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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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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论文发表

(一)篇数要求:

1.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2.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须以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二)刊物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指《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自2017年度起,发表在《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

2.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网络版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和译文不予认可;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清样不予认可。

3.宣读论文是指在省级以上学术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刊出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等相关材料。

4.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指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并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视为同类文章。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三)字数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不含摘要、关键词)。

2.宣读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上。

(四)其他要求:

1.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2.论文必须是取得现任职称资格后发表。

3.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与本人工作经历相符。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计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申报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申报人员下基层服务暂不作要求。企业和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申报人员下基层服务暂不作要求。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湖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的通知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7月21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省卫高”)和各市州组织的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评审,仍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先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后提交申报参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理论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设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2个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2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共计180分钟。 (二)专业设置 2020年度共设101个专业,详见《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设置和要求》)。报考人员所从事岗位(专业)不在《专业设置和要求》之列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 报考的资历、专业条件详见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附件2)。 2.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区分事业单位人员和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规定的申报渠道和要求报名参考。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相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须仔细核对报考人员各项信息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证书等原件材料一致,认真审核其学历、资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各项规定,并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同意其报考。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协助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地点及方式 专业理论考试统一在长沙进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命题、组卷、阅卷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 (五)成绩有效期及加分等规定 1.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并按权重系数计入评审综合成绩。贫困县(名单详见附件3)人员、参加半年以上1年以下短期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参加3个月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人员实行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加3分的政策。 2.贫困县参考加分人员名单拟于8月10日—14日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示,请相关人员仔细核对,如发现名单信息有误,请于8月18日17:00前向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反馈。市州卫生健康委核实后,统一汇总相关情况和人员名单于8月19日前报至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卫生系列职改办”)。省卫生系列职改办根据情况再次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再增补人员。 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75号)有关规定,申报参评“基卫高”的人员,统一参加全省专业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审参考条件,连续3个评审年度有效。申报参评人员可自愿多次参加考试,选取成绩参评。 自主评审单位参评人员统一参加全省专业理论考试,面试由单位自行组织。理论考试成绩的评价权重由自主评审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经由单位专业学术委员会、职代会同意后予以实施。 二、专业理论考试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区”,按程序报名。上传20-45K大小、像素为240*320的近期蓝底免冠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在本人栏内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17:00至7月21日8:00。 (二)单位审核。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岗位职数情况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其他机构或单位也须按要求对非事业单位人员审核把关,并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相应位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现场确认。单位汇总《报名表》,于7月21日—24日到市州卫生健康委(省属相关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到省卫生系列职改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4〕1119号)有关规定,按85元/科目的标准代收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8月10日-14日,请报考人员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初步定于8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省卫高”综合评审有关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合格、所在单位有相应空岗且符合附件2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方可参加“省卫高”评审。 (一)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分别按65%、25%、10%的权重加权构成综合成绩。科研成果奖项、行政性综合奖项、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加分项直接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作为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与行政性综合奖项详见附件5、附件6。 (二)面试预计11月按专业分批进行,时间安排将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布。申报参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项目与程序(详见附件7、8)。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量化评分小组,并制定具体评分方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量化评分小组须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评分结果由量化评分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用人单位评分项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四)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6〕2号)有关规定,自2016年起,凡综合成绩合格但在综合评审时因单位评审职数有限而未通过评审人员,继续保留其综合成绩两个评审年度,后续连续两个评审年度在单位有相应评审职数时可直接提交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会”)综合评审。同专业综合成绩保留人员和新申报参评人员分别按参考年度成绩的排序(以百分比计)再依次排列,提交高评会综合评审。多次综合成绩合格人员选取排序提交高评会。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湘办发电〔2020〕15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优先申报评审。现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优先推荐参评;无空缺岗位的,可按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评审职数。职称评审实行倾斜,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不占整体。 (二)开辟绿色通道。晋升高级职称实行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加3分的政策。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还可破格学历(具有医药卫生类中专、大专学历可分别参评副高、正高级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且免理论考试和面试直接参加综合评审。 (三)突出抗疫表现。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考量。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累计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所有优惠政策适用于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相应优惠政策,经专业委员会、职代会同意后予以实施。 附件1: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附件2: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一、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申报参评正高职称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并被聘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含5年,下同)。 (二)申报参评副高职称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后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出站。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务2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务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务7年以上,且现第一注册执业地点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市州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除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三)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学位),申报参评医、药、护类的学历为相应医药卫生类学历(学位),申报参评医技类的学历为相关医药卫生类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参评医学类、护理类专业的,应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证书。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医学类申报参评人员应严格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选择相应专业申报参评。 自2019年起,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范围和工作岗位不一致的问题,允许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的医师申报参评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肛肠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中医针炙科学、中医皮肤病学、中医推拿科学专业。允许执业范围为妇产科的医师申报参评妇女保健专业,执业范围为儿科的医师申报参评儿童保健专业。心电诊断岗位的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心电诊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可申报参评心电诊断专业。脑电诊断岗位的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可申报参评脑电诊断专业。允许心电诊断(执业范围为内科、心电诊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脑电诊断(执业范围为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岗位的医师以心电学技术、脑电图技术的中级职称作为台阶,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心电诊断、脑电诊断专业。 三、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政府办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申报参评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参评前必须到县(市)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个月以上,并经服务单位及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申报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自2021年度起,下基层服务执行《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相关规定。 四、论文要求 论文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纳入用人单位评价项目。 (一)刊物要求 1.认可的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指《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正式期刊目录》)和《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以下简称《认可期刊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正式期刊目录》和《认可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自2017年度起,发表在《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 2.不予认可的论文: (1)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及电子网络版上发表的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和译文; (3)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中发表的文章; (4)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 (二)字数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参考文献)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不含摘要、关键词)。 2.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占行题目或者末尾排不足一行的,按一行计算。 (三)其他要求 1.论文必须是以申报参评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2.论文内容应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或技术工作并与所申报的专业密切相关; 3.论文必须是取得现有职称后发表; 4.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与本人工作经历相符。 五、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语是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重要体现,应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具备、提高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持市州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者,综合成绩加3分。 六、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参评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参评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因2020年度考核还未进行,2020年度考核登记表免于提供)。军转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在部队工作期间未进行年度考核者,需提供团以上部队政治部门(士官由司令部)相关证明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 (二)违反其它职能部门规定不得申报参评情形的。 申报参评人员在当年度确认文件下发前发生不得申报参评情形的,不予发文确认。 对违背诚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参评人员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倡导科学精神,坚守道德底线,对师德、医德等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 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对违纪违规的申报参评人员在全省范围通报,通报结果连续3个年度提交至相应高评会供评委参考,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放置个人档案留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党纪、政纪追责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申报参评人员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取得职称的行为,一律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附件3-8

