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传统上以农耕立国的中国,其文明滥觞于“三农”,即:广阔的农村,是她的土壤,古老的农业,酝酿了她的精髓,而勤劳质朴的农民,则是这一浩瀚而深邃的文明的“原创者”和最忠实的实践者。因此说,中国几千年物质和观念形态的历史演绎,归根结底都主要是农民意志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换言之,农村兴,国运兴;农业衰,国运衰;农民定,天下定。所以范文澜先生说:地主同农民争夺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是研究中国三千年历史的钥匙。
一、“三农”问题的历史特点一历史对逻辑的背叛
在古代社会,“三农”一直都是中国国情的核心内容。至近代,这种情况并没有根本的改观。以农民为例,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到南京政府的建立,历经了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和“五四”新文化洗礼的中国,虽然在名义上开始纳入世界性的“近代化”进程,然而,中国启动“近代化”并非因为“内需”,而是西方列强“破门而入”的产物,农民作为上一个社会形态的主体并未像恩格斯所说的“我们的小农,正如任何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残余一样,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而是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而且在人口比例上继续成为我国国民的绝对主体。然而,1927年建立的国民党南京政府,作为一个曾经以资产阶级革命起家,产生于全球性工业化大背景下,在中国近代化过程中统治时间最长的全国性政府,其22年的政治实践所带给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却是使它或它(他)们在政治、经济上,最终成为中国近代化的“弃儿”。具体表现为:农村一社会进化滞后;农业一产业进化滞后;农民一人的解放滞后。
农村一社会进化滞后。第一,国民党的政治堕落,使农村社会近代化改造处于停滞状态。国民党在农村倒向地主阶级,是南京政府农村近代化改造失败的核心原因。众所周知,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政府的建立,事出必然中的“偶然”和“突然”,作为一次分裂革命活动的产物,它本身并非革命行为的目标和结果,而是当时中国最富有的阶层(显然不包括农民)和国际势力为了各自的目的或解囊相助,或“道义支持”的结果。因此,这个曾号称继承先总理“遗训”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基于自身现实政治利益的需要,改变了自己的政治初衷,并最终蜕变为一个对内代表官僚、买办和地主阶级,对外依靠帝国主义的政党。南京政府建立后,其统治中心一直在城市。在农村,则依靠地主阶级统治农民,保持传统的农村秩序。1939年,在过去数省试点的基础上,南京政府颁布了《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在全国县以下行政区域全面推行保甲制度,这种带有法西斯政治色彩的政权组织形式与传统封建豪绅相结合,强化了宗法家族制度对农村社会组织、社会结构和农民社会关系的制约,造成了近代化的城市生活与中世纪的农村生活相对立一这一中国社会转型的分裂现象。第二,阶级分化,导致农村社会关系空前恶化。在传统中国,乡绅是农村行政权力、文化修养和道德品行的制高点,是国家政权与农村社会的政治中介。近代以降,由于西学东渐,废除科举,提倡新学,加之西方入侵造成农村的衰败,以及城市的逐渐近代化,传统乡绅及其子女为求西学,以谋得更好的生存环境,纷纷脱离农村,进入城市,造成了农村事实上的权利和文化真空,这一变化,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的统治秩序。一些原来农村的“亚组织”的头目如秘密团体和封建会道门头子,地痞流氓趁机纷纷走上前台,勾结地方官吏和豪强,形成农村中新的权力制高点,并利用对农村的控制权,迅速演变为军阀、大商人、官僚和大地主,部分人甚至膨胀为地方割据势力并成为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利益代言人。他们对下欺霸一方,对上则削弱政治权威,强化地方封建势力。由于蒋介石政府与他们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状况在其整个统治期间,并无改观,并由此造成了农村政治无序化、文化荒芜化和道德野蛮化。
