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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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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

法律方面的文章还要取决于文章内容以及形式。如果是论文可以在《法学杂志》、《中外法学》、《法学研究》上发表;如果是通俗或者时效强文章可以在《法制日报》、《法制晚报》上发表。

了解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

法学是什么?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学问。法学是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不论是律师评职称还是研究生毕业升学都需要发表一些论文那么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呢,可以选择哪些法学期刊进行投递呢?

在选择期刊的时候,首先您需要根据自己的文章方向和具体的需求去选择期刊,因为我国的法学期刊有很多,每个人研究的方向可能也不一样,所以选择合适的期刊才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的文章顺利发表,并且发表出来是有效的文章。因为不论是您毕业升学还是评审职称,如果文章发表的级别不够的话,也是无效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同级别可以选择的法学期刊:

核心法学期刊推荐:《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中国法学》的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同步,发表了大量最新和最重要的法学学术研究成果,所发表的成果代表了中国法学界最高水平,对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法学理论、传承法律文化、促进国内外法学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级法学期刊推荐:《时代法学》

《时代法学》(双月刊)创刊于2003年,是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期刊,宗旨是:反映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努力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问题,促进法学研究与教学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

法学论文可以发表在哪里?有哪些合适的期刊可以选择?上面两个出版物是都是不错的法律专业期刊,包括省级期刊和核心期刊,法律专业的核心期刊相对更多,对稿件要求的质量非常高,所以作者在提交前认真修改完善自己的论文、按照杂志的要求提交,这样的话这篇论文发表可能会更为顺利。

CSSCI期刊《求索》CSSCI 期刊《中国出版》CSSCI 期刊《学术探索》CSSCI 期刊《教育评论》发表在这个上面比较好吧 我可以帮你呀

大学生可以安排的期刊有很多很多,市面上的那些省级国家级的期刊,大学生基本都可以安排...随着我们国家教育水平的提升,尤其是本科在读的学生,发表论文就成了提升自己价值的一个法宝。本科生发表论文最直接的好处,可以增加拿奖学金的机会。大学的奖学金评定有很多方面,其中论文发表情况是重要的一方面。如果一个学生能够在期刊上发表文章,可见学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都是掌握的不错的。本科生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的专业水平,可以通过论文发表这个途径来达到目的。自己专业能力得到别人的认可,这也是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对于本科生阶段的学术积累,通常是多查相关领域的资料,当然不是说查资料拼凑文章,是需要学习各种资料的写作思路,以及各类文章中的精华知识,能够写出创新点出来,也就是需要原创。同时精炼自己的写作语言,通过大量的学习,学生学术水平就会提高了,论文发表录用机会也会提高。

第一篇论文发表在哪里

找到你要发的刊物,可以去知网搜,一般会有杂志信息,电话或者邮箱,投稿。或者身边有熟人介绍编辑,我当时就是,要多些钱,刊物有点水,但是方便,反正要求也不高再然后就是找代理机构,这个要擦亮眼睛了,让你先交定金的一般都是,要先录用了,查稿后再给钱

如何发表sci论文?这是许多研究者关注的内容。目前,发表sci论文可以给国内作者带来很大的优势。然而,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是有难度的。发表sci论文都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充分的准备才能使论文更顺利地发表,首先需要一篇高质量的论文。这也要求作者阅读大量的英语文学作品,并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如果英文水平不够,你可以先用中文写论文,然后找专业机构翻译成英文,他们也会对论文进行润色,使论文达到投稿的水平。国际sci论文审稿人是不习惯中国式英语的,很多国内作者投稿也是因为语言问题而被拒稿,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就需要早做准备。论文写好后都会寻找相关的sci刊物投稿,大家阅读相关文献时也会知道一些与自己研究领域相关的sci刊物,掌握其影响因子及相关期刊的名称非常重要。小编建议先发一些比较高质量的期刊论文,如果能被送审,得到一些修改意见,即使被拒,也可以发表一些影响因子较低的期刊。

