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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发表的护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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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发表的护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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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临床护理教学方法

摘 要 :临床护理教学中采用多内容、多形式的教学方法,使教师有方向,学习有目的,学生在整个临床实习中清楚地得到自己要学习的内容和掌握的知识及技能,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然而一个好的临床教学模式,需要不断进行探索与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探索临床教学方法的改革,以适应高等护理教育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护理教学方法探讨

临床护理教学的内容护理程序查房:

①带教老师根据教学大纲内容选择适当病例,并事先告诉患者教学活动的安排,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由带教老师主持,现对患者病史、治疗经过做简单介绍,按照护理程序的步骤对患者进行评估,侧重评价与该疾病相关的症状、体征,找出护理问题,与学生一起讨论措施,以实例帮助学生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

②带教教师在查房前应消化、融通教学查房内容,以简练形象的语言点拨难点,化难为易引发学生的注意和兴趣,营造民主的教学查房气氛,关爱理解学生,加强师生的情感交流。

病案分析 :选择病情危重的病例,带教老师在床前陈述病例要点,指导学生如何观察危重病人身心整体的临床表现,发现其现存的和潜在的护理问题,然后回到病房示教室进行讨论,在病案分析讨论过程中,带教老师穿插提问引导讨论,最后概括该病例的护理重点。病案分析有助于实习学生全面系统的识别患者的健康问题,在掌握专科护理的基础上,学习如何计划和实施综合的护理措施。

运用多媒体教学 :充分利用多媒体表现力强、受控性好、参与性高的特点,通过视觉、听觉、接受信息,把动作重点形成动作映象保存在头脑中,以调控今后的练习,其次带教老师可以随时在重要的地方重复,放慢远近镜头切换,使每个操作流程得到清晰的展示。学生同时参加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交互使用方式,以利于学出运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现场播放随时讲解,充分调动学习的感觉和知觉,得到感性认识。

护理操作示教 :一般采用“示范- 模仿”,“自学- 辅导”与“引发- 发现”相结合的授课方法。①教员举一个典型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②如教员示教皮试液的配制方法和操作步骤,学员练习直至掌握; ③假设一个药物过敏试验的案例由学员完成操作; ④总结提高。

举一过敏试验实例,这一护理操作是要为病人做过敏试验,在过敏试验前、中、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何防治,更注重对病人的护理,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了由于简单内容反复讲解、示范给学生带来的厌烦心理,使学生熟练掌握操作的同时, 牢固树立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思想。

实施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护理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健康宣教可培养实习生的能力,促进有效的护患关系的建立。

选择一个手术前患者或手术后恢复期的患者,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预先评估患者的健康问题,随后制订出相应的健康教育计划,实习生对患者实施健康教育,带教老师在旁边观察,必要时进行指导,并评价健康教育的实施效果,在健康教育实施过程中,学生亲自体验了护士作为护理照顾者和教育者的职能,潜移默化的促进了护士的专业化角色转换过程。

临床护理教学的方法临床护理教学与课堂教学有很大的区别,在临床,学生会收到一定程度的监控和指导,而监督本身就会使学生产生压力,特别是对于初到临床的学生就更为强烈。因此,在临床教学中,需要根据学生的层次和教学目标的不同,遵循护理教育的模式,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临床带教制: 一般是一个教师带一个或几个学生,学生在每天的临床实践中与一个角色榜样共同工作。教师在学生进入临床前,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生的层次与目的,安排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具和护理服务对象。学生进入学习环境后,由临床教师组织学生参观或进行操作练习,教师可以采取“一看二练三放手”的方式逐步教育学生进行护理操作。通过带教,使学生避免工作失误,获得许多有价值的帮助。

经验教学法:经验学习是从经验中获得知识的过程,其实质是通过自己动手做进行学习。临床护理教学也是一个有严谨计划的经验学习过程,当学生在经过某一方面的护理实践后,可以从经验中获得知识、能力、技巧,教师再引导学生自我思考和进行小组讨论,达到提高的目的。如应用静脉输液及护理达到熟练的过程就是典型的经验教学法。

临床护理查房 :临床护理教学查房可以帮助学生积累临床护理经验,其形式生动活泼,内容丰富,过程简单,记忆深刻。

在查房前应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目的和程序,选好服务对象,发放案例摘要,查房过程中可以提问和讨论护理问题,查房结束后教师进行总结和评价。

