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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罗诗力说论文谁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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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罗诗力说论文谁发表的

坚持写作的他,从1907年底到1908年,先后在《河南》杂志发表了几篇重要论文。其中包括《人间之历史》,介绍生物进化论;1908年,发表《摩罗诗力说》、《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等论文,他的救国思想表现得更明朗,更强烈了。

《摩罗诗力说》就是鼓吹敢于勇猛反抗强暴的拜伦式的精神战士,这是他弃医从文后所作的第一篇文学论文,标志着鲁迅更坚实地踏上了文学的道路,并且是以一个勇猛的反抗者的身份踏上这条道路的。

《且介亭文集》不确定啊《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1881~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教育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1881年9月25日诞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5—1907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1909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

1908年,鲁迅发表《摩罗诗力说》

小说中福尔摩斯发表的论文

爱上福尔摩斯

在雾气缭绕的伦敦贝克街头,一个戴着黑色丝绸礼帽、穿着黑色风衣、叼着一只烟斗的人,目光犀利地搜索着什么。如果你读过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你对这一镜头应该毫不陌生。对,这就是福尔摩斯,一个让无数人浮想联翩的名字。

一双深邃、犀利、炯炯有神的眼睛,仿佛可以看穿一切;一只独特的鹰钩鼻下面,那张总都会说出震惊四座的话语的嘴巴里,总是叼着一只令人敬畏的烟斗;睿智、发达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出神入化的化妆术,对法律和正义的不断追求,以及一颗博大慈善的心灵,组合成了福尔摩斯这样的一个近乎完美的人。这是所有读者对福尔摩斯的最深刻的印象。据说,柯南道尔最初想以福尔摩斯与罪犯搏斗时坠崖身亡来结束这一系列的故事时,遭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甚至受到人身攻击,因此他不得不继续写下去。一个小说中的人物竟可以如此牵动人心,并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他的出身或者别的什么,最让人敬佩的,是他的才能和品质。

他有极强的推理能力,能够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东西上看出许多别人不能发现的东西,并且在现有的线索上推理出整个事件的情况最终找到真相。但是他不止一次的放过事件的元凶,因为元凶是由于某些情非得已、令人同情的原因而犯下案子;他一直都在不懈的为当事人努力着,随时做好为维护正义而牺牲的准备。他是如此的优秀,但是每当一件离奇的案子被他勘破之后,在媒体上风光无限、受人称赞的却都是在福尔摩斯大力帮助下的那些无用的警察。尽管自己的付出没有受到广泛的承认,他还是默默地为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奉献着始终如一。他办案不为名不为利,他不畏权贵不畏暴力。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人们去敬重么?正因为如此,对于福尔摩斯的存在,历届福尔摩斯的忠实读者都深信不疑:在贝克街221号B,曾经居住过这样一个人,他用毕生的精力抵制犯罪,捍卫法律的尊严,为人们的宁静生活做出巨大的贡献。

他,福尔摩斯,永远是我们的一个最美好的梦;他,是最伟大的法律捍卫者。

我眼中的福尔摩斯,他是那样的正直,那样的沉着。在你眼中呢?

他,沉着冷静。就算遇到那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却还是那么的沉着冷静。比如说有一回,有个案件,是关于盗马的。福尔摩斯一开始就大概知道了,可是他并不是马上说出来,马的主人就侮辱他,说他根本称不上“神探”,但福尔摩斯并不生气。依然冷静的把现场反反复复的检查了好多遍,终于说出了他的想法。可是那盗马的人却不是故意的,福尔摩斯答应他,不告他,只是和他交换了条件罢了。从这点就不仅看出福尔摩斯沉着冷静,而且还有同情心,也不骄傲。真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他,谨慎小心。有一回,一个嘴上有着胡须的陌生人去福尔摩斯家,福尔摩斯一看,仔仔细细斗量了对方,请他进屋。原来那个陌生人是要来向福尔摩斯学习的,可福尔摩斯还是没有掉以轻心。他先让对方抽烟,对方接受了。突然,福尔摩斯喝道:“够了,不要在装了!你只是装成老人吧!”男子愣了一下。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不是要我教你吗?首先,我刚才给你烟时,就是有目的的。你在吐口水时,已经留下了基本的犯罪证据!而在地毯上,也留下了你的鞋印!而当你扔烟时,有一根胡须掉了下来,可是胡须并不会那么轻易掉的,由此可以推断出你的胡须是假的,而你为什么要装假胡须呢?就是因为你要盗窃或是干嘛的,是来侦查我的想法的对吧!”福尔摩斯的声音严肃又肯定。这个男子不不得不羞红了脸,服了福尔摩斯啊!福尔摩斯是多么的聪明果断,谨慎小心啊!

福尔摩斯不但对外人果断判案,对家里人也依然是好不偏心的!

他,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及抽丝剥茧的推理分析,让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得以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典型的英国绅士风范及超凡的破案能力,使其已成“神探”的代名词。从一桩桩诡异复杂的案情中,推敲出相互的关联性,这真实我眼中那位大的福尔摩斯啊!

未来福尔摩斯 在未来,在一个无人不晓无人不知的超级大侦探所中,有着一位风度翩翩的大侦探――我! 我正在看国际防卫组织的急报――哦!他们要我出手捉拿神偷王。

其实神偷王早进入我的捉拿视野,只是资料不足。现在,我发明的新型追踪武器――气味追踪器已开发完成了! ; ; ; ; 我输入神偷王的资料: 姓名:王未行 气味:EEO型 性格:暴躁 血型:AWC型 能力:能在一天内窃取黄金5000千克,钻石6000千克,又盗取联合国67份重要文件者。

被视为危险份子! ; ; ; ; 我输入完毕后,追踪器显视神偷王在一个叫“按乐水”的澡堂里洗澡。我率领五位反恐精英前去活捉神偷王。

我坐着光速飞机很快来到“按乐水”澡堂,我派俩个精英去疏散人群。 一向警惕性很高的神偷王一下子拿起M-05防水激光枪一阵扫射。

大概20多名人受伤。我就地滚那起钢笔型手枪,哈哈我的技术真好!一枪打中手臂。

嚣张的神偷王当场晕倒。我立了大功了! 第2天,国际防卫组织送来一个匾“新世纪的福尔摩斯”。

【冷淡的有心人】

无论是对待死者、对待复仇者、对待苏格兰场的警员、甚至是对于华生和自己的哥哥,福尔摩斯的情绪波动都很小,近乎于可有可无,经过之后和华生的合作才慢慢产生了友谊。他曾经对华生说过:“爱情会影响判断力,所以我永远也不会结婚。”从另一个方面说,除了莫里亚蒂,真的很少有人能引起他对人的强烈感情。

