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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期刊拆分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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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期刊拆分两篇

可以,不同论文不同架构,同一数据不建议多篇使用,但是可以做不同比较不同形式的处理以便表达不同的结果得出不同的结论。

通常作者要想将自己的作品发表,会把作品直接寄(送)至报社或杂志社,报社和杂志社在审阅后,如决定发表作者的作品,则会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并支付稿费。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报社、杂志社由于工作繁忙,所以往往不能及时审阅来稿或发出用稿通知。

因此,作者可能在向一家报社或杂志社投稿后,由于长时间没有音讯,则将稿件再转投其他报社、杂志社,但最后两家报社或杂志社却都采用并刊登了该作者的同一作品,从而造成一稿多投的现象,此时作者是否可以向两家报社或杂志社同时索要稿费呢?根据合同法规定,投稿人(即作者)的投稿行为属于要约,出版单位同意发表是承诺,此时出版合同成立。但是对于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投稿人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因此一稿多投的行为并不为法律所严格禁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这条规定,著作权人如果要一稿多投,应当符合15天或30天的标准才行。因此,在无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只要符合了15天或30天的期限,即使出现一稿多投的现象,出版单位也不能以一稿多投为由,而拒绝支付稿酬。

这是非常有可能的,尽管是两篇不同领域文章、科研成果投稿到不同的期刊,、杂志,都有很大可能遇到同一个审稿人,更何况你这还是同一个领域的文章。如果是一个完全相同的文章切忌投到不同的杂志,这属于一稿多投,是绝对禁止的。这是一个严厉指责的行为,因为其: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明确禁止这种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近来想投一篇文章,可是看了很多期刊,都声明严禁一稿多投。我觉得这种约定完全是对作者的限制,耽误了作者的时间。所以我很纳闷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呢?我同时投稿给两个期刊,谁先录了,我就在谁上面发表。假如两个期刊都同时录取了的话,我给哪个期刊发审稿费,该期刊才会录用啊。这样就不会出现一稿重复发表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过类似的想法或者做法,这样做看似很巧妙,事实是这样吗?今天来说一下“一稿多投”行为的危害 :什么是一稿多投?比较规范的定义是:“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 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国际上也称该种现象为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cation), 多余发表(redundant publication)或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简单来讲,一稿多投有两层含义:一是同一篇文章在两个或者多个刊物刊登;二是同一篇文章向两个或者多个期刊投稿。“一稿多登”,是绝对禁止的。这是科学界严厉指责的行为, 因为其: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明确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接下来具体说一下“一稿多投”的问题。在文章送审的时候,每个杂志社都有一个投稿须知,其中有一条非常清楚:请勿一稿多投。在双方约定之后,作者继续把文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首先违约。外国杂志社间都有一个联盟,如果发现作者一稿多投,所有的杂志基本都会作者挂上黑名单!这就意味着以后你就别想在这个期刊上面发文章了。国外对一稿多投处理较严重,一般来说被发现之后,该期刊所在的数据库以后你也不必投稿了。当然有的人耍小聪明,跨库一稿多投,被发现后,两个数据库都会把它列为黑名单。国内杂志社之间目前还没有形成如国外那样规范的联盟,但是小联盟是存在的。你可能不知道,很多社是兄弟社。很多社里的社长之间,主编之间,责编之见,小编辑之间存在着或深或浅的关系,或者他们本身就是朋友、同学、老乡之类的关系。他们私下里有沟通、交谈、交流,一旦你被某个编辑发现一稿多投,你不仅仅只上了这个期刊的黑名单,其实你已经上了所有与这个社有接触的兄弟社的黑名单。另外,国内的检测系统都是有记录功能的,你的文章每检查一次都会被记录,等你第二次、第三次投稿检测的时候,编辑是会看到的,很明显就知道是一稿多投。所以,为了您自己的学术未来,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可能你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影响面会这么广,会这么严重。中州期刊联盟,专注学术发表。

可以!你还可以分期发表。

一篇论文拆成两篇发表

这样是不可以的,如果原来的大论文已经被数据库收录,你这样就是完全抄袭,刊物不会给你安排的,至少抄袭率不合格。

应该不算,毕竟那也是你自己的知识,又不是去偷去抢,无非就是把之前的东西放现在来发表而已,这个前后都是你的东西,不存在不端的说法

应该只能算一个。

一篇论文拆除两篇发表

这样是不可以的,如果原来的大论文已经被数据库收录,你这样就是完全抄袭,刊物不会给你安排的,至少抄袭率不合格。

别的暂且不讲查重率最起码是也是一关

要看你修改的幅度了,你如果改个80%,那应该也可以了,如果只是稍微改一下,那肯定是不行的。

一篇论文拆成两篇发表吗

可以将同一研究分成几篇论文发表,这种做法最好不要。

“萨拉米香肠切片”(Salami Slicing),即数据碎片化,在学术出版领域中指的是把本属于同一研究成果并可一次性发表的内容,分割为多篇论文进行发表的行为,这些分割发表的论文则被称为“香肠论文”。