农业一滞后的产业进化。第一,生产关系。首先,土地占有关系。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土地占有关系继续存在并急速恶化。由于国民党与地主阶级的经济联系,农村土地关系始终未能改变。其特征是:1.土地占有悬殊,地主多地,农民少地或无地。民国时期,“3.5%的地主占45.8%的耕地,而70.5%的贫雇农仅占有18.4%”。然而这种集中,并非在农村进行资本主义的集约经营,而是集中在地主手中进行封建式的地租剥削和土地投机。2土地使用权分散。以小土地佃租方式为主的分散经营,造成技术、资金的严重匮乏,极大地影响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3.军阀、商人、官僚和地主疯狂进行土地兼并。据国民党农业复兴委员会统计,在陕西、河南两省所调查的66个区长中,有土地100亩以上的占70%左右。这种兼并,特别是有政治责任和使命的官员的积极参与,势必在观念上形成对农村近代化改造的反动,在实践上造成新一轮租佃关系和分散的小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阻碍农村资本主义规模经营的形成。其次,封建地租(田赋)剥削。在国民党政权统治的22年里,中国农业并未摆脱封建租佃关系,田赋依然存在,只是不再作为中央的财政来源,而是划归地方(1928年-1941年)其数额一般占县一级收入的60%以上。在农村,田赋是地主豪绅的经济支柱。尽管当时的工商业水平已经超过了封建社会,然而并不能改变国民政府对农业剥削的封建性质。20世纪20至30年代中国农民无地少地而租地的租率一般是倒三七、倒二八。农村封建的租佃关系和田赋的继续存在以及高额的地租剥削率,进一步刺激大批有产者积极参与土地兼并。因此,这种剥削方式强化了地方及农村土豪劣绅对农民的绝对依赖和对这种封建生产关系的顽固维护。第二,生产力。农业生产力仍处于自然经济状态,生产水平低下,完全不能适应城市工业化的要求。根本原因是落后的封建生产关系。西方入侵后,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一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然的优势。加之近代历次重大社会变革都发生在城市或工商业领域-洋务运动、戊戌维新莫不如此,使农村成为变革和进化的“盲点”。而另一面,帝国主义的侵略,造成农村手工业破产,在城市压迫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上的资金只得流向土地买卖造成更大的土地兼并,这一切使农民成为最终的受害者。南京政府统治时期又连年发动内战,农村经济一片凋零和衰败。因此,毛泽东指出:地主阶级这样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所造成的农民的极端的贫穷和落后,就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在经济上和社会生活上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
农民一人的解放滞后。第一,经济上贫困。中国农民的贫困由来已久,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是历史痼疾。鸦片战争以来的历次赔款,晚清工业化启动资本的积累,全部压在农民身上,更加剧了这种贫困。南京政府时期,农民最沉重的经济负担是赋税和高利贷。田赋附加税1927年一1936年,全国有673种,其中江苏147神夂在四川,“民国20年7月时,邓锡侯防区已经征民国50年的粮。现在四川各县的田赋,一般已征至30年以上,同时,据1933年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全国农户负息率达6%。22省农村借款来源95%以上来自地主、富农、商人。“地方利率高达100%以上。”这样,一面是地主商人出租(土地)、收租、放贷、收息、买地、出租,另一面则是农民租地、交租、借贷或卖地、还贷、交息、租地一--两种截然相反的循环方向,其结果是半封建的土地占有关系进一步加强,而农民则完全走向贫困的深渊。农民阶级不断分化,破产农民流入城市成为工人、小商贩、无业游民,自耕农比例下降,大多数成为半自耕农或佃农,农业进一步衰退。第二,政治上无权。南京政府是一次背叛孙文路线,彻底以工人农民的代表一--共产党为敌的政治事变的产物。此前国民党的“清党运动”,“切断了国民党和它的革命动力的源泉之间的联系”,“切断了自己与群众运动的联系”,“淘汰了许多最进步的积极分子”,“改变了国民党的性质”,“国民党在1927至1928年取得政权后,迅速丧失了革命势头,而变成了军事独裁政权”。紧跟而来的国民党一党“训政”,农民被无视、遗弃,农民的利益被剥夺,使做了几千年臣民的农民仍然难为“民国”的“公民”!
