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北京大学历史系相关负责人表示,于艳茹去年已经从北大毕业,针对她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涉嫌严重抄袭问题,系里会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博士论文重新进行核查,如有抄袭情况,一经核实,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记者注意到,此《规范》的适用范围包括“在读期间存在学术失范行为的已离校研究生”。
据了解,于艳茹是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2006届硕士毕业生,于2008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读博士学位。2011年9月,于艳茹作为2011年度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第二批)资助对象,赴美国哈佛大学交流4个月。2013年7月,于艳茹博士毕业后进入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被指抄袭的论文发表时,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在读博士生。北京青年报
王育成,1951年生于北京,籍贯山东淄博,1975年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史专业毕业,现为博宝艺术网铜器鉴定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文化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先后于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博物馆等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历任助教、讲师、馆员、副研究馆员。
1992年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2000年任研究员;
2002年任日本早稻田大学道教研究所客员研究员。
2016年1月16日,中国社科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育成和中国女排主教练郎平,在京举行了婚礼。
历史学博士就业形势怎样啊摘录于网络 在国家对于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在减少,原因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不是不要这样学术型博士, 而是需要量有限!俩字,烈士,不咋地,当当大学老师吧我打算跨专业考历史专业的博士, 具体是历史地理专业的, 昨天打电话询问以前的导师, 他说现在的就业形势也严峻,历史是 冷专业的,就是博士以后也不一定好找工作,就是工作也很清贫的…… 文科专业多半不好 就业, 关键看个人,是专著于学术,就踏踏实实搞学术。
否则就要多找门路,关注社会需求, 多多补充各方面能力。 我已经硕士毕业了,就读的院校是 211985,就读的专业是一个国 家级的重点学科,现在找了个还不错的工作,并放弃了读博认识我的人,包括我导师在内 都叫我不要读了,去工作,不然读完后更难找。
现在硕士博士找工作,用人单位看重的是: 你有没有关系,是不是男生,有没有工作经验,是不是党员/学生干部。女硕士博士是不是 结过婚。
特殊的地方如北京上海等有没有当地户口等其他的条件, 用人单位就很少在意了。 能力真的是没有办法用固定标准衡量的。
如果发 10 篇论文叫有科研能力, 那发 9 篇就不算 吗我认识的很多很优秀的博士和硕士,都没有找到工作,或找的很不好待遇,工作性质, 工作地点。 你能说他们都没有quot能力quot吗或许我现在说再多都没有用, 等你以硕士博士学历 找工作时,你就知道quot能力quot有多大分量了我想表达的意思是: 1 不要以为博士一定比本科好找工作,尤其是文科。
本科毕业能找到好工作的人,可以 通过在职委培等方式考研考博,最好不要脱产。那翟诘扔诙牟 液苡锌赡艿貌怀ナА也不要以为博士一定能找到工作。
2 很多读研读博的人是为了学问而读书的,但到了毕业找工作时,他们被高校和科研院所 拒收,找不到能再去做学问的地方了。特别是文科生,他们所学的东西与社会现实脱节,不 能直接转换为生产力, 很难把他们的平生所学去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而这些, 其实并不 是他们的错。
本科生找工作,是万金油,到哪里都可以!但绝大多数就业质量太低,拿着微薄的工资替人 暂时打工, 卖完青春就完了! 研究生毕业好多进公司打工如华为等, 看起来很美, 工资较高, 但这业是吃青春饭,累死人,如集中营!工资含金量很低, 企业还不稳定!博士主要进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研究所,都是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工作!工资好象不很高,但含金量 高,稳定,工作没有那么累, 福利较好,可以干到老。 读博一定要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 除非你是真的很强,3 年出来以后一定会有好的去处。
如 果不考虑自己的实力至少你家里不需要你去挣钱来维持生活只是为了面子去花大量的时 间和金钱盲目读博士真的是没意思。在职的或者非科班出身的如果紧紧是为了一纸文凭并想 靠这张文凭在今后挣大钱,那就大错特错了。
如果谁要是怀着这样的心态读历史学的研究生 的话,今后是要受大罪的。 研究历史很苦的。
如果能吃苦,也能苦中作乐那 OK, 如果不能, 三思! !比如就历史学来说,在一个理想的环境下,一个人的学术质量应该和他的生活质量成正比,至少不能偏离太远,也就是说应该有必要的机制来“养“这些人(包括职业学者和正 在求学的未来研究者) 。毕竟没有经济上的独立,也就没有人格上的独立;没有人格上的独 立,也就不会有学术上的独立。
但在目前的环境下,这种理想的生存状态较难获得。 尤其是现在高校注重学统,看出身,查三代(主要是供过于求决定的) ,本科、研究生毕业 学校若不是 211 或者 985 的, 将来就业要受限了。