临床学习计划 :首先由实习生所在学校向医院护理部提出总体实习计划;其次是护理部根据医院和实习生实际情况安排各科室、各专业的学习内容和时间;第三是各科室带教老师根据每个学生的能力层次、学习需求、专业目标、个人兴趣等结合教学大纲制定实习计划并实施。

实习前后讨论会:实习前讨论会一般在学生进入临床实习前要安排30分钟左右的时间召开实习前讨论会。在讨论会上,教师要明确告知学生实习的目的,安排实习的理由,实习的内容、希望得到的目标及实习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实习后讨论会一般安排在实习刚结束时,正对当天的实习进行讨论,由学生自己主持,教师承担顾问的角色,在整体上控制会议的进展,尽量保证每个学生均有参与机会。

讨论

临床教学中采用与形式教学活动的教学方法,使教师有方向,学习有目的,学生在整个临床实习中清楚地得到自己要学习的内容和掌握的知识及技能,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李淑华. 临床护理教学方法初探. 内蒙古医学杂志, 2006 (10) .

2刘志梅,等. 临床护理教学方法的探讨与实践.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2008 (17) .

3护理教育学.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8, 1.

关于临床护理路径在小儿肠梗阻围术期中的应用

粘连性肠梗阻是A,JL普外科常见病,其主要由于肠道内容物不能正常运行顺利通过肠道引起,进而导致肠壁形态学和功能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引起全身性生理紊乱,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胀、排便排气停止及肠鸣音亢进等,对患儿的危害性较大,且死亡率较高 。本院2009年12月一2010年l2月对5O例肠梗阻患儿的围术期实施临床护理路径,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100例均为本院收治的小儿粘连性肠梗阻的患儿,所有病例全身状况良好,无心、肝、 肾等器官合并症,其中男68例,女32例,年龄6个月~14岁,平均年龄(7.1±2.3)岁。就诊时间2~72h。其中粘连性肠梗阻60例,术后早期炎性肠梗阻17例,其他类型肠梗阻23例;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腹胀、腹痛等急性肠梗阻的临床表现,x线腹部平片可见多个肠袢气液平面。

将患儿按照人院顺序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2组在一般资料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采用临床护理路径,具体方法如下。

1.2.1 临床护理路径的制定临床护理路径管理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事先让患儿家长了解应用临床路径的有关问题,了解住院期间的护理目标。

对进入临床路径的患儿,由床位医生、责任护士进行评估,制定临床护理路径。

理措施在临床路径表变异分析栏中做好记录。

1.3 评价指标比较2组患儿的治愈率、家长健康知识的达标率、术后并发症、住院时间及家长的满意率。①健康教育知识知晓情况:采用自制的调查问卷,共1O项内容,包括入院指导、术前生化检查的目的和注意事项、处置、药物术前准备、术后饮食、活动、术后的体位、促进肠蠕动的方法及出院指导,每项10分,满分100分,得分I>80分患儿视为健康教育达标。② 满意度:采用本院自制护理质量调查表,包括主动服务、态度热情、心理支持、关爱患儿、健康教育等5个方面及总体服务评价。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结果以( ±s)表示,组间比较使用配对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 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2组护理效果比较

2组治愈率均是100% ,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的住院时间为(7.9±2.3)d,对照组住院时间为(11.2±3.1)d,t= 5.12,P<0.05,有统计学意义。

2.2. 2组患儿家长满意率比较

3. 讨论

粘连性肠梗阻是腹部手术、创伤、炎症、出血后而造成肠管之间、肠管腹膜、网膜之间粘连,本病发展快病情多变,若保守治疗72 h无效或出现绞窄性肠梗阻时应行手术治疗。围术期的护理对于疾病的康复意义重大。临床护理路径是一种现代的整体护理模式,以入院指导、检查、用药、治疗、护理、饮食指导、活动、教育、出院指导等护理手段为纵轴,以时间为横轴,将整体护理计划制成一个日程计划表,不仅能够保证护理服务的优质与完整,减少康复的延迟及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能够实现医疗过程参与者间的信息共享 。

本研究结果显示 ,采用临床护理路径后观察组患儿家长的健康教育内容达标率和并发症的发生率显着优于对照组,P<0.05。这说明通过系统健康教育,使患儿家长掌握了相关知识,能主动配合医疗护理操作,有意识地指导患儿预防了术后并发症。

