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拿到证书为算。
论文和专利都属于技术文献.但实质有不同.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从这个定义来看,论文有时候完全是纯理论的东西,而且对论文所要表达的内容并无太多限制,只要是新的研究成果即可,包括纯理论的,如数学公式、科学发现等。论文带给作者的很多时候只是荣誉以及著作权。专利明显不同,专利可保护的内容有限制,象数学公式、科学发现、外科手术方法、克隆技术等可以用论文形式发表的,都不能用专利来保护。这是内容的差别。还有法律意义上的差别,专利实际上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或地区给与专利权人的一种排他权,除非专利权人允许,他人不得实施同样的专利技术,法律强制性很强,但是论文则完全没有这种法律约束,你发表了论文,却不能影响别人实施你论文的技术(当然,侵犯著作权则是另外的事)很多搞科研的人,很重视论文的发表,觉得那是体现学识优势的途径,但是不曾想,却也是免费教材。而且很多专家习惯先发表论文,然后再去考虑申请专利,却会因为论文的公开导致丧失新颖性。
有证书才能证明的
他发表的重量级论文就有160多篇,其中三分之一都是发表在全球最顶尖期刊上的。
施一公(1967年5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郑州市,毕业于霍普金斯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结构生物学家、美国人文与科学学院外籍院士。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西湖大学校长,北京生物结构前沿研究中心主任。 2010年-2017年陆续获得赛克勒国际生物物理学奖、“影响世界华人大奖”、“未来科学大奖-生命科学奖”等多个奖项。
在普林斯顿大学,他运用结构生物学、生物物理和生物化学手段,研究癌症发生和细胞凋亡的分子机制。迄今为止,他在国际权威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作为通讯作者在《细胞》发表11篇、《自然》发表7篇、《科学》发表3篇,这些工作系统地揭示了哺乳动物、果蝇和线虫中细胞凋亡通路的分子机理,已有若干研究成果申请专利,用于治疗癌症的药物研发。曾获国际赛克勒生物物理学奖、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杰出科学家奖、谈家桢生命科学终身成就奖、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的2014年度爱明诺夫奖等奖项。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欧洲分子生物学组织外籍成员。
他是闻名世界的结构生物学家,曾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建系以来最年轻的终身教授。2013年,他的科研小组研究进展不断:首次在RNA剪接通路中取得重大进展,为揭示生命现象的基本原理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他运用X-射线晶体学手段在细胞凋亡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为开发新型抗癌、预防老年痴呆的药物提供了重要线索……2013年也是他收获荣誉的一年,他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美国科学院、美国艺术与科学院双院外籍院士。
施一公的牛可以用一句话概况:周五,四天,三篇article,两篇Science,一篇Nature。关键,这两项工作随便哪一项都是结构生物学登峰造极之作。4天时间,两篇Science,一篇Nature。
目前全球公认的3大高含金量论文:Science、Nature和Cell(简称“CNS”),能在这3类论文上发表文章的教授学者都是具有很强科研学术能力的人。所以很多普通高校的教授,终其一生也难以在这种级别的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而施一公在4天时间里,先后发表了3篇这种级别的论文。
说到施一公,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作为曾经清华大学副校长,现在西湖大学校长,施一公有着过人的科研学术能力,同时因为对学生要求严格,先后培养了众多优秀的后起之秀。
很多人只知道施一公有着华丽的履历,丰富的科研成果,但是对施一公究竟有多厉害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
比如大家知道施一公全国数学联赛获一等奖保送清华,毕业后前往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还在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进行过博士后研究,之后用了10年时间在普林斯顿大学从助理教授一直成长为讲席教授。
而接下来于2008年回国,在清华大学担任生命科学院院长,博导。之后几年获得了中科院院士头衔,并逐渐成长为清华大学副校长。对于施一公而言,他的前途一片光明,而且清华大学作为国内顶尖高校的代表,给了他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施展拳脚的机会。
不过最后他还是选择辞去清华大学副校长职务,担任西湖大学校长,计划将西湖大学建设成为一所“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的高水平大学。
他确实是非常牛的,因为他本身学习也特别的快,而且非常的有才华,也非常的聪明
你可以向国家专利局订阅。
你是什么学科的学生?本科生,发些辽宁行政学院学报,决策与信息,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才智,华章,商品与质量等可以
专利检索的文章可以发表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期刊上,例如《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评论》、《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评论》、《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杂志》、《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学报》等。
像;知识产权
11-2760/N 。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那么您无需担心先发表的论文会成为在后提交的专利申请的“障碍”。但请您注意,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时间要求: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2)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3)手续要求: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声明(提示:在请求书中勾选第19项“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第2栏”),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材料。
不正确。
至少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专利申请在先,后期发表论文是权宜之计。
全球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美国《科学》杂志于2017年8月11日发表了一篇名为《双重前沿:专利发明与在先科学进展》的文章。因为人们不知道前沿科学的进步对市场发明的支持有多大,通过对比480万项美国专利和3200万篇科学论文,作者发现大多数学术论文都会导致后续的专利发明,而专利可以追溯到相应的论文。其中,生物医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密切相关。可见,专利技术发明与科学论文的发表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个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应该如何处理专利申请和科学论文发表的关系?笔者曾经联系过一个教授,想把大学多年的研究成果在中国申请专利。技术方案很先进,取得的效果也很好。他已经联系了企业,准备大规模生产。为了在与企业的合作中掌握主动权,使自己的智力成果获得合理收益并得到司法保护,也为了使产品在国内市场获得技术垄断优势,他想用这项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但在接触的过程中,很遗憾地发现,他早前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详细披露了这一设备设计的原理、结构和构造,这直接破坏了他想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也使得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如果比他自己发表的论文更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就需要在论文所披露的设计的基础上增加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然而,这篇论文已经非常详细地披露了设备设计的每个细节,几乎不可能再增加任何技术特征。即使勉强写成,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很难获得授权。由于先发表论文或先申请专利的错误安排,如此好的技术创意由于发明人自身原因难以申请专利,发明人的智力成果在产业化转化过程中遇到了可以避免的法律问题,确实值得科研人员借鉴。因此,研究人员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专利申请前发表论文对专利申请有负面影响,申请专利不影响申请后发表论文。考虑到专利的新颖性,要慎重选择论文的发表时间,保证论文的发表时间要在专利申请之后,至少要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先申请专利。之后发表论文是权宜之计,因为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不会受到影响,科研论文的成果会受到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双重保护。
建议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
必须先专利后论文。因为论文是公开发表的信息,所以先发表论文就无法申请专利了。
必须先专利后论文。因为论文是公开发表的信息,所以先发表论文就无法申请专利了。
由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发表论文过早公开技术而失去新颖性,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那么您无需担心先发表的论文会成为在后提交的专利申请的“障碍”。但请您注意,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时间要求: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2)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3)手续要求: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声明(提示:在请求书中勾选第19项“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第2栏”),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