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321—379年,或303—361年)字,字逸少,号澹斋,原籍琅琊临沂(今属山东),后迁居山阴(今浙江绍兴),官至右军将军,所以人称“王右军”。在他任职期间同时时常以作书养鹅为乐。晚年辞官隐退,卒年59岁,葬于嵊州市金庭镇瀑布山。羲之生七子,均有书名。幼子献之得羲之真传,书法不下乃翁,世称“小王”。他是东晋最杰出的书法家,被后人尊为书圣。他七岁开始学书,先后拜师于出身书法世家的卫夫人和叔父王。他学钟繇,自能融化。钟书尚翻,真书亦具分势,用笔尚外拓,有飞鸟骞腾之势,所谓“钟家隼尾波”。王羲之心仪手追,但易翻为曲,减去分势,用笔尚内抵,不折而用转,所谓右军“一搨瓘直下”王羲之临摹卫书一直到十二岁,因常听老师讲历代书法家勤学苦练的故事,使他对东汉「草圣」张芝的书法产生了钦羡之情,并决心以张芝的「临池」故事来激励自己。王羲之性格耿直,富于创造,以后又博览了秦汉篆隶大师淳古朴茂的精品,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冶于一炉,创造出“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行书,被后人誉为“书圣”。 作品流传情况:王羲之非常珍爱《兰亭序》,其后裔也是视作珍宝代代相藏,传至王羲之七世孙智永,交弟子辩才保存,王羲之死后的二百七十年间《兰亭序》珍藏在民间,唐太宗李世民心摹手追王羲之书法酷爱王羲之书法,他亲自为《晋书》撰《王羲之传》,搜集、临摹、欣赏王羲之的真迹。用各种方法手段派御史萧翼从辩才处赚得。得到《兰亭序》真迹以后,唐太宗便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命汤普澈、冯承素、赵模、诸葛贞各钩摹数本,分赐近臣。流传至今的冯承素摹本被专家认为最接近王羲之真迹。他说“置之座侧,朝夕观览”,“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唐太宗死后把真迹带进昭陵作为陪葬品。武后时,韫桓掘发,真迹又复出,收入玄宗内府,且刻石置于学士院,称为「定武兰序」,经历宋、金而亡。但此本和今天流传下来的墨本各不相同,很难确定究竟原来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看到《兰亭序》的真迹,只能看到下真迹一等的唐摹本。此后,历代《兰亭序》临摹本层出不穷。元朝,赵孟俯、俞和均临摹过《兰亭序》,赵孟俯传世临本就有多种。而明朝,董其昌、傅山、王铎等都以临《兰亭序》为乐事。传世本种类很多,有木石刻本,或为摹本,或为临本。著名者如传为欧阳询临摹上石,因北牵丝映带,纤毫毕现,数百字之文,无字不用牵丝、俯仰袅娜,多而不觉其佻,其笔法、墨气、行款、神宋时发现于河北定武而得名的《定武兰亭》。传为褚遂良第十九次临摹本的《洛阳宫本兰亭序》,此本为唐太宗赐给高士廉者。褚遂良所临又传有《神龙半印本兰亭序》、《张金界奴本兰亭序》,又有唐太宗朝供奉拓书人直弘文馆冯承素钩摹本,称《神龙本兰亭》,因帖前后印有唐中宗李显年号“神龙”各半之印,故又称为“神龙本”。此本墨色最活,跃然纸上,摹写精细,韵,都得以体现,基本上可窥见羲之原作风貌。公认为是最好的摹本,被视为珍品。此外还有“薛稷本”、“赐潘贵妃本”、“颍上本”、“落水本”,等等。乾隆皇帝收集了唐虞世南、褚遂良、冯承素、柳公权及明代董其昌等人临摹或书写的《兰亭》本子八卷(世称“兰亭八柱帖”),作为宫中珍品。后世学者不断翻刻、临摹,派生出几百种不同版本的《兰亭序》,成为中国书法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这种现象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这是《兰亭序》自身魅力所造成的,也与历代帝王的极力推崇分不开的。 作品分析章法结构用笔:《兰亭序》文章不仅是一篇脍炙人口的优美散文,而且书法遒劲飘逸,打破成规,自辟蹊径,不落窠臼。后人评道“右军字体,古法一变。其雄秀之气,出于天然,隽妙雅逸,绘景抒情,令人耳目一新。故古今以为师法”,誉之为“天下第一行书”。千百年来成为书法家们心摹手追的经典范本,与汉、西晋的其它书法作品相比,《兰亭序》书风的最明显特征即是它的用笔细腻和结构多变,大王以前的墨迹如陆机《平复帖》,吴皇象《急就章》古拙可爱,平和淡怡,颇见内敛之功,但无清雅之巧。存世汉简中倒不乏笔画跌宕纵肆、变化丰富的作品,但在结构上又相对飘散而乏丽趣。王羲之的功劳即在于他把自然的书风引向一个较为精练但又注重技巧华美特征的格局,从而确立了书法艺术强调对审美的主动把握这一时代的基调。在他以前,人们对此是不够重视的。
1990年 论文《关于书坛的“饱和与不饱和”现象》发表于《书法博览》;1991年 论文《鲁迅书法艺术论》发表于《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并刊载于《浙江近现代书法研究文集》(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3年 论文《王字风格构成论》发表于《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并刊载于《王羲之研究论文集》(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6年 论文《模仿与转化》刊载于《中国书法》刊授教材《行书》;1996年 论文《杜甫“书贵瘦硬”论辨》发表于《中国书法》第六期;1996年 作《中国书法全集·李邕卷》主编助理,编撰作品考释、书家小传;2000年 策划世纪经典——20世纪中国美术大师系列作品特展;2002年 策划世纪精华——中国近现代美术名家系列作品特展;2004年 策划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三大艺术特展;旷世墨宝——浙江馆藏唐宋元明书画珍品展;百年回眸——浙江近现代书画名家精品展;画之大者——黄宾虹艺术大展并主编三大特展特集(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刊发论文《历史的存在》;2004年 赴台湾国父纪念馆举办“纪念吴昌硕诞辰160周年——吴昌硕书画展”,并作“吴昌硕的意义”专题演讲;2005年 策划世纪掇英——中国当代美术名家系列作品特展;2005年 赴台湾历史博物馆举办“纪念黄宾虹诞辰140周年——黄宾虹艺术展”,并作“书法之于黄宾虹”专题演讲;2008年 赴台湾华梵大学作“书法创作研究”专题讲学,并举行“赵雁君丁亥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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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的书法艺术成就论文
摘要:千百年来,王羲之的书体作为中国书法的主流立足于书坛,历代文人、书家无不奉之为圭臬,赞其法书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
关键词:王羲之 书法 艺术成就
魏晋时期,战争和分裂频仍,社会处于大动荡、大变化之中。儒学的削弱,佛教的输入,玄学的兴起,促进了学术、文艺的繁荣,书法艺术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王羲之就是在这个时期高高升起的一颗巨星。
千百年来,王羲之的书体作为中国书法的主流立足于书坛,历代文人、书家无不奉之为圭臬,赞其法书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
在中国艺术史乃至世界艺术史上,少有艺术家能够像王羲之那样,在跨越了如此巨大的时空之后,仍然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又不断地给王羲之的书法艺术复加新的意义,使东方艺术之魂――中国书法艺术永葆青春的光辉。
变古制今
王羲之,大约从五六岁学文习字,到五十九岁去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书法艺术的实践和研究。青少年时期师从名家,临池不辍;成年后博采众长,变古制今,自成一家,终至‘化境’。
王羲之的书法成就,在其当世已有定评。其壮年时期的作品,已被当时与他齐名的庾翼赞为‘焕若神明, 顿还旧观’ 。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说:王羲之‘博精群法,特善草、隶’,其书法是‘古今莫二’。这里说到的‘草’,是章草和今草;‘隶’是真书,或叫正书、楷书。综合历代书评,王羲之的书体得之神功、千变万化、自成一家、登峰造极的,就是楷书、行书和草书(今草)。