很多人说他有脑无心,所以虽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感情上却是一片空白。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既有脑又有心,他对案件精准的推断是来自于他的大脑,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于他的内心。在那个没有摄像头监控,没有DNA鉴定的年代里,侦探们的形象之所以高大,不但是因为他们可以依靠自己的头脑拨开重重迷雾,找出事情的真相,更在于他们承载着大多数人惩奸除恶、维护公义的愿望。

【邋遢的思想家】

喜欢宽松的睡衣,穿拖鞋,在家里练射击。烟丝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小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由于长期没有案件可破,在华生来之前常吸食可卡因。福尔摩斯的生活自理能力可以说是一塌糊涂。

喜欢思考,当遇到难题时会不停地抽烟或者拉小提琴,爱做化学实验,偶尔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你可以看到近百条颇有深度的福尔摩斯语录:

曾有一两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坏处比犯罪本身还要严重。我现在已经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愿意欺法律。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

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

由此可以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具思想深度的思想家。

【奇葩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是闻名天下的大侦探自然不用多说,但这位大侦探却十分“奇葩”。

福尔摩斯具有与生俱来的非凡观察力、记忆力和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他还有超出常人的腕力和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作为一个侦探,它具有优秀的先决条件。同时,他又是十分敬业的,为了验证一个推断或监视嫌疑人,他甚至可以在一个地方不吃不喝的等上几天,并且始终保持着高度精神集中和精神敏感度。

但是,他性情冷漠、孤僻,不愿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又有点骄傲和自负,但对朋友的关心发自内心。在福尔摩斯身上有着多重矛盾性格,这也使得这位奇葩的侦探人物形象饱满,给全世界的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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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临终的侦探 我赶忙躲藏起来。

我听到上楼的脚步声,卧室的开门声和关门声。后来,我非常惊讶:半天鸦雀无声,只听见病人急促的呼吸和喘气。

我能想象,我们的来客是站在病床边观察病人。寂静终于打破了。

"福尔摩斯!"他喊道,“福尔摩斯!"声音就象叫醒睡着的人那样迫切。“我说话,你能听见吗,福尔摩斯?"传来沙沙的声音,好象他在摇晃病人的肩膀。

①伦敦东区,劳动人民聚居地。——译者注 "是司密斯先生吗?"福尔摩斯小声问道,“我真不敢想,你会来。

" 那个人笑了。 "我可不这样认为,"他说。

“你看,我来了。这叫以德报怨,福尔摩斯——以德报怨啊!" "你真好——真高尚。

我欣赏你的特殊知识。" 我们的来客气哧笑了一声。

"你是欣赏。可幸的是,你是伦敦唯一表示欣赏的人。

你得的是什么病,你知道吗?" "同样的病,"福尔摩斯说。 "啊!你认得出症状?" "太清楚了。

" "唔,这我不会感到奇怪的,福尔摩斯。如果是同样的病,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如果是同样的病,你的前途就不妙了。可怜的维克托在得病的第四天就死去了——他可是个身强力壮、生龙活虎的年轻小伙子啊。

正如你所说,他竟然在伦敦中心区染上了这种罕见的亚洲病,这当然使人惊奇。对于这种病,我也进行过专门研究。

奇怪的巧合啊,福尔摩斯。这件事你注意到了,你真行。

不过还得无情地指出,这是有其因果关系的。" "我知道是你干的。

" "哦,你知道,是吗?可是你终究无法加以证实。你到处造我的谣言,现在你自己得了病又来求我帮助,你自己又作何感想啊?这到底是玩的什么把戏——呃?" 我听见病人急促而吃力的喘息声。

“给我水!"他气喘喘地说。 "你就要完蛋了,我的朋友。

不过,我得跟你把话说完再让你死。所以我把水给你。

拿着,别倒出来!对。你懂得我说的话吗?" 福尔摩斯 *** 起来。

"尽力帮助我吧。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他低声说,“我一定把我的话忘掉——我起誓,我一定。

只是请你把我的病治好,我就忘掉它。" "忘掉什么?" "哎,忘掉维克托·萨维奇是怎么死的。

事实上刚才你承认了,是你干的。我一定忘掉它。

" "你忘掉也罢,记住也罢,随你的便。我是不会在证人席上见到你了。

我对你把话说死,我的福尔摩斯,要见到你,也是在另外一个情况很不一样的席位上啦。就算你知道我侄子是怎么死的,又能把我怎么样。

我们现在谈的不是他而是你。" "对,对。

" "来找我的那个家伙——他的名字我忘了——对我说,你是在东区水手当中染上这病的。" "我只能作这样的解释。

" "你以为你的脑子了不起,对不起,福尔摩斯?你以为你很高明,是不是?这一回,你遇到了比你还要高明的人。你回想一下吧,福尔摩斯,你得这个病不会另有起因吗?" "我不能思考了。

我的脑子坏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帮助我!" "是的,我要帮助你。

我要帮助你弄明白你现在的处境以及你是怎样弄到这步田地的。在你死之前,我愿意让你知道。

" "给我点什么,减轻我的痛苦吧。" "痛苦吗?是的,苦力们到快断起的时候总是要发出几声嚎叫。

我看你大概是抽筋了吧。" "是的,是的,抽筋了。

" "嗯,不过你还能听出我在说什么。现在听着!你记不记得,就在你开始出现症状的时候,你遇到过什么不平常的事情没有?" "没有,没有,完全没有。

" "再想想。" "我病得太厉害,想不起来啦。

" "哦,那么我来帮助你。收到过什么邮件没有?" "邮件?" "偶然收到一个小盒子?" "我头昏——我要死了!" "听着,福尔摩斯!"发出一阵响声,好象是他在摇晃快要死去的病人。

