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
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导向作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扶持基础研究的优秀成果,特设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1] 。第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第三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面向全国,经由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单位自由申报,择优立项。第二章第四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第三章第五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第六条 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第七条 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第八条 已经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第九条 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第四章第十条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按规定时间受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第十一条 申请人须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申报成果等相关材料按照当年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经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单位按有关程序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第十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第十三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立项,须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第五章第十四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第十五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具体数额由本人申请,评审专家提出建议,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第十六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后,按有关程序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第十七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的继续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有关出版社资助出版并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第六章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社科规划办。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不可以。已经通过在认定年度内发表学术论文的方式获取了国家后期资助,而且您的后续论文与之前的论文存在重复或者相似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您在后期资助上的申请结果。国家后期资助一般是根据申请人在认定年度内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等因素来评估资助的申请资格的。建议在提交申请前,认真分析肯定自己的论文研究成果,选择具有独创性的新课题,并继续深入的研究和发表新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以提高学术影响力和在国家后期资助方面的申请成功率。
会。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投稿的论文在发表前,会进行查重检查,可以快速检测出论文的重复率和与其他已发表的论文的相似度。投稿被检测出与已发表的论文雷同或者相似度过高,会被认为是学术不端行为,严重的话可能会受到处罚并影响您的学术声誉。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宗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二、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四、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五、申报办法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我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3),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
胡潇,二级教授、博导,1981年武汉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1992年晋升研究员,先后在湖南省委《新湘评论》、理论研究室、湖南社会科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自1984年起,相继任湖南省委理论研究室二处处长、湖南省社科院精神文明研究所所长、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等职。长期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文化现象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省市课题10项,国家课题“媒介认识论研究”获优秀结题评价。进入新时期以来,在国内率先进行了生产方式的辩证法研究,文化现象的认识论研究,农村改革的文化社会学研究,思想问题的意识论研究,民间艺术的文化研究,意识形态的发生学、结构学和认识论研究,马克思基本理论的解释学研究,媒介现象的认识论研究,精神文化的逻辑学研究,社会空间现象的唯物史观研究,出版《理想与现实的沉思》、《文化现象学》、《世纪之交的乡土中国》、《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思想哲学》、《文化的形上之思》、《唯物史观第一原理》、《缘道》、《意识的起源与结构》、《马克思的解释》、《守望精神家园》、《媒介认识论》、《文化的意识与逻辑》等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教育研究》、《文艺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自然辩证法研究》、《哲学动态》、《教学与研究》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刊发论文4篇次(有一篇为中、英文版),其他学术理论刊物发表论文150来篇。长期担任学科建设负责人,主持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省优秀专业、省重点学科、省精品课程、市名牌专业建设。对外学术交流活跃,先后主持全国学术会议3次,联合主办国际学术会议2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大会专题发言3次。