出身不好的学生即使将来考入了 985 院校, 将来就业也很难进国内名校(重点综合大学、师范大学) ,除非关系比较硬。而进不了名校 教书和做研究,得不到较高、较多的各种资源支持,他们未来的学术之路将很艰辛。
理论性、学术性研究生现在处于就业最低期。 历史学本科和研究生三年、四年大幅度缩招或 者不招生(停招) ,才可以解决现在已经毕业但找不到对口专业和现在还在读书即将毕业的历史系学生就业情况。
要考文史哲研究生必须要看清现在的就业形势,不要读了三年,毕业时候因为找不到工作头大,年龄大了再转行很难,要是现在历史研究生大都需要转行,何不 本科时候就转行呢? 教育部计划到 2015 年把专业硕士(实用性、技术性硕士)招生比例提 高到 50以上,不是没有原因的。对于要考历史研究生的同学们,本人(本人历史学科班 出身,今年研究生毕业,已经考了 7 场历史老师招考,都没进。
昆明两场、山东中东部城区 5 场)建议你们慎重了。读历史学硕士和博士是件奢侈的事情,适合生活无忧的人去一直读 下去,适合在职人员去读。
近期有生活压力的人读研、读博就是越走越窄,专业很难对口就 业,转行都难呢。 你的判断依然过于乐观了, 在山东到中学就业的历史研究生不到三分之一, 可能也就有五分 之一吧。
还有你说的很多部门和行业,根本不需要历史,图书馆有图书馆学和档案学,博物 馆有博物馆学,史志办需要考公务员,而且一般是要求文史类,文科其他专业也可以报,我 考过。报社这个就更。
蔡崇榜,博士生导师,中国古代史,宋代史学。
陈廷湘,博士生导师,专门史,中国近现代史。
郭齐,博士生导师,历史文献学,朱熹诗文研究。
郭声波,博士生导师,中国古代史,历史地理学。
何平,博士生导师,世界近现代史,史学理论,中西文化比较,现代化,国际关系。
何一民,博士生导师,城市史研究。
霍巍,博士生导师,汉唐考古,西南(包括 *** )考古,博物馆学,文化人类学。
李文泽,博士生导师,历史文献学。
刘复生,博士生导师,宋史,西南民族史。
罗志田,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化史。
彭裕商,博士生导师,古文字学。
石硕,博士生导师,中国少数民族历史研究。
舒大刚,博士生导师,儒学文献研究。
王挺之,博士生导师,欧洲城市史,文艺复兴研究,旅游资源、旅游人力资源开发。
杨世文,博士生导师,宋代历史文献,儒学学术,巴蜀文化。
杨天宏,博士生导师,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
杨振之,博士生导师,旅游策划、规划,风景区管理与目的地营销。
王东杰,博士生导师,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
张箭,博士生导师,世界中世纪史,中国中古史。
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是大学教师的职称,级别依次从高到低排。
院长是行政职务,也就是所谓的“官”了。
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都是相对于研究生来说的岗位制度。
至于关系:
相对于教授这类的职称来说,博导条件较高。博导一定是教授,但教授可能只是硕士生导师。
其他的,学科带头人自然是学术能力较强的人,所以通常是教授,博导。
院长也自然是学院里比较牛的人,所以往往是教授职称。一流大学的校长是副部长级,往往都是院士。
【第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①简单介绍许倬云,让读者对传主有一个初步认识; ②通过对许倬云的评价,肯定传主在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 ③交代作者对传主的倾慕,为后文与传主的接触作铺垫。
【《史学大师许悼云》原文】 《史学大师许悼云》 魏承思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我知道了许悼云的大名。因为他的《汉代农业》是在美国攻读中国史博士学位的必读书,我喜欢这部书,于是我找到许先生的好几部著作来读,被他的渊博知识深深折服,最受启发的是他娴熟的使用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治史。
那时候,只知道许悼云是匹斯堡大学历史教授,台[tái]湾中央研究院院士。后来到了香港,在中文大学跟金耀基教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有一次提到许悼云,耀基师说和他很熟,并说他每年都会来香港中文大学讲学。
过了几个星期,许先生果然到了香港,我闻讯后就让耀基师的秘书帮我约了时间去拜访他。在许先生的办公室里初次见面,他平易近人,十分健谈,没有一点大师架子,许先生著作等身,除了专攻中国文化史、社会经济史和中国上古史之外,研究领域还涉及社会学、考古学、科技史、台[tái]湾史和中外历史比较等。
他还对现实政治保持着浓厚的兴趣,撰写了大量政论,结集出版的就不下十余种,在台[tái]湾舆论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好奇地问他何以有如此渊博的学识和广泛的学术兴趣,许先生就和我谈起自己的求学经历。
无锡许家是江南世代的书香门第。许先生的父亲藏书丰富,兴趣广泛。
许先生幼年患小儿麻痹而不便于行,就在家里杂读群书。抗战后,他在家乡的辅仁中学读书,这所名校聚集了一批饱学之士。
1948年底,他跟随父母到台[tái]湾,考取台[tái]湾中文大学外语系,第二年转入历史系,本科毕业后又读研究生。当年的台[tái]大大师云集,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去接触不同的思想、不同的学派,也可以选择不同的课题。
许悼云受校长傅斯年器重,跟李济学考古,根李总侗学古代史,跟董作宾学甲骨文,向尹耕望、钱穆、沈刚伯等问学。许先生说:“那时台[tái]湾的研究生教育和内地不一样,不是一个导师带一个学生,而是一个由三到五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共同指导。
这样就给我一个想当大的 *** ,因为几个指导老师的治学思路都不一样,他们在那里各讲各的,逼得我不得不思考,寻找自己的路子。” 后来他又到芝加哥大学去深造。
这所世界顶尖的学府不在意你读什么系,学生的课程可以自己设计。在那里,许先生选课的范围包括经济学、中古史、考古学、宗教学、社会学等。
选读宗教学的只有他,老师照样认真上课。他住院开刀,教授及古代史的老教授带着书到病床前去教,一边讲,一边讨论。