坚持写作的他,从1907年底到1908年,先后在《河南》杂志发表了几篇重要论文。其中包括《人间之历史》,介绍生物进化论;1908年,发表《摩罗诗力说》、《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等论文,他的救国思想表现得更明朗,更强烈了。

《摩罗诗力说》就是鼓吹敢于勇猛反抗强暴的拜伦式的精神战士,这是他弃医从文后所作的第一篇文学论文,标志着鲁迅更坚实地踏上了文学的道路,并且是以一个勇猛的反抗者的身份踏上这条道路的。

发表论文通常只有两种渠道,要么自己投,要么找论文发表机构代投,不管走哪种渠道,最后都是要发表到期刊上的。

期刊,也叫杂志,在上个世纪在出版界曾经是重量级的存在,那个时候互联网还没有兴起,人们阅读文章获取资讯远远没有现在方便,杂志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传播媒介。

但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纸媒已经大大没落了,很多期刊被砍掉了,剩下来的大多数不得不自谋出路,学术期刊更是如此,因为这个受众面是很窄的,基本没法盈利,所以只能靠收取版面费来维持,当然,有国家财政拨款的那种不在这个范围。

我们现在发表学术论文,出于严谨性权威性等原因的考虑,还是要发表到纸质期刊上,编辑会用电子邮箱或者内部的系统来收稿,但不会有一个网络平台有发表论文的资质,即使是知网和万方这样的网站,也只是论文数据库,并不是论文发表平台。

所以发表论文的时候,还是要先去选取目标期刊,然后再找到这本期刊的投稿邮箱,或者是找到靠谱的论文发表机构,由代理进行代投,最后都是发表到纸质期刊上的,见刊后一两个月左右被知网收录,就可以检索到了。

第一篇论文在哪里发表

找到你要发的刊物,可以去知网搜,一般会有杂志信息,电话或者邮箱,投稿。或者身边有熟人介绍编辑,我当时就是,要多些钱,刊物有点水,但是方便,反正要求也不高再然后就是找代理机构,这个要擦亮眼睛了,让你先交定金的一般都是,要先录用了,查稿后再给钱

如何发表sci论文?这是许多研究者关注的内容。目前,发表sci论文可以给国内作者带来很大的优势。然而,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是有难度的。发表sci论文都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充分的准备才能使论文更顺利地发表,首先需要一篇高质量的论文。这也要求作者阅读大量的英语文学作品,并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如果英文水平不够,你可以先用中文写论文,然后找专业机构翻译成英文,他们也会对论文进行润色,使论文达到投稿的水平。国际sci论文审稿人是不习惯中国式英语的,很多国内作者投稿也是因为语言问题而被拒稿,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就需要早做准备。论文写好后都会寻找相关的sci刊物投稿,大家阅读相关文献时也会知道一些与自己研究领域相关的sci刊物,掌握其影响因子及相关期刊的名称非常重要。小编建议先发一些比较高质量的期刊论文,如果能被送审,得到一些修改意见,即使被拒,也可以发表一些影响因子较低的期刊。

坚持写作的他,从1907年底到1908年,先后在《河南》杂志发表了几篇重要论文。其中包括《人间之历史》,介绍生物进化论;1908年,发表《摩罗诗力说》、《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等论文,他的救国思想表现得更明朗,更强烈了。

《摩罗诗力说》就是鼓吹敢于勇猛反抗强暴的拜伦式的精神战士,这是他弃医从文后所作的第一篇文学论文,标志着鲁迅更坚实地踏上了文学的道路,并且是以一个勇猛的反抗者的身份踏上这条道路的。

发表论文通常只有两种渠道,要么自己投,要么找论文发表机构代投,不管走哪种渠道,最后都是要发表到期刊上的。

期刊,也叫杂志,在上个世纪在出版界曾经是重量级的存在,那个时候互联网还没有兴起,人们阅读文章获取资讯远远没有现在方便,杂志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传播媒介。

