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2016年各大高校保研率排名榜提前出炉了,从榜单上看,清华大学2016年有保研名额1965人,保研率达58%,位居榜首。在这份136位的榜单上,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也榜上有名。重大保研率全市最高达17%各高校每年的推研名额,都是由教育部按计划分配的。教育部曾下发过相关文件,介绍推研名额的分配原则——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其他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2%确定。其次是西南大学,推研人数475人,推研率为4.8%。保研的这部分本科生称为“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高等院校实行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简称“保研”)是1985年开始试点的。一般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大四学生中进行筛选,规则制订和操作权由各校掌握,因此学校不同,保研情况也各有不同。 国家教育部就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具体规定: (1)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被推荐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在进行推荐工作时,不仅要注意对推荐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而且在业务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推荐生历年的学习成绩,还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等方面的考查,避免推荐工作单纯地按分数排队。为了保证推荐生的业务质量,学校还可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 (2)各院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名额和有关规定,结合该校各学科、专业的具体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推荐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3)推荐名单确定后,学生可持该校的介绍信于规定日期到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推荐表和体检表。推荐生可自由选报两个志愿报考单位。 ( 4)为了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应积极鼓励推荐生选报外校或科研机构。 (5)各推荐学校应组织推荐生进行体检,并将按要求填好的推荐表、体检表一起于规定日期前寄送学生选报的第一志愿单位。 (6)接收推荐生的招生单位一般根据推荐生情况对其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方式由招生 单位自选确定,在录取中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7)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对其进行考试(考核)后不予录取,或因学科、专业招生名额限制不能接受的,应于规定日期前将推荐生的有关材料退回原推荐学校并由学校转告本人。 (8)各招生单位只能在学校推荐的学生中进行选拔录取,不得在其它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对已确定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单位在其入学前若果发现其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9)推荐生被招生单位录取后,可视实际情况鼓励保留入学资格分配。保送名额 教育部出台,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保送研究生名额一般按该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在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对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要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另外,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收该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
所有成绩分,加权分数···综合加分 不仅仅包括论文发表,有些活动奖项也能加···最好咨询下你的辅导员···离开久了 也不知道变了没有
西南大学保研的条件有如下:
1、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西南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硕士专业及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接收硕士专业及各专业学位。校鼓励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交流协会(西北工业大学、贵州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会员单位的免(初)试生在符合彼此接收要求之下互推互接。
当然是有用的。学业成绩与学术实力,是免试推荐申请成功的两大关键因素。总的来说,在获得学校免试推荐资格之后,在向高校提交申请时,申请者在大学里参加学术研究,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或者参加科技竞赛获奖等情况,在免试推荐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在评价一个研究人员的学术实力时,论文是显性指标。如果学生在大学求学期间,在重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那么毫无疑问在申请免试推荐中具有很大的优势。准备保研的同学都在以各种途径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在学习成绩都达标的情况下,只有科研论文才可以拉开竞争者的差距。
有用的,一定要是你自己写的。
快嘉我rose97613
我的威是new2056
1、保研名额以及几个保内、几个保外要看自己学校的政策了。不同学校不同政策。2、保送条件不光是成绩。以我的保研经历来看,成绩是基础,一般学校初刷是看成绩的。有的学校只要第一、二名。进入复试之后,主要看个人综合素质。如科研能力(科研情况、论文发表情况、专业知识能力、英语、面试表现等。这时候成绩就不是很重要的因素了。3、由于我学校没有保内保外名额之分,所以其他的就不能帮助你啦!加油。推荐:保研论坛 很多资源 尽量参加夏令营,录取可能性很大。
湖大的车辆相当好,这样的专业一般本校保研多,外校考进来也有但是很困难的
保研分为两种,一种是学习成绩保研,具体如下: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09]27号)和《关于做好2O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湖大教字[2010]53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院接收2011届校内交流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确保生源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条件1、符合《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推免要求,获得所在院系的推免资格,并向我院提出申请;2、综合素质高,科研成绩突出或有其他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二、接受程序1、学生本人向我院提出申请,并于2010年9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金融与统计学院教务办(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公楼107号),联系人:戴老师2、我院初审申请材料后通知学生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定为2010年9月18日下午2点开始,地点:北校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公楼225会议室。3、面试流程:英文自我介绍;抽必答题一个;随机提问1-2个。三、须提供的材料包括: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2、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科研立项证明、学术鉴定书)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我院将在面试后择优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张榜公布,请参加面试的同学关注我院网站。 另外一种是综合素质保研:为做好2011年学科和语言特长条件推免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规范考核程序,学校决定对申报学科和语言特长条件推免生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方案如下:一、考核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二、考核内容考核分为标志性成果的水平鉴定和面试两部分。1、对标志性成果的鉴定须先核查原件,再综合考虑成果的水平(等级、排名)、数量等综合因素。2、考核分理工综合、文科综合、竞赛、外语四组进行。综合、竞赛组面试时要着重考核学生对本人标志性成果的相关内容和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能力。外语组面试时要着重考核学生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三、考核方式1、学生自述个人基本情况及标志性成果的核心内容,时间不超过3分钟。2、考核组专家提问。四、考核评分1、考核评分按百分制计,分别对标志性成果的水平(得分A)和面试情况(得分B)打分,其综合成绩为(T=A×70%+B×30%)。2、考核结束后,考核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集体评议、打分,确定该组学生的综合排序,并投票表决是否同意推荐,考核组成员在考核登记表上签名后交工作人员。一般挂一科是没有影响的,挂科门数不能超过两门。成绩保研的话看你的综合成绩排名,其他的综合素质保研,就看你获得的成果以及说服力以及另外的关系等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健康测试标准。