楷、行、草三体,自汉魏以来,在逐步演变。演变的方向,是删繁就简,趋于快速实用。演变的途径是民间匠人、官方书佐和达官显要、清流雅士的各自努力,相互影响,经由高门大族杰出书家的锤炼升华,汇成主流。王羲之便是这些杰出书家的典型代表。
楷书体或称正书体、真书体,是在隶书体嬗变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书体。在汉简中,已见雏形。在隶书盛行的东汉,楷书只在民间流行。到了东汉末、三国、西晋,由于文人士大夫的加工和提炼,形成了不同于隶书的体势,才登上了大雅之堂,成为一种趋时的书体。
王羲之的楷书‘俱变古形’,对今体楷书的定型做出了积极贡献。王羲之的楷书,在楷书方面的‘俱变古形’,应该是相对于钟繇的楷书风貌而言的。
钟繇的楷书还具有浓厚的隶书笔意,特别是汉末、三国时期的隶书中那种着意翻挑、飞扬的笔势,在他的楷书里十分明显。但是,这种翻挑与飞扬的笔势,在王羲之的楷书里不见了,代之以回锋收笔、规整匀称的楷势。
作为初具规模的楷书,钟繇楷书的笔画形态,有的长而逾制,有的临时从宜,一字之内,笔画之间的结构关系尚不明确,因此,规范不全,结合松散,竖短横长,状似扁隶,有横张之势。这类态势,在王羲之楷书中已大为改观。王书将纵向笔画向下伸引,使其挺直,用笔内敛,其他点画对称呼应,所以有纵展之势。
王羲之的用笔,一改钟书的隶笔起止,在起笔处有挫衄的按笔动作,多以方笔入纸;而收笔处不着意折笔重按,而是轻提回带;在运笔速度上是缓前急后;在笔画形态上求其匀整遒紧,势如列阵。经过这样的改造,楷书字体在王羲之手里,笔画之间的配置关系基本确立,结体变横张为纵展,规整劲健,雍容尔雅,仪态大方。
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经过这一鼎革,王羲之将楷书引入了端庄而生动的‘今体’阶段。而这个变化的最后完成,是在法度森严的唐朝。
与楷书一样,两汉时期,行书已在民间流行。从汉简中,可以看到早期的行书。
这种早期的行书也是由隶书的实用书写逐渐发育而成的一种新兴的书体。它简洁,开张,结体松动,隶味很浓。王羲之的新体行书中锋、侧锋互用,每字即见,运笔速度较为迅疾,有振迅遒劲的风神。
由于笔势连贯,笔画之间的呼应关系更加紧密,点画的态势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捺脚,不再是重按后平出,而多作长点状的反捺。王羲之将草书笔法引入行书,从而使行书体势具备了欹侧遒媚的风格。
王羲之在草书方面的建树,并不是旧体的章草,而是新兴的今草。后人肯定的、崇拜的,就是他增损古法、裁成一体、变古制今的今草。王羲之的今草书,是在扬弃张芝章草书的过程中生成的。与张芝的章草相比,王羲之的今草使转灵动,点画放纵,笔势流畅遒逸。
虽然王羲之笔势的连属飞移多体现在一字之内,但其所呈现的,是神采上的贯通,而非形式上的.连属,即是唐太宗所谓的‘状若断而还连’。这样,章草书体字字独立的形态与今草书体流畅纵逸的笔势,这看似不协调的两端,在王羲之的今草书中得到了融汇贯通,别出新貌。
王羲之的今草书,在用笔和结构的变化上,都达到了极致。用笔以方折为主,斩钉截铁,干净简捷,从容不迫。‘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唐孙过庭《书谱》)。点画的‘形’与‘势’,有偃有仰,有正有斜,或长或短,或方或圆,近乎绝技,自然天成。
王羲之建树的不只是一种风格,一种境界,而是一个书法艺术的体系。在这个博大的体系内,有严肃,也有飘逸;有对立,也有和谐;有情感,也有理智;有法则,也有自由。于是,各种各样的书家――古典的、现代的,唯美的、伦理的,现实的、浪漫的,阳刚的、阴柔的……都能把它当作伟大的典范,从中汲取他们各自需要的营养。
王羲之的这个体系,又像一把审美的无形尺子,衡量着中国历代书法的优劣。明代评论家项穆说:‘逸少一出,会通古今,书法集成,模楷大定。
我练了6年都不敢说我有10分像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欣赏的
王羲之的书法在我国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他的书法作品对我国的字体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那么,人们是如何评价王羲之的呢?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人们对王羲之的评价,希望能帮到你。
在中国书法的千年历史上,无数书法评论家几乎对王羲之是众口一词的。而唐代著名的张怀瓘却评价得非常特别。他尤其是对王羲之的草书评价不高。认为“逸少草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接下来他又评价王羲之的草书“虽圆丰研美,乃乏神气”。
而且在他的《书估》一书中,更为具体化,说“王字中草字100字才抵他的一行行书,300字才抵他一行楷书”。
简言之,他认为王羲之的草书太过柔媚而被诟病。但是在书史上,也有不少人的评价是充分肯定的。典型的如梁武帝,他说“钟繇书如云鹄游天,群鸿戏海,行间茂密;王羲之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当然,他对大王的字是整体评价,而非专门指草书。
王羲之被誉为“书圣”,无论是否懂得书法都知道王羲之这位独特的书法家。在浩瀚书法海洋中,王羲之已经被众多书法立为了一座灯塔,被历代书法立为楷模,并且用王羲之的标准来衡量历代的书法名家。后来的书家几乎没有不临摹过王羲之法帖的,因而有“书圣”美誉。
有评论说:“中国书史上虽推崇王羲之为“书圣”,但并不把他看作一尊凝固的圣像,而只是看作中华文化中书艺创造的“尽善尽美”的象征。事物永远是发展的、前进的,王羲之在他那一时代到达“尽善尽美”的顶峰,这一“圣像”必将召唤后来者在各自的时代去登攀新的书艺顶峰。”这里虽然打破了王羲之崇拜,但是仍然没能打破人们认识王羲之的格局。为什么王羲之的书法是最好的?为什么王羲之的被认为是完美无瑕的?
王羲之的书圣地位有两个比较大的因素:
第一,唐太宗的推动作用。唐太宗十分推崇王羲之的书法,以至于召集天下、宫廷中的书家临摹《兰亭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王羲之的书法地位有推动作用。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唐太宗的书法造诣不浅,他应该能够判断出王羲之的书法水平。唐太宗只是一个外因,主要的原因还是王羲之自己。
第二,王羲之的书法功底。历代的书法家已经把王羲之尊为“书圣”,因此评价王羲之的书法也就没有缺点可寻。因为定论认为王羲之是完美的,王羲之是绝对的,王羲之是不可超越的。历代的书法家,包括后来的欧颜柳赵、苏黄米蔡、翁刘成铁等等众多书法几乎都与王羲之的书法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我想原因主要是中国封建时期的正统思想与中庸思想:
王羲之的书法被尊为书法的正统,王羲之之法也被书法届尊为正统之法,任何违背王羲之的法则都是被成为叛逆的。但是违背王羲之的法则是不是都是坏的呢?有人说王羲之的法则到现在还有人在用,但是那些违背王羲之的法则都已经不存在了。想想看,这种一出来就被唾弃的法则能够流传下来吗?当王羲之的书法被尊为正统之后,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赵孟頫等等一批书家都不同程度受到了王羲之的影响。我们都知道科举考试,科举考试的字体相当一段时间以欧体为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欧阳询,也间接发展了王羲之。当欧阳询被尊为欧体的楷模,后来的欧体书法者也就以欧阳询为标准,因此也就永远无法超越欧阳询。而被欧阳询所临摹的王羲之,也就成为了更是高不可攀的巅峰。
王羲之的书法在书家看来是“大家无特色,大家无风格”,而且王羲之是“中庸之美”。这种标准被看作是书法的终极状态,这种思想很明显是受到了儒家学说的限制。当我们把王羲之等同于儒家思想的精华之后,我们就会发现王羲之已经成为了一个儒家思想在书法界的孔子,是不可动摇的圣人。而后的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书法家拿王羲之的标准来衡量当然也就无可比拟。怀素、张旭、王铎比起王羲之过于豪放,欧阳询比起王羲之过于呆滞等等之类的评论诞生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儒家思想统治的中国封建社会,只要儒家思想不动摇,王羲之就基本不会动摇。而当代则不同,儒家思想的地位已经大大下降了。因此开始有众多书法家开始批评和反思王羲之。是不是我们的书法必须中庸?必须不左不右?