但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纸媒已经大大没落了,很多期刊被砍掉了,剩下来的大多数不得不自谋出路,学术期刊更是如此,因为这个受众面是很窄的,基本没法盈利,所以只能靠收取版面费来维持,当然,有国家财政拨款的那种不在这个范围。

我们现在发表学术论文,出于严谨性权威性等原因的考虑,还是要发表到纸质期刊上,编辑会用电子邮箱或者内部的系统来收稿,但不会有一个网络平台有发表论文的资质,即使是知网和万方这样的网站,也只是论文数据库,并不是论文发表平台。

所以发表论文的时候,还是要先去选取目标期刊,然后再找到这本期刊的投稿邮箱,或者是找到靠谱的论文发表机构,由代理进行代投,最后都是发表到纸质期刊上的,见刊后一两个月左右被知网收录,就可以检索到了。

第一篇法学论文发表

杨立新的学术历程我从1980年开始研究民商法,已经20年了。在这20年中,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一九八零年至一九八九年我在1975年到法院工作以后,先是在民事审判庭办案。这是我最早对民商法的了解。1980年,我虽然不在民事审判庭工作了,但是对侵权行为法理论产生了兴趣,开始进行研究。1981年,为给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准备材料,参加了对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审阅了几百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卷宗以后,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素材。同时,我把国内能够找到的侵权行为法的教材、文章都找到,进行学习和研究,写出了《关于处理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调查报告,在上报上级法院之外,我把它寄到《法学研究》编辑部。《法学研究》编辑部在这一年的第五期上以重点文章发表。这对我的研究和学习是一个极大的鼓舞。1983年,我到中央党校学习半年,这半年是我集中进行民法学习的关键时间。中央党校图书馆的藏书非常丰富,法律书籍很多。我每周都要从那里借很多书,在课余进行学习,对民法积累了感性的认识。1984年9月,我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专修法律,授课的老师都是法学界的名流,如佟柔教授、高铭暄教授、孙国华教授、关怀教授、陈光中教授、严端教授、张晋蕃教授等等。在这些高师的教诲下,使我对法律的理解和感情有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在佟柔老师的教导下,我对民法的感情更深了,理解得也更深入了。在学习之余,我全面收集了中国侵权行为法的专著和论文,以及中国古代的法律典籍和国外翻译过来的著作,全面研究侵权行为法的理论和实践,之后,写出了《侵权损害赔偿》专著的书稿。在《民法通则》公布之后,对书稿进行了改写,毕业时,就将这部书稿送到了出版社。在这个期间,还写作了一些文章,在有关刊物上发表。1987年,我在政法大学毕业之后,结合实践的情况,写作了《试论共同危险行为》一文,对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和在实践中应用的问题,提出了肯定的意见,然后,这篇文章在《法学研究》上发表。如果说,1981年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第一篇文章的时候还是一种对民商法研究处于不自觉的状态的话,那么,这篇文章的发表则渗透了作者对民商法研究的深厚感情和较为深刻的理解。这篇文章的基本理论被司法实务界所接受,很多案件是按照这一文章揭示的原理做出判决的,并被最高法院的有关刊物所登载,成为指导审判实践的指导性判例。1988年,在出版了《侵权损害赔偿》一书之后,我开始了《侵权特别法通论》的写作。这一年,我考入了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首届民法班(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这期民法班,佟柔老师几乎投入了全部的心血,亲自授课,亲自辅导,亲自主持讨论。此外,赵中孚教授、郑立教授也非常关心高法班,主要的课程,都是这三位老师亲自讲授。可以说,我们在高法班的这次学习,要比研究生的待遇还高,教学内容和深度都是一流的。我在业余时间继续写作《侵权特别法通论》,得到了佟柔老师的亲自指导,详细询问我写作的计划,帮助我锤炼主题,最后为我的这补助著作写了热情洋溢的序言。根据本书的主要内容写作的《论侵权特别法及其适用》一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第一次法学理论研讨会,在大会闭幕时上宣读,获得优秀论文奖。1989年毕业,在毕业论文的评价上,赵中孚老师对我的论文的口头评价是“特优”。二、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1990年2月,我被调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这样的工作环境为我的民商法研究提供了一个非常广阔的天地,使我有机会接触全国民事审判的最新动态和情况,参与最高司法机关制订民商法司法解释和重大民事案件的审理等工作,因而在实践上,就使我的民商法研究提高了层次,走到了民商法研究的宝塔尖端之上,视野更宽,角度更高,认识更为全面。这一年,与《法学研究》的同志共同研究,将“判解研究”作为《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栏目,并将我的一篇判解研究的文章《对债权准占有人给付的效力》作为栏目的开篇之作,从此,也开创了我的民商法研究的新方法,就是结合判例和司法解释进行深入的学理研究,揭示判例和司法解释的深层次的理论问题,指导实践,发展理论。严格地说,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三年中,主要的还是对民法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大量地吸收新的理论观点,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同时大量地接受、消化民事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在这一时期,也写作了一些文章,并编写了一些实践性较强的民法著作。