湖南卫生职称论文发表

特产刚发表的论文就好饿了有什么问题随时练习的!

“评中级职称需要发表1篇论文。职称论文的要求比较高,需要发表之后,才能够作为评审材料提交。 准备职称论文的过程中,要注意这几种情况将会影响评职称。 发表论文之前,需要先对发表的刊物进行了解,刊物无正规刊号,也就是说刊物是非法期刊,在非法期刊中发表的论文无效。 评职称时用的论文不能直接用...”

(一)篇数要求:

1.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2.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须以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二)刊物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指《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自2017年度起,发表在《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

2.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网络版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和译文不予认可;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清样不予认可。

3.宣读论文是指在省级以上学术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刊出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等相关材料。

4.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指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并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视为同类文章。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三)字数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不含摘要、关键词)。

2.宣读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上。

(四)其他要求:

1.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2.论文必须是取得现任职称资格后发表。

3.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与本人工作经历相符。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计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申报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申报人员下基层服务暂不作要求。企业和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申报人员下基层服务暂不作要求。

具体几篇论文,要不要发表,还得看自己单位的规定。可以到单位相关部门了解一下。一般来说,评中级职称是需要发表的,只有对所发表的刊物要求不高而已

云南卫生高级职称论文发表

Ⅰ 副主任医师报考条件

副主任医师报考条件: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1)云南省副主任医师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科主任

是指医院某科室的行政主任,并非指职称;

副主任医师

而副主任医师是职称名,其级别相当于医学院校的副教授。

部分副主任医师,同时也被评为“副教授”或“教授”职称,

承担一定的科研与教学任务。

医师职称分:住院医师(助教) 主治医师(讲师) 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主任医师(教授)