我只能躲在那里一声不响。"你得听我说。

你一定得听我说。你记得一个盒子——一个象牙盒子吧?星期三送来的。

你把它打开了——还记得不?" "对,对,我把它打开了。里面有个很尖的弹簧。

是开玩笑——" "不是开玩笑。你上了当。

你这个傻瓜,自作自受。谁叫你来惹我呢?如果你不来找我的麻烦,我也不会伤害你。

" "我记得,"福尔摩斯气喘喘地说,“那个弹簧!它刺出血来啦。这个盒子——就是桌子上这个。

" "就是这个,不错!放进口袋带走了事。你最后的一点证据也没有了。

现在你明白真相了,福尔摩斯。你知道了,是我把你害死的,你可以死了。

你对维克托·萨维奇的命运了如指掌,所以我让你来分享分享。你已接近死亡,福尔摩斯。

我要坐在这里,眼看着你死去。" 福尔摩斯细微的声音小得简直听不见了。

"说什么?"司密斯问,“把煤气灯扭大些?啊,夜色降临了,是吧?好。我来扭。

我可以看你看得更清楚些。"他走过房间,突然灯火通明。

"还有什么事要我替你效劳的吗,朋友?" "火柴,香烟。" 我一阵惊喜,差一点叫了起来。

他说话恢复了他那自然的声音——或许有点虚弱,但正是我熟悉的声音。长时间的停顿。

我感到柯弗顿·司密斯是一声不响、惊讶万分地站在那里瞅着他的同伴。 "这是什么意思?"我终于听见他开口了,声音焦躁而紧张。

"扮演角色的最成功的方法就是自己充当这个角色。"福尔摩斯说道,“我对你说了,三天来,我没吃没喝,多亏你的好意,给我倒了。

一天,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在居室里喝茶。

华生相信自己也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决定出一个难题试试福尔摩斯,于是笑着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这儿有个难题想请教一下您,行吗?”福尔摩斯转过头说;“行啊,你说说看。”华生开始出题;在坎布连山区,有两座有名的高山,中间大概相隔500多米。

一天,两个残疾人在一个正常人的带领下来登山。两个残疾人一个是盲人,一个是聋哑人。

3人在傍晚时攀登到了一座山的顶峰。随后,面向对面的山峰停下来休息。

那个正常人因为太疲倦,很快就睡着了,而那两个残疾人精神蛮好的坐着。夜已经深了,突然,对面山上有人放了一枪,盲人马上听到了砰的一声响;聋哑人也看到了枪口上的火光,而睡着的人发现子弹擦过他的耳根。

警察来时,三个人都说自己最先发现有人开枪。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他们三个有谁发现有人开枪的吗?话没说完,福尔摩斯立刻说出了准确的答案。

不愧是名侦探,那么,你知道是谁发觉有人开枪的吗?。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

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

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

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读《福尔摩斯》有感我读书广而杂,因此侦探小说也读了不少。

在没有接触福尔摩斯以前,读过《月亮宝石》,对里面的克夫探长佩服得五体投地。可是读了福尔摩斯的故事后,我居然对其他的侦探小说都失去了兴趣。

这个长着一个鹰钩鼻子,面貌清癯的高个子侦探深深吸引了我,让我觉得其他小说中的侦探简直就是泛泛之辈。 后来,我又不知道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了多少遍。

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觉得我对福尔摩斯的喜爱,并不单纯因为他那无与伦比的侦探技巧。在这个貌似无情的侦探的性格中,总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在吸引着我。

于是,我开始试探着研究福尔摩斯的性格。而在研究过程中,我终于弄清了福尔摩斯吸引我的原因,那是一个“情”字。

这个被人们称为古怪而不近人情的侦探,其实却有着不同寻常而深藏不露的情感。 福尔摩斯的“情”,首先表现在他那与邪恶势不两立的正义感和由此产生的高度的责任感上。

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我想都会赞同这一点。的确,他办案是为了挣钱,但他决不承办一件带有一点罪恶色彩的案子。

而且,如果查明主顾有了问题,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把他绳之以法(《退休的颜料商》)面对势力庞大,组织严密,其首脑又具有与自己不相上下的高度智慧的莫里亚蒂犯罪集团,福尔摩斯竟单枪匹马地与之周旋了多年。与这个集团有关的案件,除了《恐怖谷》外,他从来没有经手承办过,也没有任何一个人非要他承办,而他,出于对社会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紧紧盯着这个集团,不放过它的一点纰漏。

一切一切的困难、恐吓、威胁甚至暗杀偷袭,都没有把他吓退半步,反而更坚定了他的斗志。他对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威胁,只有一句铿锵有力的答复:“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这简直就是他对所有罪犯,所有犯罪集团掷地有声的宣言。面对这样高傲而坚定的宣言,哪个犯罪分子能不闻风丧胆呢?在《最后一案》中,他还对挚友华生这样说:“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正因如此,闻听他的死讯——一个虚构故事中虚构人物的死讯时,英国民众才会流露出真正的悲痛,以至于佩带黑纱表示哀悼。在他们看来,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位高超的侦探,更是正义的化身。

在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的墓碑上刻有“坚定如钢,正直如剑”这两句话,我想这也是英国民众对福尔摩斯最恰当的评价吧。 其次,福尔摩斯的“情”,还表现在他的善良、宽厚与无私上。

他办案不计报酬,也不因为报酬的多少而决定自己办案的态度。相反,对于一些地位显赫又能给丰厚报酬,但品格和智力低下的主顾,他都无一例外给予无情的讽刺和嘲笑,并不怕因此得罪他们。

而对于一些穷苦的人来说,他却常常大度得很,甚至有时免费办案。在办案中,他利用私人侦探这一便利身份,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

特别是对于一些虽然犯了罪(甚至杀了人),却在道义上没有错误,甚至是伸张正义的人,他可以擅自做主网开一面。这样的案子在书中甚至占了不小的比例,如《魔鬼脚跟》、《第二块血迹》等。

如果他只是一个办案机器的话,这样的事情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从这一点来说,貌似无情的福尔摩斯比英国法律,比那些苏格兰厂的警察更富有人情味。

更何况他办案向来不求名利,对于把功劳计在自己功劳簿上的那些“蠢货”们,他更多的只是宽容地一笑。 另外,福尔摩斯的“情”,还体现在他具有的绅士风度和豪侠的骑士精神上。

福尔摩斯是个绅士,无论从外表还是精神上都是。用“高尚”来定义他的品格决不过分。

他厌恶一切的卑鄙和龌龊。而且,虽然他并不喜欢妇女,却有一种豪侠的骑士精神。

他不是法律而是正义的维护者,为了维护正义,或者是一个并不相识的女人的尊严,他甚至可以去触犯法律。他仅有的两次违法行为都是为了女人。

在《米沃尔顿》中,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他冒着查出、被捕、受尊重的事业以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告终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又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

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 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19世纪末的英国也是不多见的。

当我们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他一再这样做,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为之动容。

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也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其实,如果细细品味,福尔摩斯的“情”还表现在很多方面,如他对华生忠实的友情(在《三个同姓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甚至还有官方侦探雷斯垂德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 》中对他发自肺腑的称赞带给他的那种激动(他甚至转过脸去掩饰自己的表情)。 一个纯粹的推理。

