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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见:

选择合适的期刊,根据写的内容进行选择,可以看看参考的文献中是否有类似的,并且应该根据文章的水平选择学术水平相符的期刊,选择好后根据期刊的投稿要求对论文进行排版,把文章寄到编辑部,论文考试答辩取消、条件放宽文件政策,搜:论文热线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换成数字)总结的经验教训,翻到158页后,一、大道至简、职称不难。二、对照评审条件找差距。三、业绩技巧。四、不符合评审条件也可能合格。五、2012年后,关系的作用几乎是零。发现规律:搜论文考试答辩取消、条件放宽文件政策,有两个办法,都是搜后翻到158页后。一、11位电话号码在后,搜:论文热线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把【发】换成汉字八,其他换成10位数字,再搜,注意必须搜够11位。否则不但找不到,还会搜到假冒的。下同)、高级职称论文(后同)、高级职称论文取消(后同)、高级职称论文价格(后同)、高级经济师论文(后同)、高级会计师论文(后同)、其他职称论文(后同)。二、11位电话号码在前,搜: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换成数字)论文热线、(前同即11位号码)高级职称论文、(前同)高级职称论文取消、(前同即11位号码)高级职称论文价格、(前同)高级经济师论文、(前同)高级会计师论文、(前同)其他职称论文。论文取消文件政策搜任何职称论文问题加11位热线都能找到。例:搜:论文加急见刊+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是11位电话号码,把【发】换成汉字八,其他换成10位数字,再搜,翻到158页后,即可找到。注意必须搜11位。否则找不到,还会找到假冒的。下同)。同样搜:靠谱的期刊中介(后同)、论文快速见刊(后同)、职称论文怎么写(后同)、职称论文发表(后同)、职称论文收费标准(后同)、职称论文期刊杂志(后同)、职称论文价格(后同)、职称论文要求(后同)、职称论文查重率(后同)、职称论文三大网站(后同)、同样搜:高级经济师论文(后同)、高级会计师论文(后同)、高级职称论文(后同)、其他论文(后同)、高级职称论文取消(后同)、高级职称论文价格(后同)、高级职称论文的要求(后同)、任何论文问题(后同)、论文热线(后同)、职称热线(后同)。同样搜:论文辅导热线(后同)、论文加急见刊(后同)、职称热线(后同)、课题热线(后同)、靠谱的期刊中介(后同)、论文快速见刊(后同)、职称论文怎么写(后同)、职称论文发表(后同)、职称论文收费标准(后同)、职称论文期刊杂志(后同)、职称论文价格(后同)、职称论文要求(后同)、职称论文查重率(后同)、职称论文三大网站(后同)、搜: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换成数字)论文热线30年创建的名牌被假冒经历。请转发网友总结,共同防:标“广告保障”的全是假冒。网上出现顺口溜,搜:看到广告保障,想到假冒上当,令人头昏脑涨。防假冒、论文考试答辩取消、条件放宽文件政策,只能搜: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换成11位数字)论文热线、(同)职称热线、(同)课题热线。30年创建的名牌被假冒经历。第一阶段:1992年-2022年,假冒名称。搜: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州职称论文大学、郑州高级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论文,等。标“广告保障”的全是假冒、都不在郑州。第二阶段:2022年后,假冒名称被网友揭露后(河南郑州职称论文大学不在河南郑州?),又开始假冒1位电话号码的前3-6位。如搜:论文热线158、全国论文办158371、高级经济师158371、高级会计师论文158371等。标“广告保障”的全是假冒。所以必须完整搜索11位热线。可见:只能假冒汉字和11位电话号码的前3-6位,无法全部假冒11位。搜够11位,就难杜绝假冒。如搜: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换成11位数字)论文热线。防假冒必须搜:问题+11位电话号码(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把第7位【发】换成汉字八,其他换成10位数字,再搜),翻到158页后,即可找到。如:搜:高级职称论文的要求+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高级职称论文价格(后同)、高级职称论文取消(后同)、高级经济师论文(后同)、高级会计师论文(后同)、其他职称论文(后同)。 搜:任何省任何职称论文+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如搜:河南高级经济师论文(后同)、山东高级会计师论文(后同)。必须搜:问题+11位(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发】换成汉字八,其他换成数字,)。否则会搜到假冒。以高级经济师为例,搜:高级经济师任何问题+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把【发】换成汉字八,其他换成10位数字再搜,必须搜够11位,否则会搜到假冒的),都能找到答案。如搜:高级经济师论文(后同)、高级经济师论文取消(后同)、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后同)、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后同)、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后同)、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后同)、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后同)、高级经济师考试用书(后同)、高级经济师评审业绩成果(后同),等。把“经济”换成“会计、工程、教师、医师等任何职称”再搜,都能找到答案。以高级职称论文为例,搜:高级职称论文的要求+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高级职称论文价格(后同)、高级职称论文发表要求(后同)、高级职称论文有效期(后同)、高级职称论文期刊(后同)、高级职称论文答辩(后同)、高级经济师论文(后同)、高级会计师论文(后同)、其他职称论文(后同)。必须搜:问题+11位(要我发先起腰【发】我就发腰,【发】换成汉字八,其他换成数字,)。否则会搜到假冒。

山东财政厅期刊投稿经验

您好!详见:

期刊简介: 《财务与会计》(半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财政杂志社主办的财会专业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研究财会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交流财会工作经验,普及财会知识。主要栏目:会计学、审计学及会计工作、审计工作、国际财务与会计、财务通则、财务法规。 经验分享:见图 如果想看其他刊物投稿经验分享的,可以给我留言噢~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 件 鲁教人发(2014)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 山东省人口和计和社会保障厅 划生 育委员会员 2014年1月9日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原民办代课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使原民办代课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积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向我省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并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发放范围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二,补助标准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三,执行时间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四,人员认证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主动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认证工作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公开监督的原则,以乡(镇、办事处)为重点进行。认证结果由县(市、区)核准,报市备查。五,发放办法经县(市、区)核准的符合条件人员,其教龄补助发放业务的经办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统筹管理,规范发放。六,资金统筹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以县(市、区 )财政为主。对于省财政困难县,省财政按5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下达;其他县市(市、区 )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解决。