如果说王羲之是一座不可攀越的高峰,那么随后的唐代书法不如晋代,宋朝不如唐朝,元朝不如宋朝,明朝不如元朝,清朝不如明朝,民国不如清朝,当代不如民国。抛开王羲之的禁忌不讲,我们的书法家不应该反思吗?
拙见!以备书法水平提高之后再来审视自己的见解。看看将来是否能够有新的见解。
王羲之(303—361)字逸少,因以右军将军衔领会稽内史,遂世称王右军。东晋时期杰出的书法家。
忧国爱民王羲之生于西晋惠帝太安二年(303)。原籍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
琅琊王氏是两晋时期最显赫的士族。在王氏家族中,很多人担任过显官要职。其从曾祖王祥出仕魏晋两朝,历任司空、太尉,太保等职。伯父王衍先后为晋惠帝的中书令、尚书令和太尉。南渡后,伯父王导官居宰辅,把持朝政;另一伯父王敦驻守荆州,掌握重兵,形成了“王与马,共天下”的特殊政局。父亲王旷为淮南太守,是首先建议晋元帝司马睿渡江的东晋开国功臣。
少年时期的王羲之不善言辞,但性格倔强,为人正直,很有主见。王导和王敦都非常器重他的才华,称赞他是王氏家族中最有出息的子弟。太尉郗鉴对他更是赏识,主动将女儿嫁给他。
偏居江南一隅的东晋政权,从一开始就由于内部矛盾无法调和而动乱频仍。在这些动乱中,琅琊王氏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王羲之虽然出身在琅琊王氏,但很少以一家一族的利益为念。他多次拒绝王导要他到中央政府为官的建议。他愿意在地方上担任具体工作,以便为振兴东晋王朝建立一番功业。从晋成帝咸和九年(334)起,大约有六年的时间,他一直在荆州的征西将军庾亮那里供职。庾亮反对王氏专制朝廷,与王导格格不入。然而王羲之却能注意与庾亮融洽相处。他终于赢得了对方的信任,庾亮把他的职务从参军提升到长史。咸康六年(340),庾亮去世。临终前,庾亮亲自上表称赞王羲之的才能,建议成帝任命他为宁远将军、江州刺史。
不久,晋成帝前后两次发布诏令,委任王羲之作侍中和吏部尚书。因有违本意,都被王羲之一一谢绝了。
晋穆帝永和二年(346),王羲之又一次拒绝要他到中央为护军将军的任命。他的做法引起朝廷中很多人的非议。王羲之在回复扬州刺史殷浩的信中,述说了自己的志向。他讲,自己不愿到中央任职,是由来已久的想法。但并不是说他不肯为国效力,只要需要,即使是出使充满危险的关陇(时为后赵石虎盘踞)和巴蜀(时为成汉李势盘踞)地区,他皆在所不辞。迫于压力,王羲之回到建康担任了护军职务,但仍然要求外任。在反复请求之下,朝廷终于同意他以右军将军的身份出任会稽内史。
到达会稽(今浙江绍兴)任上,正遇上严重的灾荒,王羲之忙打开粮仓赈济这里的灾民。他向朝廷建议“断酒以救民命”(《全晋文》卷26),认为“此郡断酒一年,所省百余万斛米,乃过于租”(《全晋文》卷24)。通过实际考察,王羲之了解到东晋政府加在人民头上的赋税徭役过于繁重,而吴郡(今江苏苏州)、会稽一带尤甚。故而他一再上书要求减免赋役,以使人民“小得苏息,各安其业”。他批评政府的官僚机构臃肿庞杂,行政效率本节材料主要依据《晋书·王羲之传》,下引本传者不另作注。
低,只会给人民增加负担,“主者涖事,未尝得十日,吏民趋走,功费万计”。在对会稽郡下属的各县进行检校之后,他发现官仓失盗的现象十分严重。原因是监守自盗,“仓督监耗盗官米,动以万计”,“余姚近十万斛”。王羲之谴责朝中当权者阻挠追查,说他们实际是“重敛以资奸吏”。认为只要“诛翦一人,其后便断”。
在王羲之担任会稽内史期间,东晋政府内部掀起了一阵北伐热。荆州刺史桓温掌握重兵,灭掉蜀地的成汉政权之后,积极准备北伐。桓温企图靠军事上的胜利,提高个人的威望,实现代晋称帝的野心。永和九年(353),坐镇建康的宰辅司马昱为抑制桓温,抢先命令扬州刺史殷浩为北伐的指挥。殷浩是徒有虚名的清谈家,毫无作战经验。他任用降晋的羌族首领姚襄为北伐前锋,结果姚襄中途倒戈,在山桑伏击殷浩。殷浩惨败而还,北伐军损失极大。王羲之向来反对盲目北伐。在殷浩动身前,他曾写过一封言辞恳切的信,进行劝阻。北伐失败后,殷浩不甘失败,复图再举。王羲之再一次写信给他,告诫殷浩应该汲取失败的教训,“往事岂复可追,愿思弘将来”。他讲,“政以道胜宽和为本,力争武功,作非所当”,盲目北伐召致多次的丧师辱国,是当政者缺乏深谋远虑的结果。东晋国力不足,军败于外,资竭于内,既然没有力量控制淮河流域,不如全力保住长江不失。他建议,当政者应该引咎自责,承认错误,集中全力汇集人才,听取有识之士的意见,努力刷新政治,消除烦苛的制度,减免赋役徭役。只有这样,困难的局面才可能改观。王羲之警告说,如果坚持割剥百姓的暴政,陈胜、吴广一样的起义马上就会出现。在写给司马昱的信中,他对一再劳师兴众的后果表示担忧。指出,打仗要知己知彼,万全而后动。盲目北伐,取胜的希望很少,而给人民造成的痛苦极大,“以区区吴越经纬天下十分之九,不亡何待?”他又写信给尚书仆射谢尚,沉痛地列举了战争带来的灾难。他说,每次参加征役和充运的人中,因为死亡或叛逃的都有很大一部分不能返回家园。政府不顾人口的损失,仍然对百姓照常进行征发,造成更多人中途叛逃。按照政府法令,逃亡者的家属和邻居要连坐,于是又有新的人大批逃走。“百姓流亡,户口日减,其源在此”。
会稽郡属扬州管辖,扬州刺史王述是王羲之的顶头上司。王述与王羲之不和,一再冷落和刁难他,王羲之深以为耻。永和十一年(355),他以生病为由,辞去了会稽内史的官职。
辞官后,王羲之举家定居会稽,不再返回建康。在到会稽之初,王羲之就对富饶的浙东地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老死这里的打算。公务之余,他经常与好友谢安等人游视这里的大海名山。去官后,更“与东土之人尽山水之游”。王氏属于南渡的北方士族,原籍田地已失,为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必须在南方占取大量土地。太湖流域是江南土著士族的禁脔,为避免与他们发生冲突,北来大族的触角则转向了浙东。王羲之的山水之游,固然有游乐的成分,但主要目的还是求田问舍,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东游山海,并行田视地利”。《全晋文》卷24中保留有王羲之向朋友索还田产的杂帖,足以证明王羲之对扩张土地的热衷。
名垂千古的一代书圣王羲之一生最突出的成就是他的书法艺术。在书法史上,他是个划时代的巨匠。无论在生前还是死后,他都受到人们的尊崇,有“书圣”之誉。王羲之的书法成就,不仅在于他能备精诸体,集当时书法之大成。更在于他能自成一家,开创了独特风格的王派书法。
汉魏之际,我国书法艺术发展到一个光辉灿烂的阶段。人们在汉隶、章草两种书体之外,又创新了行书和楷书。此后,一些著名的书家钟繇、梁皓、韦诞、卫觊、索靖等人应运而出,其中以钟繇最为著名。他能写隶、楷、行、草诸体,尤善楷书。钟繇的书法风靡魏晋,在书苑中居统治地位。王羲之的家族以善书著称,王导于丧乱之际,犹携钟繇的《宣示帖》自随。据《述书赋》记载,东晋书家中的“八王”,琅琊王氏一门共占去六人。
这种时代与家风,使王羲之自幼受到薰陶。他七岁开始学习书法,启蒙老师即是叔父王廙。王廙工章楷,笔力效法钟繇。十一岁时,王羲之在父亲的枕中发现前代人写的笔论,私下里取出阅读。父亲知道后,告诉他说:“现在你年纪还小,不能理解运笔的法则。等到长大以后,我再教你。”王羲之不以为然,他说:“我愿意早一点知道,若等长大,那就迟了。”父亲只大致地给他讲解了笔论的要点,而王羲之却已心领神会,从此学力日进。著名的书家卫夫人看到他的字,感叹地说:“这孩子一定是学过《用笔诀》的。我看他的笔法,十分老成,将来一定能超过我的。”卫夫人名铄,名书家卫瓘之女,李矩妻。卫铄师法钟繇,声誉极高。由于喜爱王羲之,卫铄把他收在自己的门下为徒。
王羲之长大以后,阅历渐广,特别是看到李斯的《峄山碑》、蔡邕的三体石经、张旭的《华岳碑》以及钟繇的《宣示帖》真迹后,遂改变初学,博采众家之长,试图另辟蹊径,创出自己的书法风格。最初,他的字并不是最好的,庾翼的字就远胜于他。经过自己的勤学苦练,用心钻研,他终于熔各家于一炉,篆、隶、草、行、楷各种书体,均有很深的造诣。特别是到中晚年时期,一变质朴的书风,创造出一种遒媚劲健、端秀清新的华贵书体,一跃成为一代宗师。
东晋时期,隶、草、行、楷各体均已大备,比较而言,行、楷因是后出,尚未成熟。王羲之把它们向前推进变化,在书法史上起了承先启后的作用。王羲之的主要贡献,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开辟了草楷相结合的书法发展道路。当时诸体俱全,或以继承为主,不变旧法,仍以隶法写楷,即是所谓隶楷(今隶);或是推陈出新,发展草楷结合的行书。王羲之选择的是后一种。它符合书法发展规律,便捷易识,在继承前人书法精华的基础上大胆变化,是书法的实用性和艺术的完美性的结合,并成为隋唐以来书法发展的主流。第二是创造了富有表现力的书写方法。书法是一种形象艺术,如果平板少变就会丧失生命力。王羲之备精诸体,娴熟各家笔法,在此基础上大胆地对传统性的程式笔法进行改革,使其绚丽异常、丰富多采。他以不断变化书态和表现不同的手法,避免了千篇一律。唐人李嗣真在《书后品》中惊叹“羲之万字不同”,确实发现了王氏变化多端的书法特点.