听到这里,我就想:很多人在讨论现在的中国大学出不了大师,但不是先应该问中国大学有没有这样的教师吗? 许先生说,他选修了那么多似乎和历史学不相干的学科,“但我是拿历史当材料看,拿别的学科当工具看,这样就可以用各种工具处理材料。” 许先生1962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毕业后担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台[tái]湾大学历史系主任。1970年起担任美国匹兹堡大学史学系及社会系合聘教授,其间多次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杜克大学等校的讲座教授,著有专著十余种,论文百余篇。
近年来,又常在中国大陆讲学,被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授予名誉教授。他是海峡两岸和国际史学界公认的耆宿。
听了他的自述,我才算是真正明白大师是怎样炼成的。 第一次见面聊天,许先生就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可以说是我研究历史的“一日师”。我去学校上课之余,经常会去他那里拜访,聆听他的教诲。
有一次,《明报》编务总裁高信疆听我说起许绰云在香港,就说和他是很熟的朋友,要我帮他约一起吃饭聊天。参加那次餐聚的除了许先生夫妇外,还有耀基师夫妇和哲学家劳思光。
我在他们中间算是小字辈了。很多年过去了,当晚吃了什么佳肴美味早已忘记了,但大师的风采则历历在日。
上一次见到许先生已经是十多年前了。我有事去台[tái]北,听说他也在,就打电话约了时间去看望。
言谈之中,他知道我跟随南怀瑾先生在学佛,就说怀师早年在台[tái]湾时,自己曾跟随殷海光去拜访过两次,因他的学问路子和南不合而没有再去,但殷老师对他则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他把这段经历写进《许倬云谈话录》里,称南怀瑾是奇人,有吸引力。
前年我和老友、中研院副院长王泛森博山聊天。他说,殷门弟子对这一说法大不以为然。
我说,十多年前就听许先生说过,事后特地向怀师求证。老人家还兴致勃勃地同忆当年殷海光光跟他学打坐的情景。
这也算为我尊敬的许先生辩诬吧。【许倬云简介】 许倬云,江苏无锡人,1949年赴台[tái],就读于台[tái]南二中,完成高三最后半年学业,进入台[tái]大历史系,后获得美国芝加哥大学人文学科博士学位。
先后被聘为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讲座教授、南京大学讲座教授、夏威夷大学讲座教授、杜克大学讲座教授、匹兹堡大学史学系退休名誉教授等职,代表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汉代农业》、《西周史》、《万古江河》。
博士生扩招 培养质量至关重要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40多所院校陆续发布招生简章,公布博士生扩招规模,引发舆论关注。其实,早在2018年,教育部已明确提出2020年我国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将达到10万人。 有人担心,博士生扩招会带来学历贬值和培养质量下降。一些高校为保证培养质量,相继出台“分流淘汰”机制。比如,清华大学在修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时,明确提到“完善资格考试、选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分流与退出制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也发布详细的《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实施细则》。 严把人才“出口关”,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对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不过,博士生培养是系统工程,分流和退出只是大系统中的小环节,不是人才培养的终极意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应该在博士生入学后的培养阶段,即课程设置、科研素养培养等重要环节上下功夫。仅以笔者所观察的一些文科专业为例,博士人才培养的部分中间环节还有可改进的空间。 首先,课程体系设计需要进一步完善。文科的课程学分一般在20分左右,课程总数在8门左右,除却3门左右的公共课程,面对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其余课程多是入门、导学性质,考核方式只需上交一篇简单的课程论文,更具针对性的方法类课程所占比例非常低。 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训练是进入学术研究领域必不可少的工具。笔者从身边一些博士生了解到,大家只是把博士课程看作完成“学分”的任务,第一年的时间为凑够学分,选修不少跟自己研究方向不相关的课程,第二年就直接进入论文开题阶段,研究问题难确定,研究方法不清晰,赶鸭子上架,“迷茫”在所难免。 “唯论文”的科研评价体系,异化了博士生的学习目标和秩序。国内多数学校都以至少发表两篇C刊论文为基本要求。在此并不是否定C刊的价值,若是直接取消发表论文的要求,这于博士生未来求职而言,并无实际益处,毕竟整个科研评价体系均以C刊为核心指标。鉴于当下C刊数量较少,不少期刊为了提高引用率,选稿偏重作者知名度和职称,博士生总体论文质量也无法与成熟的学者抗衡,而一些期刊也在缩减发表文章的数量,最终导致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不少人因发不了C刊而无法毕业。对博士生的评价标准是不是过于单一,有没有更加多元、有效的评价方法,需要各个学校、学科立足实际情况,认真检视,当然,多元并不意味着降低评价标准。 导师对学生的投入和学生对科研的投入之间是正相关的,有的导师尽心尽责,定期开展学术研讨、读书报告等活动,真正起到督促和激励的.作用,有的导师负责博士生数量过多,根本无暇顾及每个学生,还有导师行政事务繁忙,无法抽身,有名无实,完全靠学生自己摸索。 毋庸置疑,考核是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但作为系统性的培养机制,任何环节设置都应该以促进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为根本目标。严格、有效的制度应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对博士生进行分流淘汰的同时,还需要系统性、综合性考虑,完善人才培养的基础环节。毕竟,在课程设置、学术训练、导师职责、评价方式等细节方面,仍有很多优化的空间。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