七,政策衔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20号)规定发放的工作年限补助,参照本意见规定,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对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你)以后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其补助年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以后我省中小学招用代课教师,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发放工作年限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一并由户口所在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为发放。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做好工作规划和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强化县乡责任。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县(市、区)是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在乡(镇、办事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和发放范围等有关规定,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计划生育、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刑事犯罪等行为的认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教龄补助代发发放工作。政法、公安、信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教龄补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搞好政策解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正面宣传和解读文件精神,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妥善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五)严肃工作纪律。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在对人员身份和教龄认证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印发

山东省级财政期刊

山东财经大学 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山东财经大学 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财经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山东经济学院的前身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而成,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文革”期间,山东财经学院中断办学。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山东财政学院始建于1986年,是财政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建校初期实行部、省共建,以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后,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2012年6月9日, 山东财经大学 正式揭牌成立。2012年8月23日,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建设 山东财经大学 。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共有4个校区,占地4818亩。现有21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1000余人,研究生2100余人。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9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贸易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39人,教授、副教授96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89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15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4人,博士生导师46人。 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现有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5个,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奖38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学生在全国全省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学术论文竞赛、CCTV英语演讲比赛等各类比赛中屡获嘉奖,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共有各类实验室141个,设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85个。有山东省企业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数字媒体技术实验室、山东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经济运行动态仿真实验室和金融服务外包创新实验室等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山东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6个。校舍建筑总面积108.2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75.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图书馆藏书389万册,中文现刊2786种,外文现刊420种,电子图书171万册,数据库31个,自建特色数据库6个,实现了与省市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公寓和食堂等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比较齐全。 学校不断强化科研的先导地位,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科研工作的激励和引导,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7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91项、省部级项目885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153项;被SCI、EI、ISTP和SSCI等检索收录论文793篇;获得科研经费17324.4万元,年均科研经费3464.8万元。有山东省政府规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财政金融研究基地、山东省公共财政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基地、服务业创新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和山东省公共政策软科学研究基地等13个省级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成立了区域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中心、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 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评论》和《 山东财经大学 学报》,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经济理论期刊,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城市经济十佳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在全国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校实行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的发展战略,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捷克、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10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在师生交流、科研合作、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面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关系。