科研业绩得到学界好评,先后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项;自1984年以来,先后担任湖南省哲学学会秘书长、副会长,全国社会与文化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管理世界》编委、《哲学年鉴》特邀编辑,全国马哲史学会、价值哲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哲学学会、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哲学动态》特聘社外审稿专家,广东省哲学学科组成员,中山大学、湖南师大博导等学术职务;1992年获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2006年评为广州市优秀专家,2009年分别获广州市教学名师和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学术专著题录1、《理想与现实的沉思》——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2、《文化现象学》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3、《世纪之交的乡土中国》——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4、《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4年5、《思想哲学》——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6、《文化的形上之思》——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年7、《唯物史观第一原理》——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8、《意识的起源与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9、《缘道》——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10、《马克思的解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1、《守望精神家园》——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12、《媒介认识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13、《文化的意识与逻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学术论文题目选录2014年:1、《第三届“毛泽东与当代中国”学术研讨会观点摘编》(李捷;孙经先;胡振平;胡潇;鉴传今;吴波), 《 现代哲学》 2014/01。2、《文化逻辑的研究策略》,《 哲学动态》2014/04。2013年:1、《空间的社会逻辑——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空间理论的思考》,《中国社会科学》2013/01。2、《早期马克思道德批判的元哲学叙事》,《伦理学研究》2013/02。 3、《从解释学的“前见”看意识形态》,《 现代哲学》2013/04。 4、《论网络文化对哲学思维的解构》,《学术研究》2013/10。 2012年1、《空间的“生产性”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空间理论多维释义之一》,《哲学动态》2012/09。 2、《意识形态虚幻性的认识论解释——马克思恩格斯社会意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教学与研究》 2012/08。 3、《“第三媒介”对言语行为的变构》,《自然辩证法研究》2012/01。 4、《论资本逻辑给电视文化带来的病相》,《江汉论坛》2012/03。5、《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的多视角解释(英文)》,《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12/01。2011年1、《人性觉醒的资本逻辑探源》,《现代哲学》2011/06。2、《媒介研究的认识论呼唤》,《哲学动态》2011/12。2010年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的多视角解释》,《中国社会科学》2010/04。2、《幻象背后的生活真实》,《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0/05。3、《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主体性解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05。4、《语言符号能指、所指关系建构机理的认识论分析》,《哲学动态》2010/11。2009年1、《“从地上升到天上”的文化学理式》,《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04。2、《语符“能”、“所”关系中的认识论意蕴》,《现代哲学》2009/03。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哲学研究》2009/09。4、《论当代媒介研究的哲学偏差》,《哲学动态》2009/07。5、《语言文字的认识论揭密》,《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01。6、《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学的生活化》,《教育评论》2009/03。2008年1、《关于主体性的实践唯物论解释》,《哲学研究》2008/12。2、《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生活化的思考》(胡潇;黄禧祯),《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03。3、《浅议非线性系统理论对矛盾辩证法的补正》,《 学术研究》2008/12。4、《辩证法研究亟待加强》,《学习时报》2008/01。2007年1、《论哲学的真理性执著》,《求索》2007/01。2、《哲学教学中的讲理》,《教育评论》2007/06。3、《辩证法范畴体系建构论的回顾与断想》,《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05。2006年1、《解释学视域中的马克思》,《哲学研究》2006/08。2、《论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定位》,《思想理论教育》2006/02。3、《哲学的反思与超验》,《现代哲学》2006/04。4、《论哲学的文化品格——也谈“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02。5、《“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马克思解释学思想片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08。6、《论哲学的逻辑缜密》,《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01。2004年1、《生产方式辩证法元理论的审视》,《教学与研究》2004/11。2、《论道德意识的认知特征》,《伦理学研究》2004/05。3、《法律思想的认识论分析》,《学术研究》2004/11。4、《论思想模式及其涵化机理》,《 湖南社会科学》2004/05。5、《生产力自组织的技术观照》,《 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05。6、《毛泽东之生产方式辩证法思想的理路分析》,《马克思主义研究》2004/02。2003年1、《言语的诠释》,《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05。2、《媒介与认知论纲》,《学术研究》2003/02。3、《论文学中的典型》,《湖南社会科学》2003/04。2002年1、《教学解释方式的认识论思考》,《教育研究》2002/11。2、《论电子文化对哲学思维的逻辑消解》,《哲学动态》2002/09。3、《论电子文化言说图式对哲学思维的解构》,《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09。