歇洛克•福尔摩斯(又译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但比哥哥迈克洛夫特略逊一筹)。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0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的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个人档案 身份: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 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或 苏塞克斯 职业:私家侦探兼唯一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 名望:享誉欧洲的英国名侦探,英国知名的皇家化学学会16日却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 家人:哥哥 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祖母 法国画家吉尔内(Vernet,Claude-Joseph[1714~1789],法国风景画家,以15幅风俗组画《法国海港》著称)的姐妹,福尔摩斯认为自己的艺术细胞遗传于此(见《希腊译员》一案)。 爱好: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习惯:穿着宽松睡衣,穿拖鞋,在家里练射击。 性格: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也有变化)。 天赋: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 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 缓解压力的方式:投入地听一场音乐会,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三次),做化学试验。 最欣赏的异性:艾琳·艾德勒女士。(她让福尔摩斯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是四个打败福尔摩斯中的一个。不过小说中华生已经解释这不代表福尔摩斯对她产生了类似爱情的感情。)

一、简介夏洛克·福尔摩斯,又译作歇洛克·福尔摩斯,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一名“咨询侦探(Consulting Detective)”,即当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为他们提供咨询和援助的侦探。福尔摩斯擅长观察与演绎法推理,并结合司法科学来解决疑难案件。他能察觉他人不会留意的细节,并从中推断出大量的信息,抽丝剥茧,条分缕析,最终破解案件谜团,他的司法科学及演绎法推理,在现代犯罪侦查中有广泛应用,他也对后世的侦探形象和作品——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赫尔克里·波洛、多萝西·L·塞耶斯的彼得·温西——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福尔摩斯的形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颇受读者喜爱,在无数读者心中,他是私人侦探当中的第一名,也是无数侦探心中的偶像。柯南·道尔称创作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原型是自己见习于爱丁堡皇家医院时所认识的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约瑟夫·贝尔,但福尔摩斯身上的品性、性情与柯南·道尔本人的确密不可分。二、侦探生涯1877年(23岁):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利用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1878年(24岁):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的妻子”案;1879年(25岁):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案;1881年(27岁):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小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号,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之后不久便侦破了“血字研究”案;1882年(28岁):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1883年(29岁):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1887年(33岁):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谜“和侦破”五个桔核“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签名“案。在侦破”四签名“案件前几个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 华生与”四签名“案中的玛丽·摩斯坦小姐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华生结婚前几周接”单身贵族案“;1888年(34岁):一月侦破了”恐怖谷”案。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1889年(35岁):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案,且该案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水利工程师大拇指”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1890年(36岁):秋季侦破“红发会”案。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十二月,侦破“蓝宝石”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1891年(37岁):“最后一案”——5月4日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1894年(40岁):四月,“空屋历险”案。福尔摩斯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一系列枪击案的真相。此间,华生的妻子玛丽·摩斯坦过世。八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应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与福尔摩斯合住。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1895年(41岁):四月,接“三个大学生”案。福尔摩斯与华生在某大学城住了几周,研究英国早期宪章。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四月,接“孤身骑车人”案。六月,接“黑彼得”案。十一月,接“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获维多利亚女王赐见,并授绿宝石一枚;1896年(42岁):接“带面纱的房客”、“失踪的中卫”案。在华生的督促下,福尔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数年之久,此间福尔摩斯时常两眼深陷,面容阴郁;1897年(43岁):接办“格兰其庄园”、“魔鬼脚跟”案。由于日夜操劳,福尔摩斯身体转坏。在案中,福尔摩斯坦承从未恋爱过;1898年(44岁):接“跳舞的小人”、“退休颜料商”案;1902年(48岁):五月,接“修道院公学”案,此案结束后,福尔摩斯获赏六千英镑。六月,接“三个同姓人”案,福尔摩斯对被歹徒袭击受伤的华生相当关切,表现出冷面背后的情感,使华生大为感动。九月,接“显贵的主顾”案,福尔摩斯遇袭受伤;1903年(49岁):一月,接“皮肤变白的军人”案。华生再婚离开贝克街,此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写。夏,接“王冠宝石案”。九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即告退休。

简介:夏洛克·福尔摩斯,又译作歇洛克·福尔摩斯,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一名“咨询侦探(Consulting Detective)”,即当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为他们提供咨询和援助的侦探。福尔摩斯擅长观察与演绎法推理,并结合司法科学来解决疑难案件。他能察觉他人不会留意的细节,并从中推断出大量的信息,抽丝剥茧,条分缕析,最终破解案件谜团,他的司法科学及演绎法推理,在现代犯罪侦查中有广泛应用,他也对后世的侦探形象和作品——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赫尔克里·波洛、多萝西·L·塞耶斯的彼得·温西——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福尔摩斯的形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颇受读者喜爱,在无数读者心中,他是私人侦探当中的第一名,也是无数侦探心中的偶像。外貌: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住址:伦敦贝克街221号B。常用物品:旧烟斗,猎鹿帽,散落的实验仪器,只剩两根弦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等等,可卡因溶液。身份: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也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顾问侦探。唯一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和警长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名望:享誉欧洲的英国名侦探。英国知名的皇家化学学会于2002年10月16日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好友:华生医生(Dr. John H.Watson)。爱好: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习惯:穿着宽松睡衣,穿拖鞋,在家里练射击。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小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喜欢用子弹装饰座椅对面的墙壁。在华生来之前常吸食可卡因(浓度为7%),在华生到来后也曾吸食过(见《四签名》一案)。性格: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坚持已见,但也不乏幽默感(有时会开一些玩笑,如《海军协定》),他甚至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王冠宝石案》),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诺伍德的建筑师》),讨厌女士,平日里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他用自己超强的演绎法愚弄警方以此作乐,但不寻求名望,允许警方拿自己的成绩占为己有)。天赋: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与表演才能。同时也是一个优秀的拳击手。缓解压力的方式:投入地听一场音乐会,拉小提琴,欣赏艺术品,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三次,他认为使用可卡因会兴奋大脑,特别是在侦破乏味无趣的案件过程中尤是。),做化学试验。最欣赏的异性:艾琳·艾德勒女士。(她让福尔摩斯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是四个打败福尔摩斯的人中的一个。不过小说中华生已经解释这不代表福尔摩斯对她产生了类似爱情的感情)。作者简介: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中文完整译音是柯南·德伊鲁,简化为柯南·道尔。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失落的世界》等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其作品涉及科幻、悬疑、 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名侦探柯南》中的江户川柯南由他的名字化名。柯南·道尔称创作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原型是自己见习于爱丁堡皇家医院时所认识的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约瑟夫·贝尔,但福尔摩斯身上的品性、性情与柯南·道尔本人的却密不可分。