3、在读期间修完与本专业教学计划进度相应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补考、重修、改选(文化素质教育系列选修课程,即公共选修课,下同)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1门次。
4、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75分,其中高考艺术、体育类的学生不低于425分(表演专业、体育专业的学生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低于67分);或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第一外语为日(俄)语的,全国大学日(俄)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笔试成绩不低于75分,口试成绩及格;日语专业的学生,全国高等学校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82分。
5、满足上述必要条件的学生,根据下达的推荐名额,按照以下原则和公式计算加权平均成绩并以此对被推荐人选排序。计算加权平均成绩的公式如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在计算课程(包括学生在转专业或退出李达实验班前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其中由于补考、重修而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统一以60分计)时,文化素质教育系列选修课程(开放实验除外)、专业任选课程不计算在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内学生,录取时达到湖南大学当年投档线,因故未出国而转入相关学院学习的,在满足上述必要条件时,由各学院组织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考核认定后,可参与被推荐人选排序。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排序相同时,可以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国家三等奖、国际三等及以上奖励;
(2)两次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3)两次获得校专项奖学金;
(4)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标兵或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5)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68分,或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97分,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及以上奖励。
(二)特长条件在校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符合本规定基本条件第1、2款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补考、重修、改选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1门次的限制。
(三)其他条件
1、从文艺特长生中推荐的候选人,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排序前25%以内,其他条件原则不变。
2、从体育特长生中推荐的候选人,本科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已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所要求的外语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其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项目国家级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每个奖项限2人),或获得单项国家级前三名的队员(体育比赛获奖的等级及名次由体育学院认定),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补考、重修、改选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一门次的限制。
3、李达实验班、本硕连读班学生的推免,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学校另行规定;拟担任辅导员的推免生选拔,在符合基本条件第1至第3款的前提下,由学校另行规定。二、推免名额推免名额包括基本名额和专项名额。基本名额(包括校内资格人数和校外资格人数)遵照重点保证博士点和生源不足学科与专业的原则,按毕业人数比例下达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基本条件”和“特长条件”进行推荐。专项名额只接受“其他条件”的推荐。在对外推免时,应遵循人数等额交流的原则。
三、推免程序
(一)各相关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自愿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必须注明所申请的免试硕士生是校内资格还是校外资格(只能申请一类,不得兼报)。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工作。我校无校内免试硕士生接收名额(无相应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以及研究生招生时受限的外语小语种学生,只能申请校外推免资格。申请综合素质推免的学生干部只能申请校内推免资格。
(三)所有推免候选人都必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具备被推荐的资格。
(四)学校尊重各学院的自主权。各学院在分配的基本名额中,根据本办法的推荐条件,按照学生填报的校内资格、校外资格,分别择优确定满足基本条件和特长条件的人选,并张榜公示。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提供其他条件候选人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鉴定、专业排名、获奖等材料并进行初审,然后将材料分别提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体育学院审核,并与基本名额的推荐人选统一公示,学校再根据专项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五)教务处依据学院的意见,签署同意对外报送推荐材料的意见,对外交流的学生最多只能向3所学校递送材料。学生申请对外报送推荐材料时,应书面向教务处提交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放弃校内接收推免资格的报告。
(六)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公示推免生录取名单。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行文公布的名单为准。推免生名单一经公示不得更改其校内、外资格。推免生的推荐学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并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校外资格最终未被外校接收者除外)。
(七)学校向获得校际交流免试硕士生资格(校外资格)的学生提供资格证明一份。被推荐到校外学习的学生,须按时将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签章的书面接收函原件(或传真)送至教务处,否则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
(八)允许各学院1-2名经推荐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校内跨学院、跨学科学习。在此基础上学校鼓励校内交流、学科交叉,对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等基础学科实施一定范围的校内联合培养(限交流到其他需要基础学科支撑的理工科学院,重点学科专业优先接收)。
(九)学生被推荐后的政治表现或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达到毕业要求条件者,由所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报请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学生的推免资格。四、推免工作应严格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对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员的责任。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07]28号)同时废止。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你的成绩达到院的前百分之5~~这些学校管理条例上都有!如果有了保研资格可以联系外校!事先和有关老师说好!