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
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
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的陈述与申辩。因此,北京大学的约谈,不足以认定已履行正当程序。
北京市一中院还认为,本案中,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虽载明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名称,但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相对人难以确定援引的具体法律条款,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撤销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大学通过官微表态,尊重法院的判决,依照相关程序处理,但也将继续严肃学术规范,对任何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的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于艳茹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而北京大学方面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论文,只要论文存在抄袭,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北大校规和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撤销其博士学位。
另外,双方对“在校期间发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理解,于艳茹认为,《国际新闻界》发表其作品时,她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所以,不属于在校期间发表。北大方面则认为,论文的创作、投稿、发表是一个过程,于艳茹涉嫌抄袭的论文在她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中,当时已经列入“待刊”一栏中,所以属于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资料图
专家: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处罚过重
“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此案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曾经两次召开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
刘莘指出,从实体分析,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是不合理的。她说,虽然学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给了学校以撤销学位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但是在运用这项权力的时候,绝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当对舞弊作伪行为进行区分。
“于艳茹申请学位的时候报了4篇发表4篇未发表的论文,被指抄袭的属于未发表的文章。北大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条件是要有不少于两篇发表的论文,她不罗列4篇未发表的就已够申请博士学位。”刘莘说,被指抄袭的论文和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联,至于涉嫌抄袭,杂志社已公告说明,已给其在学术界带来不利影响。行政处罚法有一个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放之用于四海,过于严苛不符合人性,也缺乏合理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和撤销的条件应该是对应的,排除于艳茹被指抄袭的文章,她仍旧符合获得博士学位的标准,撤销学位是不合理的。
两次研讨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第五条规定均被学者提及。该条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该条规定来看,于艳茹的行为属于惩罚对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指出,尽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学位条例制定本单位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至少应当与学位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李洪雷还指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第五条还规定要结合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对于艳茹的处理没有考虑这些情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特别重视本案判决书中提及的正当程序原则,他认为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意义重大。他对判决书里说“于艳茹没有申辩陈述的机会”这个说法表示支持。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正当程序原则,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过于草率,处罚过重。但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能否恢复,目前尚无官方消息。
