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文章送审且双方约定之后,作链哪者继续把文培唤斗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首先违约,违约是要赔偿的。
2、一稿多投被发现后,数据库都会把它列为黑名单,并且此作品不得再面世,严重的还会影响到作者以后的作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配磨,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要解决一稿多投的问题上,除了一味的谴责作者,要求作者自律之外,媒体同样应该自律。在刊登和转载文章时,做到充分尊重作者的权益,及时主动的给予联系和付款。
一稿多投是是以实际发表的期刊数量为准的你的文章无论投多少家期刊,最后只被一家发表了,也不是一稿多投。如果被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期刊发表了,就算一稿多投。至于发现一稿多投的后果,要看当地的政策,比如山东这边,评职称的时候首先查一稿多投,如果是发现一稿多投,直接就没有资格评职称了,后面查抄袭、算分等等过程就不用进行了建议你找品 优 刊的站长帮你修改一下稿子,会比较好中些
先等期刊的发表了再投微信
不付钱人家会给你发吗?选择一家付钱就行了。
按道理来说这涉及到版权和道德问题,如果你或者你的文章影响力不是很大,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理会,如果你名气很大,或者你的文章有影响力的话,说不定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搞你一下,属于学术行为不端等等。实际情况是,一稿多投的现象非常普遍,去中文数据库一查就知道。但是还是希望您在以后投稿过程中不要一稿多投,及时跟你所投稿件杂志社保持联系,不收就另投他刊,不会耽误多长时间的,祝你好运。
根据合同法的理论,著作权人投稿的行为属于要约,出版单位有权决定是否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那些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著作权人取得联系,并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因此往往由著作权法专门规范这种合同的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投稿后,仍然享有对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因此除了投稿的著作权人与出版单位另有约定的以外,出版单位只有将著作刊登一次的权利,也就是说著作权人只授权出版单位利用一次。有些出版单位在征稿启示中声明,如果著作权人一稿多投的话,出版单位将不付稿费,这项声明的效力如何呢?同样根据合同法的原理,这项声明并不当然属于出版单位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出版合同的内容。因此无论是出版单位还是著作权人,都不受这项声明的约束。从法律上讲,并不禁止一稿多投,所以出版单位不能以一稿多投为由,而拒绝支付稿酬。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著作权法第32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根据这条规定,应当说著作权人如果要一稿多投,应当符合15天或30天的标准才行,否则就违反法律的规定。另外出版单位也常常在自己的报刊杂志上声明,凡投稿一经录用,著作权归出版单位所有。这种声明与前一问题一样,对于著作权人没有约束力。
你应该撤回一篇,同时给期刊主编写邮件解释一下,这样应该就没有问题了,不解释的话就容易被认为抄袭了。
你先投的那他就是抄袭,你没事
那就发吧,你告诉B刊你不发了这也行吧杂志社就这,超级讨厌,在规定的日期内不给咱们回复的,等把文章再投出去后就说能了你和B期刊,好好的商量下,就说你不发了,也行你看那个杂志好了就在那个发表或者你和B说你要修改文章那里,和A修改的不一样了也能发好多文章都是稍微修改一下啊在好几个杂志上都发了虽然有些不地道 呵呵
如果两个期刊级别相同,还是发A吧
跟编辑说明一下。投稿的时候不小心把两个重复的稿件给投了,这时候要赶紧跟对接的编辑说明一下情况。并且把正确的稿件及时发送给编辑,免得人家给你打回来。
一稿多投主要是指,把一篇相同或相似的文章分别向多家杂志社投稿,这样的稿件很容易被多家杂志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发表,对杂志社、读者、作者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杂志社会对一稿多投的作者进行标注,降低其稿件的录用率甚至不予录用。同一篇稿件多次向一家杂志社投稿时,作者应说明之前已经投过稿,免得杂志社对多次投来的稿件都进行审阅,浪费人力物力。修改稿也应说明是对之前稿件的修改稿(一般杂志社都有稿件编号,可以说明原编号)。
论文投稿的话,一般的是可以同时投好几个的,如果对方没有要求限制你必须投一个,那么你就可以投。
没有问题,因为作文大赛一般是没有发行权的,也就是说如果作文大赛把你的作品发表了,那他属于侵权。这就和杂志社的发行需求完全区别开了。因此,如果把一篇文章同时投给一个作文大赛和一个杂志社会完全不算是一稿多投。
你先投的那他就是抄袭,你没事
那就发吧,你告诉B刊你不发了这也行吧杂志社就这,超级讨厌,在规定的日期内不给咱们回复的,等把文章再投出去后就说能了你和B期刊,好好的商量下,就说你不发了,也行你看那个杂志好了就在那个发表或者你和B说你要修改文章那里,和A修改的不一样了也能发好多文章都是稍微修改一下啊在好几个杂志上都发了虽然有些不地道 呵呵
如果两个期刊级别相同,还是发A吧
对审稿没有影响,但是这种重复投稿,第二次投稿得一般会以撤稿处理看你发的是什么级别的期刊了。 要是普刊的话审稿特别快,要是需要修稿中介很快就会通知你,改完直接投邮箱就可以了。 要是核心的话。可以先看中介那边的结果再看看要不要自己投 自己投邮箱的话很有可能石沉大海的哦
一稿多投主要是指,把一篇相同或相似的文章分别向多家杂志社投稿,这样的稿件很容易被多家杂志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发表,对杂志社、读者、作者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杂志社会对一稿多投的作者进行标注,降低其稿件的录用率甚至不予录用。同一篇稿件多次向一家杂志社投稿时,作者应说明之前已经投过稿,免得杂志社对多次投来的稿件都进行审阅,浪费人力物力。修改稿也应说明是对之前稿件的修改稿(一般杂志社都有稿件编号,可以说明原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