努力发表论文的说说

那还有等下来的盲审,期待能不能通过的胆战心惊。别过早的高兴,这才是一个新的开始。

现在来给大家说说期刊论文写作的一些重要性 1、有以论文为参考的科研成果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重要的事情说三篇。 2、本科生发优质论文,能提高你考研、直博、出国的机会,份量远超简历上乱七八糟的其它信息。 3、研究生发优质论文,是你拿奖学金、申博、出国的最重要凭借,千万别一篇没有,不然后面路会难走。 4、博士生发优质论文,是你毕业找工作敲门砖,不排除以后绝大多数单位还是会把小论文看得比毕业论文都重要N倍,没有这东西,可能OVER。(论文发表点击注册名) 5、文科生也可以发SCI,很多SCI收录文科的稿子,要早作了解、早点学习,做到人无你有。 6、第一篇成果的刊发发宜早不宜迟,因为早点有第一篇,才能早点有第二篇。 7、多为做科研出成果花心思,别舍不得精力物力,往这方面投入比吃喝拉撒回报率高无数倍。

心情日记200字 3月15日星期日晴 今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又和外婆吵了起来。因为今天只有一菜一汤,汤很淡,毛豆也没有味道,吃起来就像喝白开水一样。但外婆却认为,菜和汤的味道刚刚好,不咸也不淡。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再也吃不下去了

发表的摩擦论文

网上可以收集资料,文章要自己写

摩擦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摩擦在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也很多,如抓住物体需要摩擦,皮带传动需要摩擦,铁钉固定在墙上也要靠摩擦等等.但摩擦也会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麻烦.例如:机器开动时,滑动部件之间因摩擦而浪费动力,还会使机器的部件磨损,缩短寿命.我们有时希望地球上从来就没有摩擦力,但如果真的没有摩擦力,人们的生活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首先,也是最基本的,我们无法行动,脚与地面没有了摩擦,人们简直寸步难行.自行车车轮与地面间光滑,怎么才能开动呢?汽车还没发动就打滑,要么就是车子开起来了就停不下来,没有阻碍它运动的力,就只能无限滑下去最后与其它车相撞造成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飞机无论是活塞发动机或者涡轮喷气发动机都无法启动.第二,我们无法拿起任何东西,我们能拿东西靠的就是摩擦力,摩擦力来自于物体本身的凹凸和我们手上的指纹,这下好,物体光滑,我们也没有了指纹,想拿东西却和它作用不上,只能干着急,不仅拿不起东西,拧盖子扭把手,一系列的力的作用都无法进行;生活处处困难重重.想写字却拿不起笔,笔又不能和纸产生摩擦写字,想吃饭碗筷却拿不住,筷子怎么也夹不住菜,想喝水又提不起杯子;想穿衣服却拿不起穿不上;想工作劳动,但任何工具都一次次从手上滑落……第三,最可怕的事情,地球将无法支撑起任何物体,因为没有了阻力,任何物体都将在重力作用下插入地底.最后,你不能看到这个帖子,因为没有了摩擦,你拿不起鼠标,滚不动滚轮,拉不了控制条,你一怒之下想扔掉电脑,自己一用力却滑出很远,而且,再也回不来了

在我们的世界中,处处都有摩擦力存在,而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摩擦力,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没有摩擦力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假如地球上没有摩擦力,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假如没有摩擦力,我们就不能走路了.因为既站不稳,也无法行走.比如在冰上步行,由于冰滑,走不多远就累得满头大汗.如果没有摩擦力的话,道路比冰还滑,那时人们只有伏倒在地上才会觉得好受些.假如没有摩擦力,螺钉就不能旋紧,钉在墙上的钉子就会自动松开而落下来.家里的桌子,椅子都要散开来,并且会在地上滑过来,滑过去,根本无法使用.…… 推桌子时,在没有推力时,如果没有摩擦力,则物体要向右运动,所以物体有一个向右的运动趋势,所以物体会受到一个向左的静摩擦力的作用,阻碍它的这种趋势. 又如,传递带把货物往上运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摩擦,则货物要沿斜面下滑,所以物体有沿斜面下滑的趋势,所以传送带给了货物一个沿斜面向上的静摩擦力的作用,以阻碍货物向下滑的运动趋势. 如果没有摩擦和介质阻力,物体只发生动能和势能的相互转化时,机械能的总量保持不变. 这就是没有摩擦力带来的影响 在穿的方面,假如没有摩擦力,会怎样呢?我们将会穿不上鞋子,穿不上裤子,皮带会扣不住,衣服在穿上后滑落下来,纽扣也会扣不住,女的脸上画的妆也会因为没有摩擦力而脱落,就是帽子戴上后也会因为没有摩擦力而滑下来 在吃的方面,如果没有摩擦力,又会怎样呢?我们的筷子,勺子,锅铲就都报废了,没有用了。我们不能一任何方式弄起我们的食物,就算放在嘴里的东西也会无法控制地到处乱窜,吃下去的东西会直接排出,没有吸收的时间,因为没有了摩擦力,食物的残渣也不会在体内停留,大家想象得到,这样的话,可想而知,人体的废物也会这样没有节制地排出...... 在住的方面,如果没有摩擦力,被子不能被拿起来,也盖不到背上,盖上了之后也不能随意的调整被子的位置,起床时会因为没有摩擦力而起不来。 在行的方面,没有摩擦力,我们将会寸步难移,圆珠笔会写不出字,墨也会流出来,而且我们也拿不起笔。我们不能开车,上了车以后油门踩不下去,刹车踩不动,离合也不动了,就算踩了油门车也动不了。我们还面临着上不了楼的问题,因为没有摩擦力,我们爬不了楼梯,电梯的传动轴也带不动电梯。 在工地,没有摩擦力就不能将土挖出工地并运出工地,也就是说我们也不能兴修建筑。 在工厂,机器不运转了,因为没有摩擦力使轴不能带动齿轮,一个齿轮也不能带动另一个齿轮,火箭再也不能立着发射。 当然了,没有摩擦力也有好的一面,牙齿上不会再有任何细菌,牙缝中也不会再塞上东西,头屑不会再落在衣服上,也不会夹在头发里,拉又大又重的东西也不会觉得费力,火箭在发射时的速度可以变得很快。在火箭返回舱穿越大气层世界不会与空气摩擦而产生高温,手也不用再洗,因为上面很干净,细菌都没有一个。而磁悬浮列车也可以开得很快。打火机也会打不着,从而会少许多抽烟的人。没有摩擦力的世界我们很难接受,因为它改变了很多平时我们所熟知的东西。