南昌大学保研政策: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核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因为你就读的院校在南昌大学,因此首先要获得你本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获得相关手续后即可。
2、在研究生入学之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今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报专业志愿;学院严格按照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间由相关学院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⑴、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⑶、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一般应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具体以院系要求为准)。
5、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6、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7、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南昌大学保研条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一、推荐免试对象;第一条推荐免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推荐免试生,是经我校确认资格并通;二、推荐免试条件;第三条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第四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既要看;第五条必备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做好推荐免试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一、推荐免试对象第一条推荐免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确认其免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它是硕士生招生的辅助方式之一。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推荐免试生,是经我校确认资格并通过我校或外校的复试后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推荐免试条件第三条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七学期进行。推荐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七学期开学前(当年9月1日前)。第四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既要看被推荐对象的品行和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素质及其他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考查。第五条必备条件。凡被推荐对象首先必须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和身体状况等方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考试);3、无重修课程(前六学期曾有英语或体育重修,但英语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体育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者除外),并且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4、身体健康,并且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毕业时能获学士学位。第六条选择条件。凡被推荐对象还必须符合以下选择性条件中的任意一条:1、校“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获得者;2、获得特等奖学金二次;3、获四次以上(含四次)奖学金,并且其中至少二次为一等奖以上;4、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5、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并获一次奖学金;6、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并获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7、在全省性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并获一次奖学金;或获二等奖,并获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8、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9、前六学期考试课程总成绩在本班名列前10%;考试),且获得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第七条为了鼓励优异人才脱颖而出,对有突出贡献、杰出才能的学生,各学院可专题报告,经学校批准后,可进行特殊选拔。三、推荐免试生名额安排第八条教育部下达我校当年的推荐免试生总名额拟分为校内接受和向校外推荐两部分。第九条各学院(系、部、中心)、硕士点校内接受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名额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重点向生源不好的基础学科专业点倾斜;2、适当参考所在学院(系、部、中心)或相关硕士点对应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3、每个硕士点原则上至少确保1名。第十条向校外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的基本条件是该学院(专业)有校外对口专业的合作背景和外推工作基础。向校外推荐免试生名额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向校外推荐的免试生愿意作为我校师资定向培养的(须与人事处签订协议),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鼓励跨专业、跨学院接受推荐免试生。有接收跨专业、跨学院推荐免试生意向的学院、硕士点应事先公布其接受的专业、名额和补充条件等。接受校内跨专业、跨学院推荐免试生的名额控制在该学院、硕士点所分配的总名额之内。第十二条有关学院、硕士点确有必要,可以少量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但必须严格条件,确保质量。外校推荐免试生须经过我校的免试资格确认和复试,并且自带指标(不占本校推荐免试生计划)。第十三条校内各学院、硕士点须严格执行所分配的推荐免试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所属专业接受计划数或将校内接受计划调整为校外推荐计划,否则,将收回推荐免试生名额。四、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第十四条推荐免试生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须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硕士点负责人或导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行政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任副组长。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数应为单数。第十五条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如下:1、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向拟报专业(硕士点)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推荐免试生申请表》,并提供推免条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跨专业、跨学院申请者须经所在学院推荐和证明。2、资格初审。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测评,筛选出初步的候选对象,分专业(按1:1.2~2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推荐免试生候选人),并及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3、体格检查。凡进入差额复试名单的推荐免试生候选人均须在规定期限内参加由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凡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因而不得进入下一轮选拔。4、复试。推荐免试生候选人还须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含笔试与口试)和各学院分专业组织的硕士点专业面试。英语考试和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也将自动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选拔。5、确定上报。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条件,从体检、复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所分配的指标分专业正式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示和上报。上报时须附分专业排序的推荐免试生名单、登记表及其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复试成绩及其记录表等。6、审核录取。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张榜公布。没有异议者将予正式录取,填写《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和签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不允许已录取被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再参加统考,以利于招生计划的顺利执行。第十六条有关学院向校外推荐的人选也应经过严格选拔,并且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单位(一般须在当年10月31日前结束,逾期而未落实单位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我校接收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申报外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文学作品欣赏、各类资格考试、行业资料、中学教育、生活休闲娱乐、南昌大学保研条件19等内容。
南昌大学保研条件及具体规则: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学习成绩必备条件
(1)英语成绩符合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
(2)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班或本专业前50%