“Publish or be damned. (要么发表,要么毁灭)” 。

Nature(《自然》)在关于“香肠切片论文”的编辑评论文章中这样写道:“在近几十年来形成的'要么发表,要么毁灭'的氛围中,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把个人(以及整个研究小组)的发表记录作为量化其研究成果的一种手段,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

“此外,这样做的后果是,将评估的责任推卸给了期刊。任何特定的研究人员或研究小组的出版物数量成了衡量其科学成就的唯一标准。”

尽管经常与重复出版联系在一起,但重复出版是在两份出版物中报告完全相同的数据。而“香肠切片”则是将一项大型研究分割成两份或更多的出版物。这二者是不同的,但同样是一种不道德的学术出版手段。

与重复出版一样,“香肠切片”也会导致文献的扭曲,误导不知情的读者相信每篇香肠论文中的数据都是来自不同的主题样本。如果读者只读到其中的一篇文章,那获取到的信息是不全面的,很可能就会给误导而做出错误的判断。

比如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前编辑Kassirer和Angell提供的例子就证实了这一点。

"例如,几个月前,我们收到一份稿件,描述了在一个分娩中心进行的控制性干预。作者把母亲的结果寄给了我们,而把婴儿的结果寄给了另一个杂志。”

“这两个结果应该一起报告才更合适。我们还收到一份关于分子标记物作为一种癌症预后工具的稿件,另一份期刊则收到了来自同一病理标本的第二个标记物的结果。将这两组数据结合起来,显然会增加研究结果的意义。"

由此可见,将一个包含多个因果测量的复杂研究分解成独立的小出版物会对科学数据的完整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生物医学研究的某些关键领域,其不全面的结论可能导致政策建议产生偏差,从而对公众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研究人员发表“香肠论文”的动机可能是希望增加文章发表数量,或者是增加其研究结果的曝光率及引用。但正如上文案例所展示的那样,这种碎片化的论文降低了文章质量,会对科学数据的完整性以及科学的严谨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同时也是对期刊编辑和同行评审专家的滥用。此外,还存在侵犯版权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出现在一个受版权保护的出版物中的数据或文本(或这两种元素)也会出现在另一个出版物中,而这些出版物的版权由不同的实体出版社所拥有。

应该不算,毕竟那也是你自己的知识,又不是去偷去抢,无非就是把之前的东西放现在来发表而已,这个前后都是你的东西,不存在不端的说法

一篇文章能公开出版两份论文集吗不能主要看所投的期刊是否允许同作者一定期限内同时投稿多篇文章,以及单位或者学校是否认可发表在同一本期刊上的多篇文章。期刊的话,一般只要主题合适、文章达到期刊收稿标准,应该都能收,不过一般都会分不同的刊期安排(当然也有期刊可以安排在同一期),但也有期刊规定,同一作者一年内只能安排一篇文章。单位的话,多篇文章如果发在了同一本期刊,有的单位加分的时候可以算作累计加分,有的则只算一篇。当然,如果有选择的话,还是建议发在不同的期刊上。

一篇论文太长拆成两篇发表

你这种情况在国内发表基本没有问题 不会被认为是学术不端但是如果这两篇文章可以合成1篇来写 而你又拆成2篇 顶多会被大家认为你是为了高产而拆文章这样的情况在国外基本不会出现 国外不求文章多 基本上能合成1篇尽量写在1篇里

这么说吧:你这种情况写两篇文论,也没问题,完全可以(例如《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如果写成一篇论文,也行(例如《解决..问题的若干方法》等)看你那边有没有发表多篇论文的需求,一般职业做教师的,恨不得拆成10篇论文来发(你懂的)

如果发表sci,版权协议里面写的很清楚,你用过的数据,图表,版权都已经交给出版方了这个时候你用相同的数据去写新的论文,必然算学术不端。不过你可以引用之前的论文数据,把新的作为主体,原来的数据作为辅助去分析,这样是没有问题的。 没看到你的论文,具体情况也不好说,一般来说处理好是可以的,但是直接复制图很危险,容易出事。

如果数据很长,很多,即使你注明了引用,仍然会有危险的。给人印象不好是肯定的了,所以尽量避免为好。个人意见,供您参考。您这样想,说明你是一个负责的人,有的人根本就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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