审批权限:

一、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为中级,报县(市)卫生局(科)或相当于这一级的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审批;中级晋升为医师(或相当职务),由本单位组织作出鉴定,推荐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由地区、省辖市卫生局审批,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备案。

医师晋升为主治医师(或相当职务),报地区、省辖市卫生局审批,并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备案;晋升正、副主任医师(或相当职务),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批,并报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机关及卫生部备案。

中央各部委所属的地方企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由各有关部委负责办理,没有或卫生行政部门不健全的部委,由有关部委委托地方按上述程序审批。

二、由卫生部和省、市、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单位,确定或晋升为正副主任医师及其相当职务的,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核,报卫生部审批。

主任医师(Chief Physician)是医生职称的一种,当前是医生职称中的最高级别,属于正高级别。简称为“主任”。一般冠以姓氏,例如:李主任。医院中,需与“科主任”相区分。科主任,是指医院某科室的行政主任,并非指职称;而主任医师是职称名,其级别相当于医学院校的教授。部分主任医师,同时也被评为“教授”职称,承担一定的科研与教学任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才;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 *** 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 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Ⅱ 主治医师升副高职称要哪些条件越详细越好!

满足以下条件哦。 第六条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第七条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第九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6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3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第十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外语能力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要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通过临床医学专业外语职称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长期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外语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

Ⅲ 云南省副主任医师报考条件

副主任医师报名条件如下,请参考: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版从事权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Ⅳ 云南省晋升副主任医师需要些什么条件

因为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建议留意当地卫生部门的通知~

Ⅳ 副主任医师有什么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学位,担任5年以上主治医(药,护,技)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药,护,技)师6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7年以上主治医(药,护,技)师职务。

2、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

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

3、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

副主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2007年底以前受聘中级技术职务(满2年);

2、2004年7月底前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3、大学普通班毕业后,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2009年7月底以前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2002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2002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7年)。

7、1984年7月底以前护理专业中专毕业,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2009年7月底以前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Ⅵ 报考主任医师需要的条件

报考主任医师需要的条件:

1.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

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任现职满3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任现职满5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破格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资历破格不含临床医师类别)。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报考副主任医师需要的条件: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Ⅶ 副主任医师晋升条件

一般情况下: 大学本科毕业,进入医院,是住院医师;5年后,晋升为主治医师;5年后再晋升副主任医师;再5年后,晋升主任医师,就是顶级了。不过,极少数是每5年晋升的,一般要6-8年。 下面的材料你看看吧。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 *** 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文件精神,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逐步推行“ *** 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职称管理体制。为了完善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按照人事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我市将分专业组建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相应专业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评议组,负责答辩评议工作。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从评审专家库中确定专业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完成评议和评审工作。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局提出评审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经卫生部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 二、评审方式 按照人事部和卫生部要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将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人事部和卫生部颁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具体办法之前,我市继续采取专业评议组答辩、评议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办法确定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要求 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分为个人自主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办法。 (一)实行自主申请的卫生事业单位的申报办法 实行自主申请办法的单位,须向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市卫生局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市卫生局审核,报市人事局备案。区县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向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由区县人事局审核,分别报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备案。其它系统卫生事业单位,向主管委、办、局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委、办、局人事部门审核,分别报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备案。 经审核同意实行自主申请办法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可自主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人的学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申报人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岗位职数)限制。 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聘任管理,严格按照设置的岗位和市人事局核定的结构比例(或岗位职数),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二)未实行自主申请办法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成立由相关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推荐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该推荐委员会负责推荐本单位申报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委员会组建办法、组成人员、推荐程序、工作纪律、工作安排、推荐结果,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应在本单位公示。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需向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备案。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岗位职数)内,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单位推荐委员会等额推荐参加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企业单位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办法,由单位参照上述办法自主决定。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考核合格。 3、有下基层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专业,申报人应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4、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5、取得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6、对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资格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大学普通班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下同);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业主 副主任医师应该相当于副高级职称,对应的行政职务可以是副处级,我个人的看法是可以套副处级行政职务,在我们单位(事业单位),两者之间的工资待遇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从技术职称转到行政职务后,就不能再走技术职称了,但是从最近的工资待遇改革后,技术职称对应的工资是要比行政职务高的。你说的具体的条文规定,我倒是暂时没有看到,实际上我们单位是这么操作的。