摩擦力是物体与物体相接触时,在接触面上产生一种阻止它们相对滑动的作用力。摩擦是一种极为普遍的力学现象,在人类生活、生产中无处不在。不仅固体与固体的接触面上有摩擦(这类摩擦称为干摩擦),就连固体与液体的接触面或固体与气体的接触面上都有摩擦(这两类摩擦称为湿摩擦)。在干摩擦中,摩擦力按其性质可分为静摩擦力、滑动摩擦力和滚动摩擦力三种。不同性质的摩擦力,影响其大小的因素亦不相同。一、干摩擦力(一)静摩擦力只要两物体之间存在着相对滑动趋势,就会出现摩擦力。如果滑动趋势不太强,则由于摩擦力的作用,相对滑动不致真正实现,这时的摩擦力称为静摩擦力fS。可见静摩擦力产生的原因是因为物体间有相对运动的趋势。而相对运动趋势产生的原因是有外力作用,因此,产生静摩擦力的条件不仅包括接触面不光滑、有正压力,还需要有外力作用。静摩擦力的大小与指向都取决于相对滑动趋势。既然摩擦力是阻止相对滑动的作用力,静摩擦力的指向自然与接触面上相对滑动趋势的指向相反。两物体都受静摩擦力的作用,其指向分别与各该物体在接触面上的相对滑动趋势的指向相反。静摩擦力的大小也取决于相对滑动趋势,没有相对滑动趋势,就没有静摩擦力,即摩擦力大小为零;一有相对滑动趋势,静摩擦力也随之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物体之间相对滑动趋势一定,静摩擦力就具有与之相应的一定的大小,这一大小应当恰恰足以抵消相对滑动趋势,使相对滑动不致真正发生。因此,在具体问题中,静摩擦力的大小往往不能预先知道,需要根据“物体之间并不真正发生相对滑动”这一条件从动力学的运动方程计算出来。情况一旦变了,物体之间的相对滑动趋势变了,静摩擦力的大小也就随之自动调节,使相对滑动总是不能真的发生。但是静摩擦力的自动调节并不能无限度地进行,其最大限度称为最大静摩擦力。在不超出最大静摩擦力的范围时,外力越大,静摩擦力越大。一旦超出最大静摩擦力的范围,物体便开始滑动,静摩擦力转变为滑动摩擦力。那么最大静摩擦力与什么有关呢?实验查明,最大静摩擦力fmax与两物体之间的正压力N成正比,与接触面的面积无关,与接触面的性质有关(如接触面的材料、接触面的粗糙程度等)。即fmax=μSN,其中μS称为静摩擦因数,它取决于接触面的材料与接触面的表面状态等。实践证明fS≤fmax=μSN。(二)滑动摩擦力当外力超出最大静摩擦力的范围时,物体便开始滑动,摩擦力继续存在,只是静摩擦力转变为滑动摩擦力。物体沿着接触面相对滑动,接触面上阻止相对滑动的摩擦力称为滑动摩擦力。滑动摩擦力的指向自然是与接触面上相对滑动的指向相反。滑动摩擦力的大小随相对滑动速度而变,相对滑动速度从零逐渐增大,滑动摩擦力则相应地从最大静摩擦力fmax=μN逐渐减小。通常说滑动摩擦小于静摩擦,将静止着的物体推动比较费劲,既以推动之后维持匀速运动则较省力,就是指此而言。但相对滑动速度过分大的时候,滑动摩擦力又急剧增大。我们可以采取控制变量法,通过实验准确验证在动摩擦因数一定时,滑动摩擦力的大小正比于接触面上的正压力N。但因为动摩擦因数较难控制,只粗略验证了在正压力一定时,滑动摩擦力与动摩擦力系数成正比这一结论。由此,可得出公式:fK=μN,其中μ称为滑动摩擦因数,它取决于接触面的材料与接触面的表面状态及相对滑动速度(如图所示)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材料的硬度保持一定,接触面经过一定加工等等),滑动摩擦 力几乎不随运动速度而变,并且差不多就等于最大静摩擦力,即μ=常数≈μS 当外力等于动摩擦力时,物体受力还是平衡的,要使物体运动,就必须增大外力。二、湿摩擦力物体相对于液体或气体(称为流体)而运动时,沿着接触面上也有阻止相对滑动的摩擦力,这种摩擦力称为湿摩擦。物体浸没于液体或气体中,运动时除了受到湿摩擦力外,同时还有另一种效应,即在接触面上,物体受到液体或气体的压力,这压力的指向垂直于接触面,而且迎面所受压力大于背面所受压力,因而物体所受压力的总效果也是阻止物体的相对运动。由此而引起的阻力称为介质阻力,并且一般来说,介质阻力远远大于湿摩擦力。介质阻力和湿摩擦力的本质完全不同,但在物体相对于液体或气体的运动中,它们起着同样的作用。一般就将介质阻力归到湿摩擦力中,不去追究它们的本质。湿摩擦力不同于干摩擦力,没有相对运动也就没有湿摩擦力。所以对于湿摩擦现象,谈不上静摩擦力。既然不存在静摩擦,不论多小的力都能推动物体使其在液体或气体中运动。在干摩擦的情况下,小于最大静摩擦力的力根本不能推动物体。可以用竹竿撑船使船前进,却从来没看见过用竹竿撑汽车使汽车前进,就是这个道理。一旦发生相对运动,湿摩擦力也随之出现。湿摩擦力的指向自然与物体相对运动速度指向相反。至于湿摩擦力的大小则随着相对运动的加快而增大。当相对运动比较慢的时候,湿摩擦力的大小大致与速度成正比;当相对运动比较快的时候,湿摩擦力大致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物体浸于液体或气体中,如以一定大小的力去推物体,由于不存在静摩擦,物体将逐渐动起来。物体一开始运动,湿摩擦力也就出现。起初,湿摩擦力比较小,还小于所加推力,物体仍然继续加速。物体速度加快,湿摩擦力随之而增大。最后,物体达到某个速度,其相应的湿摩擦力与所加推动力相等,物体保持这一速度而作匀速运动,这一速度称为极限速度。如物体的初速度超过极限速度,则湿摩擦力大于所加推动力,运动变慢,最后也是达到极限速度而作匀速运动。极限速度的大小显然与所加推动力的大小有关。在力学中湿摩擦力一般不去分析与研究,主要考虑的是干摩擦力。三、摩擦力带来的影响推桌子时,如果没有推动,则桌子有一个向右的运动趋势,同时桌子会受到一个向左的静摩擦力的作用,阻碍它的这种运动趋势,使桌子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传递带把货物往上运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摩擦,则货物要沿斜面下滑,所以物体有沿斜面下滑的趋势,所以传送带给了货物一个沿斜面向上的静摩擦力的作用,以阻碍货物向下滑的运动趋势。