唐太宗在《晋书·王羲之传》后作制,给予王羲之的书法极高评价。他写道:“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状若断而运连;夙翥龙蟠,势如斜而反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心慕手追,此人而已!”
王羲之的书法受到人们的承认和喜爱,逐渐取代钟书而大行于世。庾翼见到王羲之用章草写给其兄的信,深为折服,叹息不已,亲自写信给他,说:“我过去有草圣大家张芝的十张章草帖,南渡时丢失了,以为从此再也见不到这样的好字了。看到你的章草,写得如此神采动人,使我感觉旧帖又回到了我的面前。”王羲之的书帖墨迹逐渐被人们视为珍宝。有一次,王羲之到门生家做客,门生设佳馔招待他。王羲之想以书相报,见室内有一棐木几,非常滑净,于是提笔便写。其书真草相半,潇洒飘逸,门生欣喜若狂。为感酬先生,门生亲送王羲之回郡。回来的时候,门生发现王羲之的书迹已被父亲刮掉。他懊恨之极,为此难过了很长的时间。另有一次,王羲之在蕺山看见一位卖扇子的老妇人生意清淡。他走近扇子摊,在一些扇子上面写了点字。看到老妇人面现愠色,王羲之笑着解释说:“你说这是王右军的字,每把扇一百钱。”老妇人半信半疑,照着办了,果然被众人一抢而光。王羲之生性爱鹅。他听说一家养的鹅极善鸣叫,便兴致勃勃地去看。不料,那家人为得到王羲之的字,竟然把鹅杀掉做成了款待他的菜,搞得他哭笑不得。山阴县一位道士也有几只好鹅,王羲之来求购,道士对他说:“我的鹅不卖,如果你肯为抄篇《道德经》,这群鹅便白送给你。”
王羲之对于自己的书法也很自负。自称:“我的字与钟繇不相上下,而张芝则要在我之后了。”他写信给别人说:“张芝学书墨池,我也这样下功夫,怎么会落在他的后面?”
王羲之的真迹没有能保留到现在。存世的主要是他书迹的刻本。他所写的楷书,以《黄庭经》、《乐毅帖》等最有名,行书以《兰亭集序》、《快雪时晴帖》、《丧乱帖》最出色,草书则以《十七帖》最传神。
《兰亭集序》写于永和九年(353)三月初三日。王羲之邀请了关系密切的朋友和子侄,集当时名流四十二人,在会稽山阴亭进行修禊活动。修禊是古代的一种风俗,临水而祭,据说可以消除不祥。这一天,与会者兴致很好,宴饮赋诗,留下大批诗作。王羲之为宴集挥毫作序,是为《兰亭集序》。据《法书要录》引唐人何延之《兰亭记》说:“书用茧蚕纸,鼠须笔,遒媚劲健,绝代更无。”自古以来,《兰亭集序》被人称作天下第一行书,是王羲之的代表之作。这一名迹后被唐太宗所得,曾命赵模、韩道政、冯承素、诸葛贞等人摹写副本,赐给太子、诸王及近臣。而它的真迹,传说则随太宗遗骸而殉葬昭陵了。传世的各种《兰亭集序》的墨摹本,艺术风格并不一致。现在能够看到的本子,有被认为是虞世南、褚遂良、冯承素等人的摹本。在石刻本中,以唐太宗时刻在学士院后流落在定武的拓本为上品。王羲之还是位出色的文学家。他的文章与诗赋都写得很好。《晋书》本对于传世的《兰亭集序》帖,长期以来在学术界存在着真伪的争论。清人赵魏于乾隆年间,首先从字体的源流方面对序帖提出怀疑。他说:“南北朝至初唐,碑刻之存于世者往往有隶书遗意,至开元以后始纯乎今体。右军虽变隶书,不应古法尽亡。今行世诸刻,若非唐人临本,则传摹失真也。”清光绪十五年,广东人李文田全面否定序帖为王羲之所书。他认为序文与《世说新语》中刘孝标注引的王羲之此文,从篇名到文字上都有区别。他也从字体上论述了序帖是“隋唐间之佳书,不必右军笔也”。近年来关于序帖真伪的争论,始于郭沫若1965年的《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郭文以新出土的文物为例证,发挥了李文田的论点,否定序文为王羲之原作,帖文为王羲之所书。郭文认定序帖为隋代僧人智永的作品。对这一问题,学术界存在着赞同和反对两种意见。1972年郭沫若又发表《新疆出土晋人写本三国志残卷》一文,重新提出旧说。时至今日,争论还在继续,很多意见是不赞成序帖为后人伪托这一说法的。1977年文物出版社将两种意见汇集成《兰亭论辨》一书。1982年,刘汉屏又发表《论兰亭书体》一书。关于争论双方的观点,只要查阅两书,备知矣。
传收录的《与会稽王笺》、《报殷浩书》和《遗谢安书》等文都有结构严谨、文字流畅、情真意切的长处。《兰亭集序》更是一篇记事、写景、抒情的上乘之作。它真实地反映出王羲之热爱生活而又慨叹人生短促的复杂感情。王羲之传世的诗作主要有《用笔赋》。他的《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不失为一篇优秀的书法论文。在这篇文章中他把书家写字比拟成一场严肃的军事活动:“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矟也;墨者,鍪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略也;扬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比喻贴切,用意颇深。他指出构思布局是书法的要领,“夫欲书者,先研乾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平直相侣,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便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王羲之讲述了书家前辈宋翼和自己学书的坎坷经历,并对隶、真、行、草各个书体的用笔立意,结合自己的心得进行了总结。该文被清人严可均辑录于《全晋文》中。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王羲之有文集十卷,录一卷,今皆不存。
王羲之的书法艺术成就论文
摘要:千百年来,王羲之的书体作为中国书法的主流立足于书坛,历代文人、书家无不奉之为圭臬,赞其法书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
关键词:王羲之 书法 艺术成就
魏晋时期,战争和分裂频仍,社会处于大动荡、大变化之中。儒学的削弱,佛教的输入,玄学的兴起,促进了学术、文艺的繁荣,书法艺术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王羲之就是在这个时期高高升起的一颗巨星。
千百年来,王羲之的书体作为中国书法的主流立足于书坛,历代文人、书家无不奉之为圭臬,赞其法书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
在中国艺术史乃至世界艺术史上,少有艺术家能够像王羲之那样,在跨越了如此巨大的时空之后,仍然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又不断地给王羲之的书法艺术复加新的意义,使东方艺术之魂――中国书法艺术永葆青春的光辉。
变古制今
王羲之,大约从五六岁学文习字,到五十九岁去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书法艺术的实践和研究。青少年时期师从名家,临池不辍;成年后博采众长,变古制今,自成一家,终至‘化境’。
王羲之的书法成就,在其当世已有定评。其壮年时期的作品,已被当时与他齐名的庾翼赞为‘焕若神明, 顿还旧观’ 。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说:王羲之‘博精群法,特善草、隶’,其书法是‘古今莫二’。这里说到的‘草’,是章草和今草;‘隶’是真书,或叫正书、楷书。综合历代书评,王羲之的书体得之神功、千变万化、自成一家、登峰造极的,就是楷书、行书和草书(今草)。
楷、行、草三体,自汉魏以来,在逐步演变。演变的方向,是删繁就简,趋于快速实用。演变的途径是民间匠人、官方书佐和达官显要、清流雅士的各自努力,相互影响,经由高门大族杰出书家的锤炼升华,汇成主流。王羲之便是这些杰出书家的典型代表。
楷书体或称正书体、真书体,是在隶书体嬗变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书体。在汉简中,已见雏形。在隶书盛行的东汉,楷书只在民间流行。到了东汉末、三国、西晋,由于文人士大夫的加工和提炼,形成了不同于隶书的体势,才登上了大雅之堂,成为一种趋时的书体。
王羲之的楷书‘俱变古形’,对今体楷书的定型做出了积极贡献。王羲之的楷书,在楷书方面的‘俱变古形’,应该是相对于钟繇的楷书风貌而言的。
钟繇的楷书还具有浓厚的隶书笔意,特别是汉末、三国时期的隶书中那种着意翻挑、飞扬的笔势,在他的楷书里十分明显。但是,这种翻挑与飞扬的笔势,在王羲之的楷书里不见了,代之以回锋收笔、规整匀称的楷势。
作为初具规模的楷书,钟繇楷书的笔画形态,有的长而逾制,有的临时从宜,一字之内,笔画之间的结构关系尚不明确,因此,规范不全,结合松散,竖短横长,状似扁隶,有横张之势。这类态势,在王羲之楷书中已大为改观。王书将纵向笔画向下伸引,使其挺直,用笔内敛,其他点画对称呼应,所以有纵展之势。
