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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创新与三农问题的突破

2016-05-30 08:4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三农问题”不解决,我国的现代化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中央先后就此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04年开始连续下发四个“一号文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2007年1月中央下发的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一号文件”,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借此,作为理论工作者,应积极了解和分析当前“三农问题”存在的矛盾及其本质,寻求解决问题的切人点和突破点,以从根本上彻底化解矛盾,促进现代农业的尽快实现。


  一、“三农问题”的本质分析


  1.我国农业的特性。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因为农业生产是有限的,土地不能再生;消费还受恩格尔法则的约束。同时,农业既是经济生产,又是自然生产,是生产有生命的物质,如植物和家畜,要经受市场和自然两种风险,是一项风险产业。自然风险有水、旱、风、病虫等灾害;市场风险是供求关系多变,产品不易保质储藏,与工业产品相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风险更大。


  中国有世界近22%的人口,但耕地面积只有世界耕地面积的6%左右。根据Hecksher-ohlin的资源禀赋理论,我国是一个土地稀缺但劳动力充裕的国家,概括起来我国“三农问题”的特征为:(1)土地人均面积少且细碎(表1);(2)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但农民素质低下;(3)市场化程度低,主要表现为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意识谈薄,面对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


  解决“三农问题”不能照搬国外模式。我们要牢记中国国情,充分认识农业产业的特性。

  

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的本质。关于中国“三农问题”症结的判断,迄今仍然歧见纷呈,比如,农民的收人过低,农民过多,土地产权不明,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权利缺乏,农村政府机构膨胀,等等。从“三农问题”的种种表现来看,这些说法当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深究起来,我认为这些道理也仅仅是从表象来说的道理。那么三农问题”真正的本质是什么呢?中国的“三农问题”,本质是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冲突和矛盾。对于小农经济与市场这种“不共戴天”的紧张关系,马克思曾有过十分深刻的阐述。导致小农经济的直接原因在于:大工业的发展破坏了农村家庭手工业;土地逐渐贫瘠和枯竭;公有地被大土地所有者所霸占;资本主义大农业加人了竞争,等等。显然,在这些因素的背后,我们都可以找到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因此,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把握必须以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为基本前提,任何离开这个矛盾来观察“三农问题”,都是幼稚的、肤浅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治表之举。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农业产业化


  明确了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和冲突才是“三农问题”真正的症结所在,那么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解决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就是变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为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的大生产;变一家一户生产的只能上集市经营的农业小商品为有组织、大规模、标准化生产的符合现代化国际国内市场要求的农业大商品;变因受小生产制约而相对贫困的农村生活为社会主义小康化的现代农村生活,即社会主义新农杖。


  20世纪80年代我国改革了人民公社式的农业集体化,重新复活了小农经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在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今天,小农经济的分化和解体也已成为必然,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种分化和解体大大加速,从而使得“三农问题”演化为“三农”危机,以至成为社会的焦点。其实承包制的成功只是证明了小农经济的合理性,并没有证明小农经济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承包制的核心是分地,分地的政策之所以能够得到农民的支持,其主要原因在于:(1)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力与分田到户的生产关系是内在吻合的;(2)由现有的农业生产工具的水平所决定。这也表明,只要中国农民的原始生产力性质不变,农业的生产关系就只能是小农经济的结合方式。目前,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的市场经济导致了小农经济生产关系的破产,而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表现为市场的扩展和交换的深化--即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农产品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增加就是生产力提高的最有力的依据,这也是改革家庭承包制时机成熟的标志。以上论述也证明了,重视“三农问题”,历届政府都是作为根本问题提出的,但政府的行为却一直没有从改造生产方式人手,没有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而总是从枝枝节节的减负人手,这不但解决不了问题,相反使矛盾日益扩大化、全面化、体制化。


  改造生产方式的根本途径在于推进农业的现代化,而切人点则是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因为只有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才能得到农产品的市场化。经过深加工的高品质农产品上了大市场,农民才能从农产品的增加值中获得更多效益,并且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非农化,从而切实提高收入。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点一组织创新


  农业产业化的过程是农业的生产、销售、加工环节走向高度分工的过程,也是农业走向市场化的过程。它的发展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企业化生产为龙头,以基地为依托,采取区域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促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农业生产的市场化、集约化、标准化和社会化,这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农业发展规模化生产首先要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这种组织的过程是一个创新的过程,而不能是重复,更不能是倒退,即实现农业生产组织创新。这个组织创新是以完善家庭承包制为指向,以改革土地产权制度、加速土地流转为要义,辅之加快农民的非农化流转,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健全金融体系等措施,使家庭式、所有农户兼业的农业生产方式向企业式、部分农户专业的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其实质是适度改变农业生产的微观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改造目前的小农经济,推动农业生产规模经济的实现,强化微观主体的市场角色,回应客观环境并形成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通过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可达到:(1)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2)避免农民在非农化过程中盲目流动和社会动荡,他们可有组织、有秩序、有目的地实现社会的重新分工组合,这也是消灭小农经济、减少农民在中国的又一次创新;(3)可使农民分享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市场化流通中的利润,增加农民收人,提高农民素质,这是“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增加农民收入,且这是造血,而不是输血。因此,实现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点或抓手,是政府有所作为的用武之地。


                                                          毋俊芝1,安建平2

                                              (1.山西财经大学,太原;2.运城学院,山西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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