,则灵活运用,根据实际情况。最好开头有个引言部分,说一下目前的形势啊什么必要性的,引启性的开个头,再展开下面的论述。

2.论文要分条目展开,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比如上文中,大条目下面都有小条目,看上去非常清晰。大标题用加粗突出显示,大标题后面不能有标点符号。

摘要控制在220字符内即可,最好能概括下全文的内容,切忌把开头当摘要,把文章标题罗列出来当摘要。关键词,3-5个为宜。

还能怎么发呀,自己投稿呗,不想耽误时间就去那个壹品优刊网,还真是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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