著作主要有:《民事审判诸问题释疑》、《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实务》、《精神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民事审判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涉台港民事纠纷司法对策》、《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释义》、《侵权和债务疑难纠纷司法对策》等。在《法学研究》上和其他刊物上发表了一批文章,如《论债权人撤销权及其适用》、《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论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等。三、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这三年是我在民商法研究上取得重要成果的时期。经过十几年的积累,特别是经过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年的积累,我在民商法研究上的一些观点需要进行整理。这时,恰好我调到烟台大学从事教学工作,有了充裕的时间来做这项工作。这一时期的研究、写作重点,一是人身权法的研究,二是扩展民商法研究的领域,向债法、物权法、亲属法等方面发展。在前二年,在教学中,除了在每周的几小时课程和学习外语的时间外,我几乎都是在研究民商法,进行写作。特别是在1994年,一年发表了32篇文章,差不多都是比较有分量的文章。同时,集中精力,进行了《人身权法论》的写作。在1995年,我已经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这里环境宽松,又不负责重要的领导工作,因此,继续了在烟台大学的研究工作。三年中,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是:完成了75万字的《人身权法论》长篇专著的写作任务,同时在业余时间,进行校对等出版前的工作;编辑了《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这部论文集,并且在1995年出版,出版印刷5000册,再版印刷1万册。合作写作《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人格权法新论》、《民法.侵权行为法》等著作。完成的论文有《我国他物权的重新构造》(《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自由权之侵害及其民法救济》、《侵害肖像权及其民法救济》(以上三篇文章是在《法学研究》上发表)、《论损益相抵》、《论贞操权的侵害及其民法救济》(以上两篇文章在《中国法学》上发表)、《新闻侵权问题的再思考》、《论善意取得制度》、《对完善我国债的保全制度构想》、《论相邻防险关系》等。这一期间,是我民商法研究的黄金时期,很多重要的文章都是在和一时期写成的。这一时期写作的著作,构成了我的民商法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四、一九九六年至现在从1996年起,我在工作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民商法研究的时间越来越少,只能在业余时间进行。好在在不久以后,就是实行了双休日制度,在周六和周日,每周有两天的时间可以利用,因此,我的研究工作并没有中断。在这一个期间,我的民商法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总结、整理对侵权行为法研究的成果,写完了75万字的《侵权法论》一书,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5000册书不到1年就基本销完,深受读者的欢迎。在香港出版合著《中国侵权行为法》,合著法学统编教材《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案例教程》。在法律出版社编辑出版《损害赔偿专家指导丛书》,在人民法院出版社编辑出版《损害赔偿理论和司法实践丛书》。整理出版了《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第二集至第四集共三部著作。编辑出版了汇集二十年来的全部论文的10卷文集《民商法判解研究》。对合同法的研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制订和公布,主持编写了《中国合同法的释解与适用》,《合同法的适用与执行》,以及《合同法总则》(上册)。对人身权法继续进行研究,出版了合著的法学统编教材《人格权法》。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理论进行研究,写了数篇文章和参加了有关专著的写作。以上仅仅是我对自己民商法研究学术活动的简要总结,远远不能表达我对民商法的深情。回顾我20年的民商法研究历史,我深深地体会到,民商法理论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这一生能够从事民商法理论研究,是一个福分,既可以使你在这个法律领域中做出自己的探索,同时,民商法博大精深的理论和公平、正义的精神,永远滋养着学子的身心,让你永远做一个好人,永远不要去伤害别人。因此,我对从事民商法研究永远不悔。20年来发表的法学研究论文目录1.《我国他物权制度的重新构造》 《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2.《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 《法学研究》1995年第2期3.《自由权之侵害及其民法救济》 《法学研究》1994年第4期4.《侵害肖像权及其民事责任》 《法学研究》1994年第1期5.《论债权人撤销权及其适用》 《法学研究》1992年第3期6.《对债权准占有人给付的效力》 《法学研究》1991年第3期7.《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 《法学研究》1991年第6期8.