结果还显示,观察组的住院时间、家长的满意率显着优于对照组,P<0.05。这表现出临床护理路径是一个高品质、高效率、低成本的健康服务模式,其能够有效利于卫生资源,降低医疗费用,且其通过健康宣教,加强护患交流,满足患儿及家属的合理要求,在提高患儿对护理满意度的同时,也促进了医院社会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 ,临床护理路径在小儿肠梗阻围术期中的应用有利于缩短患儿的住院时间,减少住院费用,提高家长的满意率。

【关键词】 门诊患者 心理护理门诊是医院面对病人的主要窗口,也是医疗工作的第一线。由于患者就诊数量大、病情复杂、患者个人素质、经济状况、环境等因素影响,患者的心理反应也不尽相同。随着现代护理模式的转变,护理服务的对象日趋扩大,要做到让每位病人都满意很难,但是病人一旦对服务过程中的某一方面不满,就可能导致他们对整个医疗过程全盘否定,这就要求门诊不仅仅对患者进行病理护理,还要对其做好心理护理和抚慰,把握门诊患者不同心理特征,并根据其不同的心理需要,提供个性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有针对性的心理护理,对提高医护工作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检验门诊护士素质及护理工作绩效的一个重要标志〔1〕。本文针对门诊病人不同的心理特点,在管理方面上做进一步探讨。 1 门诊患者的常见心理特征 1.1 陌生、恐惧的心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院的就医条件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但门诊患者特别是首次来医院就诊,对医院环境不熟悉,就诊程序不了解,加上对自己的疾病能否治好的担心会产生惧怕心理。 1.2 焦虑、烦躁的心态 病人到医院就医,一般都经过挂号、候诊、诊断、检查、交费、取药、治疗等过程,在这个诊疗过程中,由于医院面积的扩大,科室和专业进一步细化,患者在就诊时,常常要来回多次,“造访”多个部门和诊室,加上求治心切,希望尽快办理就诊手续,希望医护人员尽早明确诊断,或者害怕病情加重,往往对疾病的治疗表现出焦急、烦躁情绪,甚至引起医患关系紧张。 1.3 祈求“神医”心理 在大多数病人的心里,都希望找到医术好的“神医”,尽快详细的检查,及时、准确的诊疗,药到病除;对护士穿刺总希望“一针见血”;对所有检查总希望一次就有了明确诊断。 1.4 心存疑虑的心态 近些年,由于部分医务工作者在诊疗活动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良行为,导致“白衣战士”和“白衣天使”形象在人们心中有所暗淡,病人对医生的信任度有所下降,有些患者就诊时,一方面希望得到医生的治疗,另一方面又对医生的能力表示怀疑,心理表现较为矛盾。 1.5 期待诊疗,祈求安全 患者就诊时期望医生为其进行全面检查,并给予正确诊疗,对自己患病经过的叙述,总担心有遗漏,而误导了医生的诊断,若医生不耐心倾听,便会产生自责和不安心理。尤其是一些有难言之痛的患者,叙述病情遮遮掩掩,而后又叮咛医生保密,希望医生对自己健康提供安全保障。 1.6 消费心理 每个患者经济收入、消费观念、文化素质的差异,对医生诊疗水平、服务质量要求各不相同。有些病人既希望医术高明的医生为自己诊治,但对医生开具的检查和药物不理解,总担心自己被“宰”;有些病人排队挂号、候诊很长时间,总希望医生能做详细检查,甚至主动要求医生给自己做检查,开“好药”,误认为便宜药不管用。 1.7 药到病除、急于求成心态 门诊患者大多都对疗效有一定疑虑,想迫切体验到治疗效果。特别是慢性病患者,病程长,治疗效果差,多次复诊常使他们怀疑医生的诊疗水平,有些病人甚至认为自己的病是治不好的,患者总希望看一次医生就能“立竿见影”。 2 门诊患者的心理护理及管理措施 2.1 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宽敞的诊区,舒适的候诊椅,清新的空气,清晰的电子呼叫系统和液晶电视等措施,能舒缓病人的紧张情绪,使病人在轻松的氛围中候诊。 2.2 设置明确就诊流程 在各诊区设有鲜明的挂号、就诊、交费、取药指示标牌,当患者初次来医院就诊时,鲜明的指示标牌能缓解病人的恐惧感。 2.3 “以人为本”,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 门诊服务护士是第一时间与病人接触的医务工作者,因此形象十分重要,美观整洁的仪表,亲切的微笑与问候,都能创造出宽松和谐的气氛,对病人焦虑、恐惧心理起到安抚作用,护士在施治过程中要讲究语言的技巧,针对不同患者,不同病情,不同心态使用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如安慰、鼓励、劝说、疏导、解释或指令等,使用暗示性语言,通过积极巧妙的暗示,使治疗发挥最好的效用〔2,3〕。 