4、《论印刷文化与电视文化的逻辑图式》,《求索》2002/02。5、《媒体文化与思维方式——论印刷文本与电视图象的逻辑特质》,《湖南社会科学》2002/01。6、《论印刷文化的逻辑构型——关于文本思维的语言分析》,《广东社会科学》2002/05。7、《论自思的形成及其对理性智慧的发生学意义》,《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05。2001年1、《论个体无意识的非个体性》,《开放时代》2001/04。2、《论先验自我》,《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06。3、《论意识的自觉》,《学术研究》2001/03。4、《由知其在知到知其所知》,《现代哲学》 2001/01。5、《论自我意识的动力机制》,《湖南社会科学》2001/01。6、《论客观自我与主观自我》,《求索》2001/05。2000年1、《努力保持一股强劲的进力》,《广东社会科学》2000/03。2、《日常意识的超越——论自我反思的理性功能》,《广东社会科学》2000/01。1999年1、《集体无意识与文化无意识的互融性》,《开放时代》1999/06。2、《论现代观察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论设定》,《学术研究》1999/11。3、《简论阐释中的主体性真实》,《现代哲学》1999/04。4、《空间“雕塑”的心理学观照》,《南方建筑》1999/04。5、《论阐释中的个性与共性》,《求索》1999/04。6、《论思想认识中的非逻辑机制》,《武汉大学学报》1999/02。7、《论阐释中的实践理念》,《湖湘论坛》1999/05。1998年1、《理性自我在观察中的作用》,《广东社会科学》1998/06。1997年1、《论工具活动与思维起源》,《求索》1997/03。2、《陈白沙研究的新进展》,《哲学年鉴》1997年。1996年1、《论思想二元构成的意识特质》,《江西社会科学》1996/03。2、《论市场经济的文化精神》,《开放时代》1996/04。3、《论思维与想象的互生成机制》,《求索》1996/05。4、《论思维与想象的互整合机制》,《广东社会科学》1996/04。1995年1、《荧屏引出的文化忧思》,《开放时代》1995/04。2、《艺术是人的对象化世界》,《广东社会科学》1995/03。3、《意识新论》,《求索》1995/06。1994年1、《历史辩证法的辉煌》,《广东社会科学》1994/01。2、《论民间象征艺术的思维张力》,《求索》1994/05。1993年1、《农村改革的文化变迁》,《江汉论坛》1993/02。2、《民间象征艺术寻因》,《求索》1993/05。1992年1、《乡村变革的心理回应》,《社会学研究》1992/03。2、《论科学的文化品格》,《现代哲学》1992/04。3、《民间艺术的哲学寻绎》,《求索》1992/06。1991年1、《论行为文化的无意识机制》,《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1/07。2、《宗教信仰的文化心理》,《湖南社会科学》1991/02。3、《乡土文艺的美学特征》,《文艺研究》1991/05。4、《论“实践精神”掌握世界》,《求索》1991/02。1990年1、《论雅文化与俗文化》,《求索》1990/02。2、《论直觉》,《海南大学学报》1990/03。3、《文化是意识的唯一表演》,《湖南社会科学》1990/03。1989年1、《民族的文化觉醒——中国八十代年文化热片论》,《湖南社会科学》1989/02。1987年1、《试论新技术革命的成因和动力》,《长沙水电师院学报》1987/02。1986年1、《生产力决定作用相对性的系统分析》,《求索》1986/04。1985年1、《论生产关系接受生产力作用的内在机制》,《求索》1985/01。2、《论机构改革的经济机制》,《经济日报》1985/12。1984年1、《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质量对应运动》,《求索》1984/01。2、《从质和量的对应考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内在联系》,《中国社会科学》1984/04。1983年1、《试论生产力的定性定量分析》,《湖南师院学报》1983/03。1982年1、《论精神文明中两类知识发展的平衡与不平衡》,《求索》1982/04。2、《旧生产关系质的改变对于新生产力量的扩张有决定作用》,《湘潭大学学报》1982/04。3、《生产力是认识和变革社会的根本出发点》,《新湘评论》1982/02。1977年1、《反革命的政治》,《中山大学学报》1977/05。1976年1、《形而上学猖獗 意在篡党夺权》,《广州日报(头条)》1976/12。1975年1、《奴隶阶级哲学初探》,《光明日报》1975/04。2、《林彪“二合而一”哲学批判》,《中山大学学报》1975/03。论文资料搜集来自于百度、中国知网等网站。 背负着民族的希望,耕耘在祖国的大地。一代复一代的学人,秉承历史使命,张扬时代精神,求真向善审美,传道授业解惑,领引莘莘学子,修身修业,成人成才,为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卓砺奋发,创造未来。“光荣属于人民教师” !—— 胡潇教师的椅子由四条腿支撑着:人格,学识,辛勤,奉献,这远胜于君王的御座。—— 胡潇教师不是用力量说话,而以真知善意躬行育人。他为人指路,所指的方向是你的,也是自己的。—— 胡潇 胡潇,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兼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省学位办哲学学科组成员,省哲学学会、马克思主义学会副理事长。自2004年到广州大学以来,创办一个新学院,全力推动本科教学评估和建设,狠抓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奋发图强,全力拼搏,业绩突出,为大家公认。2005年被广州市教育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三次考评为优秀,2007年被广州市委、市政府定为市管优秀专家。(一)爱岗敬业,关心学生,认真教书育人胡潇同志把“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贯彻于自己的教学工作中。在与湖南师大联合培养研究生时,三年内共指导博士2人,硕士6人。硕士生中1人提前毕业考上浙江大学读博士学位,读博期间在论文写作、成果发表等方面继续得到胡潇教授指导、帮助,现在复旦大学任教;4人以优秀论文毕业,当上了大学教师。为了对学生精心施教,他不远千里,不厌其烦,每年都要自费三、四次去湖南指导学生,从开列书目、确定论文选题到难点突破、论文定稿,总是严格要求,精心施教。他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有多篇获得优秀评级,有2篇获校级优秀论文奖,有3篇论文公开发表,1篇发在核心刊物上。2005年,胡潇指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生谢伟强的毕业论文《曹操人才观片论》,难度大,且用半文半白的文言文写成,胡老师先后与该生讨论了17次,除了指导学生完善论点、论证外,还字斟句酌地为其训诂,最后该生以优秀论文通过学位答辩,并考上华师的研究生。平时,学生有困难,胡老师总是关心备至。他上2004级本科生的课,发现一学生经济拮据,立即倾囊相助;他在该班还出资支持学生为身患绝症的教师捐款,让学生充满爱心;2008年底一学生住院手术,经费困难,他带头捐资千元,并动员其他方面相助为其解难。近几年他多次资助经济紧张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渡过难关、继续学业,总金额近5000元。每次上完课,总有一些学生要围上来询问各种问题,他不厌其烦,细细解答,全然不顾还要赶车回城。他的教学很能感染学生,深受学生欢迎,一些已上完哲学课但未听他讲课的高年级学生,又跟着重修一遍;2005年,当他为思政专业2005级学生授完最后一堂课时,学生以全班名义,送他一件印有青年人大头像的青春衫“班服”作为留念;当他上完全校的美学公选课时,一学生竟拿着一个苹果塞给他,深情地说:“胡老师,九点多了,你还没吃晚饭,先充一下饥吧!” 2007年,当他授完思政专业2006级2班的哲学原理课之后,全班学生每人签名留念送他一本纪念册,给他以盛情赞扬,非常认同他的学识、教学方式和他对教学高度负责的精神,并当场集体合影留念,众口-词:“真希望还有机会听胡老师的课” !其教学效果亦年年获得“优秀”评价,各门课程平均达93分以上。