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报警求助,你只能在友情和权益选一个。
首先先收集证据,证明是你的东西,自古不问自取视为盗,其次找老师请求老师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当然了你如果不想追究就无所谓了。
虽然如此,但是也要看情况。看其时候注明引用了你的专利,如果注明引用,那真就无话可说。如果没有注明引用,那就可以举报其剽窃,这属于学术道德范畴。
不犯法,剽窃他人作品的所属的是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直接在知网的主界面上,选择高级检索跳转。
2、下一步弹出新的窗口,需要找到作者发文检索并点击进入。
3、这个时候如果没问题,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某人的名字并确定查询。
4、这样一来会得到相关的专著结果,即可达到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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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以下途径较全面的统计:1 如2楼 web of knowledge;2 数据库本身统计 如 RSC, elese, ACS 的部分期刊;3 Google Scolar的统计保留其中相互重合的,添加不重合的。
1 可以查到。2 因为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法等信息,其中可能会涉及到别人的论文或已有的技术成果。这些信息会被专利局进行审核和比对,如果发现有重复或涉嫌侵权等情况,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或被撤销。3 此外,一些专利数据库也会收录已有的专利和技术成果,如果别人的论文已经被转化为专利或成为了技术标准,那么在这些数据库中也可以查到相关信息。
不可以,专著就是你自己,第一作者是你是主要的人,或者一把手,区别的话,这个不好说,其实一般发表期刊的都是多作者的,尤其是一些课题之类的.本人做论文发表代理的,所以,从我这块说,专著除非你很厉害,头衔很牛,要么课题很牛,否则的话一些核心期刊不要的,不过现在来看,都是多作者的,区别也不是很大
可以是可以,但是有规定。专利加入已发表论文,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的论文,可以不考虑重复率;另外一种是他人发表的论文,要符合参考文献引用标准。
还不如共同一作
如果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大量使用别人的原文,已经注明了引用文章的出处,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但是,如果引用量较大的,对论文的质量还是有很大影响的。\x0d\x0a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x0d\x0a(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x0d\x0a(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x0d\x0a(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x0d\x0a(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x0d\x0a(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x0d\x0a(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x0d\x0a(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x0d\x0a(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x0d\x0a(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x0d\x0a(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x0d\x0a(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x0d\x0a(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不能,出了专著的内容,已经是公开的资料。哪怕这篇专著是自己撰写的,摘抄其中的内容,作为发表论文的内容,行不通。但可以在原有内容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动或创新,还有发表论文的可能性。
专著如果已经出版,是不可以再发表成论文的,但是如果是先发表了论文,就可以再出版专著,不过专著字数要求比较多,得再补充不少,我就是把我之前发的几篇小论文找黑马专著网出了一本专著,不过字数不够,后来补到十万字就可以了。
可以使用,但必须获得原发表论文那个杂志的版权使用许可。
这里所包含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学术出版领域最复杂的一个方面,同时也触及到了该领域一个最令人费解的方面。
通常而言,当你对某篇学术论文进行首次投稿或者通过该论文的最终审批时,你会和相关出版商签订一份版权协议,而正是这份版权协议规定是“他们”,而不是“你”,有权决定你所能使用的图片。这适用于所有图表和图片,即使它们是由你亲自制作或者是亲自拍摄的。
困惑?气愤?好吧,我也有同感。
我之所以首次解决图片版权问题,要归功于我的前博士生导师的指点。他是一位撰写过多篇科研论文的研究员。他还编辑过多本教材和畅销书。
在这期间,他遇到了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在之后的作品中,你都不可以重复使用自己早期论文所使用过的图片和图表,尤其是那些出于营利目的的作品,例如图书。当你不得不向某家出版公司缴费才能重复使用你最近在某本书中亲自制作过的图表时,你会作何感想?
只要你的论文在某期刊上发表过,那么版权便归这家出版商所有,“而不是你”。对于这一点,在非盈利性质的学术出版中,你只需要在图表的说明文字中加入这样的内容即可:“该图表的复制已经xxx授权,2019”(或者类似的话;出版商会指导你的措辞)。
你可以利用期刊和出版商提供的在线表格或电子邮箱来完成这个手续。
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就像我的导师曾经做过的那样:用绘图软件扫描一张图表,并对其进行翻转处理,然后你觉得万事大吉,可以直接使用该图表,而无需申请授权了!
这么做,你可能侥幸成功,也可能弄巧成拙。记住,图表同文字一样,都可以从他人的作品中剽窃过来。此外,它们还可以从你的作品中进行自我剽窃。
因此,如果你不得不申请授权,才能在以后的论文中重复使用早期使用过的图表,那么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你也必须先要获得授权才能复制他人的图片。
要理性的考虑:第一,该杂志十六年前是什么状况?领导总编换过几任?有没有可能找到当时的主编?第二,十六年前,为什么现在才发现,有没有已经过了时效?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还有没有时效?
不知道您有没有向外投过稿,如果您当时一稿多投了,十分有可能出现这个结果的,我当时咨询过天之诚采编部的一位叫梁编辑,她当时提醒过我这个问题,我就投给她一家了,就没有这种问题出现。
抄袭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等。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那就是别人拿你的论文出去发表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算拉。。只要有学识在,还怕写不来论文,再写一篇就是了。别想着要把杂志社怎么样怎么样,责任不在他。他只是做了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