2.4 提高医护人员心理素质,以优质服务善待病人 门诊医护人员要加强医护心理学的学习,倡导人性化护理,注意察“言”观色,从不同的患者及家属的眼神中读懂他们的疑虑和疾痛,尽最大努力给予满足〔4〕;预测患者的需求,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解决患者的疑问,从患者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反应出发,善待每一位病人。 2.5 灵活安排就诊,缩小医患间心理距离 门诊患者多,流量大,患者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合理、灵活的安排就诊秩序,减少就诊环节,缩小医患间的心理距离,增进医-患间、患-患间的情感交流和理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6 提高医、护技术水平,赢得患者信任 门诊医护人员必须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掌握医学全科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才能得到患者心理上的信任和行为上的配合〔5〕。总之,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心理护理已成为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医护人员必须通过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优化服务态度,掌握不同患者的心理特征,“因人施护”,满足患者心理需要,使患者心情愉快,才能获得最佳治疗效果,才能使医院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参考文献】 1 王长虹,丛中.临床心理治疗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575-578.2 马彩虹,王香杜,刘哲.门诊患者的心理护理.中国误诊学杂志,2005,5(12):2339-2340.3 莫孙淑冰,廖进芳,刘均娥.与病人沟通的重要技巧.中华护理杂志,2004,39(5):396-398.4 严利,田继书.护士长岗位培训新模式—建立基于网络的护士长学习共同体.中国使用护理杂志,2008,24(5):73-74.5 赵丹.门诊患者的心理护理.中国社区医师,2006,8(144):10.【摘要】 当髋关节因疾病导致破坏,出现关节疼痛、活动障碍,并严重影响日常活动及生活质量而非手术治疗无效时,就需要进行人工髋关节置换。如股骨头坏死、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所致的髋关节损害,疼痛及功能丧失等均可以进行人工髋关节置换。但随之而来的并发症、翻修等问题使医护人员面临挑战,手术前后的循证护理对如何避免手术并发症和手术翻修有重要意义,能有效地恢复关节功能,解除疼痛,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命质量。 【关键词】 人工关节 髋关节置换 手术护理 术前护理 心理护理: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应把心理康复作为机能康复的枢纽,以心理康复促进和推动机能康复。 术前功能锻炼:①训练床上排便:目的是防止术后因体位不习惯而致尿潴留及便秘。②指导下肢肌锻炼方法:等长收缩训练。踝关节背屈,绷紧腿部肌肉10秒后放松,再绷紧→放松,以此循环。等张收缩训练,做直腿抬高、小范围的屈膝屈髋活动、小腿下垂床边的踢腿练习。直腿抬高时要求足跟离床20cm,空中停顿5~10秒后放松。③关节活动训练:指导其健肢、患肢的足趾及踝关节充分活动,患肢屈膝屈髋时,髋关节屈曲度<45°,并避免患髋内收、内旋。④指导正确使用拐杖:准备合适的双杖,使拐杖的高度及中部把手与患者的身高臂长相适宜,拐杖底端配橡胶装置(防滑),拐杖的顶端用软垫包裹(减少对腋窝的直接压力),对术前能行走者训练其掌握使用方法,练习利用双杖和健腿的支撑站立,以及在患肢不负重状态下的行走。 