来广州大学以后,在研究生的教学与指导方面,胡潇同志亦是倾注心血,从严要求,悉心栽培。他所指导的学生学习上进,表现诸隹,学业成绩突出。2008年毕业的两名硕士生,学习中都遇到男友分手、失恋痛苦的问题,一度心灰意冷。胡潇同志耐心细致反复做她们的疏导工作,并约她们与他指导的己走上工作岗位的硕士生集会交流,利用同辈人的经历化解人生的迷失,重新振作学习精神。之后两学生放下包袱,潜心学业,各方面进步明显,成绩居前,两人共发表论文12篇,毕业论文获得优秀评价,毕业后分别在大学和重点高中任教,受到单位好评。诸如此类,当学生半个家长的事还很多,研究生们大事小情总是把他作为最信赖的良师益友。这有力地调动和保护了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推动他们茁壮成长。学生们的突出表现让其他同学甚至老师都很羡慕,殊不知背后是亲切的关怀与辛勤的劳动。(二)潜心学术,努力探索,科研成果丰硕2004年以来,胡潇同志曾主持4项省级课题,1项省教育厅重点课题,1项市教育局重点课题,均已结题。争取到1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获一项市级后期资助项目。据统计近五年间他发表论文29篇,其中国家级权威刊物论文8篇;出版著作4部,再版个人专著1部,其中独立撰写并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3部,主编专著1部;另外还有主编待出版的哲学原理教材1部,个人已发表的成果共130万字。此外,他还分别与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三个单位签订了三本书的出版合同,科研任务非常繁重。他治学严谨,科研成果质量高、社会评价好。近几年,他获得省优秀图书二等奖1项、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市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这在有9个哲学博士点、1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高水平学者强手如林的广东,广州大学的教师荣获这些奖励实为不易。在一些前沿领域,胡潇同志的学术探索有鲜明的创造性,他在全国率先肯定并研究了马克思元哲学的解释学思想,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文摘》转载;他率先提出、论证了哲学教学生话化的理念,并设计具体实操模式;他首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提出并论证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念9种解释视域,在国内外开风气之先,引起强烈反应。鉴于对他的治学态度和学术水平的认可,他曾被广东省社科规划办邀请担任广东省“十一五哲学规划”组的副组长,执笔起草了“广东十一五哲学发展规划”;多次任省基金课题评委、组长、优秀百篇论文评委、社科成果评奖委员,担任省学位办哲学评议组成员。2005至2008学年度,胡潇同志每年的科研积分,相当于专职研究人员2人/年左右的工作量。这对于既要教书又要抓管理的他来说,业绩的完成只有一个办法:少休息,多加班。他常常是深夜睡觉,五点起床。对此,同事们说他是“六十岁的年龄,三十几岁人的精神和拼劲。”(三)全力推动学科建设,学院发展大见成效2004年7月,胡潇同志作为院长,和同事们一起创办了广州市第一家公共管理学院,创办了第一个社会学系。他求贤似渴,四处招揽人才,先后联络、接待近60位“双高”人才,有时一年上百次地跑学校人事处办理引进人才的各项事宜,先后共引进8位教授,16位博士,其中有3名博士后出站人员和1名归国博士。目前,学院已有14名教授、20名博士,根本改变了原来学院人才结构门类不全,学位、职称偏低的落后状态。他大力扶持年轻教师,积极动员并切实支持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除4人获得学位以外现在还有14名青年教师读博士;悉心指导年轻教师立项申报课题,策划并资助出版著作18部,资助发表在权威刊物的学术论文10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教学论文11篇。其中经他亲自修改过的论文、课题书就多25件。他与青年教师共同探讨新的教学理念,深化课程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2005年,在他的大力帮助下,一位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晋升为教授,一举突破了原法学院五年无人评正高的闷局。随之,由他直接指导的黄禧祯副教授又晋升为教授,并评为学校首批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他倡导并推行“苦练内功,广借外力,高搭平台,快速发展” 的建院方针和有效措施,2006年学院获得1项国家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10余项市级课题;2007年学院两位青年教师又获两项国家基金课题。至2008年底,学院50个专任教师共获103项课题,课题数为全校第一,科研经费数倍剧增。近几年全院教师共出版学术著作28部,2007年仅思想政治教育系就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9篇,科研实力显著提高。作为学术带头人,胡潇同志全力倾注学科建设。他千方百计筹措40多万元经费资助论著出版、发表;他全力拼搏,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团队力量,牵头成功申报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授予权,作为方向带头人参与两个硕士点和一个省级重点人文科学研究基地的申报,这使目前学院的研究生布点数量在全校文科位居第一。同时,他还牵头成功申报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省重点扶持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市名牌专业,主办一次全国学术会议,参加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在一次会议上作主题发言,引起热烈反响。这为学院学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院的快速发展得到社会高度关注和认同,几年来国务院学科组成员、中国社科院知名学者、重点大学博士点带头人先后来院讲学的就有23人次;在2008年国家学位办评估中心组织的全国研究教育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生教育在参评的69所大学中列35位,超过一些重点大学和同类专业的博士点单位,人们称赞公共管理学院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建设在迅速崛起。(四)狠抓教学改革和建设,创名牌,出精品承接学院原有的精品课程建设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在全校率先获得省级精品课程后,胡潇同志积极介入课程建设,帮助优化队伍,争取课题,出版和发表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增厚课程建设持续发展力量。同时结合本科教学评估,寻找专业建设、课程教学的差距,强化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在一个新专业占四分之三的新建学院,本科教学评估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在此基础上,胡潇同志组织全体教师讨论和修订专业培养计划,优选和凝练其特色,明确进取方向,强化建设措施,使学院拥有三门市级精品课程。在学校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近期胡潇同志按学校要求牵头组织哲学优秀教学团队,展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新一轮上水平的建设。