继续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结果。
女博士涉抄袭学位被撤北大败诉了。
1月25日,北京市高院与新京报联合评选的2017年度十大媒体关注案例揭晓,从中选取6个社会关注度及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推送,通过回访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专家学者,将每个案件背后所披露的最为显著的社会问题,作出深度剖析。
因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博士学位被北大撤销,于某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撤销北大作出的《决定》,但没有支持于某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诉求。
主审法官解读,北大撤销于某学位有违正当程序原则,这是败诉的主要原因;但在学位考量问题上,北大作为专业教育机构,可以在程序合法情况下,对是否应撤销于某博士学位一事,再次进行专业的评估和判断。
女博士学位被撤起诉北大
2014年8月17日,新闻传播类知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某发表在该刊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段翻译国外学者发表于1984年的论文,甚至直接采用外国论文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
随后,北大开展调查,并于2015年1月9日作出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收回其学位证书。
▲北大作出《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
于某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北大的决定,但教委对此不予支持。于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北大作出的《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北大认为,于某严重抄袭境外学者已发布的文章,并以自己名义发表涉案论文,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及北大相关规定。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是根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做出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北大在作出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某的陈述和申辩,有违正当程序原则。此外,该《决定》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2017年1月17日,海淀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撤销北大作出的《决定》,驳回于某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的诉求。
宣判后,北大上诉,北京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大败于“正当程序原则”
案件一审法官王茜称,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北大撤销学位的决定,是在“没有给于某陈述和辩解机会”前提下做出的,“这是非常严重的程序问题。”
“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处理决定时,应事先告知对方拟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王茜说,这是行政诉讼法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即“程序正义原则”。
▲于某在海淀法院接受采访。
“或许有没有这道申辩程序,并不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影响,但对于被处罚(处理)者而言,意义重大。”王茜说,这是很多个人面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处理)决定前,唯一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这个程序保障个体在行政诉讼中相对平等的权利。
北大败诉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撤销于某的决定中,没有援引所使用的具体法律规定。
“教育法规更侧重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而忽视学生的权利保障,特别是程序性权利”。王茜说,立法的完善需要时间,所以需要法院以判决形式明确基本的法律原则,保障学生基本权利。
北大上诉后,一中院在二审判决中,再次强调正当程序的价值与意义,该判决也入选了2017年北京法院的经典判词。
▲该案判决入选2017年北京法院经典判词。
是否恢复学位由高校判断
案件宣判后,也有声音表示,法院为何没有对于某论文是否抄袭、是否应恢复于某博士学位等问题进行审查?