(3)所有课程及格且无重修记录;
4、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第八条 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各学院学业成绩排名前4%)可直接推荐,其他学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综合测评成绩的组成:学业成绩(60%-70%)+科研及专业表现(20%-30%)+综合素质(10%)
学业成绩:I类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具体计算范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科研及专业表现:发表论文情况、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情况、专业比赛情况等
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奖惩情况、社会活动情况等
扩展资料:
南昌大学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规章。由研究生院事先公布推荐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通过"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系统”报名,并向拟报学科专业(硕士点)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初审。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及有关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名单,并及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确定的推免生资格名单上报至“推免服务系统”。
4、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
参考资料: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免推生暂行管理办法
1、校“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获得者;2、获得特等奖学金二次;3、获四次以上(含四次)奖学金,并且其中至少二次为一等奖以上;4、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5、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并获一次奖学金;6、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并获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7、在全省性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并获一次奖学金;或获二等奖,并获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8、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9、前六学期考试课程总成绩在本班名列前10%;10、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艺术学类等特殊专业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获得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
南昌大学保研条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一、推荐免试对象;第一条推荐免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推荐免试生,是经我校确认资格并通;二、推荐免试条件;第三条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第四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既要看;第五条必备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做好推荐免试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一、推荐免试对象第一条推荐免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确认其免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它是硕士生招生的辅助方式之一。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推荐免试生,是经我校确认资格并通过我校或外校的复试后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推荐免试条件第三条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七学期进行。推荐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七学期开学前(当年9月1日前)。第四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既要看被推荐对象的品行和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素质及其他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考查。第五条必备条件。凡被推荐对象首先必须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和身体状况等方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考试);3、无重修课程(前六学期曾有英语或体育重修,但英语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体育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者除外),并且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4、身体健康,并且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毕业时能获学士学位。第六条选择条件。凡被推荐对象还必须符合以下选择性条件中的任意一条:1、校“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获得者;2、获得特等奖学金二次;3、获四次以上(含四次)奖学金,并且其中至少二次为一等奖以上;4、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5、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并获一次奖学金;6、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并获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7、在全省性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并获一次奖学金;或获二等奖,并获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8、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9、前六学期考试课程总成绩在本班名列前10%;考试),且获得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第七条为了鼓励优异人才脱颖而出,对有突出贡献、杰出才能的学生,各学院可专题报告,经学校批准后,可进行特殊选拔。三、推荐免试生名额安排第八条教育部下达我校当年的推荐免试生总名额拟分为校内接受和向校外推荐两部分。第九条各学院(系、部、中心)、硕士点校内接受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名额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重点向生源不好的基础学科专业点倾斜;2、适当参考所在学院(系、部、中心)或相关硕士点对应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3、每个硕士点原则上至少确保1名。第十条向校外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的基本条件是该学院(专业)有校外对口专业的合作背景和外推工作基础。向校外推荐免试生名额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向校外推荐的免试生愿意作为我校师资定向培养的(须与人事处签订协议),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鼓励跨专业、跨学院接受推荐免试生。有接收跨专业、跨学院推荐免试生意向的学院、硕士点应事先公布其接受的专业、名额和补充条件等。接受校内跨专业、跨学院推荐免试生的名额控制在该学院、硕士点所分配的总名额之内。第十二条有关学院、硕士点确有必要,可以少量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但必须严格条件,确保质量。外校推荐免试生须经过我校的免试资格确认和复试,并且自带指标(不占本校推荐免试生计划)。第十三条校内各学院、硕士点须严格执行所分配的推荐免试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所属专业接受计划数或将校内接受计划调整为校外推荐计划,否则,将收回推荐免试生名额。四、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第十四条推荐免试生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须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硕士点负责人或导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行政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任副组长。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数应为单数。第十五条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如下:1、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向拟报专业(硕士点)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推荐免试生申请表》,并提供推免条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跨专业、跨学院申请者须经所在学院推荐和证明。2、资格初审。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测评,筛选出初步的候选对象,分专业(按1:1.2~2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推荐免试生候选人),并及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3、体格检查。凡进入差额复试名单的推荐免试生候选人均须在规定期限内参加由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凡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因而不得进入下一轮选拔。4、复试。推荐免试生候选人还须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含笔试与口试)和各学院分专业组织的硕士点专业面试。英语考试和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也将自动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选拔。5、确定上报。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条件,从体检、复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所分配的指标分专业正式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示和上报。上报时须附分专业排序的推荐免试生名单、登记表及其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复试成绩及其记录表等。6、审核录取。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张榜公布。没有异议者将予正式录取,填写《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和签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不允许已录取被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再参加统考,以利于招生计划的顺利执行。第十六条有关学院向校外推荐的人选也应经过严格选拔,并且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单位(一般须在当年10月31日前结束,逾期而未落实单位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我校接收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申报外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文学作品欣赏、各类资格考试、行业资料、中学教育、生活休闲娱乐、南昌大学保研条件19等内容。