他多方采取有效措施,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学生活化” 为主题,对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材教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权威和核心刊物发表11篇教研论文;重新修订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大纲,制定新的改革和建设方案,优化教案和课件,重建试题库,丰富网络教学内容;召开一次全国性的教学研讨会,专题讨论哲学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已有成果和工作基础受到与会专家一致好评。之后,胡潇同志牵头分别申报了省、市教学成果奖,获二等奖评价。现在,又拟定了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组织发表一批教研论文,系统地展开了评教评学,加强第二课堂建设,改进网络教学平台,按照国家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全面审视、优化和完善制约与体现课程质量的各个要件和元素,准备以全新而完备的样态冲击国家精品课程。胡潇简历胡潇,湖南湘潭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1992年晋升为研究员并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2009年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学科带头人,兼广东省哲学学会、马克思主义研究生副会长等职。长期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哲学、文化哲学、艺术哲学的研究,先后获国家基金课题1项、省市课题16项,独立出版《文化现象学》、《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思想哲学》、《意识的起源与结构》、《缘道》、《马克思的解释》等学术专著11部,主编和参与撰写著作8部,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文艺研究》、《社会学研究》、《教育研究》等国家权威刊物和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高校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摘50余篇;论著成果480余万字。获各种奖励15项,其中中南五省优秀图书一等奖2项,省部级二等奖8项,市级一等奖2项。信守的学术理念是:求真问是,精骛八极;会通至道,心游万仞。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宗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二、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四、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五、申报办法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我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3),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
不可惜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通过率为56?右。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不符合申报条件。(1)成果形式不属于资助范围。包括应用研究成果、论文集、数据库、教科书、通俗读物、个人申报译著、简单的文献资料汇集以及古代典籍点校。(2)申报成果为答辩未满三年或满三年未作出重要修改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答辩后满三年且修改幅度超过30?上的方可申报,修改内容包括主要观点、内容结构、研究资料、篇幅拓展等各个方面。(3)申报成果已经出版。后期资助项目不接受已出版成果修订版或再版的申报,申报成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宗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二、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四、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五、申报办法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我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3),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
不可惜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通过率为56?右。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不符合申报条件。(1)成果形式不属于资助范围。包括应用研究成果、论文集、数据库、教科书、通俗读物、个人申报译著、简单的文献资料汇集以及古代典籍点校。(2)申报成果为答辩未满三年或满三年未作出重要修改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答辩后满三年且修改幅度超过30?上的方可申报,修改内容包括主要观点、内容结构、研究资料、篇幅拓展等各个方面。(3)申报成果已经出版。后期资助项目不接受已出版成果修订版或再版的申报,申报成
陕西科技大学开展2017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通知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3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17年我校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安排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27日—4月17日
(二)资助标准
统招统分博士后科研人员(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或外籍人员,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由省财政每人每年再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上述人员在站期间补助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是2017年3月30日前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或外籍人员。2.按在站两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出站者不能申报。
(四)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请表》。2.校博管办审核后报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附送以下资料:(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学校统一提供)。(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领(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需要提交该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需提交中国驻外领(使)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外籍护照或专家证复印件。(3)辞职(辞聘)人员须提供进站时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辞聘)的证明。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27日—4月17日
