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农惠农政策逐渐形成体系,体现我党执政的理念
(一)改革开放以来的支农惠农政策逐渐形成体系
毛泽东同志说“谁能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谁就能解决中国的根本问题。”建国后不久毛泽东提醒全党说,不抓粮食总有一天会天下大乱。邓小平同样强调“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江泽民同志于1991年考察河北省农村时首次把农业、农村、农民三者综合考虑,明确指出“没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更是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确,三农问题引起中国几代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我们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忘记“民以食为天,国以民为本”的古训。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快,持续时间长,经济总量大跨越,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功不可没,而农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首要因素,则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当然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由来已久,让我们把历史的镜头推到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们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从1978-2003年中央下发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共计56个,其中从1982-1986年中央连续下发的五个“一号文件”最让人记忆深刻。而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召开了五次农村工作会议,连续五年下发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意义,“含金量”非常高的支农惠农政策,初步形成了新时期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
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题,抓住了三农工作的核心问题2005年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题,抓住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关键问题2006年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抓住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问题;2007年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题,抓住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以“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主题,强调农业基础建设和农村基础性工作的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与前几个中央一号文件内容既有衔接、又有新要求,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针对性。这些重大政策和措施,体现了以人为本、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的目标取向,重点突出,导向明确,操作性强,受益面大。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决定》在认识上有新高度、政策上有新突破、制度上有新安排、举措上有新实招、对农民有新实惠。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支农惠农政策的延续与深化,使三农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得以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科学发展理念得以体现。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中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为三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和政策保障。
(二)改革开放以来的支农惠农政策体现了我党为民执政的理念
1.农业税的免除,是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最让农民欢欣鼓舞的是,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布第四十六号主席令,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中国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绵绵延续2600多年后,终告结束。取消农业税,为中国推行城乡一体化税制扫清了障碍,推动了城乡统筹,是让农民享受“国民待遇”的德政。据统计,从取消农业税的2006年起,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200亿元。粮食直补、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逐年加大。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的粮食直补等各项农业补贴总额已达到526亿元。与此同时,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逐年增加。2003-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达15060亿元,相当于前十年(1993-2002年)的总和。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达3917亿元,比2003年增加1773亿元。
2.国家还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2006年在全国2800多个县、5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使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主要由农民负担转变为由各级财政负担。还要确保全面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陕西一位农民自编一首打油诗道:中央给咱办实惠,农民种地不交税,娃娃上学不交费,真是和谐好社会。农村娃娃们也高兴地唱起了新童谣新的学期到学校,两免一补真热闹。爸爸妈妈开怀笑,同学乐得喳喳叫。这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减轻农民负担,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3.农村低保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使得农民的生活和医疗有了最基本的保障。看病可以报销是多年来农民的梦想,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8年将扩大到80%,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补助,争取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国家还将落实必要的经费,支持乡卫生院和县医院的建设,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这些政策解决了当前很多农民因病返贫、致贫的大问题。青海省虽然在全国属于贫困地区,但我省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推开,目前已有2300多万贫困农民享受了这一政策,它让农村贫困人群有尊严地生活,也向缩小城乡差别、贫富差别,实现社会和谐接近了一步。
4.国家在公共财政政策调整中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党和政府组织实施的“村村通公路”“村村通电话”等工程,积极推动了农村交通、通信和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大改善了农村的生活条件,推动了农村的现代化进程。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加大了农村道路建设,改善农村的出行条件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工程。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下,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仅2004年和2005年两年间,全国建成的农村公路就超过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建设沥青路、水泥路的总和。国家从2006年起,开始连续五年将总共投资1000亿元为农民修公路,力争2010年全国所有行政村都通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将为中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和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奠定物质载体。另外,加大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建设以及饮水工程的投入力度,这些做法深得民心,充分体现了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享受的执政理念。如今深入农村,到处都能听到农民称赞中央惠农政策是“真金白银”,解决了他们生产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中央惠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适应了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要求,国家出台的以“四取消”(取消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业特产勘和“四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及对主产区重要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政策性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直接惠农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生产服务水平,切实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5.十七届三中全会以“理论上的新创新,政策上的新突破,举措上的新实招,给农民以新的实惠。”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以新的理念和新的思路破解实际工作难题,是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不竭动力。《决定》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为前提,在规范和改革现有土地管理制度,兼顾公平和效率,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等方面,都有了周全的考虑和科学的安排,既让亿万农民吃下了“定心丸”,也在消除长期困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痼疾--城乡二元结构上,实行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农村土地制度作出了具有突破性意义的安排,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引领到全面、客观地认识农村土地问题、科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新境界。
二、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中国农村的持续发展
(一)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持续发展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农村与城市仍然有着很大的差距。十七大报告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指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通盘考虑和配置各种资源,加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根本上突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重点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1.长期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项农村的基本制度,深入人心,得到了实践检验。十七届三中全会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出发,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作出了顺应时势和民心的科学决策,即中国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稳定而“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抓紧完善制度政策,夯实各项工作基础,早日形成耕地得到切实保护、各类用地得到基本保障、土地资产效益得到充分体现、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土地管理新格局。
2.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支柱,产值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4、外贸出口的1/3、农村社会增加值的2/3,为农村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小城镇建设是农村城市化的一个步骤,是从中国特殊国情出发的,发展小城镇,从而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镇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城市化格局,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
3.市场化是农村发展方向。中国农村长期处于自给自足、封闭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至今离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决定》规定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农民而言,土地流转意味着土地从资产变成了资本,变成了十七大所提出的“财产性收入”。当农民将土地出让后,土地变成了入股的股份。如果他到城市就业,那么农村土地会为他带来收益;如果他没有离开土地,而是带着土地入股,那也实现了身份的转换,从农民变成了股东。仅此一点,也改变了中国千年的历史,所以,对于《决定》土地流转制度的确立,是一项划时代或者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农村改革事件。
(二)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多渠道扩大农民就业
在《决定》确立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中,明确提出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目标任务。即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
1.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和增收潜力。要努力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按照国内外市场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旅游农业,推进“一村一品”的发展。不断拓展农业空间和增收渠道。比如西宁市应立足于资源状况,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找准“_村_品”发展的切入点,川水以蔬菜、蚕豆为主,浅山以杂交油菜为主,浅脑山以马铃薯为主,脑山以油菜、青稞为主。目前西宁市油菜、蚕豆、马铃薯、蔬菜生产面积达到126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67%,从事主导产业(产品)生产的农户已占70%以上。实践证明“一村一品”符合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现代农业的具体行动。
2.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继续支持耗能少、污染低、效益高、就业容量大的乡镇企业发展。以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为引导,合理调整城乡和区域间的经济布局。要结合西部大开发,积极推进西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资金、人才和项目合理向内地,尤其是西部中小城市转移,为形成合理的经济布局和农村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
3.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外出就业提供服务。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民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我们要在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完善对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会服务上多下工夫,要提高对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加强保障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工资保障、职业安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子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1.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以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关键,把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放在首位。
2.从中国农户众多、经营规模小的特殊国情出发始终坚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着力推动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3.从中国农村生产力水平总体偏低、生产方式总体较为粗放的现实出发始终把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科技进步水平放在突出位置,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4.从中国长期存在城乡二元体制的实际出发,始终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着力构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5.从国际化、市场化加快发展的国际环境出发,始终坚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大力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6.从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差异大的实际出发,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积极探索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不同模式。
当前,中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快速推进,在这样的背景下,只有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才能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
刘吉红
(中共西宁市委党校,西宁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