术中配合 全髋关节置换手术要求手术间空气、物面要符合Ⅰ类手术间要求,所有器材用物尽可能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不能高压蒸汽灭菌或无可能送环氧乙烷灭菌的电池采用福尔马林熏蒸时,要注意电池表面的清洁及干燥,以免影响灭菌效果;手术切口皮肤覆盖皮肤手术薄膜以保护手术切口免受皮肤细菌污染。限制手术间参观人数,监督参观人员,洗手护士及手术医生的无菌操作。 术后护理 病情观察:监测生命体征,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情况,并经常询问病情。高龄、高危患者术后病情变化大,应提高警惕。 体位与制动:保持正确的体位要做到三防。一防:防过度屈曲和伸直,术后在膝关节下垫一软垫;二防:防内旋,术后穿防旋鞋或下肢皮牵引,保持外展30°中立位;三防:防内收,两下肢间放软枕,肢体外展位防健侧肢体近患肢而过度内收。目的防人工假体脱位。 疼痛的观察及处理:术后24小时内患者疼痛较剧,我们及时采用药物止痛措施,防止引起其他病的加重。术后3天仍疼痛较剧者,注意体位的变换和牵引的调整,保持正确舒适的体位,抬高患肢利于静脉血回流,避免患肢肿胀而致的胀痛。 创口负压引流管的护理:术后行创腔持续负压引流,必须保持引流通畅,避免创口内积血而致感染及术后血肿形成,密切观察引流液的量、色,若引流量多且鲜红,引流袋术后10~12小时内持续出血量超过500ml时,应及时通知医生处理,以免发生失血性休克,术后引流量<50ml/日则可拔除引流管。 饮食指导:严格执行饮食医嘱,术后的饮食因人而异,因病制宜。并发症的预防与护理:①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与病人伤后卧床、患肢制动、血液黏度增高有关。下肢使用长筒弹力袜,抬高床脚,鼓励病人进行患肢的床上早期活动。帮助病人进行肢体的被动活动,同时观察皮温、颜色、肢体肿胀程度等。②术后感染:病室空气清新,作好口腔护理,指导病人深呼吸、有效咳嗽、协助翻身叩背、防止肺部感染;保持床铺干燥、平整,患者皮肤清洁、协助翻身、及时按摩受压部位;有留置导尿者每日更换尿袋,保持会阴部清洁;指导病人多饮水、预防切口感染,保持敷料清洁干燥,观察体温是否升高。③预防髋关节脱位:人工髋关节脱位也是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发生率为0.2%~6.2%,绝大多数发生于手术后1个月。导致髋关节脱位的原因很多,如手术入路、术中假体的放置、患者体位不正确、肢体活动不当或不正确的翻身均可造成髋关节脱位而致手术失败。髋关节脱位最主要原因是外展肌乏力,反对术中做无谓的软组织松解,术后恢复软组织张力是预防全髋关节置换术后髋关节脱位最重要的措施。正确搬运,术后穿丁字鞋,保持外展中立位,两腿间夹枕头。侧卧时需保持屈膝,两膝间垫枕头,防止内旋造成髋关节脱位。术后放置便盆时,注意保护患侧髋关节,防止外旋和内收动作。④预防压力性溃疡。 康复训练 功能锻炼可增加肌力,有利于关节稳定。在进行康复训练时,应指导病人循序渐进。术后第1天即指导患者进行足趾及踝关节充分活动,并进行股四头肌等长收缩训练,定时给予下肢由下往上的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术后3~5天可将床头抬高45°~60°练习坐位,4~6次/日,20~30分钟/次,并指导病人进行患肢直腿抬高训练,要求足跟离床20cm,在空中停顿5~10秒再放下,如此反复。根据病情在医生同意后可下床活动,护士必须在旁指导,由健肢先下床,上床时则患肢先上床,注意使患肢始终保持外展中立位,下床后指导患者做髋关节屈伸、外展动作。术后1周在适应下床站立练习后6周内不能负重,3个月后弃拐行走,术后6个月内避免两腿交叉,不能坐低凳和马桶或下蹲,持续坐位不能超过1小时。 讨 论 术前心理护理,消除患者的疑虑和恐惧,为手术顺利进行建立了基础。正确使用拐杖和下肢肌肉锻炼可使术后髋关节脱位减少,髋关节功能恢复快。术后密切病情观察,体位和制动为预防髋关节脱位起重要作用。早期下床防止了下肢深静脉血栓及静脉炎的发生,术后感染的预防及处理也是手术的关键。成功的手术是取得良好疗效的基础。术后的正确护理和病情观察,并发症的预防是手术成功的重要环节。有效的早期康复训练是能否恢复髋关节功能的关键。【参考文献】 1 许卫东,吴岳嵩.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中猝死的原因及机制.中国矫形外科杂志,1999,15(6):15. 2 刘洁珍.高龄患者髋部骨折围手术期护理探讨.实用护理杂志,1999,15(6):15. 3 杜可利,方汉萍,陈海霞.31例人工髋关节置换病人的护理.护理杂志,2000,15(9):532.