对此,王茜表示,法院在保障学生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高校的“初次判断权”。北大虽违反程序正当原则,但于某论文是否构成抄袭、学位是否因抄袭被撤销,这都是属于学校自主权的一部分,在学术认定方面,应留待高校依法定程序自主判断。
此外,该案对实体问题进行判断,也将间接导致于某丧失陈述、申辩及申诉等权利。“法院没有对学位作出最终的判断,就是让学校依法对这个事件,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再次给出判断。”王茜说。
可能就是为了防止论文造假这样的事情发生吧,觉得没有必要去强制要求硕士生发论文。
上年,清华大学就早已撤销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总数的指标值了,取代它的的是要递交一份汇报,汇报里要详解自身的学术研究成效。今年,清华大学撤销留学人员笔试题目门槛,撤销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数量指标,又取消了申请办理研究生学位无需论文发表的规定。
取消了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总数的指标,看起来令人释放压力很大。可是前提条件是必须递交一份详解自身的学术讨论。换句话说,这一份汇报能看得出很多人的具体工作能力。这比毕业论文难多了。撤销毕业论文总数,所应对的工作压力是和朋友之间的市场竞争工作压力,根据学术讨论,朋友之间比照,决战出更出色的。终究招收比较有限,总要分离出来个高矮。许多 学员担忧自身会变成吊车尾的那一个,反倒加重了内卷化。
如今的许多毕业论文,不可以被称为科学研究了,许多都变成了功利性的物品,论文代写,想办法用手机软件降重,把关键字更换,这一类毕业论文基本上便是生编硬造,针对学术研究的科学研究屈指可数。不但浪费时间,错过良好的机会哦!更不可取。清华那样的现行政策,并没有说彻底不调查,只是调查学术研究工作能力,因此 ,并没有减少门槛,仅仅更潜心实际操作工作能力。你能不交毕业论文,但你需要有工作能力大学毕业。
由于没有毕业论文限定,老师的主导权很有可能更变大,是好是坏,仅有用时间来认证。终究如今的毕业论文水准不是太好,还比不上安稳来做一些真实的科学研究。缺点也很显著,假如和老师关联好,是否会有加水行为,假如与老师关联差,是否会危害真本事的人大学毕业。
我认为需要,因为论文是检验硕士能力的一种方式,取消后无法衡量硕士的学术水平,所以应该发表论文。
我认为硕士学位应该发表论文,因为如果你能读到硕士,就说明你的水平还是非常高,并且很多时候能够在论文中体现你的文化水平,也能够让你更更好的被其他高校所录取
首先,作为 NTU 的校友我先说 句,南洋理工Q没有对pha毕业时候的论文发表硬性规定(至少我们SSS是没有的,比如我们有个教授几年都没期刊论文只有会议论文,学生不是照样毕业么)。有的话,也是学院级、或实验室内部的导师的规定。当然,为了好找工作大家都是认真发论文的。但是不发,亦或者只是会议是个人和实验室选择。只要一个人能元许外市,那无论如何他的发表(倘若有要求的话)是达到了标准的。
在遵守规则角度NTU是很严格的,我当年做RA批考卷没有放在有单独锁的柜子里都被系主任训话。不要把别的地方发特定论文的潜规则套到看到的每一个地方其次,申请外南的负责人是导师和学院系的工作人员,以及自己的thesispanel。 他们都觉得没问题就没问题。比如当年我们毕业论文提交被打回一个原因就是封面错把 「in partial fulfillment」写成了 Finfulfillment].
第三,正如我白己毕业论文图中所示,一篇thesis哪怕通过也只是成为哲学博士PhD路上的一部分而己。所以到底有没有做到成为博士,用毕业论文,或者用发表来衡量都是片面的。
而且,坐业论文只是些业过程的一 部分而已,thesis+答辩才是核心。甚至说,开始的QE开题,每年的年底汇报都做了过程中考核。退—步,ntu°的所有毕业论文只要不涉及保密都公开,你有兴趣不妨去看看同专业的别人如何。最后,这语气怎么这么酸呢?倘若这人不行,外市专家会教做人的!返回意见如果是Majorrevision ,那可有的改。
这件事的逻辑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学校有信心自己的教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能够判断-个学生学位论文的水平是否达到博士,那么这个学校就会用答办作为授予学位的方式。但如果一个学校对自己教授的水平没有充足的信心 ,觉得咱们这些教授恐怕判断不了这个学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够不够授予博士学位,那么这个学校会怎么做呢?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学木发表尤其是sc作为指标。因为sCi起码有国际同行评议嘛。
我还是想跟与题主抱有同样观点的师弟师妹们说一下我的几个观点!
第一,水会发表的论文不一定是水文 ,只是水会上的水文占比比较高而己!院士写了篇综述发在了水会上,那不一定就是水文!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期刊,很多人都觉得MDPI下的期刊比较水,开源不就是收钱嘛,能有什么水平!但是我发现最近很多大牛在MDPI的期刊上开始发文了,质量很不错,不输于top期刊!
