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称论文知识库

首页 职称论文知识库 问题

奖学金评比中的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

奖学金评比中的发表论文

不是发表就行啊。内容怎么样,有没得已经的观点。能不能拿奖等等

必须是国内刊物双刊号(国内刊号CN、国际刊号ISSN)齐全的正刊,不能的是增刊、假刊、论文集,且文章能在中国知网检索。

本科论文一般不算。这个看国家奖学金细则,也看评审老师的态度。一般国家奖学金是算三年内的成果,你的成绩你的荣誉,你的论文你的专利。

评奖学金也不是单单看发表的论文而定的。学校的奖学金,首先不能挂科,一挂科就没有了。其次是参加校内外活动,拿到奖状,奖状越多越好。再次本身的成绩,及与老师的关系,最好在学校里任职情况,班级、系列、校里、社团、如:学生会主席、班长、社团主席等等都能为你评奖学金加分的。主要是不能挂科,还有奖状为主要

发表的论文评奖学金

本科论文一般不算。这个看国家奖学金细则,也看评审老师的态度。一般国家奖学金是算三年内的成果,你的成绩你的荣誉,你的论文你的专利。

就是2万的研究生奖学金 你好,不算,必须是研究生期间发表的省级以上刊录的才算。

评研究生国家简决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文科化都用不上,我觉得文科发的论文是不会算的,因为在研究生之内的学习成绩素理化也是论文个成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文科化都用不上,我觉得文科发的论文是不会算的,因为在研究生之内的学习成绩素理化也是论文等,这雨应该算

高中生论文发表奖学金比例

国内期刊一般200-300稿费,减去写作过程中一些不可报销的费用比如打印费,邮局手续费之类的大概可以纯赚2000左右

湖南科技大学创业类专项奖学金发放的标准是参照二类B档标准进行发放的。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官方网站发布的《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该创业类专项奖学金共设置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奖项。

对应的创业类专项奖学金具体标准是特等奖二类B档奖金为1500元;一等奖二类B档奖金为1000元;二等奖二类B档奖金为600元;三等奖二类B档奖金为300元。

扩展资料:

湖南科技大学专项奖学金内容以及标准:

1、竞赛类专项奖学金。获国家级荣誉者申请专项奖学金按一类标准执行,省部级荣誉者申请专项奖学金按照二类标准执行。如未举行省赛而直接获得国家级竞赛奖励者,其奖学金参照二类标准执行。

2、学术研究类专项奖学金。奖励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依据其所发表的刊物级别申请专项奖学金,根据A、B、C、D等级分别按照二类A档标准执行。

3、自强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奖学金发放参照二类二等奖B档(600元)标准执行。

4、学业类专项奖学金。其奖学金发放参照二类二等奖B档(600元)标准执行。

5、传统特色专业类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发放参照二类二等A档开始依次执行。

6、典型示范类专项奖学金。先进集体按照特等A档标准执行,优秀个人按照一等A档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