期刊发表的论文2015

期刊论文要想发表成功,首先文章质量得有所保证,才可以进入到投稿发表环节,从而达到成功发表的目的。我们需要先全面了解其格式要求,各部分怎么规范完成,字体、排版等等要求有哪些,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普通期刊论文整个过程规范完成,从而保证最后的定稿质量。一篇在结构上已经成型,内容上已经完整的论文,在向期刊投稿时,格式也是编辑关注的重要因素之一。一篇内容再好,质量再高的论文,投稿时如果格式混乱,或者与期刊要求差异很大,那起码从视觉上就会让编辑感觉到没有“诚意”。因此,按照要求修改格式后再投稿,非常必要。那么,期刊对投稿论文的格式要求在哪里找呢?01第一种方式是查找期刊的官方网站。建有官方网站的期刊,一般都会在网站中有“投稿须知”栏目,这个栏目中会比较详细地说明对字体字号的要求。比如,《社会学研究》就在官网的“投稿要求”栏目中,明确的要求了对论文在结构、标题、表格、图、公式、脚注等内容的详细要求。《财政研究》的官方网站“投稿须知”中,虽然仅提出了字数要求、结构要求,对其他方面没有提及。按照期刊的要求编排论文格式后再投稿,真的必要!比如,《财政研究》就明确提出“不符合要求者本刊视同废稿处理”。02第二种方式,是从中国知网获取目标期刊发布的“投稿须知”等内容。比如,《中国青年研究》就发布过关于投稿论文格式的详细要求。03部分期刊对稿件的要求,可能不会像《财政研究》、《中国青年研究》这么细致,涉及到字体字号等方面。但对于参考文献,一般都会有要求。虽然按照《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中的,对于参考文献著录方式有统一标准,但是期刊对于参考文献的标注方式却并不统一,甚至差距很大。比如,《财政研究》的参考文献就是按照《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要求的。而《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则有很大的区别。《政治学研究》的参考文献,不仅在标注方式上,不同于其他期刊,而且不采用文末标注,而是采用了引用文献当页脚注的形式。04不少期刊没有官方网站,或者官方网站没有明确提出格式要求,在中国知网中也查询不到期刊公布的详细要求。这种情况怎么办?可以通过知网查询期刊最新发表的几期文章,下载一篇论文,了解已经发表的论文在框架、内容、字数、字体字号、参考文献等方面是什么样的要求。尤其注意的是,如果自己论文中有图表、公式等特殊内容,则最好也能找到期刊已经发表的论文中的对应内容有什么要求。比如,通过《远程教育杂志》发表的一篇论文,我们大致能够了解到:标题层级,使用的是“一、(一)”。如果投稿时使用“1 1.1 ”这样的格式,则不太妥当;论文正文接近10页,则字数在万字左右了。如果投稿论文几千字,肯定也不合期刊“胃口”;论文尾部有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可见该刊对此有要求。因此投稿时要准备好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同时按照该论文样式,把英文摘要和关键词部分放到文末。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的字体为楷体,与正文字体不同。上述信息,通过观察该论文就可以较为明确的了解到。在投稿前,做好对照性修改后再进行投稿。

建筑类的期刊,评中级的话,省级以上的期刊基本都可以,最关键的是正规,双刊号齐全,就是cn和issn,还要有邮发代号的,看看有没有,因为是通过邮局全国公开发行的,只要确定期刊正规,评职称肯定能用的,像比较有名众所周知的信远论文网,国信论文网,都能发,只要是正规就行,千万不要发在增刊,副刊,论文集上,评职称不管用的,具体的还是自己问吧。建筑类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

你好,经过查询,《科学与财富》2015年10期刊载有孙艳梅稿件《GPS土地测绘技术中测绘精度的影响因素探讨》作者 : 孙艳梅 作者单位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国土资源局榆树林子国土资源所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一点,请及时采纳,也是一份鼓励。

2015发表的法学论文

法学概论论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法学概论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意图是使学生体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把握中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则。教专家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