第二,科研成果是否有价值 ,是否有创新性,作者说了不算,你也说了不算,是宙稿人说了算!千个读吉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觉得这文章是垃圾,有的人觉得是宝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才有了盲市制度,才有了同行评议!审稿人觉得他OK他就是OK,审稿人觉得应该把他挂了,那他就挂了!他申诉,那就再说!你可以把院士的博士论文翻出来看看,可能你觉得他写的也很垃圾,就不应该授予博士学位!那如果没有个制度,谁都可以评判一下的话,那不就乱套了吗?
第三,小论文的作用只是背书!国外很多高校都不要求发小论文,大论文达到一定水平后,就可以授予博士学位!国内自从提出了 “五不唯”之后,很多学校,比如清华,已经取消了对小论文数量的要求!
那发小论文的目的是什么?是青书!评市论文的时候,专家一看你的研究内容发表了很多SC期干文,那专家给你打个优秀或良好,他自己心里也有底。说白了,盲市对于友家来说其实是个囚徒困境,因为专家不知道其他专家打多少分。如果你博士其间一篇SC 都没有,专家大概率打C或D,因为他会认为你做了这么多年,没有一丁点儿成果是经元
同行评审的,或者是同行评市的结果都是认为你做的不好 ,那如果我冒险给你打了高分,其他专著给你打了低分 ,那不就突显出我的外行了嘛,为了保险起见我只能打低分 ,低分再错也是说明我要求严格,要求严还能算错吗?这就是你多发小论文的目的,就是得到好评的概率更大一些!你要是没有小论文,那你的大论文一定要足够硬,要不然就容易悲剧!
所以提交外市°和外南通过是两个概念,外南通过和顺利毕业是两个概念!决定你能不能被授予博士学位的环节是答办,外南只是为答辩背书而己!还是希望题主管好自己的事儿就可以了,如果你觉得NTU的博士很水,你也想去水,你大可以退学然后重新甲请!如果你觉得你比NTU的博士强,那就自信点儿,人这辈子要工作到60岁,滥竽充数°能充到60年吗?领导都是傻子吗?
请去查—下其他学校没有论文的博士有没有毕业的?
博士能不能毕业千要都看导师的要求,没有论文导师觉得你这几年工作还不错,那是差不多能毕业。论文很多,导师觉得你做的不行照样延毕博导跟我们聊过他市的博士毕业论文 ,说有些同学—两篇水会就被导师放过了,他也觉得很震惊。这种事情每个学校都有,非要质疑南洋理工博士的毕业要求,那作为NTU的博士,觉得很无语。
我们实验室的毕业要求是两篇顶刊,但是师兄师姐毕业基本都四五篇期刊,所以我们的毕业要求根本不低。如果发的文章不够,老师即使勉强放过了,外南也很难通过。NTU博士毕业了去当副教授教授的也挺多的,都看个人的选择和能力。最近两年新加坡这两所招收的中国学生,很少是985以外的 ,生源提高了毕业要求不可能降低了。
这样的做法对于其他学生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扰乱了社会的秩序,会影响这个学校的口碑,希望学校能够给大家一个公平的结果。
1给他们减少了很大的压力,2能够让他们顺利的去毕业,3可以确定他们后来的发展方向,4能够培养出更多新型的人才,5考核标准也会有所下降。
会影响到之后的学业,并且也会影响到之后的教育方式,而且不利于博士的培养,也会出现很多教育方面的问题,并且也会引起很多博士生的不满。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学生在本科期间没有太多精力去发表论文。另一方面不能以论文的发表来判断一个人的才华。这样也让人才衡量机制更完善。
不可以,因为博士论文经过学校审核与评定后,成为毕业论文,将不可更改。博士论文为公开发表,撤销增送违反论文出版要求,影响学术诚信,影响学术发展,因此,不可撤销或增送博士论文。
会影响到博士生之后的发展,会出现各种压力,毕业的模式会多样化,而且也会影响到考核的情况,影响博士的水平,并且也会影响到之后博士生的数量。
清华之所以会出台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因为学生在本科期间是没有太多精力去发表论文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现在高校为论文弄只看论文,并以论文作为学位提升的标准,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