奖学金是提供给特定学生的金钱奖励,颁发对象包括学业成绩优异、操行良好或课外活动如体育、艺术等方面表现杰出者。下文是奖学金评选细则,欢迎阅读!奖学金评选细则一 一、奖励原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年级 初一、初二两个年级。 三、奖励人数、金额及班级限额 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00元人民币。 一二等奖每班各限1人,三等奖不限额。 四、发奖时间 每学年奖励一次,时间为5-6月份。 五、奖励依据及流程 1.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并量化计分,以此作为发奖的依据。 2.总分以100分计,其中学业成绩50分,综合素质50分。 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各10分;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业成绩评分:第一学期的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的期中,对每位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初二年级再加上物理学科)考试总分进行排序,第1-10名记50分,第11-30名记40分,第31-60名记30分,第61-100名记10分,第100名起不记分。 每年5-6月份,学校将每个同学第一学期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期中的三次得分按2:4:4的权重计算,得出学业成绩积分。 3.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业成绩积分之和,取年级前60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参评学生的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每次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六、特别说明: 本校教工子女如进入年级前60名相应奖励等次,一样奖励,但不占奖励名额。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奖学金评选细则二 第一条 评选范围 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2016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 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 1、获得上一年度的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八)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信息;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评审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 评选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需要提交获得立项的申报书和立项书。 2、导师签署意见。 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1比1。2的比例,根据基础评审得分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学院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后一天内接受学生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对入围学生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实行评选。 5、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申诉机构为党政联席会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计分方法 1、综合成绩分数=基本分数×80%+面试分数×20% 基本分数=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40%+科研成绩×40%+司法考试×5%+社会公益×15% 其中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以教务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单为准。 科研成绩包括:论文、著作(含译著)、科研奖励、参与课题。 公益项目包括:校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党务、团务、社团等。 2、科研成绩、司法考试、社会公益计分方法 (1)科研成绩 注:其他级别非法学类期刊参照同级别法学类期刊降一级计分,非学术性杂志等级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在各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每次计3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6分。在华中法律书院担任主讲人每次计5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 专著、译著、参编计分: ①学校规定奖励的十大权威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90分,译著计60分。 ②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60分,译著计30分。 ③参编人员加分根据参编人数比例计算。例:三人参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30分。四人参编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15分。 专业竞赛及科研成果获奖计分 ②集体项目参照上表规定在2分之内酌情计分。 3、答辩会 (1)参加答辩会的资格。按基本评分细则评出每位参评者的基本分值,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按1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会的名单。 (2)答辩会的要求。答辩人提交书面答辩材料(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学业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情况等,其中以从事科研情况为主)。答辩陈述时间为博士七分钟、硕士五分钟,回答评委提问为三分钟。答辩会评委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4、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基本分数、面试分数),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确定。 第八条 附则 (一)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奖学金评选细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学金类别和 奖励金额 第二条 学校设立新生卓越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新生特长奖学金三个类别。 第三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新生英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 第三章 奖励范围 第四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以及当年预科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章 奖励条件 第六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1.文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 2.理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 (二)艺体类 1.音乐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音乐类)和前15名(舞蹈类),或达到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前三名(仅限于无专业联考的省份)。 2.美术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3.体育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贵州生源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进入贵州省联考成绩前10名,贵州省外生源学生在所在省份参加我校校考第1名。 (三)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在填报招生志愿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可,被学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以发放卓越奖学金。 第七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标准分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二)艺体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1.高考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1)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2)高考专业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音乐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2)美术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3)体育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50%+专业成绩标准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和专业成绩标准分各占50%。 第八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二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30%。 第九条 凡涉及到用学生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的,都需扣除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励的,可以申请新生特长奖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学校列出的活动目录为准,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的项目未列入活动目录的也可以进行申请,是否进行奖励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参加的和本专业有关的竞赛活动获得的奖项不能申请特长奖学金。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十四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各学院新生报道人数分配奖励名额和奖励等次,各学院依据奖励条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初步确定奖励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学生自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将与获奖新生签订奖学金发放协议。 第六章 奖学金发放 第十八条 设立新生奖学金是对学生既有成绩的肯定,也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的重要措施。新生奖学金分两个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一半,第二学年发放一半。 第十九条 学生在第二学年没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则剩余奖励金额优先用于缴纳相应费用,再发放余下金额。 第二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一)新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0%;新生英才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5%;新生特长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50%。 (二)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院级以上教育处分的。 (三)有补考科目的。 (四)第二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的。 (五)因特殊原因休学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回获得的奖学金: (一)在奖学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转学或自动退学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休学未发放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复学后如果达到奖学金发放条件,可以继续发放。 第二十三条 在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求是卓越奖学金、求是英才奖学金、求是特长奖学金,具体办法由求是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16级新生中开始施行。猜您感兴趣: 1.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 2. 大学班会的会议纪要 3. 优秀班级会议纪要 4. 大学生班会课记录范文 5. 大学会议纪要范文 6. 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英文自我评价 7. 班会会议纪要模板

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没有单独的稿费,但是每个人都努力发论文,因为不仅涉及到奖学金评定,并且都希望能多发一些高质量论文争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如果单要论赚钱的话,那就是发一篇A2级别的期刊,也就是C刊(文科类),在我们学校基本上可以申请到国家奖学金,不过每年要看当年整个学部的学生发文质量和比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2万,所以如果你发了一篇C刊,你就可以挣2万。

假如发的是普通中文核心,在研一升研二评奖学金时,这个在我们学校基本上可以拿到当年的一等奖学金,因为那个时候能发论文的不多,一等奖学金是8000。但是我们学校的奖学金是抵消学费的,一等奖学金的8000刚好抵消学费,剩下的是二等奖学金只有4000,所以还需要自己再交4000的学费。有的学校是不以这些来评定奖学金,所有人都是8000,所有人都不用交学费,只需要努力发论文争取国奖。所以我们学校因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每年也异常激烈。