《试论共同危险行为》 《法学研究》1987年第5期9.《关于处理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问题》 《法学研究》1981年第6期10.《论损益相抵》 《中国法学》1994年第3期11.《论贞操权及其侵害的民法救济》 《中国法学》1994年第4期12.《新闻侵权问题的再思考》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13.《论对债权之准占有人给付效力及适用》 《中外法学》1994年第3期14.《关于侵权小说编辑出版者的民事责任问题》 《法学评论》1994年第2期15.《论合伙共有财产》 《政治与法律》1995年第2期16.《劳动能力丧失及其损害赔偿》 《政治与法律》1994年第4期17.《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法学家》1995年第4期18.《新中国侵权法司法解释的现状及思考》 《法学家》1994年第2期19.《论善意取得制度》 《法学家》1993年第3期20.《债权侵权行为及其损害赔偿研究》 《上海法学研究》1994年第5期21.《对完善我国债的保全制度的构想》 《上海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22.《论名称权及其民法保护》 《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23.《论婚生子女否认与欺诈性抚养关系》 《江苏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24.《论家庭共同财产》 《政法学报》1994年第4期25.《论侵权行为的概念》 《政法学报》1994年第3期26.《财产共有权基本问题研究》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27.《论相邻防险关系》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28.《论工伤事故与损害赔偿》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年第5期29.《论国有公共设施设置及其管理欠缺致害的行政赔偿责任》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30.《论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2年创刊号31.《论信用权及其损害的民法救济》 《法律科学》1995年第4期32.《论公民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 《法律科学》1994年第6期33.《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法律科学》1994年第1期34《论债权人代位权》 《法律科学》1990年第4期35.《侵害留置权的损害赔偿》 《法学》1994年第7期36.《侮辱诽谤罪的附带民事诉讼之我见》 《法学》1987年第3期37.《论准共有》 《法学与实践》1995年第4期38.《批复性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及适用》 《法学与实践》1994年第3、4期39.《霍夫曼计算法及其适用》 《法学与实践》1987年第1期40.《论债的保全》 《法学与实践》1990年第2期41.《论幼年证人资格》 《法学与实践》1986年第6期42.《间接证据证明结构》 《法学与实践》1985年第5期43.《论夫妻约定财产》 《法学天地》1994年第3期44.《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认定》 《法学学刊》1994年第2期45.《论合伙纠纷与合伙诉讼》 《烟台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46.《论一般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 《河北法学》1995年第2期47.《论国外人格权的历史发展》 《河北法学》1995年第4期48.《论侵害抵押权》 《河北法学》1994年第5期49.《规范性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及适用》 《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50.《试论定作人指示过失的侵权责任》 《河北法学》1991年第2期51.《霍夫曼计算法与莱布尼计算法及其适用》 《河北法学》1990年第1期52.《论债权人撤销权》 《河北法学》1990年第3期53.《论妨害婚姻关系的名誉损害赔偿》 《河北法学》1988年第6期54.《论人格损害赔偿》 《河北法学》1987年第6期55.《证据系统刍议》 《河北法学》1986年第1期56.《试论间接证据的证明方法》 《河北法学》1985年第2期57.《试论邮政侵权行为》 《当代法学》1988年第1期58.《试论雇用人的转承赔偿责任》 《当代法学》1987年第3期59.《论侵权行为的转承责任》 《政法丛刊》1990年第1期60.《论我国侵权行为特别法规的实体内容》 《政法丛刊》 1988年第1期61.《对侵权行为特别法规几个问题的研究》 《政法丛刊》1988年第2期62.《试论喊号助威者的民事责任》 《政法丛刊》1987年第1--2期63.《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几个问题》 《政法丛刊》1986年第3期64.《试论近年来刑法犯罪构成的发展变化》 《政法丛刊》1986年第1期65.《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 《福建审判》1994年第3期66.《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二)》 《福建审判》1994年第4期67.《论子女抚育费的确定和变更》 《四川审判》1994年第2期68.《论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及其变更》 《甘肃审判》1994年第2期69.《论幼年证人的资格》 《浙江法学》1986年第3期70.《试论公民帮工换工的风险责任》 《政法学习》1987年第2期71.