每年聘请长期外籍专家80余人,承担英语、德语、日语等语种以及部分专业课授课任务;学校于1993年获得招收留学生资格,现有来自美国、法国、荷兰、捷克、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家的语言留学生、学历本科留学生以及来自瑞典、捷克、巴西等国家的交换生。学校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西敏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奥维西布雷学院、哈特福德大学、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圣托马斯大学、纽海芬大学、英国龙比亚大学、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法国雷恩第一大学、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新西兰Unitec理工学院、捷克布拉格经济大学、捷克布拉格城市大学、日本东京经济大学、台湾地区淡江大学、世新大学等国(境)外大学合作,每年选派500余名学生赴海外访学或本科就读研究生项目,实施本科、研究生双学位教育,增加学生的海外经历,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人才。 学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与 山东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每年选送部分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到 山东大学 和天津财经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访问学习。 学校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独立学院——燕山学院、东方学院,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认真贯彻国家与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凝心聚力工程”和“特色名校工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山东省高层次财经人才培养和经济研究的重要基地,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本但是好专业的分数线肯定要过一本线的。

属于二本的学校,也有较少的专科专业。每年的招生分数线都比较高(超过一本线)。在报考时应该有所注意。还有个东方学院的分校,说白了,就是企业赞助的私立,学费会高的多,在查询时应该多看看,进行比较。 山东财政学院是由财政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学校始建于1986年,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老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千佛山风景区,占地600亩,新校区位于济南经十东路,规划用地1466亩。学校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等各类在校生1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1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9000余人。 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现有41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专业可选为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企业管理为省级重点强化建设学科。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等六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24人。教授、副教授37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53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3.6%;具有博士学位的103人,另有在读博士生78人。教师队伍中,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财政部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省部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等各类人才23人,校级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46人。现有硕士生导师138人,博士生导师10人。已经拥有一支学历层次较高、专业结构合理、职称结构较优、业务素质较强、专兼结合、发展潜力较大的教学、科研队伍。 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建有高标准、现代化实验楼,设有中央与地方共建经济科学实验室、管理科学实验室、计算机科学技术实验室等各类功能的实验室38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5000多个,拥有教学用计算机近3000台。图书馆藏书105万余册,电子图书66万余册,电子文献数据库15个,各类中外文期刊1200种,并建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和信息检索系统。学校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文体活动设施完备,建有礼堂、全塑胶田径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等文体活动设施。校园环境优美,各类设施完善,先后被评为“国家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山东省文明校园”、“济南市花园式单位”。 学校不断强化科研的先导地位,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科研工作的激励和引导,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承担科研课题400项,其中,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近30项,财政部、山东省项目近200项,教育厅项目90项;获社科、科技成果奖130项;出版专著27部,其他编著、教材等167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800篇。《山东财政学院学报》是山东省和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学校重视加强学术团队建设,组建各类研究机构23个,并承担了山东省经济学会、山东省管理学会、山东省应用统计学会、山东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等省级学术团体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学校以培养高质量、高层次人才为己任,大力实施“学科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依法治校”战略,积极推进以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核心的综合改革,确立了“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完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被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和著名公司录用,大批学生考取名牌高校研究生。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在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在高考招生中,学校普通本科文、理录取分数线连年位居山东省高校前列。近几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居山东省高校前列。 学校与英、美、加、法、俄、荷、澳、韩以及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开展了包括合作办学、学者互访、互派留学生、合作科研、联合培养以及资料互换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局面。 近年来,学校先后聘请了近百名外国专家和海外学者来校任教和讲学,选派了百余名专家、学者、青年教师骨干赴国外讲学、研修及深造。学校拥有汉语进修、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本科、研究生等学历教育的招生权,先后接受了来自美国、法国、荷兰、瑞士、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的留学生。学校还按照与国外友好学校的交流协议,向美国、法国、英国、荷兰派出留学生。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将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逐步将学校建设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高水平特色大学,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质量人才。祝你好运,加油~!