二、“三农”问题与社会危机一--逻辑对历史的回应
国际视野。在西方,从14、15世纪开始资本主义历史进程,15、16世纪,启动了全球化和“创造世界史”(马克思语)的行动,17、18世纪资产阶级逐渐成为人类历史的政治“领航员”,18、19世纪开始了大工业和城市化进程。在以上这些到今天仍然深切地影响着全人类命运的历史事件中,中国始终是‘局外人”,因为锁国,所以连历史的“看客”都算不上,其结果是中国国力的整体性落后。这种落后,既是社会形态(即资产阶级社会与地主专制社会)和文明形态(即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质的差异,又是历史发展水平(即资本主义时代与封建主义时代)和生产力水平(即大机器生产与小农经济)的量的悬殊。这种差异和悬殊给我们带来的灾难是不言而喻的。虽然,自鸦片战争后,我们努力自省,并积极行动:洋务运动解决了对“器”的提防,戊戌维新触及了“制度”问题,辛亥革命解决了“统治问题”,新文化运动也“革”了灵魂的命。然而,这些在中国近代史产生过深远影响的事件以及后来南京政府的统治核心,都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如果说在1949年以前,我们还能看到一点“近代化”的变动的话,那必定是在中国的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而广大的农村则仍然是“千年幽梦,死水无澜”。由于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一贯的特殊影响力,农村因“不变’或“未变”而造成的与国际发展更大的差距,必然导致整个中国与世界距离的拉大,因此农村的危机,必定是中国的民族危机。
国内政治经济关系。近代以来,中国农村一直处于政治紊乱、经济凋敝和农民贫困化的境地。而南京政府的统治,不仅没有使这种情况得到改观,反而加速了它的恶化。究其最根本的原因,从经济的视角分析,封建的生产关系特别是土地占有关系的继续存在并进一步顽固化是症结所在。农村封建的租佃关系和田赋剥削,刺激大批有产者积极参与土地兼并,并造成农村中国民党官僚、地主、收租人、高利贷者四位一体的腐朽的经济“奇观”。土地被地主用来收取封建地租,这不仅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和农民破产的根本原因,而且也是中国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和富强的基本障碍。马克思曾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显然,中国农村生产关系的现状已经成为整个中国现代化步伐裹足不前的根本原因,传统的死亡和新生命的诞生将同样不可避免。关于土地所有制的改革与现代化的关系,美国学者布莱克指出:评价向现代化领导转变的第二个标准是土地占有权的改革农业,直到现时代之前还是主要收入来源,它形成了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基础。自然,它是社会中最保守的部门,努力改变土地占有系统和耕作方法必然成为主要的政治问题。”“在地主反对现代化的地方,农业改革成了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因为地主是传统政府的主要支持者,所以农业方面的任何改革都意味着一场彻底的政治革命。因此,中国社会的政治危机在所难免。
从农民即社会主体成员的层面。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像中国这样的国情,农民必定既是社会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又是国家政治稳定的威慑力量。从历史上看,农民的贫困是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换言之,农民的负担状况,决定着农业再生产状况,并由此影响农村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实事求是地评价古代农民战争的历史使命,就是推翻和改造地主阶级的统治,调整当时的封建生产关系,为社会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开辟道路。列宁曾指出:农民“平均’地产的思想是正当的和进步的”,“因为它反映了反对封建农奴制的不平等现象的斗争”[13虽有空想性,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仍具有反封建的革命性质。在南京政府统治下的中国,土地、地租、高利贷的交互作用,地主不仅占有了农民的剩余产品,并最终占有农民的所有生产资料以及他们的人身自由。建立在这一经济基础上的农村宗法政治及其实践者一军阀、买办、地主、商人的统治系统,除了封建的落后和愚昧,还增加或借鉴了近代资产者的疯狂和野蛮。因此,国民党时期所有能激起农民揭竿而起的传统社会经济因素,不仅一应俱全,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同时,在一个全球性的近代化时代,农村、农业、农民若不能与时俱进地迈入近代化行列,那么这种新的贫困,必然使它走向整个社会的对立面。而传统农民与自然和朝代循环抗争的革命也将被赋予新的内容。因为从理论上讲,农民缺乏政治上的独立性,“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14,这使他们具备了与新阶级联合的可能性。在历史实践上,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和农民战争,17世纪英国革命,18世纪法国大革命,“在所有三次资产阶级大起义中,都是农民提供了战斗部队。[15,马克思因此最早提出了工农联盟思想。这表明,农民的革命有极大的可塑性。历史上没有一场革命最终不是人的革命,农民也必将在新一轮的革命中,在改造历史的同时,实现自我改造。
三、“三农”问题的历史出路一历史对逻辑的回归
在近代中国,几乎每一革命阶级或阶层都曾先后从各自的角度就“三农”问题提出过有创意的纲领或主张,除了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政治方案外,其他阶层如邓演达的经济方案,梁漱溟的文化方案以及晏阳初的教育方案等,均因脱离相应的政治和政权依托而终致“农村不动”成为共同宿命。
