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讨论了派性、村委会选举与村集体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关系,认为在当前农村,正是村集体较多的资源,为派性提供了形成的基础,村委会选举则为派性斗争提供了恰当的途径,而派性斗争则为村委会选举和村集体经济资源的再分配提供了特殊的组织方式。本文还讨论了派性与半熟人社会的亲和关系,和派性斗争的不同形式。
关键词:派性 村委会选举 村集体经济 半熟人社会 村级治理
第一次将选举、派性与村集体经济状况联系起来,是在湖北一个长期存在派性斗争村庄观察选举的感受,那个村以前因为村集体经济资源多而派性斗争不断,历任村委会主任和村支部书记都为争夺村集体经济的控制权而斗智斗勇。等到1999年第四届村委会选举,虽然选举时依然竞争激烈,选举后却因为村集体经济的衰败,村干部的报酬无法兑现,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第一次真诚地协商合作,村中以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为首的派性斗争惯例,历经20余年,在此有了中止的希望。第二次产生这种联系,是在2000年到沙洋县一个近年来为派性斗争所严重影响村的调查。这个村并无派性斗争的传统,但因为镇里撤换老支书引起一些村民及村中党员的不满,他们通过种种办法来反对新任村支书,最后通过选举将新任支书选掉,由此形成以老支书和新任支书为中心的长达6年的派性斗争。他们双方的基本手段就是用经济手段和利益许诺来收买支持者。第三次产生这种联系,是在浙江丽水市一个县的调查。在城关镇,镇委书记讲县城内的5个村,每个村的派性都很严重,村委会选举的竞争也十分激烈,因为当村干部有利可图。这就一语道破了派性的实质。以下我们讨论派性、选举与村集体经济资源的关系。
一、派性与村委会选举
选举并不是投票者单纯依据自己的意愿去投赞成或反对某某侯选人的票的过程。选举必须要有侯选人与选民之间的互动,也要有一种集结选民意愿,形成选民力量的机制。吴重庆在调查村委会选举后,认为“分散的村民是无力的,真正能反映力量对比的变量是村民自组织的程度”,无力的村民在对待选举时,必然是一种“选来选去都是这些人”,“反正个个都是贪的”的结论,因此而影响了他们对选举参与的热情[1]。仝志辉较吴重庆对村委会选举中村民参与的热情稍稍乐观,因为他认为在村委会选举中,有一种精英动员的机制在起作用。精英动员是指那些较普通的村民有更大影响和更愿意参与村庄政治的人在选举期间的活动。他们明确赞成一些人,而反对另一些人,他们制造有倾向的舆论导向,用感情或许诺去拉拢村民,从而将本来无政治的村民一一拉到了村委会选举现场。
吴重庆是希望通过对村委会选举的考察,说明当前村庄自组织资源的严重不足,这反过来影响了村级治理。仝志辉则分析了在当前村庄自组织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村庄精英个人的影响能力,这种影响能力通过一种颇为特殊的机制弥补了村委会选举中村民参与效能感的不足,集结了选民的感受,并形成了选民的力量。
精英动员并非所有村委会选举中都出现的现象,大多数的村委会选举,还是如吴重庆所观察到的,因为村庄缺乏自组织能力而导致村民参加选举的效能感过低。而从精英动员本身来看,我们本文关注的派性,事实上正是选举中精英动员的形式之一种,这种精英动员与一般的精英动员所不同的是,它具有更加一般化的形式并与选举形成了互动关系。这种一般化的形式,就是它形成了自己较为固定的结构,在村庄日常的治理过程中,它也会表现出来,并且它往往以形成对垒两派为自己的表现形式。与选举的互动关系是,选举是派性形成和表达的集中场合,派性作为一种特别的选举组织形式,会对选举产生关键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选举会强化派性意识,复活派性斗争,而派性则增加了选举的激烈性和真实性,提高了村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感与参选率。 