假如没有摩擦力,我们就不能走路了。因为既站不稳,也无法行走。比如在冰上步行,由于冰滑,走不多远就累得满头大汗。如果没有摩擦力的话,道路比冰还滑,那时人们只有伏倒在地上才会觉得好受些。假如没有摩擦力,螺钉就不能旋紧,钉在墙上的钉子就会自动松开而落下来。根据万有引力定律得知,一切物体就会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全部聚集在了一起。家里的桌子,椅子都要聚在一起。给一点推力就都会散开来,并且会在地上滑过来,滑过去,根本无法使用。。。如果没有摩擦和介质阻力,物体只发生动能和势能的相互转化时,机械能的总量保持不变。这就是摩擦力带来的影响。总之,影响摩擦力大小的因素是固定的,较少的,但其表现形式却十分多样化、复杂化、只有充分了解、控制这些因素,才能充分利用有益摩擦,避免有害摩擦,最大程度地改进生产,改善生活。四、高端物理学中对摩擦力的产生的解释至到今天,人们对摩擦力的本质认识得不是十分清楚。最早对摩擦进行实验研究的代表性人物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他对表面光滑程度不同的物质的摩擦作了比较,提出物体间的摩擦程度取决于物体表面粗糙程度的大小,表面愈粗糙,摩擦力愈大,即固体表面的凹凸程度是产生摩擦的根本原因。这一想法后来逐步被发展为一种学说——凹凸说。该学说认为:物体表面无论经过何种加工,都必然留下或大或小的凹凸,这种表面凹凸不平的物体相互接触,就必然产生摩擦。有人对此做过这样一个比喻:固体表面的接触,犹如把一列山脉翻过来盖在另一列山脉上一样。由于它们的相互咬合,所以只有把凸部破坏掉,才能使之滑动,这便是产生阻碍相对运动的摩擦力的基本原理。这种学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受到许多人的支持。 对于摩擦力的另外一种看法是分子说。这是由英国的物理学家德萨古利埃提出的。他认为,摩擦力产生的原因是摩擦面上的分子力相互交错所致。该学说指出,物体表面愈是光滑,摩擦面愈是相互接近,表面分子力就愈大,这样摩擦力也就愈大。但是这种学说由于加工技术上的原因,一直没有得到实验的证实,因而入们对此很难接受。 进入20世纪以后,分子说逐渐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一个叫尤因的人首先指出因摩擦引起的能量损失,是因固体表面分子引力场的相互干涉所致,与凹凸程度无关。而另一名著名的学者哈迪,他进行了大量的实验,从而证明了分子说的正确性。他首先把两个物体表面研磨得极光滑,然后来做摩擦实验,结果发现,两物体磨得越光滑,它们之间的摩擦力就越少,但是这种光滑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摩擦力反而有所增加,甚至两个光滑的金属面能“粘”在一起。而这正好证实了分子说的观点:当两个表面的分子互相进入彼此的分子间的引力圈时,两者间就能产生强烈的粘合作用,并以摩擦力的形式显示出来。哈迪的实验为分子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分子说因而获得了广泛的承认,并被进一步发展为“粘合说”。但是,凹凸说并没有因分子说和粘合说的进展而被完全废弃,它与对立的分子说和粘合说都持之有据,言之有理。有人在这两者的基础上提出了包含凹凸说内容的综合性的现代粘合论。(一)凹凸啮合说从15世纪至18世纪,科学家们提出的一种关于摩擦本质的理论,啮合说认为摩擦是由于互相接触的物体表面粗糙不平产生的。两个物体接触挤压时,接触面上很多凹凸部分就相互啮合。如果一个物体沿接触面滑动,两个接触面的凸起部分相碰撞,产生断裂、摩损,就形成了对运动的阻碍。 (二)粘附说这是继凹凸啮合说之后的一种关于摩擦本质的理论。最早由英国学者德萨左利厄斯于1734年提出,他认为两个表面抛得很光的金属,摩擦会增大,可以用两个物体的表面充分接触时它们的分子引力将增大来解释。 上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和技术的发展,对摩擦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到上世纪中期,诞生了新的摩擦粘附论。 新的摩擦粘附论认为,两个互相接触的表面,无论做得多么光滑,从原子尺度看还是粗糙的,有许多微小的凸起,把这样的两个表面放在一起,微凸起的顶部发生接触,微凸起之外的部分接触面间有10-8 m或更大的间隙。这样,接触的微凸起的顶部承受了接触面上的法向压力。如果这个压力很小,微凸起的顶部发生弹性形变;如果法向压力较大,超过某一数值(每个凸起上约千分之几牛顿),超过材料的弹性限度,微凸起的顶部便发生塑性形变,被压成平顶,这时互相接触的两个物体之间距离变小到分子(原子)引力发生作用的范围,于是,两个紧压着的接触面上产生了原子性粘合。这时要使两个彼比接触的表面发生相对滑动,必须对其中的一个表面施加一个切向力,来克服分子(原子)间的引力,剪断实际接触区生成的接点,这就产生了摩擦。在现代摩擦理论中,还加进了静电作用。光滑表面摩擦过程中可能带上异号电荷,它们之间的静电作用,也是摩擦力的一个原因。 综上所述,摩擦现象的机理是复杂的,是必须在分子尺度内才能加以说明的。由于分子力的电磁本性,摩擦力说到底也是由于电磁相互作用引起的。上述理论,已经否定了“物体表面越光滑,摩擦力越小”的说法。在非常平滑的物体表面之间,摩擦力是存在的。在教学中经常使用“表面光滑”,其含义是指无摩擦或摩擦因数等于零的表面,即没有摩擦力。这是教学中的一种约定,而并非真的是说两个表面光滑。在平玻璃板上推木块很容易,而在平玻璃板上推与木块相同质量的玻璃时就不容易了,这说明摩擦力增大了。