孙中山英年早逝,使“耕者有其田”成为未竟事业。
南京政府成立后,也曾试图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而在与农村有关的基础行政制度上最大的举动-推行“保甲”改革,其实质并非资产阶级的政治进化,而是作为国民党内战的体制保障措施。在农村经济方面,从南京政府成立至30年代中期,重点进行了土地、田赋和田租整改;30年代中期到国民党大陆政权的覆没,把改造农村的重点转向纯粹的技术改良如:推广农技、兴修水利、建立农村金融网络及农产品品种改良等等。然而,由于政策缺陷,管理弊端,连年内战,农民反抗,特别是国民党的政治堕落,而均以失败收场。首先,早在“4-12”事变,国民党即排斥政治上代表工农和其他基层民众的中共和左派,使其下层社会和农村出现了行政真空,不得不把传统意义上的地方土豪劣绅作为沟通社会上下层的媒介,以达到推行农村改革的目的。然而,土地及田赋整改必然触动这些‘改革组织者”的既得利益,并遭到他们的坚决反对,从而导致改革流产。同时,在保守的土豪劣绅把持农村行政权力的情况下,这种改良不仅不可能取得实质效果,反而会进一步损害农民的利益。其次,土地既是中国农村封建生产关系的生存基础,又是农民作为小生产者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改变当时落后的土地占有关系,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可以极大地提高农村的生产力,减少社会变革的阻力,从而达到为工业化取得资金,推动现代化发展的目的。但是国民党自身的政治倾向,使“蒋介石政权没有解决中国民众的贫困和平民的悲苦生活这一最紧迫的问题”。“蒋介石几乎没有关注经济公正的问题。”这样,农村、农业和农民成为国民党政权施政的最大牺牲品。
什么原因使农民成为革命者:贫穷、革命的补偿和有利的时机。显然,国民党已经不可能实现其在农村的自救。
反观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首先,在理论上。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而不是农民革命的理论,所以,它并未对在民主革命时代,农民革命的历史命运作出过现成的严谨的理论结论。为此,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们经过了长期、不懈的探索认识到:中国现存农村的政治经济关系,既是革命的对象,又存在着革命的源泉,而农民的自我解放和土地改革,既是革命的目的,又是革命胜利的保障。早在1925年和1926年,毛泽东相继指出“中国的大地主是中国农民的死敌,是乡村中真正的统治者,是帝国主义军阀的真实基础,是封建宗法的唯一堡垒,是一切反革命势力的最后原因”。“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又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农民问题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所以说,“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解决了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1936年毛泽东在延安对斯诺语),当然,由于新民主主义的性质,决定了这场革命的领导阶级是无产阶级,因为在中外历史上,不曾有一个国家的封建制度是由单纯农民战争摧毁的,同时农民也未曾创立过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即是最好的明证。特别是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农业是基础”,“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就给发展工业生产,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的任务奠定了基础”的论述,为这场新型农民革命的性质和现代化目标作出了崭新的诠释。其次,在实践上。中国共产党在广阔的农村成功地进行了土地改革、政权建设、经济建设、现代化尝试和革命战争。特别是土改和农村政权的建设,成为最广泛的乡村动员,把广大农民纳入推翻封建主义、官僚主义统治和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在政治上结束了豪绅把持农村政权的时代,建立了正确处理农民作为革命者与作为土地私有者之间关系的权威;在经济上对传统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保守、落后的方面进行了改革,因而极大地促进了整个中国社会的转型。作为现实意义,这一社会变革,为解决解放区“三农”问题,找到了积极有效的途径,使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实现了在农村的军事总动员,并为最终战胜国民党奠定了政治、经济和军事基础。作为未来意义,则为夺取政权后实现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和经济现代化,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1984年邓小平指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中国稳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不稳定。”
--可见,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还在我们的时代延续。
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世纪初俄国“不发达社会学”的基础上,于60年代创立了“农民学”。一一可见,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所具有的世界性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