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论文可以同时有两个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的两个第一作者叫做共同第一作者,只需要再两个作者的名字上面加以说明即可。但是一般情况下,共同第一作者的文章大家还是对排在最前面的那个第一作者有印象,排在第二位置的大家都认为是第二作者了。
发表论文没有并列第一作者说法,如果是两个人编写的,那么你可以把两个名字写在同一个位置就好了。也可以争取对方同意,两个人协商怎么写。
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这样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
署名权利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明文规定:硕士生发表论文,原则上导师是第一作者;博士生发表论文,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这个规定引起了研究生的不满和投诉,它实际上涉及到科研工作中的道德和体制问题,需要仔细辨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校硕士、博士生发表科研论文时,第一作者是自己的导师,这不仅是出于惯例,而且是合理的。因为情况往往是,研究课题是导师的,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
这时,不论用道德的眼光,还是用权利的眼光,导师署名第一都无可非议,因为关键思路(搞科研最看重的就是这个,习惯上称作“idea”)出自导师,学生投入和贡献的是一般工作、知识、精力和时间。我们可以说,即使在另外的情况下,两人合作决定署名次序也是如此,导师的身份、学校的行政权力等背景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可以只有一位,也可以是多位。
如果有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在公开发表论文时会标注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的贡献”等类似于这种字眼。再详细一些的会说明各自负责的章节。
在论文中第一作者能够发挥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他对论文的贡献也是比较大的,其次就是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在职称评审中作者的排名越靠前获得的加分就会多一些。具体论文第二作者有用吗 ?第三作者在评职称时是否能够认可?可以加多少分?以单位的规定为准。
虽然论文的第一作者可以有一个也可以有多个,但并不是所有的期刊都允许有多个第一作者的情况出现,也不是所有单位都会将共同的一作有相同的待遇。如果有明文规定不认可,那么就不要并列第一作者了。如果在评职职称是认可共一,那么作者需要按照要求标注清楚,建议在准备评职材料之前了解清楚单位的要求以及投稿期刊的要求。
其他: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
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指的就是署名前面的几个人,而不只是第一个;多个第一作者的情形都会进行明确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不可以的 论文是不能并列作者的 一般第一位作者是第一作者 第二位的作者就是第二作者 加分是不一样的 一般的第二作者就加一分
并列第一作者在晋升时可以作为第一作者,只要职称评定委员会认可就行,但是建议最好和单位的科教处确认好。一般在公开发表论著中标注“共同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或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的作者均按实际排名计分;对被SCI收录的论著并有以上标注的,视为第一作者计分。 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论文优助医学要求如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申报卫生副高级资格,须提交已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主任医(药、护、技)师申报卫生正高级资格,须提交已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在三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1篇论文必须发表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破格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发表论文3篇,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其中1篇必须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另2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主任医(药、护、技)师发表论文3篇,其中2篇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另1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主任(中)医(药、护、技)师: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1篇须为SCI收录论文,但护理类SCI收录论文不作要求)。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护理专业可为1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破格申报条件(一)不具备第六条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须满足以下4项条件中的2项,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资历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1.一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 2.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在市级以上学会担任本专业常委以上学术职务。 4.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或劳动模范等称号。其中:对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可满足以下2项条件中的1项: 1.一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二)不具备第六条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须满足以下6项条件中3项,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资历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1.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1篇。 2.排名前2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在市级以上学会担任本专业委员以上学术职务。 4.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或劳动模范等称号。 5.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医院担任护理部主任、副主任。 6.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5年以上。其中:对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可满足以下2项条件中的1项: 1.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这样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
署名权利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明文规定:硕士生发表论文,原则上导师是第一作者;博士生发表论文,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这个规定引起了研究生的不满和投诉,它实际上涉及到科研工作中的道德和体制问题,需要仔细辨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校硕士、博士生发表科研论文时,第一作者是自己的导师,这不仅是出于惯例,而且是合理的。因为情况往往是,研究课题是导师的,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
这时,不论用道德的眼光,还是用权利的眼光,导师署名第一都无可非议,因为关键思路(搞科研最看重的就是这个,习惯上称作“idea”)出自导师,学生投入和贡献的是一般工作、知识、精力和时间。我们可以说,即使在另外的情况下,两人合作决定署名次序也是如此,导师的身份、学校的行政权力等背景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楼上已经回答。。。
不可以的 论文是不能并列作者的 一般第一位作者是第一作者 第二位的作者就是第二作者 加分是不一样的 一般的第二作者就加一分
论文没有并列第一作者的可操作方式,口说无凭,白纸黑字才算。如果是课题组的论文,可以有两个主持人。
不可以的,第一作者只有一个,如果评职称第一作者比第二作者加分要高。
一般文章的第一作者只有一个,不过可以加二作,一般一作二作没什么区别的,你可以去中国期刊库看看
1、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这样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
2、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扩展资料:
第一作者:当浏览期刊杂志的时候,当评职称的时候,人们是多么希望成为第一作者。因为第一作者,在创新性科研成果中贡献最大。同时,所带来的连锁效应和效果也最多。当然,应当清晰与通讯作者、第二、三作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署名权的问题。
参考资料:
搜狐网——并列第一作者署名权应该如何对待
1、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这样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2、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发表论文有并列第一作者说法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
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要,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
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 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国外导师还是比较看重第一贡献者(一般论文谁写的谁放第一)。第一个名字和第二个名字在评职称时无区别。
扩展资料: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参考资料:第一作者——百度百科
1、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这样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2、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且第一个名字和第二个名字无区别,故而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
因为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
需要注意的是,并列第一作者有一条规则,即“并列第一作者只认第一名序”。意思就是指在论文作者署名的时候,虽然两个人是并列第一作者,但有些地方只采纳排在首位的名字。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者拥有署名权,即作者有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也就是说,合作作者均具有相应的署名权。
但是对于署名权的具体内容,具体到署名排序的问题,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
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前后顺序或者位置决定你们第一、第二作者。你们2人可以协调,或者再发一篇,改变前后署名位置。如有帮助,请及时采纳。
可以,这种就是并列第一作者。
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
需要注意的是,并列第度一作者有一条规则,即“并列第一作者只认第一名序”。意思就是指在论文作者署名回的时候,虽然两个人是并列第一作者,但有些地方只采纳排在首位的名字。
扩展资料:
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国外导师还是比较看重第一贡献者(一般论文谁写的谁放第一)。
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