Ⅷ 副主任医师晋升需要哪些材料

副主任医师晋升,申报所需的材料为:

1、学历或学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满五年)。

2、执业医师证书。

3、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聘书。

4、职称外语合格证书(高级)。职称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高级)。

5、业绩成果: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任中级职称以来的不同年度的三份病案)。

6、在ISSN、CN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7、要通过副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组织考核)。

8、继续教育证书。

9、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相关规定:

医疗防疫人员的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医士。具备政治思想条件要求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护师:

1、通晓本科理论,了解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通晓中医药理论,熟悉经典医著);

2、能够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科研和教学培养高级人才;

3、从事本科主治医师(或相当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Ⅸ 医学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医学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为:

1、具有硕士学位,担任5年以上主治医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6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7年以上主治医师职务.

2、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3、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

4、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

副主任医师是医生职称的一种,职位居主任医师之下主治医师之上,为副高级职称。

(9)云南省副主任医师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医学副高级(副主任医师)报名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2007年底以前受聘中级技术职务(满2年)。

2、2004年7月底前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3、大学普通班毕业后,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2009年7月底以前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2002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2002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7年)。

Ⅹ 请问副主任医师得满足哪些晋升条件

卫生人员晋升职称的条件 第一条为统一卫生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加强晋升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速建设又红又专的卫生技术队伍,为创造我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 一、医疗防疫人员(含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的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医士(助产士)、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 二、药剂人员(含中药、西药)的技术职称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剂士、药剂员。 三、护理人员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四、其他技术人员(含检验、理疗、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见习员。 第三条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做到又红又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 第四条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A. 云南医生的工资大概多少 这个问题太笼统了,三甲医院医生工资与社区医院医生工资不一样,三甲医院之家也不一样,就算每个单位也不一样。 B. 云南省医生晋升副高职称需要的条件 连续五年的学分,省级医院进修半年以上,两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下乡一年的证明,院内讲课三次及讲稿,微机及外语合格证,这些备齐好像差不多了。 C. 请问云南省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中专业知识不论是考医生,护士,还是药师,检验师,难道题目都是一样的吗 你好,你好专业知识不一样,考的题目自然也是不一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D. 2019年云南楚雄州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考试有什么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州内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的执业(助理)医师。 2.尚未解除党纪版、政纪处分或正权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 马开东医生是云南九州医院那个科室的主治医生 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生殖中心主任 云南九洲医院生殖中心特聘专家 在山东大学和上海复旦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学位,研究生殖医学,并先后在广东、山东和上海三甲医院工作,从事临床、教学、科研工作近20年。 F. 云南昆明空军医院出世;被医生换了报错小孩,能查到资料文件么!王佳丽;云南昆明官渡区高楼房村人33 这个你个人是抄不能去查的袭 ,你得报警走司法途径去查 ,然后再提出你确实不是现在你父母小孩的证据 ,一般是DNA亲子鉴定 ,然后公安机关受理了之后 ,由公安机关来调取当时的档案 ,查 *** 相, 你个人是没有权利去直接调取医院档案的 ,而且医院也没有义务配合你个人进行查阅 ,只有公安机关出面医院才会配合 。 G. 各位专家好,我是一名医生,曾经在云南省镇雄县人民医院工作,现有一些问题,想求助法律专家:1、09年 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H. 云南省监狱医生公务员一般多上分进面试我今年报的是监狱中心医院,只要男生,并且限应届,临床专业。 你好!您的岗位报考人数不是特别多,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哦,认真备考,努力复习,满足分数就可以进面试了,祝您考试顺利。 I. 云南省社区医生可以评审副高职称吗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发两到三篇核心论文 。论文推荐发表的话我可以帮您。

云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本专业国内技术发展动态,具备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履现职期间,省级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国外或省外卫生机构、州(市)级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省级卫生机构或三级甲等医院、县(市、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州(市)级以上卫生机构或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学习累计满六个月。

(三)履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一线业务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并在本单位举行专题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3次以上。