派性与村委会选举的关系是,派性是村委会选举的组织形式之一,村委会选举是派性表达自己的场合之一,总的来讲,当前因为村委会选举而形成派性的只是少数,村委会选举也往往只是派性表达自己的一种场合。我们说派性因为选举而被激活和强化,并不表明派性是因为选举而产生的。产生派性的原因大致有二,一在于当前村庄自组织能力缺乏,村民要表达自己感受,形成一致行动时,传统的宗族宗教组织已失去作用,而现代的组织形式又没有,作为过渡形式的派性便可能应运而生;二在于当前村庄有让村民一致行动的需要,特别是村集体占有一些经济资源,选举出来的村干部掌握着村集体经济资源的分配大权时,这些村集体资源如何分配,与每一个村民和这些村民中一些群体的关系极大,村民便会有集结起来行动的要求,选举正好提供了表达这种要求的场合。 派性构成了一些村庄选举的基本力量,这种力量是在传统的村庄自组织资源大都消失,新的正式的结构性力量还没有产生的情况的产物。存在强宗大族,它们在选举中的表现当然不是派性而是宗族,若存在正式的组织诸如为选举而形成的相当稳定的派系,也不会有派性在选举中发生作用的余地。一个相当稳定的派系事实上会构成政党的雏形。但派性并不必然在村委会选举中产生出来,因为形式派性本身需要成本,它需要找到自己的收益空间,只有有了一个收益的空间,派性这个需要不断地投入时间和精力的争斗形式才会延续下去。集体经济资源是派性最为重要的收益空间,村庄精英对荣誉和面子的看法也可以构成此种收益空间。与派性需要收益空间相关,随着自然村的功能逐步集中到行政村(村委会),和行政村半熟人社会的特点,行政村越来越成为形成派性斗争的恰当场合。 当前的农村,荣誉和面子收益越来越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农村普遍贫困化的困扰,而构不成派性斗争的收益空间。本文中,我们重点讨论村集体经济资源状况为派性提供的这种收益空间。
二、派性的基础与展开过程
派性是与派系不同的一个词汇。一般来说,派性和派系都是指农民之间的分派特征,但派系既然形成了“系”,就相当稳定,而派性仅仅是一种分派特征,还没有发展出稳定的组织形态。笔者曾比较台湾乡村选举中的“派系政治”和大陆选举中的派性斗争,讨论了派性与派系之间的不同。
派性的产生是有社会基础的。一般来说,当农村中强有力的传统组织如宗族、宗教组织存在时,派性并无产生的空间,这时候,农村社会是通过宗族、宗教等特定规则和方式组织起来运作的。而在农民已完全原子化的社会中,仅仅依靠赤裸裸的利益联结,也无法形成派性,因为原子化的村民是难以达成有效的合作协议的。 因此,构成派性社会基础的,是农村传统的强有力的具有构成涂尔干所说“机械关联”基础的集体意识解体,自组织能力消解,但村民现代的公民观念还没有完整发育,农民也还未完全原子化的产物。建国后,随着革命运动的强有力冲击,农村传统的自组织能力丧失,农民需要一致行动以表达共同利益时,他们以新的形式组织起来,这种形式是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建构起来的,比如具有共同地缘利益且相互熟识的邻里关系,因为同学而形成的朋友关系,因为学艺而形成的师徒关系,因为婚姻而形成的亲戚关系和因为血缘而形成的宗亲关系,这些关系的重要特点是往往限制在一个相对狭小的范围之内,关系链条很短,而且大都是十分个人化的关系。这种十分个人化的关系是从个人出发的,只有他本人才可以享有。其他人不能共享的关系,他的朋友,他的兄弟、亲戚,他的邻里等等,是以他本人为中心线索展开的。其他人也如他一样形成了自己特殊的个人交往圈,构成这每一个特定义往圈的关系,每一个都是特殊的、每一个也是狭窄短小的,没有如过去强宗大族那样可以动员很多人的强大关系(这种关系
大都已通过建国后的革命运动瓦解掉了),也因此,没有一个具体的人的特殊交往圈是可以为其他人共享的。每一个人成为自己关系的独占者。(相对来讲,宗族是所有同族的人共同占有的交往圈和每个人都可以动用的关系力量。)这种特殊占有状况,就使得他本人没有办法将这些关系移交到其他人,他退出派性斗争时,其他人也无法重拾他的全部关系资源,这正是派性不稳定容易解体的原因。 以上每个人特殊占有自己关系资源的状况,为派性的形成及其特征提供了展开的基础。但仅有这种交往圈是不够的,还需要动用这种交往圈和关系资源去为特殊目的服务,比如为选举服务或争取其它好处。而在村庄,因为大的传统和现代组织资源都不存在,每一个具体的人都无可以有效控制全村的交往圈和关系资源,因此,不同的交往圈就需要为某种目的进行合作,这就产生了许诺和利益收买的问题。