所以你看,发一篇论文并不能挣多少钱,除非发的是SSCI或CSSCI,普通研究生发论文首先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白上几年学,还有的是因为学校有要求,必须要有至少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才能毕业,最后一种就是有读博士的追求,不计较能带来什么,只管他有多少好的成果。

其实作为研究生来讲,写论文是一个修炼的过程,发表了是一个成果,就像自己的孩子出生一样,钱不能完全衡量这个成果,带来的是一种满足。

中学论文发表评比奖励制度

一、学历分(40分)次序分数等级 博士 硕士 大本(普) 大专 中专 高中 其它第一学历 40 35 30 25 20 18 16第二学历 37 32 27 22 17 1.学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合格学历,即中专、高中教师为大学本科,初中为大学专科,小学(幼儿园)为中专。达不到者每低一个学历档次减1分;2.参加工作时的学历为第一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的学历为第二学历,第二学历满三年的可以记分。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视为有效学历,以何种学历评聘即以何种学历记分。学历记分只记一次最高的,不能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0分。二、 任职年限分(26分)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年2分,最高不超过26分。三、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30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记1分,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四、 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成绩(30分)按近五年的考核结果记分,考核优秀一次记6分,称职一次记4分,基本称职记2分(任职不满5年的按平均值计算,得分=实际计分/任职年限×5)。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五、 教科研成果及论文、著作(14分)1、教科研成果: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型专利。奖次分数等级 国家 省 市 县特等奖 8 6 4 2一等奖 7 5 3 1二等奖 5 3 2 0.5三等奖 3 2 1 0.25注:(1)本项不重复计分,只记一项最高分。(2)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型专利按同等级别的政府教学成果奖平均分计分。(3)第二及以后其它作者均减半记分。2、论文、著作A、论文等级分数位次 1 2 3国家级 2 1 0.5省级 1 0.5 B、著作等级 分数 分数位次 专著 主编 副主编 参编20万字以上 4 3 1 0.2520万字以下 2 1.5 0.5 0.25(1)论文是指在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管的正式专业刊物[有正式刊号(CN、ISSN)上已发表的与现从事专业对口的论文,以原件为准。著作必须是正式出版社(ISNN)出版的。论文、论著均不含论文集、学生作品集、试题集及教辅资料等。(2)论文、著作一共只需提交最高层次的三篇(部)记分,同一作品不重复记分。(3)论文最多不超过2分,著作最多不超过4分。任期外的论文、论著不记分。六、荣誉及业务称号(10分)1、拔尖人才级别 省级拔尖人才 省特级教师 市级拔尖人才 市特级教师 县级拔尖人才分数 10 9 8 7 52、骨干系列级别 省教学能手 市教学能手 县学科带头人 县教学能手分数 8 5 5 2 3.荣誉称号级别 部级 省级 市级 县级分数 10 8 5 2荣誉称号只限于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潍坊市级以上(含潍坊市级)优质课按低一级的教学能手标准记分。其它由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与本专业有关的荣誉称号减半记分。任期外荣誉及业务称号减半记分。此项不累计加分,只记一项最高分。七、民主评议分(10分) 本着重业绩、重能力、重品行、重贡献、重工作实际的原则,由学校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对每个人的德、能、勤、绩等进行民主评议。说明:积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的先后确定。

年度春学期奖教奖学方案

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为了贯彻“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激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使我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对在教学科研中取得成绩的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立如下奖项:

(一)教学论文奖:

1、受奖论文的界定:

(1)发表在编有全国发行统一代号(以每年书刊目录为准)的有关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的专业刊物上的论文。如《中学XX教学参考》、《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等等。在报纸发表的文章按区级发表的论文获奖,在非法报刊发表的论文不列入奖励范围。被辑录在有关论文集的论文,按在区级杂志发表论文发放奖金。

(2)在国家、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论文竞赛获奖的论文。如佛山市、禅城区教研室举办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论文。在民间学术机构团体或学科学会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论文按区级论文评比相应等级颁发奖金。

2、奖励办法

(1)、已发表的论文凭登载论文的刊物原件或复印件按等级标准发奖。

(2)、获国家、省、市、区奖的论文,凭获奖证书按等级标准发奖。

3、等级和奖励标准

(1)发表论文

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奖金 60元 80元 150元 200元

(2)获奖论文

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100元 150元 250元 350元

二等奖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

三等奖 5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

(二)、优质课奖励

参加各类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课件、说课、网站评比获奖奖励标准

级别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6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 500元