(二)资助标准
1.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需求的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按特别资助15万元、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2.对在站博士后人才承担的我省企业研究项目,择优每项给予10万元专项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2.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站博士后人员。3.申请人所提供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必须与国家、我省经济建设、科教事业发展紧密相关,并符合我省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高新技术(基础)产业发展需要,技术路线明确、清晰,研究思路超前,研究方法新颖。4.博士后在站期间只能获得一次科研项目资助。5.按在站两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期满出站者不能申报。6.申请者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所发表、出版与本人在站期间从事科研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标注“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并在出站时须向省博管办提交《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总结报告》。7、已经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或陕西省“百人计划”、“三秦学者”、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科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资助的项目(含青年科技新星资助、青年英才计划资助、青年科技奖资助),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请书》。2.随同相关附件材料(佐证材料不得超过20页),制作封皮、目录。(一式两份,含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数据,(WORD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M))。
三、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27日—4月17日
(二)配套资助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三)资助标准
对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我省博士后研究项目,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所获资助(第一次到位资金)金额50%的配套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2015年度和2016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且没有获得过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在站期间只可申报一次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上述人员要求均为所获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包括子项目的主持人)。2.所获得的`资助项目均为进站之后两年内期间申请并取得,研究工作正在进行。3.申报基金项目通知已下发,并且相关资助资金已经到位。(注:所有获得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子项目一概不纳入配套资助范围。)
(五)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随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等资料,报校博管办。
四、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27日—4月17日
(二)奖励项目
1.对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我省在站博士后。2. 对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
(三)奖励标准
1.对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我省在站博士后(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2.对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持省级以上鉴定证书,由省财政每项给予10万元的研发奖励。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目前我校各流动站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的博士后人员。2.申请人为目前我校各流动站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且具有省级以上机构鉴定证书的博士后人员。
(五)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随同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通知、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等资料,报校博管办。
五、博士后科研项目转化奖励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27日—5月25日
(二)奖励或补助标准
1.凡在我省转化成功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经鉴定,由省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20万和50万元奖励。
(三)申请条件
1.对截止2017年1月1日在我省转化成功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项目转化后年利润500万元以上)的在站博士后研究项目,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奖励。
(四)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转化奖励申请表》,随同项目转化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等资料,报校博管办。
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在站博士后申报以上项目,并在截止日期前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逸夫楼309)。
原文地址:
没有。申请人条件: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现工作单位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博士后不需要写毕业论文。但必须发表论文,因为博士后从事的是科研工作,就是博士毕业后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搞两年科研工作,在这个期间,就是搞科研,针对自己的课题,在这个研究领域不断实验,出来成果需要用论文介绍,发表论文就意味着出来了成果,评价考核也用论文和专利,所以必须写论文,用于出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