南昌大学保研条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一、推荐免试对象;第一条推荐免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推荐免试生,是经我校确认资格并通;二、推荐免试条件;第三条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第四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既要看;第五条必备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做好推荐免试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一、推荐免试对象第一条 推荐免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确认其免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它是硕士生招生的辅助方式之一。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推荐免试生,是经我校确认资格并通过我校或外校的复试后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推荐免试条件第三条 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七学期进行。推荐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七学期开学前(当年9月1日前)。第四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既要看被推荐对象的品行和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素质及其他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考查。第五条 必备条件。凡被推荐对象首先必须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和身体状况等方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考试);3、无重修课程(前六学期曾有英语或体育重修,但英语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体育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者除外),并且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4、身体健康,并且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毕业时能获学士学位。第六条 选择条件。凡被推荐对象还必须符合以下选择性条件中的任意一条:1、校“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获得者;2、获得特等奖学金二次;3、获四次以上(含四次)奖学金,并且其中至少二次为一等奖以上;4、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5、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并获一次奖学金;6、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国家一级学会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并获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7、在全省性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并获一次奖学金;或获二等奖,并获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8、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9、前六学期考试课程总成绩在本班名列前10%;考试),且获得二次以上(含二次)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以上。第七条 为了鼓励优异人才脱颖而出,对有突出贡献、杰出才能的学生,各学院可专题报告,经学校批准后,可进行特殊选拔。三、推荐免试生名额安排第八条 教育部下达我校当年的推荐免试生总名额拟分为校内接受和向校外推荐两部分。第九条 各学院(系、部、中心)、硕士点校内接受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名额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重点向生源不好的基础学科专业点倾斜;2、适当参考所在学院(系、部、中心)或相关硕士点对应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3、每个硕士点原则上至少确保1名。第十条 向校外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的基本条件是该学院(专业)有校外对口专业的合作背景和外推工作基础。向校外推荐免试生名额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向校外推荐的免试生愿意作为我校师资定向培养的(须与人事处签订协议),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鼓励跨专业、跨学院接受推荐免试生。有接收跨专业、跨学院推荐免试生意向的学院、硕士点应事先公布其接受的专业、名额和补充条件等。接受校内跨专业、跨学院推荐免试生的名额控制在该学院、硕士点所分配的总名额之内。第十二条 有关学院、硕士点确有必要,可以少量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但必须严格条件,确保质量。外校推荐免试生须经过我校的免试资格确认和复试,并且自带指标(不占本校推荐免试生计划)。 第十三条 校内各学院、硕士点须严格执行所分配的推荐免试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所属专业接受计划数或将校内接受计划调整为校外推荐计划,否则,将收回推荐免试生名额。四、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第十四条 推荐免试生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须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硕士点负责人或导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行政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任副组长。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数应为单数。第十五条 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如下:1、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向拟报专业(硕士点)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推荐免试生申请表》,并提供推免条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跨专业、跨学院申请者须经所在学院推荐和证明。2、资格初审。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测评,筛选出初步的候选对象,分专业(按1:1.2~2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推荐免试生候选人),并及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3、体格检查。凡进入差额复试名单的推荐免试生候选人均须在规定期限内参加由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凡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因而不得进入下一轮选拔。4、复试。推荐免试生候选人还须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含笔试与口试)和各学院分专业组织的硕士点专业面试。英语考试和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也将自动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选拔。5、确定上报。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条件,从体检、复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所分配的指标分专业正式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示和上报。上报时须附分专业排序的推荐免试生名单、登记表及其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复试成绩及其记录表等。6、审核录取。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张榜公布。没有异议者将予正式录取,填写《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和签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不允许已录取被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再参加统考,以利于招生计划的顺利执行。第十六条 有关学院向校外推荐的人选也应经过严格选拔,并且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单位(一般须在当年10月31日前结束,逾期而未落实单位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我校接收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申报外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文学作品欣赏、各类资格考试、行业资料、中学教育、生活休闲娱乐、南昌大学保研条件19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