二等奖 50元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

三等奖 40元 6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

二、学科竞赛辅导奖励方案

1、目的:学科竞赛成绩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组织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体现。为鼓励教师积极辅导训练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为学校争取荣誉,现制定此方案,对辅导的老师给予适当奖励。

一、参与学科:

1、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的全国各类学科竞赛(数、理、化、英等中考可加分的)

2、各级科技、艺术、体育类竞赛等

二、辅导要求及考核办法:

各科组要将学科竞赛(或第二课堂活动)辅导纳入学期科组计划,并能安排实施,发挥科组全体教师的智慧。对于所参加的学科竞赛或第二课堂的相关成绩将成为评选优秀科组的参数之一。

三、辅导补贴及奖励办法:

1、活动辅导补贴:提前将辅导计划及时间安排报到教导处,辅导结束将辅导教案交教导处,按每节课10元进行补贴。(要有辅导的具体内容,对学生有知识性的辅导)

2、活动训练补贴:对于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提前将训练计划及时间安排报到教导处,训练结束将实际训练记录交教导处,按每次(45分钟计)10元进行补贴。

3、获奖奖励办法: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有学生获奖的,辅导教师将按照获奖等级进行不同级别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1)文化课竞赛奖励标准(数、理、化、英等全国学科竞赛)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备注

一等奖 50 70 100 1000 全国类可累加

二等奖 40 60 80 300 不累加

三等奖 30 50 70 200 不累加

(2)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禅城区(每分奖励金额) 佛山市(每分奖励金额)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第一名 80 40 100 50

第二名 60 30 80 40

第三名 50 25 60 30

第四名 40 20 50 25

第五名 30 15 40 20

第六名 20 10 30 15

第七、八名 10 5 20 10

(3)集体文化科、体育和艺术项目奖励标准(团体奖)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等同级别

一等奖 3000 第一、二名

二等奖 400 600 800 20xx 第三、四名

三等奖 300 第五-八名

(4)文化科、体育和艺术项目奖励标准(个人奖)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等同级别 备注

一等奖 50 90 100 200 第一、二名 不累加

二等奖 30 50 70 100 第三、四名 不累加

三等奖 20 40 60 80 第五-八名 不累加

(5)参加由非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的一等奖奖30元,二等奖奖20元,三等奖奖10元。

四、说明:

1、根据竞赛的参赛人员范围确定比赛层级。例:在××竞赛(佛山赛区)获奖的,按佛山市层级统计。

2、辅导教师凭奖状、荣誉证书原件或奖杯到教务处进行登记,学校保留复印件。教导处每年度统计奖励一次(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休息日带队参加各项比赛的补贴为半天25元,误餐费10元;一天则翻倍计算。

您好,发表论文是科研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科研成果最直接的体现之一。因此,对于发表论文的奖赏应由多个单位共同负责。首先,研究机构应该是主要的奖赏单位。研究机构为科研人员提供了科研资源和平台,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因此,研究机构应该对其所属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给予积极的奖励,如提供一定的奖金、晋升职称等。其次,学术期刊也应该是一项重要的奖赏单位。学术期刊是科研成果发表的重要渠道,其对于发表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有着重要的评估作用。因此,学术期刊可以通过提供一定的稿费、特别贡献奖等方式,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向其投稿并发表高质量的论文。最后,政府和社会也应该为发表论文的科研人员提供一定的奖励。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科研成果奖励机制,设立科研成果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措施,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社会可以通过向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待遇,激励其更加努力地从事科研工作。总之,发表论文的奖赏应由多个单位共同负责,形成多方合力,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发论文评奖学金

评奖学金也不是单单看发表的论文而定的。学校的奖学金,首先不能挂科,一挂科就没有了。其次是参加校内外活动,拿到奖状,奖状越多越好。再次本身的成绩,及与老师的关系,最好在学校里任职情况,班级、系列、校里、社团、如:学生会主席、班长、社团主席等等都能为你评奖学金加分的。主要是不能挂科,还有奖状为主要

你好,不算,必须是研究生期间发表的省级以上刊录的才算。

不一定,刚入学第一年一般是按照考研成绩排名给奖学金;第二年需要你成绩靠前,如果有文章那么拿一等就更稳了;

不一定,刚入学第一年一般是按照考研成绩排名给奖学金;第二年需要你成绩靠前,如果有文章那么拿一等就更稳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是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从2012年9月1日起,中国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