《山东财经大学学报》 (原《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创刊于1989年,是由山东财经大学主办的财经类学术期刊。《山东财经大学学报》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校内外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和全体编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办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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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如苍生何] 于 2005-10-31 19:30:32上贴 --------------------------------------------------------------------------------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以股份公司为中心 钱志远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关键词:公司治理 产权保护 预防机制 救济机制 一、在公司治理中研究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有人主张投资者在购买股份公司的股份、将个人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个人财产变成了企业财产,其个人产权即不复存在,投资者仅仅享有股权,当然在公司治理中也就不涉及产权保护的问题了。这种主张值得商榷。 首先,我们对产权的概念不能理解得过于狭隘。自"产权"概念的提出之日起,关于产权的性质、界定、范围即引起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广泛讨论。随着讨论的深入,人们对产权的使用已经超出了"财产所有权"的范围。"知识产权"即是明显的例证。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都是以无形财产为标的的集合权利,并且具有时间性,因而与所有权有很大区别。此外,"产权"一词已经用于企业法领域。例如,在80年代关于企业财产权问题的讨论中,就有学者提出"法人产权"的概念,以试图说明在国家所有权存续状态下企业法人享有的对企业财产的现实支配地位。 [1]按照英美法的概念,property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人们所拥有的对于物的权利,二是指作为这种权利的客体的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其中,前一种含义处于主导地位。《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property可定义为一种支配经济财物的排他性权利;它是对关于权利和义务、特权与限制的概念的称谓。" [2]《牛津法律指南》指出:"property这一术语适于被用于表示所有权,例如在法律规则规定物质产权转移的情况下。"同时又指出:"最好是把产权理解为不是单一权利,而是若干不同权利的集束(bundle),其中的一些权利甚至许多权利可以在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让与。" [3]现代产权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所谓的"从归属到利用"的趋势,即法律制度由过去的单纯注重确认财产归属转向越来越多的着眼于财产的流转和利用。法律鼓励所有权人将其财产投入流通领域,鼓励所有权人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给他人利用。例如,所有权人可以将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让与他人,甚至可以对处分权能做出有限制的让与(如允许承租人转租)。严格来讲,产权概念及制度关心的是市场交易即通过这种交易所实现的资源配置。 其次,股权可以视为产权的转换和再现。投资者将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丧失了对现实财产的实际控制权,这是事实。但另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投资者在将他的现实财产支配权让渡给公司法人以后,他便得到一种原始所有权转换而来的股权。在强式意义上,股份制的前提是不消灭私人所有制,换句话说,私有制是公众化型态的股份制得以维持的支撑。所谓"强式意义"是指社会普遍意义上的,具有普世价值的。具体来讲,就整个社会范围来讲,私有财产制是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社会体制,在时间上经历了风雨的洗礼、在地域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从伦理学和人类本性方面来讲,私有财产制也是与人类的本性相契合的,人都是自私的,人又是贪婪的;在占有土地等物品的同时,又试图将其保值增值。但这种强式意义上的产权与弱式意义上的股权并不冲突,在一定意义上是同质的。"弱式意义"是与强式意义相对照的一个概念,是指强式意义的例外,或者更准确地讲,是强式意义在新的制度条件下的适应与筛选。结合历史来说,生产力的进步和市场竞争导致了生产规模扩大化的需求,这就要求对社会中分散的个人资本进行广泛吸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促成了这种资本社会化。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4]可以说,股权是强式意义上的产权在公司领域内和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安排下的弱式意义的转换与再现。 再次,股权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股权大体上可以界定为社员权与财产权。社员权就是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而作为一种财产权,股权的意义就是一种收益权。也就是说,股权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利润中的一定份额的索取权。所以,从单个的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股权实际上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我把我的私人资本投放到你这个社会化的资本单位中,让它加入这个资本单位的运行,然后按照它在这个单位中所占的份额,由我来分享资本运行的收益。这充分说明了股权的产权本质。 对于私有产权下的股份公司而言,股东们拥有的资源,其价值专门体现于这-公司。在现实社会中,股份公司是由不同人所拥有的资源的一个合作性集合体。 [5]现代股份公司依赖于有限责任制和增加股份的可转让性,并依赖于私有产权的可让渡性,通过在指导生产协作活动和人才使用方面实现了大规模专业化并取得了种种收益。这种"分离"作为控制和调整的方法,可以使人们在行使私有产权方面实行有效率的富于生产性的专业化,而不是破坏或削弱了私有产权的效率。 二、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的特点 产权保护是防止产权受到侵犯的预防措施和产权受到侵犯时采取的救济手段。产权保护不是产权本身,虽然它与产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并且以产权的客观存在为前提。产权保护可以理解为一种请求权,具有一定的妨害防止力和妨害除去力。[6]也就是说,如果产权有受侵害之虞或受到侵犯时,法律体制应当提供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或救济;否则,人们就不会信赖产权,也不会把产权作为交易的前提,资源的配置有可能依赖于市场以外的其它机制(例如政府的计划分配、即时清结的物物交换),而这些机制的效率很显然低于市场机制。 鉴于私有产权在股份公司中以股权的形式加以表现,那么,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相对性。按照传统民法理论,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公司治理中的私有产权本质上仍然是所有权,但其保护却不具有绝对性,充其量是一种相对性的保护;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对于现代股份公司的股东及公司实体而言,不必再像古典企业的企业主一样承担无限偿债责任。股东仅以股票票面金额的投资义务为限度,公司则已全部财产对未承担有限责任;若资不抵债,或整顿或破产,与公司股东无任何义务关系。另外,从弱式意义的股权来讲,股权包括的范围仅有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这些权利从本质上讲,都是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只能请求特定人未一定行为,因而都不属于应当予以绝对保护的范围。 2. 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对立统一性。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由董事会和经理进行管理,同时股东享有股票所有权--这样,一般股东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从事公司经营的董事和经理可能成为恶意的代理人; [7]以代理理论的观点来看,代理人的行为是自我利益(self-bebefit)导向的,因此存在潜在的权利滥用和为自己谋利的可能性。 [8]《公司法》列举了数种公司管理者侵犯公司财产的行为,如第214条规定的"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董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215条规定的"董事、经理自营或者为他人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另外,股东、董事会与经理在决策时的着眼点也不同:股东会较多着眼于长远目标,制定企业长远的策略;董事会着眼于中期目标,拟定具体的策略;经理着眼于短期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拟出工作方案。 [9]这三种不同的着眼点必然造成三个主体在具体策略上的矛盾与冲突。因此,股东与公司的管理者在产权收益分配和公司策略制定上显现一定程度的对立性。投资者与经营者的统一体现在:若公司存在,投资者、经营者则可分享产权收益;若公司破产,则投资者的投资可能无法收回,经营者名誉大损、失业回家。因此,在利益分配机制上,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另一方面,在公司破产或被恶意接管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产权收益分享又是一致的、统一的。 三、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机制 正如上文所述,产权保护包括预防和救济两个方面:预防是指在侵害产权的事实发生之前,设计完善的制度和安排,将侵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之不能发生。救济是指当产权真实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制度安排应能使恢复到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或者将损害的财产修复,或者对之予以金钱补偿。 (一)预防机制 公司治理,根据《新帕尔格雷夫大词典》的观点,认为它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组成的结构,其本质是使经营者忠于职守。这种观点在北美比较流行。这种观点是从公司治理的具体形式入手的;若从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角度进行定义,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组成的一定的制衡关系。根据产权理论的观点,公司治理从实质上讲是一种产权或控制关系。 [10]这样,在公司治理与产权保护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契合点;在讨论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预防机制时,也应当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着手。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 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首先应明确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各自的权力定位,这在《公司法》第103条和第112条已有明确的规定。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应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使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变更上的决策权制衡更加明晰,更加顺应实践的需要。美国《示范公司法》在1999年2月针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界定做出了多处修改。在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规定上,将原先的"公司董事会可向股东提出建议对公司组织章程作一处和多处的修订"的规定修改为"修改建议必须应得到董事会的通过",并增加了"除在第10.05、10.07和10.08节规定之外,董事会通过修改建议后,必须将修改建议提交股东批准。董事会必须将提交股东批准修改的推荐传送给股东。除非董事会做出决定认为,由于存在着利益冲突或其他特殊情况董事会不应建议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必须将做出此项决定的根据传送给股东。"该修改,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上的修改权限更加清晰,在顺序安排上也更加突出了股东大会在此事项上的重要性。在公司合并和股份交换、公司资产出售及公司解散事项上,1999年2月的修改都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做出了明晰的规定。 第二,应从强化程序规制上以保证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制衡有效进行。董事会拥有管理公司似无的广泛权力,董事会成员的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在程序规制上予以强化,以保证股东对董事会具有有效制约。这种程序规制的强化应包括两个方面:强化股东积极菜价股东大会决策、有效行使表决权和控制权的程序规制;强化规范董事会行使权力的程序规制。第一方面,需要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提案制度和股东表决制度进行完善和提高,推进股东权利运动。第二方面,需要强化董事的衣物及规范董事行使权力的原则,如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和经营判断原则的引入。 在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上,我国《公司法》一方面在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的提案制度和股东的表决制度上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是股东的投票制度,应采取累积投票制的重大变革;另一方面,应在强化董事的责任及规范董事的权力的行使上给与足够的重视,完善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规定及强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负责性(accountability)已成为当务之急。 2.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经理层的主要目标是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如果不采取对经理层的相应激励机制,也可能只是股东的一厢情愿。因此股东宁愿付出极高的薪酬,让经理层有充分的积极行为股东牟利。这就是代理理论中所说的就绝代理人的代的风险及偷懒问题。 [11]对经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主要来自两方面,即供内部的监控机制和腕部的监控机制。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主要是指股东和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控制,而外部监控主要是指市场竞争机制(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政府部门的监控及各社会舆论的监督等。以股东为例,其对公司的控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即"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用手投票"机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股东利用自己的投票权控制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和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用脚投票"多是大型招股公司中的小股东乐意采用的方式。因为小股东以"用手投票"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经理层,意味着股东可能为此付出一定的财力、精力与时间来获取信息并由此评价经理层的业绩,其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超出其监控经理层的收益。机构投资者对经理层约束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众多有影响的机构投资者发表的公司治理声明。 [12] 针对我国的层出不穷的对经营层监督和约束乏力的现象, [13]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加强之:①强化股东对经理层的控制和问责机制;②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及对经理层的约束机制; [14]③强化经理层的信息披露机制。 [15] 3.监事会的制衡机制 我国的监事会基本沿用大陆法系的做法,但我国的监事会制度与德国等的有较大差别,其作用及其有限,监事会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在完善监事会制度上,我们应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职责,建立一个职责分明、职权明确的监事会运行机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第一,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在突出监事会享有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的同时,赋予监事代表公司起诉董事和经理的权力;第二,完善监事的任命机制及改善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设立独立监事制度,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第三,完善监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提高监事的薪酬和责成监事对违反注意义务的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救济机制 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救济机制是指在董事会权力的行使侵犯股东权利时,股东如何行使有效的司法救济手段,也就是如何使司法的干预成为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的最后手段。