这正是进一步展开派性的前提。 具体展开派性的以上两点,第一点就是,派性斗争是以具体个人的关系为基础展开的,是以两个对垒的个人为中心展开的特殊交往圈和关系资源的对垒。当作为中心的具体个人从派性斗争中退出之后,其他人无法填补因他退出而遗留下来的空缺,这个围绕着两个具体人的关系圈的对垒也因此瓦解。这时,在村庄内,派性斗争因为拥有产生派性的村庄基础,而可能作为一种惯例延续下去,但这时候的焦点人物或对垒双方的关系圈已大为不同,派性斗争不是以组织的形式,而是以习惯的形式得以在村庄延续。而更可能则是,派性斗争因为对垒双方中一方的退出,而偃旗息鼓。派性在村庄消失了。 展开第二点,就是派性斗争的双方因为都缺乏足够战胜对方的群众基础,而不得不收买村中的其他村民,尤其是掌握着其他村民关系资源的那些村中精英人物,所谓选举时“拉中间”的策略。既然是要拉中间,就一定要有经济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许诺,这种许诺十分危险,因为许诺者往往无法兑现自己的诺言。起码是无法公平地兑现自己的诺言。这样一来,中间派变成反对派,另一方便会在村中占居上风,派性斗争因此而出现轮番执政的景象。 以下我们讨论兑现许诺的村庄经济基础。
三、派性与村集体经济资源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到,派性斗争的双方都具有两重结构,一是与自己关系十分接近的紧密关系层,这一层面的人不是很多,但构成复杂,基本上是以派性焦点人物为核心的亲朋好友。亲即姻亲和宗亲。在宗族意识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宗亲主要是兄弟及堂兄弟这样的近亲。友则指与他关系密切的好朋友,拜把兄弟、同学战友、生意上的合作者以及其他具有共同的特殊经历而结成的友谊。在当前大多数农村,友的力量已超过亲的力量,成为村民交往圈的主导部分。无论是亲是友,都是围绕每个具体的人的,是特殊的;第二层面的是通过利益许诺而结成的利益联盟,这部分人试图通过支持派性斗争中的一方,来获得经济上的好处或安全感。其中也有一些人因为是对方一派的坚决反对,而成为另一派的坚定支持者。
村集体经济在两个方面为派性斗争提供了理由或动力。第一个方面为,村集体经济较多时,当村干部会有更多个人经济收益上的好处,村干部职业成为村中精英人物谋取的目标。村庄精英为争夺村干部职位而充分利用已有的关系,并不断通过拉关系来结成新的利益联盟。在争夺村干部职位的过程中,村庄精英逐步分化结盟,形成一般是两派有时是三派的对垒格局,到底鹿死谁手,需要到选举的市场上或上级的关系中得以决定。精英的分化与结盟,自然带来村民的分化与派别的形成,派性自然而然就产生了;第二方面为,较多的村集体经济为派性斗争提供了兑现许诺的条件,这种兑现又反过来会强化许诺的效力,从而强化在村干部选任时拉关系的力度,这种拉关系的力度进一步稳固了派性的基础,增加了派性斗争的机会。
除以上两个方面以外,较多的村集体经济对派性产生的影响还有以下一点:在任村干部兑现许诺本身当然是对村集体经济资源的一种再分配,这种再分配做得过头了,就会引起其他村民的不满,不满的村民在一些有个人目的的村庄精英的动员下,结成了对在任村干部的反对,这种反对可以利用一次选举,一次村中重大事务的决策,或一次罢免案及上访来予表达。这个时候,充当组织者的村庄精英,大都是在前次选举中落选的那些有意当村干部的人,他们因为获得了大量中间派,而具有了将那些兑现利益许诺时做过头了的在任村干部反下来的实力。
在村集体经济资源较多的村,村干部当然不只是在兑现许诺时行使集体资源再分配的权力。而每一次对村集体资源的再分配,都会引发公平与否的争论,这些争论若多次重复,就可以被村庄精英利用,也就可能形成派性。村集体经济资源越多,再分配村集体经济资源的机会就越多,数额也越大,形成派性的可能性就越大。没有村集体经济资源,不仅失去了再分配村集体资源的机会,也没有关心个人经济利益的村庄精英来掺和村里的事情,这时候,村庄的派性斗争无从谈起。