王羲之的用笔,一改钟书的隶笔起止,在起笔处有挫衄的按笔动作,多以方笔入纸;而收笔处不着意折笔重按,而是轻提回带;在运笔速度上是缓前急后;在笔画形态上求其匀整遒紧,势如列阵。经过这样的改造,楷书字体在王羲之手里,笔画之间的配置关系基本确立,结体变横张为纵展,规整劲健,雍容尔雅,仪态大方。
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经过这一鼎革,王羲之将楷书引入了端庄而生动的‘今体’阶段。而这个变化的最后完成,是在法度森严的唐朝。
与楷书一样,两汉时期,行书已在民间流行。从汉简中,可以看到早期的行书。
这种早期的行书也是由隶书的实用书写逐渐发育而成的一种新兴的书体。它简洁,开张,结体松动,隶味很浓。王羲之的新体行书中锋、侧锋互用,每字即见,运笔速度较为迅疾,有振迅遒劲的风神。
由于笔势连贯,笔画之间的呼应关系更加紧密,点画的态势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捺脚,不再是重按后平出,而多作长点状的反捺。王羲之将草书笔法引入行书,从而使行书体势具备了欹侧遒媚的风格。
王羲之在草书方面的建树,并不是旧体的章草,而是新兴的今草。后人肯定的、崇拜的,就是他增损古法、裁成一体、变古制今的今草。王羲之的今草书,是在扬弃张芝章草书的过程中生成的。与张芝的章草相比,王羲之的今草使转灵动,点画放纵,笔势流畅遒逸。
虽然王羲之笔势的连属飞移多体现在一字之内,但其所呈现的,是神采上的贯通,而非形式上的.连属,即是唐太宗所谓的‘状若断而还连’。这样,章草书体字字独立的形态与今草书体流畅纵逸的笔势,这看似不协调的两端,在王羲之的今草书中得到了融汇贯通,别出新貌。
王羲之的今草书,在用笔和结构的变化上,都达到了极致。用笔以方折为主,斩钉截铁,干净简捷,从容不迫。‘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唐孙过庭《书谱》)。点画的‘形’与‘势’,有偃有仰,有正有斜,或长或短,或方或圆,近乎绝技,自然天成。
王羲之建树的不只是一种风格,一种境界,而是一个书法艺术的体系。在这个博大的体系内,有严肃,也有飘逸;有对立,也有和谐;有情感,也有理智;有法则,也有自由。于是,各种各样的书家――古典的、现代的,唯美的、伦理的,现实的、浪漫的,阳刚的、阴柔的……都能把它当作伟大的典范,从中汲取他们各自需要的营养。
王羲之的这个体系,又像一把审美的无形尺子,衡量着中国历代书法的优劣。明代评论家项穆说:‘逸少一出,会通古今,书法集成,模楷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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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美学对现代设计美学的影响 摘要:传统美学对我国现代艺术有重大的影响,它们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现代的设计思想。当然,我们也在不断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且从中收益非浅。因此,在这全球性的文化交流和竞争当中,凡是我们民族确有的长处,决不会丧失,只会发扬光大。 关键词:传统美学;现代设计美学;作用;影响 一、引言 美是什么?“美”离不开人的审美活动。中国传统美学认为,审美活动就是要在物理世界之外建构一个意象世界,这个意象世界,就是审美对象,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广义的“美”。在中国传统美学的影响下,现代的设计美学也要寻找我们民族传统文化中为其他民族所不及的思维优势和独特风采。我们所处的是一个高度现代化、信息化的社会,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使我们目不暇接,随之而来的新思想、新观念、以及国外的各种艺术思潮的涌人也对现代设计美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这种局面下,我们面对着一个如何认识传统美学与现代设计美学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在我们的现代设计美学中对传统造型艺术何去何从的问题。完全背离传统显然是不可取的,对西方现代艺术纯粹的模仿、简单的搬用将使我们的艺术丧失民族个性;而对传统继承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是建立在传统的基础之上的。 二、现代设计美学的第一要义就是“新” 这个“新”有着不同的层次,它可以是改良性的,也可以是创造性的。但无论如何,只有新颖的设计才会迈出走向成功的第一步。设计美学的第二要义是“合理”。设计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和市场而存在,符合价值规律是没计存在的直接原因。如果设计师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相信世界上便不会有设计这个行业了。 三、传统美学观对现代设计美学的影响 (一)传统美学对广告设计的影响 中国传统美学中的审美 移默化地影响着现代设计美学,而现代设计美学反过来又影响着传统民族审美观念。这些可以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广告设计中体现得越来越成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概括。 1.一目了然,简洁明确 广告设计不同于架上油画或版画,它要求一目了然,简洁明确,使人在一瞬之间、一定距离外能看清楚所要宣传的事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广告设计往往采取一系列假定手法,突出重点,删去次要的细节、甚至背景,并可以把在不同时间、空间发生的活动组合在一起。因此,它的构思要能超越现实,构图要概括集中,形象要简练夸张,要以强烈鲜明的色彩为手法,突出醒目地表达所要宣传的事物,表现物与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赋予画面更广泛的含义并使人们在有限的画面中能联想到更广阔的生活,感受到新的意义。在这些方面,中国传统的美学观,能够为设计者提供大量的营养。例如,构思上的“一以当十”、“以少用多”的精炼,构图上“计白当黑”“无画处皆成妙境”的简洁,“疏可走马,密切不透风”的对比关系,“似与不似之间”的形象夸张,都是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已经在我国广告艺术的设计中得到充分体现。香港著名平面设计大师靳埭强,在其招贴设计《自在》系列中,运用了中国的水墨画技法,融合了现代技术的特殊机理效果,现代又不失传统。 2.概括与变形 中国传统美学讲究形神兼备,讲究概括与变形,齐白石“画虾几十年才得其神”,就有一个不断概括、不断深入的过程,最终敢于舍弃虾的次要部分而突出主要特征,使母虾的形象更为完美、更为生动。 3.装饰与色彩 传统美术的色彩处理,主要是装饰色彩。由于招贴艺术的特征,决定了装饰色彩在画画上所起的作用。装饰色彩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这正是广告画面所刻意追求的。在招贴画上,常常有这样的例证,一张蓝色的画面,上角画几束灿烂的焰火,这块蓝色自然会被人接受为深邃的蓝天。同样是蓝色的底色,画上几块白色的三角帆影,这块蓝色又会被人们视为无边的海洋。一张绿色的画纸上画一对嬉戏的小羊,这绿色就成了如茵的草坪。正因为只是单纯的底色,空间更大了,给人的联想更多了。 (二)中国传统美学在现代设计美学中的延伸与发展透过对中国传统美学的历史延伸脉络,我们可以看出,现代设计美学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新的技术与意识观念的冲击下而不断地更新拓展,而其后的内涵与精神则是民族历史长期积淀的结果,是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也是民族形式的灵魂之所在。因此,要使中国传统美学在现代设计美学当中得以延伸发展,打造新的民族形式,我们应该在理解的基础上取其“形”,延其“意”,从而传其“神”。 1.取其“形”,自然不是简单的照抄照搬,而是对中国传统美学的再创造。这种再创造是在理解的基础上,以现代的审美观念对中国传统美学中的一些元素加以改造、提炼和运用,使其富有时代特色;或者把传统造型的造型方法与表现形式运用到现代设计中来,用以表达设计理念,同时也体现民族个性,如凤凰卫视中文台的台标,借用了彩陶上的凤鸟图形,并使用了中国特有的“喜相逢”的结构形式,反映出一种厚实的文化底蕴,而凤鸟两两相对旋转的翅膀极富动感,体现了现代媒体的特色。