从各国司法实践来看,股东行使司法救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股东的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派生诉讼)。那么,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在什么条件下予以适用?Clark教授认为,当被控的不法行为主要侵害公司的利益时,需要派生诉讼;而当不法的行为主要损害股东的利益时,适于直接诉讼。Clark教授进一步归纳到,直接诉讼的情形主要发生于:股东提起的执行其检查公司的名册权和记录权的诉讼,执行投票权的诉讼,执行优先购买权的诉讼,强迫宣布发放股息的诉讼,执行补偿权的诉讼,使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诉讼,以及对管理人员因欺诈股东购买或出售股份提起的诉讼。性质上属于派生诉讼的包括基于违反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案例,如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基本自我交易、过分的补偿费和篡夺公司机会。在某些情况下,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也可以互相转化。 [16]但反过来讲,过度的司法干预将严重损害公司运作的基础,使大批有抱负的董事经营人才灾难衣捉摸的商业机会面前丧失勇气。从这个意义上,对公平的过度追求也有可能损害效率。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司法救济机制手段的运用上,一方面必须强调司法手段的运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司法手段的滥用。 四、结论 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看似两个毫不相关的话题,但当"理性经济人"将其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之后,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之间就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如何在公司治理中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产权和利益就成为了经济学界和公司法学界不得不直接面对的问题。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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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外西光华村55号西南财经大学(610074) 9 经济问题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太原市并州南路282号(030006) 10 经济纵横 吉林省经济学团体联合会 长春市文化胡同2号(130061) 11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2 上海经济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505室(200020) 13 特区理论与实践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广东省深圳市爱国路市委党校综合楼11层(518003) 14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州市小柳村(350001) 15 江苏经济探讨 江苏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210013) 16 湖南经济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体改委 长沙市五一中路韭菜园新富城富安大楼四层一号(410011) 17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南昌市庐山中大道江西财经学院(330013) 18 经济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9 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中南财经大学 武汉市武珞路114号(430064) 20 经济与管理研究 北京经济学院 北京市朝外红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内(100026) 21 南方经济 广东经济学会 广州市黄华路4号之二(510050) 22 浙江经济 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省府路九莲村19号(310007) 23 中国劳动科学 劳动人事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中国劳动学会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100029) 24 港澳经济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港澳研究中心 广州市东山新河浦路6号之一(510080) 25 宏观经济管理 国家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国家计委(100824) 26 经济评论 武汉大学经济学院 武汉市武汉大学经济学院(430072) 27 经济改革 陕西省社科院,陕西省经济体改委 西安市陵园路南路7号(710061) 28 改革与理论 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政三街1号(450003) 29 改革与战略 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 南宁市新竹路5号(530022) 30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31 中国房地产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 天津市和平区南海路和安里6号(300050) 32 物资流通研究 辽宁省物资集团,了声物资流通协会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110001) 33 城市改革与发展 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成都银丝街24号(610017) 34 北方经济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8号(010020) 35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市外西光华村55号西南财经大学(610074) 36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200433) 37 中国物资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中国物资流通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00834) 38 中国经济问题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内(361005) 39 经济经纬:河南财经学院学报 河南财经学院 郑州市文化路80号(450002) 会计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会计研究 中国会计学会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财政部(100820) 2 上海会计 上海市会计学会 上海市山西路(宜山路口)2230号1415室(200233) 3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兰州市东岗西路616号(730000) 4 中国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甲4号(100086) 5 财务与会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100036) 6 中国农业会计 农业部财务司,中国农业会计学会 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100026) 7 广西会计 广西会计学会 南宁市桃源路广西财政大厦(530021) 8 财会通讯 江西财经学院 武汉市武昌紫阳东路21号(430070) 9 四川会计 四川省会计学会,四川省财务成本研究会 成都市南新街37号(610016) 10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南昌市庐山中大道江西财经学院(330013) 11 财会月刊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9号大院内(430022) 12 审计与经济研究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市北圩路77号南京审计学院(210029) 13 财贸研究:安徽财贸学院学报 安徽财贸学院 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43号(233041) 14 审计理论与实践 辽宁省审计学会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路38-1号辽宁省审计学会(110032) 15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长沙市西河石佳冲湖南财经学院(410079) 16 山西财经学院学报(改名为: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山西财经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339号(030012) 