(四)具备对下一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践技能培训的能力,在履现职期间,培养1名以上本专业技术骨干。

(五)履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达到下列要求:

省级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主编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并公开出版(或担任副主编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或ISTP全文收录1篇;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2项,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获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

高级卫生职称省级期刊目录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海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2日-16日,8月1日-2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县、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卫生健康委,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7)51号)、《《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劳保专(2009)10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156号)中报名条件人员,且除下列(五)情况不能申报外,均可报名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合格者上报评审材料参加评审。 (二)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269号)文件精神,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晋升职称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获得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的,可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优惠政策可享受一次);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可以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作为成果申报参评;援鄂医疗技术人员,免于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具体名单以各市县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有关省级医疗单位申报临时性工作补助的人员为准。 (四)从2020年起符合《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卫人(2020)12号)的可申报中医治未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和评审: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近5年内有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作品资料等: 6、未按要求下基层服务或服务时间不足者; 7、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者。 二、人机对话考试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16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详见考生网上报名须知,即附件1)。 (三)2020年6月3-6月17日,考生须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到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或委直属单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2020年6月19日前,各报名点将考试报名资料报送至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人机对话考试专业、内容、级别、题型、时间 (一)考试专业:开考专业详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3)。 (二)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l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练习。 (五)考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 考试地点:海口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四、人机对话考试准考证打印工作 自2020年7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高级评审材料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上报材料要求(附件4)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上交所在单位逐级审核上报,属于一线医务人员的要在报送档案材料封面注明。 (二)评前公示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 (三)连级审查 1.各单位要对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与原件逐一核实,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公章。 2.各市县、委直属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照基本条件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对所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受理和上报。初审合格者,由市县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出具考评函件。 (四)评审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受理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市县卫生健康委、省直企事业单位人事处(科)、委直属各单位负责受理。 (二)受聘在省内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流动人员、社会办医人员,若人事关系在海南,近5年每年参加年度考核并有考核材料,有业务技术考绩档案,符合申报条件,可以申报参加考评:社会办医人员申报须填写《社会办医人员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附件5),经核发执业机构的部门审核做出意见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参加考评。 (三)人机对话考试合格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在考试当年及下一年度有效。 (四)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目录详见省卫生健康委、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网站。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按《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原则取消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对计算机和外语能力考试要求的通知》(琼卫人(2017)8号)文件执行。 (六)由省委人才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全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提出评审。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省内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评审职称时不受限制(优惠政策可享受一次)。 七、考评收费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人机对话考试收费75元/人,职称评审费不再收取。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附件: 1、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 3、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4、社会办医人员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5、海南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答辩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 6、海南省城市医师下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 7、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到上一级医院进修鉴定表 8、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基层)晋升高级职称社会评价和纪检监察意见表 9、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基层)晋升高级职称书 10、上报材料要求(省线) 11、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务申报材料(省线材料袋封面) 12、上报材料要求(基层线) 13、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务申报材料(基层线材料袋封面)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高级卫生职称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高级卫生职称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通过资格评审梦助力!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论文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所有公开发表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个案、综述、增刊发表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论文。 (四)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撰写作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依据的宣读论文、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宣读论文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具备《论文宣读证书》和刊载该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已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能作为此类文章参评。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6.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和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五、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一)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 (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01〕6号)规定,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七、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根据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规定: 本条件适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机构中的卫生计生技术人员。 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SCI论文影响因子在2.0—2.9之间的,可作为一篇二类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在1.9以下的,可作为一篇三类期刊论文。 2017年河南省县级医院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期刊目录参考如下: 本条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根据 河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6〕26号 规定: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在编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上级机构派出人员)。 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非专业刊物、论文汇集,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SCI论文影响因子在2.0—2.9之间的,可作为一篇二类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在1.9以下的,可作为一篇三类期刊论文。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的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县(市、区)以下机构等。 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需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SCI收录(Ⅱ区以上或影响因子≥3.0)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二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申报副高级职务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需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乡镇(街道)、社区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无需提交论文。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评审条件 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SCI收录(Ⅱ区以上或影响因子≥3.0)本专业论文1篇。 (2)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在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3)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在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湖南省副高级职称论文要求

