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国民经济各门类发展速度很不协调。其中,发展最快的是工业,相对迟缓的是农业。长期以来我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从未能实现同步,工业与农业,一只腿长,一只腿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土地改革;农村
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急待提高
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发展相对迟缓的根本原因是受到传统农业的制约。我国以小农经济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农业,其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大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近年来由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以外的各个行业收益水平大幅提升,而农业的高成本、强劳动、低效益,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出现了农民不愿务农的严重倾向,大批农民弃农离土,有的举家外迁,另谋生路。农村出现了土地撂荒,水利设施损毁,家庭饲养业下降……等等现象,国家为了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近年来采取了对农民“只给不取”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且大大提高了对农业的经济投入,带来了农民齐声欢呼“党的好政策”,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激发。但由于农业生产率的低水平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因而绝大多数离土的农民仍不愿返乡,未离土的不少人,特别是年轻人,仍在想方设法“跳出农门”,另谋“高就”,使当前的农业生产受控于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的瓶颈,而无法取得突破性发展。
二、实行土地国有化改变农业经营机制 提高农业效益
当前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其根本原因如上所述是因为农业效益低,而农业效益低是因为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传统农业的束缚。WWW.133229.CoM因此,要大幅度提高农业效益,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经营机制。
改变农业经营机制的核心问题是: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问题。
当前实行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分户经营的模式,不利于甚至是阻碍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
当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一种很不完善善的制度:一、目前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村、组集体(究竟属村或组所有,尚不够明确),实际上是一种行政组织,并非真正的经济实体,如何行使土地所有权尚未明确界定,不便操作;二、土地承包到户后,使用权归户所有,村、组实际上也没有完全的管理权。三、作为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并无买卖、转让、出租、赠予等自由支配权。因此,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只是徒有其名的形式。这种“形式”是大框套小块割据,影响了土地的有效管理和科学合理的利用。近年来不少人已认识到土地“小块割据”的经营模式,已成为阻碍生产发展的桎梏,因此,大力倡导土地向经营大户流转,一些地方政府也为土地的流转做了不少工作,但因为现行土地制度的限制,土地流转矛盾重重,困难很多,流转不易。
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相适应,才能推进生产力的发展。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建议把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为国家所有制,实行全国城乡土地国有化,改当前土地所有制“二元化”为“一体化”。现在提议实行全国土地所有权“一体化”,似乎是异想天开,但我认为,是可行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许多农民已不再把土地当作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他们已不像前辈那样眷恋土地,甚至有些人把土地当作捆绑自己的“包袱”,农村中出现了“倒租地”现象,即土地承包者为了防止撂荒,把自己承包的土地无偿让别人耕种,不仅不要报酬,有的还给耕种者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细致地做好工作,处理好所涉及的经济等问题,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不必担心会引起农民的反感和抵制。况且,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仅只是改变了名不副实的集体所有制,和农民并无直接关系,农民依然可以继续维持承包经营土地的体制,不会伤害农民的利益。由国家掌控经营土地将会给农民带来更大效益,必将受到农民欢迎,因此这一改革完全是可行的。
其次,实行全国土地国有化,将大大有利于土地的管理和合理利用,大大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大大加速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