2.延其“意”,中国传统美学背后的“意”是人们迷恋其造型的关键,因而中国传统美学背后的吉祥意味同样适用于现代设计,适用于传达现代人的设计意念。例如中国联通的标志,采用的就是源于佛教八宝的“八吉祥”之一“盘长”的造型,取其“源远流长,生生不息”之意。这种吉祥寓意的沿用,使我们的现代设计美学少了一些商业气息,更多了一些文化气息和亲和力。3.传其“神”,对于“形”和“意”的沿用,可以说是对中国传统美学的一种浅层次的发展和提升,而一种新的民族形式的创造,是需要我们摆脱美学传统的物化表相,进入深层的精神领域去探寻的。我们只有在深入领悟传统的艺术精神、充分认识来自现代西方的各种设计思潮的基础上,兼收并蓄,融会贯通,寻找传统与现代的契合点,才能打造出符合新时代的民族形式,才能找到真正属于我们本民族的同时又能够为国际社会所认同的现代设计。在这一点上,2008年的申奥标志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范例,整个标志造型没有对传统造型的直接借用,而是运用了中国特有的介于似与不似之间写意手法,恰到好处地传递出“中国结”和“运动员”两个意象,标志不仅体现了中国特有的风采,同时也得到了世界的认同。 四、结语 以上所述,反映了传统美学对我国现在设计美学的重大影响。这些美学观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现代设计思想。当然,我们也在不断受到外来文化设计思想的冲击,同样从中受益匪浅。 参考文献: [1]王受之.世界平面设计史[M].湖北美术出版社,1991. [2]李砚祖.造物之美[M].江西科技出版社,2000. [3]黄石.什么是设计之美[J].装饰与设计,1993,(4).
世界现代艺术设计史方怿的和王受之不一样的原因是因为编者的思考和侧重点不一样。王受之,1946年生,美籍华人 ,广州人,设计理论和设计史专家现代设计和现代设计教育的重要奠基人之一 现代设计
世界现代艺术设计史方怿的和王受之的是不一样的,两位作者的观点各有各的特点,都很值得学习。方怿,湖南长沙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2002年至2005年就读于中国美术学院史论系,获文学硕士学位。 从事艺术设计学史论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多项省级课题,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著有《世界现代艺术设计史》(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十二五规划教材)王受之先生,设计理论家。曾于80年代初,执教于广州美术学院。现在美国最高设计学府--位于洛杉矶大都会区的艺术中心设计学院任教授,系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兼任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等高等艺术设计院校院长。他还在美国奥迪斯艺术与设计学院、加州美术学院、南加州建筑学院和洛杉矶南加州大学教授设计类课程。设计理论家,曾编有《世界现代设计史》《世界平面设计史》等。《世界现代设计史》自出版以来,在国内关于世界设计史的教学和研究中,一直是被普遍采用的重要参考书。本书是修订版。本书初的撰写目的是给大众看的,给喜欢设计的人看的,给青年学生看的,主要是为学习设计的学生而写。因而,在修订过程中,仍然保持了*版的通俗写法,注重可读性。本书撰写重点不在于详细介绍具体设计范畴的发展,而在于把影响设计发展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和设计发展本身联系起来讨论,给读者建立一个对于现代设计发展脉络的宏观认识。
欧洲建筑是分布在欧洲的古代建筑的统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欧洲西方建筑文化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西方建筑中的解构主义
摘要:解构主义是对正统原则和正统标准进行批判性地继承与发展,所谓的正统原则和正统标准就是现代主义、国际主义的原则与标准。解构主义形式的实质是对于结构主义的破坏、分解与重组,因此,它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个人性的特征。作为后现代景观之一的“解构主义”思潮对文学、哲学、政治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解构主义;正统;创新
一、解构主义的起源
解构主义哲学主要是以人文哲学为背景而产生的,其作为一种设计风格的探索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但是它的哲学渊源则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而解构主义的直接来源是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不满于贯穿西方几千年来的哲学思想,基于对语言学中的结构主义的批判而提出了“解构主义”的理论,对于那种传统的亘古不变的哲学信念发起的挑战,1967年以《文字与差异》、《论文字学》、《语音与现象》这三部书的出版正式宣告解构主义的诞生。
雅克・德里达以人的永恒参与为由,认为书写语言使符号呈现出难以抹灭的物质铭刻,认为作品的意义是多样化的、无止尽的、模糊的。同时,他强调符号不能使概念有意义,认为语言是一种开放的、变异的、无中心含义的结构状态。他还认为建筑的目的是控制整个社会的沟通与交流。因此,反对现代主义建筑的垄断地位,反对现代主义的权威地位,反对把现代建筑和传统建筑对立起来的二元对抗方式。总而言之,可以看出解构主义的特点就是反中心、反权威、反二元对抗、反非黑即白的理论。
二、什么是解构主义
解构主义实质上是对于结构的破坏、分解与重组,是对正统原则和正统标准的批判、继承和发展。按照解构主义理论,可以运用科学的符号学原理来分析图像,并且分别说明其视觉的、文化的、以及语言的意义,这一分析过程称之为解码。解构主义的设计师们的共同点是赋予设计艺术作品各种各样的形态,运用相贯、偏心、反转、回转等手法,使其作品具有不安定且富有运动感形态的倾向。解构主义风格的设计作品大都具有无绝对权威、个人的、非中心的、恒变的、没有预定设计、多元化的、非同一化的、破碎的、凌乱模糊等特点。大多数的作品看似凌乱无章,而实质有内在的结构因素和总体考虑的高度理性化特点。
三、建筑上的解构主义浪潮
二十世纪是各种风格与各种主义百家争鸣的时期,这一时期产生比以往更多的设计风格和流派,集中地反应了各种流派设计思潮对建筑观念的挑战与探索,同时,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杰出天才建筑设计师。在解构哲学的发展影响波及到建筑后,越来越多的表现在建筑上,建筑理论家将解构主义理论引入建筑理论,这一理论解放了设计者被传统的结构主义完整性的约束,设计手法越来越让人耳目一新,其代表人物如弗兰克・盖里、伯纳德・屈米、彼得・埃森曼等。解构是文化的重构者,建筑元素的交叉、重叠和碰撞成为设计的整合过程和结果。虽然形态表面似乎呈现某种无序状态,但是其内部的逻辑及思辨过程却是清晰统一的。解构主义建筑实践过程追寻各种各样的手法,创造出同经典建筑模式完全相反的充满矛盾、冲突、变异乃至怪诞的建筑形态,但是建筑理论家们将这些建筑师统称为解构主义建筑师,而这支流派则被命名为“解构主义”流派。
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位解构主义建筑设计家弗兰克・盖里在他的设计中就采用了解构主义方式,即把完整的现代主义、结构主义建筑整体破坏处理,然后重新组合,形成破碎的空间和形态。盖里的作品相当独特,极具个性,他通常使用多角平面、倾斜的结构、倒转的形式以及多种物质形式并将视觉效应与用到图样中去。他1978年设计的位于洛杉矶自己的寓所,使用了包括金属瓦楞板、铁丝网的色彩鲜艳的工业材料,是最早的解构主义作品之一。1998年弗兰克・盖里设计和建造完成的所罗门・古根海姆博物馆,集中了他后期解构主义的思想,整个建筑在河边,采用了弯曲、扭曲、变形、有机状、各种材料混合拼用等手法。
20世纪80年代,建筑理论家伯纳德・屈米、彼得・埃森曼与德里达开始有所接触并相互影响。屈米把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引入建筑理论,他认为应该把许多存在的现代和传统的建筑因素重新构建,利用更加宽容的、自由的、多元化的方式来建造新的建筑理论框架。伯纳德・屈米的作品重新定义建筑在实现个人和政治自由中的角色。自20世纪70年代起,屈米就声称建筑形式与发生在建筑中的事件没有固定的联系,他的作品强调建立层次模糊、不明确的空间。在屈米的理念中,建筑的角色不是表达现存的社会结构而是作为一个质疑和校订的工具存在。