关键词 :法学概论论文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进程中,老师和学生为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而采纳的教与学彼此的活动方法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一样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一样。《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专业的一门根底课程,经过学习要到达的意图不仅是让学生被迫地承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令规则,更主要的是让学生考虑法令常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处理法令实践疑问。要到达此教学意图,教专家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防止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有必要充沛表现学生的自动性、参加性,有必要重视培育和进步学生剖析疑问和处理疑问的才能,而这一切的完结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讲堂教学中的遵循。笔者联络长期的教学实习,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遵循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践相联络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常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选用理论与实践相联络。中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常识的学习有必要联络中国的实践情况,侧重联络当代中国法治的实践,教学中不逃避中国在法治建造中存在的疑问,让学生了解:中国法学的研讨起步晚,法治建造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兴旺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法治建造中亟待研讨和处理的疑问还许多,要增强学生的前史责任感。一起要联络中国法制的建造和开展,对中国法治建造获得的成果给予必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化,中国民主与法治建造方面获得的成果无穷,令世人注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起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遵法的实践行动为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个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常识的学习,由于课时有限,触及的法令常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加深学生对法令常识的了解。用案例辅佐教学,具有灵敏、直接的特色,能有效地活泼讲堂空气,启发学生思想,学生更易承受,对深化稳固教材常识的要点和难点能起辅佐效果。

(一)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要有必要对于教学中的要点与难点挑选案例,以利于学生对要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有必要和教学请求、教学意图相吻合。《法学概论》是对于非法令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请求案情简略、矮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期才能把案情搞明白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挑选的案例不要触及多个常识点,以只触及一个到两个详细的常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佐法令常识教学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经过案例提出疑问,让学生用所学的常识回答疑问,或许请求学生对提出的疑问经过考虑引出新常识点,这么能激起学生激烈的求知欲和学习爱好,招引学生的注意力,活泼他们的思想,使学生能较快地把握所学常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子法令原理。教材中许多理论常识都用一些法令术语叙说,老师假如朴实地用理论解说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明,运用案例例子法令原理和法令规则,能够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常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简单把握用例子解说的法令理论。三是要经过案例剖析对比简单混淆的法令景象或法令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令概念或法令规则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承受。假如能联络案例的剖析和对比就能协助学生透彻了解有关常识,在对比中准确把握。如对民法中通常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解说,别离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对比,这两者的不一样点就十分明白了。

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要格外注意几点:首要,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请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根底上清晰案子要处理什么样的疑问,老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想集中在要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上。其次,有必要调集每一位学生的参加认识,鼓舞学生斗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评论中通常有的学生很积极自动,有的学生则被迫,不考虑、不讲话,老师能够独自发问这类学生。最终,老师要依据有关的法学原理和法令规则,对案例进行剖析并给予答案,由于学生对案例进行剖析后,通常会有各自不一样的观念,老师有必要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时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方针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老师为基地的教学形式,建构一种既能表现老师的主导效果又能充沛体现学生认知主体效果的新式教学形式。中国高校教学的教学形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老师讲堂的教学为基地,这种教学形式的长处是便于老师对体系的科学常识的教授,其坏处是忽略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峻地阻止了学生的学习自动性和积极性,学生仅仅很被迫地承受老师教授的讲义常识,严峻阻止了学生的独立考虑才能和立异才能的培育和进步。

《法学概论》课的特色是概念多,准则多,格外对法令规则的剖析和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而,除了对学生不易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讲透以外,任课老师应格外重视讲堂评论,选用师生互相提出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考虑。所提的疑问应尽也许环绕教学的要点和难点,环绕理论与实践的联络点,以疑问导入解说和评论有助于激起学生自动的学习爱好或好奇心,有助于激起学生的考虑,有利于进步学生在日子中使用常识的才能,一起,也有利于考察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能够使老师依据学生学习成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弥补教学内容。

四、浸透情感教学

教学进程既是常识教授的进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开展的进程。学校教学假如忽略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育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损的。教学活动应当在民主、对等、亲热的空气中进行,老师应充沛挖掘学科常识内容中的情感要素,并把这种情感当令恰当与讲堂教学奇妙联络,然后到达学科常识与道理融合的教学境地。《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教学时应当当令恰当浸透豪情要素的教学,比如在讲到法令认识、遵法、法令责任和法令制裁等理论疑问时,作为老师此刻应当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兄弟,教学学生要学好法令,进步法令认识,联络大学生违法违法的案例,苦口婆心地教训学生有必要懂法、遵法,远离违法和违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常识的学习可交叉的案例和可浸透的豪情要素更多,如教学到婚姻法时能够和学生们评论大学生在校时期即便具有了婚姻法规则的成婚条件,但成婚会给学习、日子带来许多晦气的要素,以兄弟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成婚为宜。在教学进程中贯穿情感教学能够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响,能更好地调集学生承受教学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承受所教授的常识和信息,自动去学习、探究。

完结教学使命所选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共同的效果,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进程中应联络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挑选适合的一种教学方法完结教学。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请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选用能真实培育学生具有独立考虑和立异才能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老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作为老师有必要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立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学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改造传统教学的理论根底[J].电化教学研讨,1997.3.