副高级职称对论文的基本要求,对于符合基本学历要求的申报人,申报副高级职称需要提交两篇职称论文,对于申报医学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需要提交三篇,而不符合基本学历要求的申报人员则需要提交三篇职称论文,不符合基本学历条件的医学职称申报人需要提交四篇职称论文。

其实职称论文向来是都是多多益善的,有能力有时间的申报人多准备就可以多加分,对晋升绝对是有帮助的,另外就是普刊论文和核心期刊论文在数量上的平衡,如果作者发表核心期刊有困难,就可以多准备普通期刊论文,如果已经有核心期刊论文在普通期刊论文上就可以适当减少,作者还是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准备。

申报职称的论文数量是需要分情况来看的,因为很多职称申报人员的情况都各不相同,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论文发表要求,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学历,申报人面对的职称论文要求可能就都是不同的,由于副高级职称是高级职称中的一个级别,因此,各行各业对副高级职称的职称论文要求都是比较高的。

我们来说说副高级职称对论文的基本要求,对于符合基本学历要求的申报人,申报副高级职称需要提交两篇职称论文,对于申报医学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需要提交三篇,而不符合基本学历要求的申报人员则需要提交三篇职称论文,不符合基本学历条件的医学职称申报人需要提交四篇职称论文。

具体论文的级别,基本要求是省级期刊论文及以上,也就是说发表省级期刊是基本要求,对于副高级职称,有核心期刊论文是比较有利的,正高级职称评审中,一些行业也会要求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因此不妨从副高级就开始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申报人若是可以发表国际学术期刊当然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① 湖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有哪些规定

建议查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会有详细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和要求,也可以去咨询中华会计的经济师权威老师。

② 湖南省高级工程师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专业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中专(高)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通过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发表论文,参加评委会评审通过。 我只了解这么多,具体有问题可以HI 我。我帮朋友办过。