《试论治安处罚中损害赔偿的性质》 《人民公安》1986年第11期72.《怎样计算财物损失价值》 《法学季刊》1986年第3期73.《判决书常见错别字汇析》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7年第6期74.《判决书常见标点符号错误》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6年第1、2期75.《略论裁判文书的宣读》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5年第2期76.《浅谈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的写作》 《学习与辅导》1988年第9期77.《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储户损失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理论阐释》《作者文集》第1集78.《论我国个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 《作者文集》第1集79.《论对妇女人格权的侵权及其法律保护方法》 《作者文集》第1集80.《中国古代侵权法研究》 《作者文集》第1集81.《唐代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作者文集》第1集82.《论<清律>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文集》第1集83.《当前债务案件的新特点及其对策》 《作者文集》第1集84.《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的创制》 《作者文集》第1集85.《对民间借贷之债司法解释的评释》 《作者文集》第2集86.《保证人在主合同没有变更时的保证责任》 《作者文集》第2集87.《奖券纠纷的性质及对策》 《作者文集》第2集88.《储蓄存款损失的性质及其法律责任》 《民事审判诸问题释疑》89.《侵害生命权的间接受害人及其损害赔偿》 《作者文集》第2集90.《公民姓名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2集91.《对财产犯罪受害人起诉侵权赔偿问题的研究》 《作者文集》第2集92.《侵权案件程序法适用的有关问题》 《作者文集》第2集93.《对适用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修改意向的评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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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1995年第1期128.《社会经济发展与人身全民法保护》 《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 期129.《国外人格权的历史发展》 《作者文集》第4集130.《论信用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4集131.《论尸体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4集132.《中国身份权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3.《论亲权》 《作者文集》第4集134.《论荣誉权及其侵害的损害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35.《定金的若干理论和实务问题》 《作者文集》第4集136.《关于留置权的几个一般问题》 《作者文集》第4集137.《留置权成立要件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8.《关于留置权的效力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9.《关于留置权消灭原因的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40.《新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1.《新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债权保全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2.《新合同法规定的双务合同抗辩权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3.《全国人大法工委召开的专家座谈会对〈合同法〉(草案)修改的基本意见 《作者文集》第5集144.《“王海现象”的再思考》 《中国律师》1997年第 期145.《论服务欺诈》 《作者文集》第5集146.《论悬赏广告》 《作者文集》第5集147.《论侵害债权》 《作者文集》第5集148.《论多重买卖中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作者文集》第5集149.《论数种原因造成损害结果的赔偿数额计算》 《通化审判》1998年第3期150.《侵权行为法研究热点问题三论》 《作者文集》第5集151.《论人身伤害慰抚金赔偿制度》 《作者文集》第5集152.《论身份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5集153.《论共同共有不动产中的善意取得》 《法学研究》1998年第 期154.《论新中国民事行政检察的发展》 《河南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第 期155.《关于修订家庭婚姻法如何处理配偶忠实义务的几个问题》 《作者文集》第5集156.《新行政案件的抗诉条件》 《作者文集》第5集157.译文《合伙法中的已决事项不再理和间接禁止翻供原则》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158.译文《美国法官的民事责任》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