摘要:《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定。教学者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关键词:教学方法《法学概论》贯彻和运用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的活动方式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同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同。《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要达到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思考法律知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要达到此教学目的,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必须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一切的完成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的贯彻。笔者结合长期的教学实践,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知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必须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着重联系当代中国法治的实际,教学中不回避中国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明白:我国法学的研究起步晚,法治建设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法治建设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要增强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同时要联系中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巨大,令世人瞩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发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守法的实际行动为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因为课时有限,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用案例辅助教学,具有灵活、直接的特点,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氛围,启发学生思维,学生更易接受,对深入巩固教材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起辅助作用。

(一)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先必须针对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选择案例,以利于学生对重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必须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吻合。《法学概论》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要求案情简单、短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时间才能把案情搞清楚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选择的案例不要涉及多个知识点,以只涉及一个到两个具体的知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助法律知识讲授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通过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解答问题,或者要求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思考引出新知识点,这样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思维,使学生能较快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证法律原理。教材中很多理论知识都用一些法律术语叙述,教师如果纯粹地用理论解释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懂,使用事例例证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可以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用例证解释的法律理论。三是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现象或法律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接受。如果能结合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就能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有关知识,在比较中准确掌握。如对民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讲解,分别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这两者的不同点就十分清楚了。

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要特别注意几点:首先,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要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维集中在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上。其次,必须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大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讨论中往往有的学生很积极主动,有的学生则被动,不思考、不发言,教师可以单独提问这类学生。最后,教师要依据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给予答案,因为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往往会有各自不同的观点,教师必须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构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认知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我国高校教育的教学模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教师课堂的讲授为中心,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便于教师对系统的科学知识的传授,其弊端是忽视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重地阻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只是很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课本知识,严重阻碍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法学概论》课的特点是概念多,原则多,尤其对法律规定的辨析和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此,除了对学生不易理解和把握的知识点讲透以外,任课教师应特别注重课堂讨论,采用师生互相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思考。所提的问题应尽可能围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围绕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以问题导入讲解和讨论有助于激发学生自动的学习兴趣或好奇心,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考,有利于提高学生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考查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可以使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结果的信息反馈,及时补充教学内容。

四、渗透情感教育

教学过程既是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缺的。教学活动应该在民主、平等、亲切的氛围中进行,教师应充分挖掘学科知识内容中的情感因素,并把这种情感适时适当与课堂教学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学科知识与情理交融的教学境界。《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讲授时应该适时适当渗透感情因素的教育,比如在讲到法律意识、守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理论问题时,作为教师此时应该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朋友,教育学生要学好法律,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必须懂法、守法,远离违法和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知识的学习可穿插的事例和可渗透的感情因素更多,如讲授到婚姻法时可以和学生们讨论大学生在校期间即使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结婚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以朋友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结婚为宜。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情感教学可以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能更好地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所传授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学习、探索。

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作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完成教学。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要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采用能真正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教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必须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电化教育研究,1997.3.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完整的,有的,

同学你也太抠了把!!!!!!!五个悬赏分!!!自己辅助粘贴都懒得?? ? 简直没看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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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中华血液学杂志》《中华泌尿外科杂志》《中华麻醉学杂志》《中华显微外科杂志》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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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3篇,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其中1篇必须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另2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2,主任医(药、护、技)师

发表论文3篇,其中2篇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另1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扩展资料:

学历和任职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满5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晋升正高要求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任现职5年及以上;晋升副高要求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任现职5年及以上。

(3)具备中专学历,晋升乡镇社区级正高要求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任现职5年及以上;晋升县级及乡镇社区级副高要求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任现职5年及以上。中专学历不能正常晋升县级基层医疗机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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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中华护理杂志》2020年第4期,新冠肺炎护理专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外科护理学文章报告收录结束。“中华护理教育《中华护理教育》创刊于2004年,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护理学会主办的护理学术期刊。

1、首先准备好写新冠肺炎后遗症护理研究发展的引言的纸和笔。2、其次再写上新冠肺炎后遗症护理研究发展的引言的主要内容。3、最后写上新冠肺炎后遗症护理研究发展的必要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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