但并不抽象地存在集体经济资源与村庄派性的正相关关系。这与村集体经济资源获得的途径有关。村集体经济资源大致有两种获得途径,一是某个村庄能人以他个人的经营才干和人格魅力来经营村庄企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所形成的集体财富。这种村庄如河南南街村、江苏华西村等着名村庄和与这些着名村庄紧密相联的王洪彬、吴仁宝等着名村庄创业者。这些村庄的集体资源起码在创业者仍然健在时,不会成为形成村庄派性斗争的润滑剂:村庄中无法产生一个与创业者魅力相提并论的反对派的首领。
与派性斗争的产生有正相关关系的拥有较多集体资源的村庄,是那些意外得到资源的村庄。在城郊村,村民并没有创造财富,村庄领导人也没有创造财富,但城市化提升了村集体土地的价值,巨额的土地征用费,和没有任何一个村民及村干部享有巨额土地征用费的合法占有权的情况下,如何分配这些意外得来的好处,就会引起村庄内部的激烈争论,分歧分派,派性自然而然就产生了。
若恰好在这时候进行选举,村集体经济资源争夺所形成的派性便集中爆发出来。之所以经济发达地区村民的参选举可能更高,是因为发达的经济带来土地增值,带来村集体资源的再分配和在这种再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派性。有了派性的选举,就会有一幅热闹的图景:精英走家串户拉票真忙,村民三五成群细慢思量,最终,村里所有人都被动员进行选举投票的现场。
四、讨论与结论
1、派性与半熟人社会
半熟人社会是我们用来描述当前行政村(村委会)一级,村民相互之间不很熟悉,但每个村民都与村干部熟悉现状的一个概念。正因为村民之间不很熟悉,在缺乏组织结构的情况下,派性成为动员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重要方式,这种动员通过村委会选举、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等表现出来。
一般来说,在熟人社会如自然村中,村民相互之间十分熟悉,东家长西家短,村民都很清楚,村庄舆论因此较为健全有力。没有外来的组织结构发生作用,自然村内就可以达成共同决定,村民内部分派斗争在绝大多数时候就没有必要,也缺乏产生的理由。在熟人社会中,赤裸裸的利益许诺往往为他人所不齿,而因为熟人社会中每个人都是其他人的熟人,围绕两个焦点人物形成两派时,对每个人的人际关系都损害太大,没有人愿意在一个熟人社会中公开支持一个人以反对另一个人及这个人背后的群体。 其实,一般情况下,以自然村这样的熟人社会为代表的地缘群体,往往是构成行政村一级派性斗争的基本力量。自然村一般都具有共同的地缘利益,有形成一致行动的理由。自然村内相互熟识,它作为一个基本力量参与到派性斗争中,可以获得本体性的安全感。自然村内,相互熟识的每个村民一同参与到
行政村的派性斗争中时,它更象是为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赤裸裸的个人好处在行动。相互熟识的人们相互鼓励和支持,会创造超出村庄社会中的理性算计和行动来。村委会选举时,投票因此理直气壮,村务决策时,表态因此旗帜鲜明。 也正是有了自然村及村庄派性斗争焦点人物其他各种特殊关系的组合,构成了派性斗争双方的基本力量,没有这种基本力量,完全是利益许诺,很难形成派性斗争的理由,特别是派性斗争可以延续的理由。
若以地缘或业缘等关系组合起来的基本力量足够有力而稳定,这种基本力量事实上就变成了不是围绕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围绕某一种共同的利益的新生力量,事实上就是形成了派系这样一种远较派性稳定的力量。派系之争在台湾乡镇长选举中十分普通,但派系一般是较行政村这一半熟人社会更为庞大社会比如乡镇社会的产物,因为在乡镇这一层面,派性这一依赖个人关系形成的组织力量,已没有能力主导选举过程。派系是较派性更为稳定的力量,也是更为结构化的力量,它是在超出半熟人社会的选举中,政党结构还没有形成时,产生的一种替代结构,派系以若干乡村精英和他们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结合为基础,在派系的运作中,乡村精英是重要的,但派系并不因为某个乡村精英的退出而解体,因为派系已形成了次生的领导结构,可以完成内部的领导替代。 一句话,派性与半熟人社会存在亲和关系。
2、派性斗争的两种表现