③ 湖南路桥高级工程师评职称要求

1.申报职称不限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 “清除职称申报的体制障碍,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切实落实个人自主申报权。”这是今年职称申报政策的最大调整和改进。日前,湖南省职改办负责人记者,凡与湖南企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中小学校除外)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考试。具体说来,今年“职改”主要“改”在以下几方面: 非公组织人才也可评职称 对在非公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无主管单位的社会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对待。按属地管理原则,其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市(州)、县(市)职改办申报或参考高、中、初级职称;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申报。 为引才专辟职称评审“快车道” 对引进的省(境)外来湘工作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因故未能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的,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可以不按常规申报评审程序,由有关系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单独进行评审,为这类人才开通职称评价“快车道”。 一人可报多个职称 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要申报参评人员具备相应系列所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与资历。例如,某高校一位机械工程专业讲师,在担任教学工作的同时也从事了工程机械实践等工作,并通过转评取得了工程师资格,如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已满5年,那么即可同时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援外人员可先参评再补考 对 *** 派出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期间无法参加外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考核的,按管理权限,报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允许先申报评审,待其回国后,委托有关考试主管部门另行组织补考。取得合格证后再下文确任其任职资格。 职称外语要求有新规定 今年,湖南省对参评职称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作了最新规定:从今年起允许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考试当年使用。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原来的6月上旬推迟到7月下旬(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时间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具体安排),评审时间相应后推。同时,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统一执行全国职称外语合格分数线,省内不另行划线。此外, 2003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划定的参评分数线(仅限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2004年参评继续有效。 2.“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扩大范围 按照“重能力、重贡献”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构成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这是今年完善职称评价机制的亮点。 “考评结合”+“以考代评” 据介绍,今年,湖南积极推行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办法, 6月25日开始报考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就是湖南在经济等系列(专业)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开始。 经济系列(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今年首次开考时间定在10月16日)。凡试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均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此外,今年湖南还进一步扩大以考代评的范围,对土建工程等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以考代评的方式。 调整评委 严肃纪律 随着评价方式发生转变,评委结构也要进一步调整。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的公正、科学。”至于如何挑选评委?省人事厅出台的政策明确,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挑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委库,并继续坚持随机抽样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产生评委的办法,杜绝随意调整评委的现象。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说,评委会正副主任委员一般由专家(学者)担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家一般不再担任评委。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省职改领导小组提出明确要求:在评审期间,评委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评审地点,不得与参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接受参评人员的宴请或获取其他利益。确系工作需要须离开评审工作地点,必须向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遵守评审纪律的取消评委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担任评委;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评价标准细化量化 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据了解,省职改办会同有关系列主管部门正在制订出台社会科研、自然科研、中小学校、高校、农业、艺术等系列的量化评审标准,抓紧研究出台政工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要求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转评其它系列(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转评至有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要求的系列(专业),必须先取得全国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 3.下放部分单位职数管理权限 “从2004年起,没有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人事职改部门不再进行备案管理”。“这条政策肯定颇受单位所欢迎。”一位长期从事职称评审工作的同志这样慨叹说。 那么,下放部分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管理权限如何体现的?省职改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除了上面所述外,主要还体现在: 中专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但单位聘用时须根据 *** 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报同级 *** 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按聘任后的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省里组织实施。 对于要求增加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职数的民族地区和国(省)贫县的学校,在所在市(州)县人事(职改)、教育、财政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市州按学校汇总后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岗位职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在聘用合同中须规定高级教师5年以上服务期限。 4.加强指导监督 确保评审公正透明加强对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监督,这是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今年反复强调的问题。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职业准入管理,建立执业资格注册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执业资格的注册、培训、上岗和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省人事厅正会同省民政厅对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问题,进行调研论证,起草实施办法。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强化职称考试督巡制度,各项职称考试都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督巡,通过他们对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点监考人员和考生在整个考试活动中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受理、查处有关投诉,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同时,还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职称评审“公示制度”,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开。今年开始,将把职称证书信息上网,为企事业单位查验职称证书真伪提供服务。 5.外语免考、选考、降分有条件 湖南省职改办对2004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水平也提出了要求。 参加2001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2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3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根据湘职改[2001]1号文件精神,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 根据湘职改[2004]1号文件规定,参加2004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省内今后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都不再划定参评分数线,与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保持一致。 从2001年起,对已有译文、译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我省不再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原测试的成绩不再有效。 从2003年起,因公(私)出国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免试外语。 四类人评职称可免考外语 据了解,1966年底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相应等级外语(包括古汉语、医古文,以下同)水平考试。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在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2、现在县以下(含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路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外语参评申请降分有条件 “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只适应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10分(符合多项条件者不重复降分,以下同)。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现在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林业、水利专业和工程系列(不含申报工程系列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部门的刑侦、技侦人员)中级、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成绩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20分(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不重复降分);对确有特殊贡献,其成绩和业绩达到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者,经批准,外语水平可不作要求。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达到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合格分数线”上降10分。 七种情况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2、在国内获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3、参加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EPT(英语)、NNS(日语)、 TJIP(俄语)、 TNF(法语)、 NTD(德语)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4、凡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5、外语专业毕业的教师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两年以上,或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且现不从事外语教学或翻译工作,或非外语翻译、教学人员已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老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可分别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7、因 *** 支边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当年外语水平考试。 选考古汉语、外语、医古文的规定 下列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选考古汉语或外语。 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大、中专业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中国画研究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博系列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1977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档案工作(从事外文档案工作者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档案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现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选考医古文或外语。

④ 湖南一建怎么申请副高职称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参评条件您可以查阅“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专导小组办属公室、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4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认可您取得一级建造师具备工程师中级职称;同时规定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未获得初级、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4年,直接申报参评(参考)中级、副高级职称。

⑤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认真实践" *** "重要思想。

二、学历资历

1、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艺术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含)以前出生的舞蹈演员、戏曲演员、戏曲演奏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可申请晋升副高级职称。 3、现职称与拟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不符,须先转评后方能晋升。履职年限从原职称取得之日算起。

三、专业能力

1、达到本专业职务条例规定的履行相应级别职务职责的能力。

2、艺术专业人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能力考试。

四、须有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5篇及正式出版的专著2部。

五、计算机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参加文化艺术计算机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3、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水平考试。

(5)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对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特别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突破学历或资历中的一项,破格晋升:

1、"文华奖"获得者。

2、"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

3、"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荷花奖"、"金钟奖"、"梅花奖"、"金鹰奖"获得者。