17 审计研究 中国审计学会,中国内部审计学会 北京市白石桥路甲4号(100086) 农业经济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2 农业经济问题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经济研究会 北京市西郊白石桥路30号(100081) 3 农业现代化研究 中国科学院农业研究委员会,长沙农业现代化所 长沙市马坡岭(410125) 4 农业经济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会 沈阳市东陵马官桥(110161) 5 中国农垦经济 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与技术开发中心 北京市西四砖塔胡同56号(100810) 6 农场经济管理 黑龙江农场管理学会,黑龙江省农垦经济研究会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41号(150036) 7 经济问题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太原市并州南路282号(030006) 8 林业经济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安外胜古南星17楼(100029) 9 农村经济 四川省农村经济学会 成都市青羊宫社科院(610072) 10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州市小柳村(350001) 11 农村经济导刊 浙江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武林路戒坛寺巷25号宏昌宾馆写字楼一楼(310006) 12 江苏农村经济 江苏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农业经济学会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7栋(210013) 13 中国农村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14 江西农业经济 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农业经济协会 南昌市北京西路江西省农业厅大楼506室(330046) 15 世界农业 中国农业出版社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100026) 16 南方农村 广东省农村经济学会,广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广州市五山白石岗(510640) 17 乡镇经济研究(改名为:乡镇经济) 中国经济学团体联合会农村经济培训中心,合肥农村经济管理学院 合肥市西郊蜀山南(230031) 18 生态经济 中国生态经济学会,云南省生态经济学会 昆明市五华山省政府18工程办公室(650021) 19 农村发展论丛 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南昌市中共江西省委大院综合大楼二楼(330006) 20 农业技术经济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白石桥路30号(100081) 21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100026) 22 中国农业会计 农业部财务司,中国农业会计学会 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100026) 23 渔业经济研究 黑龙江省渔业经济学会,黑龙江省渔业经济研究所 哈尔滨市道里通江街178号(150018) 24 中国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号(100011) 工业经济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成门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2 经济管理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成门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3 煤炭经济研究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煤炭科学院总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和平里煤炭科学研究院院总院经济所(100013) 4 中外管理 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中心 北京市玉渊潭公园望海楼宾馆《中外管理》发行部(100038) 5 福建论坛.社会版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州市小柳村(350001) 6 经济体制改革 四川声社会科学院 成都市青羊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610072) 7 企业经济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江西省投资公司 南昌市洪都北大道255号(330006) 8 管理世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北三环中路6号12层(100011) 9 经济问题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太原市并州南路282号(030006) 10 经济工作通讯(改名为:中国经贸导刊)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甲3号(100037) 11 现代企业导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601室(100045) 12 经济纵横 吉林省经济学团体委员会 长春市文化胡同2号(130061) 13 浙江经济 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省府路九莲村19号(310007) 14 上海企业 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上海企业管理协会 上海市延安中路988号(200040) 15 建筑经济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学术委员会 北京市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100044) 16 经济学动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成门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7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成门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8 经济问题探索 云南省经济学会,云南省经济研究所 昆明市东风东路156号(650041) 19 企业活力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郑州市文化路50号(450002) 20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200433) 21 改革 重庆社会科学院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村270号(400020) 22 经济论坛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23号(050051) 23 企业管理 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100044) 24 管理现代化 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 北京海淀区民族学院南路5号(100081) 25 上海经济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505室(200020) 26 经济与管理研究 北京经济学院 北京市朝外红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内(100026) 27 企业家 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武汉市武昌民主路250号(430061) 28 工业技术经济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 长春市人民大街732号(130021) 29 经济师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太原并州南路282号(030006) 30 集团经济研究 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苏州企业集团研究会 江苏省苏州市胥江路45号(215002) 31 经营与管理 天津市企业管理学会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16号(300191) 32 国有资产管理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三里河2区11号楼乙楼二层(100045) 33 经济改革与发展(改名为:宏观经济研究)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100832) 34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市外西光华村西南财经大学(610074) 35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校内(100872) 36 邮电企业管理 人民邮电报社 北京市朝阳区安宛路11号邮电新闻大厦(100029) 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国际贸易问题 