还有我们所熟知的央视大楼是典型的解构主义建筑,同时也是最受争议的建筑之一。它是由荷兰著名建筑师雷姆・库哈斯设计的。库哈斯认为,在摩天大楼的设计中“大多数只是按照预先的方式进行布置,在其中进行的只是惯常的活动”他觉察到摩天大楼的创造模式已成为定式,应该有新的创作逻辑与思路,同时,在对于高层建筑的高度问题上,他认为不必“参与对终极高度的无谓竞争”,而是建造“具有象征意义的建筑群”。
四、解构主义建筑的发展及问题
总的来说,现在的解构主义具有无规则、残缺、突变、矛盾、独特的特点,打破传统颠倒传统元素,然后重组一种新的风格,这种模式顺应了现代人们不断追求创新,追求标新立异,追求释放自我的时代。虽然其在声势上很大,在建筑设计探索之路上具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解构主义本身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解构主义建筑理论试图从建筑语言上重组建筑,实现建筑意义的真实表达,虽然实现了反正规传统和正规标准的建筑模式,但是同时造就了光怪陆离的建筑景观和对解构主义的错误认识。从为数不多的优秀作品中可以看出解构主义建筑是现代主义风格之外的一种理性风格,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解构主义建筑作品对现代主义建筑形成了很大的冲击。但是由于解构主义本身的一些问题以及人们的错误理解,比如:结构过于复杂、工程造价昂贵增加工程技术的难度以及形式的破碎与城市现有的形态显得格格不入,无法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解构主义”这个词,在国内很是时髦,被看成是后现代的核心思想,人们将其理解为“破坏”,意思是要拆除一切既定的原有的结构或者模式,实则不然,解构主义不仅仅是在破坏同时也在建造着。或许荷兰建筑师雷姆・库哈斯为我国设计的央视大楼引起广大人们的关注并将成为解构主义建筑在新世纪的一个里程碑性的建筑。打破了传统摩天大楼的呆板布局,给大家耳目一新的感觉。但是这次设计造价也相当惊人,像这样的建筑是否真的具有现实意义?当然从建筑学角度分析,它的确是建筑形式上的大突破,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五、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解构主义自身存在一些缺陷和争议,但是,解构主义是在现代主义面临危机,而后现代主义又被人们所厌恶之时,作为一个后现代时期的设计探索形式之一而产生的。在建筑理论方面,它敢于打破正规传统和正规标准,使建筑设计师门从传统的建筑模式中释放出来,对新世纪的建筑发展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受之,世界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2
[2]李辰琦,张伶领.“杂乱”中的“动态有序”――解构主义建筑的动态秩序|J|.建筑师,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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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方建筑文化对中国建筑的影响
【摘 要】 随着历史不断地向前推移,在中西文化不断地摩擦和冲击过程中,中国的建筑文化受西方建筑的影响比较严重。现阶段,中国建筑在处理本土和外来建筑文化问题上出现很多缺陷,不但使许多地区的本土特色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建筑文化的发展历程,讲述了中国建筑如何受到西方建筑文化的影响,最后针对我国建筑文化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在如今中西文化相互融合的时代,处理好继承传统文化、借鉴外来文化与创新时代文化三者的关系意义重大。
【关键词】 中西结合、建筑、传承与融合
一、中国建筑文化的发展
放眼中国几千年的建筑文化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中国的建筑文化基本上是呈现一个相对保守的态势,几乎是没什么变化和突破,好坏之分也只能从建筑的用料和做工质量来分辨,在文化内涵的表现形式上并没有什么区别。虽然经历了无数朝代的更迭和社会的变革甚至民族的分裂与融合,但由于我国社会制度仍然没有打破封建社会的桎梏,所以整个社会从上到下的建筑风格和文化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动。封建制度是中国建筑文化的基础,封建皇权的统治使人民无力反抗,甚至有人认为封建制度永远不会灭亡,所以,中国的建筑文化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在数千年的继承与传承下渐渐达到了顶峰。即使如此,中国早在近代之前也存在过西方风格的建筑,但是数量和规模都受到了统治阶级的限制,比如其中具有代表意义的圆明园中长春园的海晏堂,这个建筑是由意大利人郎世宁为代表的多人共同设计而成,是典型的意大利巴洛克风格,但这个建筑仍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西式风格,因为建筑材料和许多装饰花纹都是使用的琉璃瓦等中国特色材料。所以,中国封建社会这段时期内的西方风格建筑并没有在中国得到发展,相反却受到了中国建筑文化的影响,造就了不少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
中国的建筑文化出现变革的分水岭大约在改革开放前后。封建统治时期的城市建筑以皇城宫殿、贵族官邸、封建园林、宗教寺庙以及君王陵墓为主,这些造就了中国建筑文化的精华,是中国几千年人民智慧的结晶。可以发现,我国古代的建筑是按照一种辐射式的铺设方式,以某一个重大建筑为中心,向四周蔓延的结构形式。很明显,这种建筑风格是为了维护集权式的政治体制,为了方便统治者对周围事物的管理。除了这种城市建筑的功能性需求,这种辐射式的结构也体现了人民对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比如,人们会围绕宗教寺庙、家族宗祠或是官府居住,这样不但可以就近祈福、朝圣,而且还可以获得更加平静的生活。
而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建筑文化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换,随着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也迈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城市建筑的铺设机构也由原来的辐射式变成了分散式。即使在大型城市,也很难见到巨型的建筑群,无论是政府、企业或是交通枢纽,已经开始向城市的边缘迁移。这样,城市建筑的文化表现力开始由原先的核心建筑群向普通的建筑转移,单体建筑越来越凸显自我,从造型、结构到色彩内容都开始丰富起来。城市建筑群众的标志性建筑越来越多,新式建筑的兴起也越来越频繁,这些都是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变更的直接体现,中国已经完全摆脱封建社会为了统治阶级的自身利益而延续下来的建筑群结构,进入了当前城邦集中式建筑与农村散点式建筑相结合的新型建筑群结构。
二、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建筑的影响
西方各种各样的文化开始进入中国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这次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中国的传统建筑文化也开始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中国的传统建筑文化讲究的是“中和”和“中庸”,这与西方建筑自由和开放的审美观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和冲击。而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之后,我国更是越来越受到西方近代工业文明的与先进科学和技术的影响,于是,我国的传统建筑文化开始与西方建筑文化相融合,并且开始转型为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式建筑。