直接投稿到杂志社等待审核就可以了啊

不是想发就能发的

杨立新,男,原籍山东省蓬莱县长山岛(现长岛县),

法学论文一般在哪里发表

蛮多的,就看你有没有能力发表了!

学术堂从知网上整理了几个正规且可供发表论文的法学期刊,供大家参考:1.环球法律评论曾用刊名:外国法译评;法学译丛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出版周期:双月ISSN:1009-6728CN:11-4560/D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邮发代号:2-529创刊时间:19792.比较法研究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出版周期:双月ISSN:1004-8561CN:11-3171/D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创刊时间:19873.法制与社会发展主办单位:吉林大学出版周期:双月ISSN:1006-6128CN:22-1243/D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邮发代号:12-165创刊时间:19954.中国法律评论主办单位:法律出版社出版周期:双月ISSN:2095-7440CN:10-1210/D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创刊时间:20145.交大法学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周期:季刊ISSN:2095-3925CN:31-2075/D出版地:上海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邮发代号:4-876创刊时间:20106.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主办单位:苏州大学出版周期:季刊ISSN:2095-7076CN:32-1846/D出版地:江苏省苏州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邮发代号:28-452创刊时间:20147.医学与法学主办单位:泸州医学院;中国卫生法学会出版周期:双月ISSN:1674-7526CN:51-1721/R出版地:四川省 泸州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邮发代号:62-335创刊时间:20098.北航法律评论主办单位:北京市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出版周期:年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创刊时间:20109.法缘法学论坛主办单位:江西农业大学边缘法学研究中心出版周期:半年出版地:江西省南昌市语种:中文开本:大32开创刊时间:2006

大学生可以安排的期刊有很多很多,市面上的那些省级国家级的期刊,大学生基本都可以安排...随着我们国家教育水平的提升,尤其是本科在读的学生,发表论文就成了提升自己价值的一个法宝。本科生发表论文最直接的好处,可以增加拿奖学金的机会。大学的奖学金评定有很多方面,其中论文发表情况是重要的一方面。如果一个学生能够在期刊上发表文章,可见学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都是掌握的不错的。本科生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的专业水平,可以通过论文发表这个途径来达到目的。自己专业能力得到别人的认可,这也是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对于本科生阶段的学术积累,通常是多查相关领域的资料,当然不是说查资料拼凑文章,是需要学习各种资料的写作思路,以及各类文章中的精华知识,能够写出创新点出来,也就是需要原创。同时精炼自己的写作语言,通过大量的学习,学生学术水平就会提高了,论文发表录用机会也会提高。

可发表刊物很多法学类核心期刊有十余种: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法学 法商研究 政法论坛 现代 法学 中外法学 法学评论 法律科学 法制与社会发展 法学家 比较法研究 环球法律评论 当代法学 法学论坛 政治与法律 河北法学 法学杂志 法律适用 行政法学研究 中国刑事法杂志 人民司法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人民检察 知识产权 中国法医学杂志 中国司法鉴定 发一般刊物很多,各省都有社会科学院、法学会或者律协主办的刊物,可法学类论文。还有全国各综合类高等学校都有学报,一般也可发。你要浙江省内的可以查在浙江的高校,省一级法学会,律协,公检法等的刊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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