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阐述苏州市吴州区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作用及采取的具体措施,以为规范林权改革,促进林业增产和林农增收提供参考。
关键词集休林权制度改革;作用;措施;江苏苏州;吴中区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是中央下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省、市、区正在积极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这将关系到苏州市吴中地区林业生产的发展、绿色区域建设、旅游事业的发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更将关系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通过改革可以进一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和落实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职责,努力实现林业经济资源环境的同步发展。吴中区涉及到林改的单位有9个乡镇(街道、景区)43个行政村(社区),林改面积为1.42万hm
2。通过前期的宣传、培训及实施,到目前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作用
1.1进一步促进林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集体林地的产权过去都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在统一规划下实施林业生产,其发展计划和实施都是县、镇、村三级负责,林木的品种创新受到制约。通过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明晰经营产权,可以集思广义,发挥承包者的积极性,大大地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1-2]。
1.2加速绿色吴中建设
吴中区位于苏州市的南部,共有山林面积1.42万hm
2,占全市总面积的70%。区内山林众多,公益林、生态林、产业林遍布吴中,公路、道路绿化纵横全区。如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山地、林地的经营权转交给承包者,由点逐面的改善区域环境,可以进一步加速绿色吴中建设。WWw.133229.CoM
1.3进一步促进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
吴中区内有山、有林、有太湖,是一个天堂式的旅游景区。全区有著名的灵岩山、开平山、穹窿山、天池山、皋峰山、旺山等名山,在发展“三农”、建设新农村的同时,当地又发展穹窿山、天池山、灵岩山、天平山、旺山等生态旅游区,受到苏州人民的欢迎。通过这次林改,在绿化布局、景观建设和花卉搭配上加大设计和实施力度,进一步促进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
1.4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
过去的林地产权是集体所有,与承包者无关,使承包者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通过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经签订合同明晰经营者的产权,使林农为增加收益而逐步提高管理林业的主动性,使林业发展、品种改革、林木管理得到持续开展,在此基础上,确保林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森林资源的快速增长[3]。
1.5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在抓好公益林和生态林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发展一部分产业林,种植一些高产优质的林木品种,如碧螺春名茶、杨梅枇杷、水蜜桃等,并积极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和无公害栽培技术,实现林木品种的创新、创优,促进产业林的增产和林农增收[4]。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措施
2.1建立健全林改组织机构
为确保林改有效地完成,区政府成立以副区长为代表、区农业局、农办等15个部门为成员的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林改工作;下设林改组织机构办公室,主要由农业局局长负责;还成立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导组,区林改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挂钩到涉及林改的9个乡镇,具体负责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区农业局及各镇(街道、景区)、村(社区)相应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及林改办公室,形成“政府组织实施、部门抓好管理、镇村直接操作”的工作机制,衔接各级领导与负责区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奠定林改工作的组织保障。
2.2出台印发林改实施方案
区林改办通过认真学习中央、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精神,并深入基层通过大量调查和走访摸底以及听取镇村干部、农户意见,查看台帐资料及详细了解情况,制定吴中区林改的实施方案,并经区领导审核批准,于2010年1月12日下达《苏州市吴中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各镇(街道、景区),以促进吴中区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加快改革步伐,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方向。
2.3编制林改操作手册
为切实做好吴中区林改工作,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改操作。区林改办多次进镇入村,在东山、金庭对责任山林改,在木渎天池、姑苏2村及越溪旺山、张桥2村,进行集体管理村组建林业合作社及分配股权等事宜。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在省、市下达的林改操作手册基础上,结合区林改实施方案及区情、林情、民情制定适宜吴中区林改工作的实际操作手册。
2.4贯彻实施林改工作
2.4.1组织和召开林改工作会议。吴中区要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任务。因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深入开展、全面部署全区林改工作,区委、区政府于2010年1月20日在区党校召开全区林业工作会议。会上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作重要指示和讲话,对吴中区林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上由木渎、东山镇代表作交流发言。区政府与各镇(街道、景区)签订林改工作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镇,将责任落实到人,以确保林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区内各相关单位领导230多人参加会议。会后,由各镇(街道、景区)再分别部署贯彻相应区域内的林改工作。
2.4.2分级开展林改工作培训。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准确把握林改政策,根据区政府林改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林改操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区政府于2010年3月4日在越溪街道旺山村成功举办吴中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受区政府领导委托,培训班由区林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作重要讲话,由高级农艺师就组建林业合作社、林权证发放和林改操作程序作培训辅导。全区各镇分管领导、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各村主任、会计等170多人参加了林改培训。涉及全区有林改任务的9个乡镇(街道、景区)也先后举办林改培训班或结合林改工作部署进行林改培训。
2.4.3利用媒体组织宣传发动。林改工作是吴中区事关超过2万hm
2的山林及道路四旁的绿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关键。因此,区委、区政府,区、镇(街道、景区)林改领导小组十分重视,特邀请苏州日报、苏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吴中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分次进行宣传报道。吴中农业信息网、国家林业网、江苏农业网、苏州市农业网、区政府信息网、吴中区农业信息网等媒体都认真的指导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精神和内容。各镇都分别安排宣传横幅,向村民发放林改公开信1万多份,各广播站通过流动字屏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民众宣传,并制作林改宣传版面开展巡回宣传。
2.4.4扎实工作,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通过林改,可以明晰产权,落实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和环境改善的目的。因林改面积较广,除集体保留的少量林地外,其余的全部进行改革,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统则统、宜分则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采用“均股均利”方式进行改革。依托并健全现有的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集体林地,以股权形式将产权落实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享受“均股均利”得益。股权证发放到户,林权证发放到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按合同约定给集体管理林地的可分配收益不低于70%,按股(利权)分配到户,其余的剩余款项用于发展集体林业事业。进行资产统一经营,利益共享,以现有统一的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为基础,按照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确权人数,共享集体管理林地的可分配收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林地经营主体签订规范有偿的流转合同全方位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调动广大林农及社会力量护林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3参考文献
[1] 林斌,王文烂.邵武市集体林权改革成效研究[j].发展研究,2010(3):90-92.
[2] 郑浙鹏,胡盖文.关于永嘉县全面推进林权改革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0(12):201-202.
[3] 田淑英.集体林权改革后的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0(1):90-95.
[4] 谢加封,沈文星.江苏区域经济差异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分析[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9(2):15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