中国外贸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对外贸易大学(100023) 2 商业经济研究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国家内贸局东楼(100801) 3 商业经济与管理 杭州商学院 杭州市教工路29号(310035) 4 价格理论与实践 国家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3号楼(100837) 5 国际经贸探索 广州对外贸易学院 广州市白云区大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510450) 6 国际贸易 中国外贸部国际贸易研究所,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北京市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00710) 7 中国物价 国家计划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 北京市月坛北小街2号(100837) 8 财贸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9 北京商学院学报 北京商学院 北京阜成路33号(100037) 10 价格月刊 江西省物价局 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317号(330006) 11 对外经贸实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协会 武汉市武昌卓刀泉路198号(430079) 12 商业研究 黑龙江商学院 哈尔滨道里区通达街138号(150076) 13 财贸研究:安徽财贸学院学报 安徽财贸学院 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43号(233041) 14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 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贸易大楼7层西端(030001) 15 世界经济 世界经济学会,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资源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16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对外贸易大学 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00029) 17 商场现代化 国家国内贸易局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11号楼(100045) 18 江苏商论 江苏省贸易厅,江苏省商业经济学会 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210009) 19 商业经济文荟 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 广州市东山菜园东19号(510080) 20 国际经济合作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济合作研究所 北京市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00710) 21 国际商务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古北路620号(200335) 财政、国家财政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财政研究 中国财经学会 北京市复兴门外三里河财政部科研所(100820) 2 税务与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税务学院 长春市人民大街102号(130021) 3 财经问题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大连市黑石礁东北财经大学(116023) 4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兰州市东岗西路616号(730000) 5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6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贸易大楼7层西端(030001) 7 湖北财政研究 湖北省财政厅调研室,湖北省财政学会 武汉市武昌洪山路省财政厅(430071) 8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南昌广庐山中大道江西财经学院(330013) 9 四川财政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学会 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内(610016) 10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200433) 11 税务研究 中国税务学会 北京市玄武区枣林前街68号(100053) 12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西直门外学院路39号(100081) 13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市外西光华村西南财经大学(610074) 14 上海财税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九江路60号(200002) 15 税收与企业 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太原市水西门大街64号(030002) 16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长沙市西河石佳冲湖南财经学院(410079) 17 财经论从 浙江财经学院 杭州市文一路西端浙江财经学院新址(310012) 18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200433) 19 涉外税务 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深圳市税务学会 广东省深圳市松园路11号(518008) 20 中国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市万寿路乙27号北京187信箱(100036) 21 中国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学街68号(100053) 货币/金融、银行/保险类核心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金融理论与实践 河南省金融学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郑州市丰产路21号河南省人民银行(450002) 2 银行与企业 中国金融学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支行 武汉市武昌中南路69号(430071) 3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金融研究所(100037) 4 金融管理科学(改名为: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河南省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郑州市郑花路29号(450008) 5 国际金融 中国银行总行 北京市西交民巷17号(100818) 6 金融与经济 江西省金融学会,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南昌市铁街25号11楼(330008) 7 国际金融研究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中国国际金融学会 北京市区郊民巷17号(100031) 8 中国投资管理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北京市复兴路丙12号建行总行转(100810) 9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0 农村金融研究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金融学会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中国农业银行(100036) 11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长沙市西河石佳冲湖南财经学院新址(310012) 12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贸易大楼7层西端(030001) 13 广东金融 广东金融学会 广州市沿江西路137号南楼4楼(510120) 14 中国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小红庙南街3号(100055) 15 上海金融 上海市金融学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路18号银都大厦802,809(200120) 16 投资研究 中国投资学会,中国建设银行行政研究所 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中国建设银行行政研究室(100032) 17 保险研究 中国保险学会 北京市西郊民巷22巷(100031) 18 上海保险 上海市保险学会 上海市九江路60号(200002) 19 证券市场导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14楼(51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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