一般来说,派性斗争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一种形式是在任村干部与在野村庄精英的斗争,一种形式是在任村干部这间的斗争。
在任与在野两派的斗争,大多数时候是围绕村庄权力进行的。一派在任时,另一派不满,不断上访告状,拉拢村民,或直接对抗,使得在任村干部工作不能开展,村庄秩序无法维持,而不得不中途下台或在新一届选举中落选。在野派上台后,下台的一派也会上访告状、拉拢村民,或直接对抗,使得当上村干部的原来的在野派同样无法开展工作,村庄秩序得不到维持,最终,相互斗争的两派,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退出,要么是达成妥协。无论是哪一种结果,派性斗争都会改变形式,或者派性斗争消失,或者派性斗争的主要当事人退出村庄政治的舞台,而新的派性斗争的首领上来,将派性斗争的习惯(仅仅是习惯,而不是以前的派性斗争中两派的分派结构)延续下去。
在任村干部之间的派性斗争,大多数时候是以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中心展开的,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之间的矛盾,既与当前有关制度规定的模糊有关,也与村庄社会的现状有关。他们闹矛盾时,若分别在村中援引不同的关系和村民力量,这种矛盾就以派性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了。有矛盾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都会充分争夺村民的支持,村委会选举成为这种争夺的焦点。村支书不会喜欢一个总是与自己闹矛盾的村委会主任,他在村委会选举中暗中使劲,以将不喜欢的村委会主任选掉,或防止一个他不喜欢的人选为村委会主任。而为村支书所不喜欢的人总会充分调用自己的关系资源以能当选。他若当选,他当然不会与村支书善干罢休,他会利用他是村民选举上来的合法性,以村委会法人代表的身份向村支书挑战,村支书动员起自己的支持者应战,这样,派性斗争便在村干部中延续下来。而若村支书所不喜欢的人落了选,这个落选的人仍然有可能组织起自己的支持者来挑战村支书和当选村委会主任的权威,他们拒绝配合村里的工作,寻找村干部工作中的漏洞以攻击之,这就将在任村干部的派性斗争延续到在任与在野之间。而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也并不一定仅仅村支书支持自己当选就感恩戴德,他当村主任不久,就可能发现自己与村支书代表利益的不同,支持群众的不同,处事方式的不同,所有这些都有形成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矛盾的理由,这种矛盾发展下去就构成了以在任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为首的两派斗争。
显然,抽象从派性斗争的表现上,看不出派性斗争有何规律。派性斗争有没有发生的规律或派性斗争的村庄基础是什么?前述讨论的答案事实上是有的,这就是村集体资源状况。无论是以在任村干部为主展开的派性斗争还是以在任村干部和在野村庄精英为主展开的派性斗争,都是村集体资源越多的时候(特别是意外的、轻而易举得到的村集体资源),派性斗争越激烈。村委会选举及村支部选举,则为这种激烈的斗争找到了恰到好处的表达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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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吴重庆:“村治及其本土资源”,《东方文化》2001年第3期。
参见仝志辉:“村民选举参与中的精英动员”。《社会学研究》2002第1期。
参见贺雪峰:“乡村选举中的派性与派系”,《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4期。
参见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