4、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三等以上奖获得者。

5、重要国际比赛前三名获得者。

6、"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以上获得者。

7、"全国摄影作品展览"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一、申报条件(一)学历和资历要求。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应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其学历和资历条件按以下情况分别对待:(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其中: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2)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3)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3、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须满3年;(2)已获得的中级任职资格必须是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专业;(3)已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已获得全科医学中级资格的不须提供此证)。(二)专业理论成绩要求。申报者须达到当年专业理论考试成绩申报合格分数线才能申报。申报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根据当年评审要求划定。(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申报医师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相一致。从事医技(放射、超声、检验、心电、脑电、病理、康复、核医学等)专业的,如果申报的是医师类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只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申报护理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四)论文要求。1、申报副、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根据其工作单位级别不同,须按下表要求分别提交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文要求工作单位副 高正高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提供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3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2篇,其中必须有1篇是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另外1篇可以是在省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也可以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为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省卫生厅职改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国内正式期刊目录,编辑了我省认可的国内医药卫生类正式期刊目录共1147种(目录编辑截止时间为凡发表在此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在评审时不予认可。论文若发表在国外刊物上,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专家组鉴定。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提交的“宣读的论文”和“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1)宣读的论文应是在省级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未公开发表论文。申报者须提供《论文宣读证书》原件和学术会议论文集(包含所宣读的论文原文),以证实其论文宣读情况。(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不是年度业务工作总结)。字数在3000字以上。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须在单位宣读并提供《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内容概括及宣读情况表》(见附件1),宣读情况表上要有单位负责人对宣读论文的评价意见,并有单位盖章和两名负责人签字。2、申报人员必须指定一篇论文作为论文代表作(在所刊登的期刊封面上标明)。论文代表作必须复印一式两份,并贴上填写好的“论文代表作封面”(见附件2)。复印论文代表作时,必须隐去论文作者单位及姓名等个人信息(包括英文信息)。3、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4、提交的论文内容必须与所申报的专业一致。(五)下基层服务要求。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学(包含西医和中医)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申报人员须报送《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或《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见附件3)。凡未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的,不能申报。个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单位工作人员帮助作假者,除追究申报者责任外,还要追究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单位有组织弄虚作假的,除追究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外,评审机构停止受理该单位申报材料一年。(六)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1、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符合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湘人发〔2003〕39号文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七)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2001〕6号)规定,申报人员应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八)破格申报条件。学历或资历不符合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者,除须具备一般申报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年为“优秀”等次;2、任现职时间应达三年以上;3、应具备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具体要求见《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参评条件》(附件4)。各地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对破格申报要从严审核把关。(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2、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3、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二、专业理论考试凡准备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都须先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理论考试。(一)报考条件。按规定需要下基层服务的医务人员须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后才能报考。(二)专业设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理论考试共设70个专业(见附件5),报考未列入以上设置专业的可报考相近的专业。(三)报考程序。1、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证书(报考临床、护理专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填写好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见附件6)及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贴在报名表上方空白处备用)到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报名;2、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公章后于5月7日上报县(市)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3、县(市)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核实,并汇总报名信息。在合格人员《考试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7)并盖章,于5月11日前上报市(州)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4、市(州)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查,在合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汇总表》并盖章,将上述《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含电子表格信息)于5月14日前上报省卫生厅职改办。5、省直、厅直单位报考信息(汇总表须提供电子表格信息)于5月10日前直接报省卫生厅职改办。(四)考试时间、地点。卫生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拟定于7月11日上午8:00—11:00进行(如无变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长沙市(详细地址见准考证)。(五)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由省卫生厅职改办统一制作,由各市州卫生局打印和发放,报考人员于7月5日至9日到市(州)卫生局领取准考证(省直、厅直单位直接到省卫生厅职改办领取)。(六)考试成绩合格线及有效期。省卫生厅职改办将于7月底公布考试成绩,达到申报合格线者方能申报。考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取消既往考试合格成绩二年有效的规定。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项目。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的目录见附件8,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包含的目录及相关表格见附件9,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3、《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5、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的人员报送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临床原始病历5份(近5年的,每年一份);申报非临床专业的人员报送任职以来反映本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和水平的实例报告5份(需附证明实例真实性的相关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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