摩尔根发表的论文

摩尔根做了什么实验证明了基因在染色体上呢

托马斯·亨特·摩尔根(ThomasHuntMorgan)是美国进化生物学家,遗传学家和胚胎学家。发现了染色体的遗传机制,创立染色体遗传理论,是现代实验生物学奠基人。于1933年由于发现染色体在遗传中的作用,赢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1866年9月25日出生在肯塔基州的列克星敦(Lexington)。在肯塔基州立学院(StateCollegeofKentucky)现在的肯塔基大学(UniversityofKentuck)接受教育。他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HopkinsUniversity)研究胚胎学,并于1890年获得博士学位。

摩尔根自幼热爱大自然。童年时代即漫游了肯塔基州和马里兰州的大部分山村和田野,还曾经和美国地质勘探队进山区实地考察,采集化石。14岁(1880年)时,考进肯塔基州立学院(现为州立大学)预科,两年后升入本科。1886年春以优异成绩获得动物学学士学位,同年秋天,进入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学习研究生课程。报到前,摩尔根曾在马萨诸塞州安尼斯奎姆的一家暑期学校中接受短期训练,学到了不少海洋无脊椎动物知识和基本实验技术。读研究生期间,系统地学习了普通生物学、解剖学、生理学、形态学和胚胎学课程,并在布鲁克斯(W·K·Brooks,1848-1908)指导下从事海蜘蛛的研究。1888年,摩尔根的母校肯塔基州立学院对摩尔根进行考核后,授予他硕士学位和自然史教授资格,但摩尔根没有应聘,继续攻读博士学位。1890年春,摩尔根完成“论海蜘蛛”的博士论文,获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学位。1891年秋,摩尔根受聘于布林马尔学院,任生物学副教授,1895年升为正教授,从事实验胚胎学和再生问题的研究。1903年摩尔根应威尔逊之邀赴哥伦比亚大学任实验动物学教授。从1909年到1928年,摩尔根创建了以果蝇为实验材料的研究室,从事进化和遗传方面的工作。1928年,62岁的摩尔根不甘心颐养天年的清闲生活,应聘为帕萨迪纳(Pasadna)加州理工学院的生物学部主任。他将原在哥伦比亚大学工作时的骨干布里奇斯、斯图蒂文特和杜布赞斯基(T·H·Dobzhansky,1900-1975)再次组织在一起,重建了一个遗传学研究中心,继续从事遗传学及发育、分化问题的研究。1945年12月4日,因动脉破裂,摩尔根在帕萨迪纳逝世,享年78岁。

托马斯·亨特·摩尔根 (Thomas Hunt Morgan,1866-1945) 是美国进化生物学家,遗传学家和胚胎学家。发现了染色体的遗传机制,创立染色体遗传理论, 是现代实验生物学奠基人。于1933年由于发现染色体在遗传中的作用, 赢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摩尔根创立基因学说

“一个人的志向不宜定得太高,太高就会成为一种空想。即使别人不取笑你,你也会自己把意志消磨掉的。不妨把目标定得近些。近了,就容易中的。每一次都能中的,就能取得成功!”这是美国著名的遗传学家摩尔根说过的一句名言,在自己的成功之路上,他也正是如上所说去做的。正是他这种务实的科学作风,才成就了他创立基因学说。由于他在研究染色体在遗传中的作用方面取得非凡的成就,他于1933年被授予诺贝尔生理学及医学奖金。

童年时代的摩尔根,经常到乡间和山区去漫游。他对大自然的一切都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喜欢了解它的究竟。

10岁那年的一天早晨,摩尔根在教堂里做完礼拜后,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直到晌午家里吃饭了,还不见他回来,焦急的父母就派他的姐姐去四处寻找。

姐姐找了好一阵子,才发现他伏在田埂里。

“哎哟,你怎么伏在这里,想干什么呀?”

摩尔根没有回答,只是做了一个要姐姐别声张的手势。

姐姐仔细一看,原来他在观察一朵仙人掌花。

“干什么老看着这花?”姐姐不解地问。

“唔,我想看它的花是怎样开出来的。”

对动物,摩尔根也想了解它们生长的秘密。有一个时期,他对猫和狗怎样生小猫、小狗发生了兴趣,总是盯着它们。一次,他捉了一只耗子,把它养在抽屉里,目的是想看看小耗子是怎样生下来的。

摩尔根小学毕业后,当地教堂的牧师提醒他父亲说,这孩子对自然界的东西有着其他孩子比不上的洞察力,一定要送他进一所好些的学校学习。父亲接受了牧师的建议,把摩尔根送进州立学院的预科部。

两年后,摩尔根转入州立学院本科学习。他爱好动物学,但学院没有这方面的专门课程;于是,学院特地为他开设动物学课程。摩尔根兴趣所在,自然发奋学习,成绩优秀。1886年,他获得动物学学士学位。

对于摩尔根来说,在州立学院获得的动物学方面的学识,当然是不满足的。之后,他去霍普金斯大学深造。在一些著名教授的指导下,他攻读普通生物学、生理学、解剖学、形态学、胚胎学。1890年,他的博士论文《论海洋蜘蛛》被通过,从而获得了动物生物学博士学位,当时他才24岁。第二年,他到布来恩莫尔学院任教。

当时,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们正在争论着一个重大的问题:支配胚胎细胞变异的,究竟是内在的(即遗传的)因素,还是外在的(即环境的)因素。

摩尔根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于是,他进行了大量的实验。他首先研究海胆卵的受精作用,并且探索不同的盐溶液和重力或无重力,对海胆、软体动物和多骨鱼的卵的正常生长过程的影响,接着,又实验不同浓度的锂的氯化物在不同阶段上对胚胎的损伤。

经过反复实验,摩尔根发现,尽管各种物质障碍能引起这些动物胚胎发育过程的改变,但是胚胎还是显示出要达到它既定目标的迹象。据此,他于1902年初发表了一系列论文,指出环境的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胚胎的发育过程,但是决定发育结果的根本因素,还是在于胚胎本身。

1900年,摩尔根到哥伦比亚大学动物系任教。当时,生物学家们正在争论另一个问题:决定性别的因素是什么。一些生物学家认为,环境是决定性别的因素,即胚胎的性别,取决于发育过程中受到的温度及能得到的养料数量。他们的根据是,自然界中的许多动物尤其是昆虫,由于环境条件的不同,会引起性别比率的变化。而另一些生物学家却认为,性别主要是在受精的时刻,甚至在这以前,由卵子、精子或两者兼有的内在因素决定的,他们强调的是遗传在性别方面的决定作用。

摩尔根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他在实验的基础上,于1903年发表了一篇关于性别决定问题的评论文章。文章指出,目前生物学家们对这个问题所持的证据并不充分。双方仅仅解释了在大多数物种中所发现的1:1的性别比率。但是,自然界中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性别现象,如单性生殖、雌雄同体、性别反转等等。正确的性别决定理论,应该既能解释通常具有1:1的性别比率,又能解释上述特殊的性别现象。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必须做大量的实验。

摩尔根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1908年,他开始养殖果蝇。这是一种容易饲养、生活周期短(约两星期)、突变性多、唾腺染色体大的昆虫,它适宜于用作遗传学等学科的实验材料。两年后,他在一只培养瓶里偶然发现,有的雄蝇身上,出现了一个细小而明显的变异:一般果蝇的眼睛都是红的,而这只却是白色的!

“怎么会是白色的呢?”摩尔根觉得很奇怪。他让这只白眼睛的果蝇与红眼睛的交配,结果繁殖下来的果蝇都是红眼睛的,而让这些繁殖下来的红眼睛的再进行兄妹交配,下一代中又出现了白眼睛的。尤其使他感到惊奇的是,这些白眼睛的果蝇,绝大多数是雄性的。

摩尔根由此作出结论:红眼和白眼果蝇的出现,是由它们的遗传因子所决定的,这种特性总是同细胞中决定性别的成分联系在一起,染色体实际上是遗传因子的真正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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