中西建筑文化强烈的冲击从鸦片战争一直持续到19世纪20年代。在这期间,西方风格的建筑在中国发展较快,但在中国广阔的疆域中仍属于稀奇建筑。由于我国当时经济和社会的落后,以及帝国主义的入侵,这段时间兴建的建筑大多受到外国人的控制,由为西方设计,中国人施工。主要表现为:
1、办公类。中国最早的办公类西方建筑要属传播西方教义的教堂,这类建筑带有极强的西方文化特色,但是精神的寄托并不是西方列强所需要的。为了追求更多剩余价值和物质利益,西方列强开始兴建与洋务运动相关的办公类建筑。众所周知,我国最早的办公建筑就是封建时期的政府官员审案办案的衙门,这些建筑都形似目前老北京的四合院,中间的大院四周是平房型建筑,具有非常浓厚的中国建筑文化风味。中西文化冲击后,受到国外建筑文化的影响,我国也开始修建多层的楼房与大院相结合的办公类建筑,高层楼房属于西方风格,而大院式的格局则带有中国风味,这种建筑则属于中西建筑文化相结合的产物。
2、住宅类。住宅类的建筑变化比较明显的就是上海的里弄式建筑,它最早起源于欧洲联排式的木板式建筑,由于木材容易着火发生火灾,1870年上海里弄建筑基本都变成了石库门住宅。这些建筑在总体的排列方式上是欧洲的早期联排式,但是每一个建筑的平面结构则是中国北方传统的四合院结构,但是在细节和装饰方面又具有南方传统特色。这种借鉴了欧洲风格的新式石库门建筑,整体建材使用了石头和砖料,具有更加丰富的欧洲风格的铁门和装饰,最大的变化就是阳台的添加。我们熟知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地点兴业路76号石库门就是一处当时最典型的中西结合的石库门建筑。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西方建筑文化的交流如同交响乐一般,不同音调和旋律此起彼伏,中国建筑文化在传承发扬本土特色的同时,受到了非常强烈的西方建筑文化的影响。
三、我国建筑的发展前景
我国建筑文化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每一种风格的建筑都是上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沉淀才能延续下来,而且受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和制约。因此,在分析了中外建筑文化差异和冲击的基础上,对我国建筑的发展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首先,建筑文化必须传承和延续本土的特色文化,中国的城市建筑文化具有几千的辉煌历史,更应该充分的体现出来。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城市缺乏这种突出本土建筑文化特色的政策,许多地区由于受到外来建筑文化的影响和冲击,已经开始逐渐丧失本土民族特色。我国建筑文化的“本土性”和“国际性”分辨不够清晰,开发商也受到外来建筑设计开放性的影响,盲目的追求外来建筑文化。所以,城市建筑在学习借鉴国外优良特质的同时必须追求本土特色。
其次,一座城市的文化的表现首当其冲的就是当地的建筑文化,城市建筑的风格与特质也反映出城市人民的素质和价值取向。建筑文化的发展是城市多方面共同作用的产物,比如地理位置、历史背景、风土人情、气候变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政治特色等。所以,每一座建筑的兴起必须讲求物质功能的完善、科学技术的先进,最重要的是丰富的文化内涵。
总结
在西方建筑文化面前,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在积极、主动的学习其精髓的同时,一定要摒弃照搬照抄的做法,对外来的文化要有针对性的加以利用,而非全盘推行。最重要的是保证本土建筑文化特色可以继续传承下去,结合西方先进的设计理念的基础上鼓励创新。中国的建筑需要新的一代人进行传承和发扬,走出现阶段我国建筑文化低沉期,走向一片新的光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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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羲不被重视是因为他的思想过于超前,没人懂。
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对于组合数学的参考文献非常的稀少,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陆家羲独闯了组合数学领域。他的同学和老师都知道他在研究组合数学,但是没有人鼓励他,因为这个领域很少有人去学习。
最可怕的是,他居然被归入到了思想上有问题嫌疑的学生队伍中。也许是时代不同,处于现在这个时代中,如果一个学生去研究陌生领域,一定会得到周围人的鼓励,因为这个时代非常提倡创新精神,可是处于陆家羲那个年代,他的研究没有得到过表扬和称赞。
数学家介绍:
早期的数学家或者自身家庭富足,或者依附于对研究有兴趣的富豪权贵,研究数学更多是出于爱好。而在现代逐渐形成了数学家这个职业。他们的工作包括,在各级学校教授数学课程,指导研究生,在具体的领域进行研究,发表论文和报告。
数学研究工作,不仅是了解及整理已知的结果,还包含着创造新的数学成果与理论。许多人误解数学是一个已经被研究完的领域,事实上,数学上还有许多未知的领域和待解决的问题,也一直有大量新的数学成果发表。
这些数学成果有些是新的数学知识,有些是新的应用方式。所以心算家、珠算家不能算是数学家,数学家也不见得能够快速的做出各种计算。从事与数学相关的工作,比如教学和科普,而不从事数学研究的人,可以被称为广义的“数学工作者”。
陆家羲是中国的世界级的数学家。
陆家羲简介:
陆家羲(1935年6月10日—1983年10月31日),出生于上海市,毕业于吉林师范大学,数学家。1951年,毕业于东北电器工业管理局办的统计训练班,被分配在哈尔滨电机厂工作。1956年,松花江泛滥成灾,直接威胁到哈尔滨市的安全,他积极投身于抗洪抢险第一线,获市二等防洪模范的光荣称号。
1961年,吉林师范大学(现东北师大)物理系毕业被分配到内蒙古草原钢城包头钢铁学院任助教。1962年,包头钢铁学院下马,被调到包头市教育局。1965年3月14日,写作了论文,投寄给《数学学报》,于1987年,我国的组合数学专家们评审后认定:该文宣告了的首次解决。
陆家羲奋斗及沉默的过程:
961年秋,陆家羲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内蒙古草原钢城包头钢铁学院任助教。他踌躇满志,对未来充满无限美好的希望。
同年12月30日,他将凝聚着自己五年心血的处女作寇克满系列与斯坦纳系列的构造方法一文当作精神上的第一个孩子寄往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以期请教、肯定与发表。同时寄去的还有另一篇论文应用组合系列制作正交拉丁方的一些结果,从此他开始了人生的艰难旅途。
1962年初夏,包头钢铁学院下马,家羲被调到包头市教育局。到开始的前四年中,他先后在教育局教研室,包八中、包五中、包二十四中任教,期间还在教育局行政干校集训过一段时间。频繁的调动,虽使他无暇顾及到自身的婚姻大事,却仍以顽强的毅力继续进行着数学研究。
王利明教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原由法律出版社2000年-2009年间出版八辑。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对原出版物中内容、注释、体系进行调整、核实,并依据近年来民商法的研究与发展对原书观点进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并结集成9辑。全部内容涉及民法总则、人格权、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全面,具有时代气息。王利明,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1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3.2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3.3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3.4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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