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被称为"阳光下的竟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竞选是最引人注目、最激动人心的选举方式。但从近年的选举实践看,各地开展名副其实竞选的村并不多,成效也不一。当前,正确引导和稳步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村委会成员的竞选活动,对推动村民自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就竞选活动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看法。
一、 正确认识竞选活动
(一)开展竞选活动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村委会成员的竞选,作为村民个人要求参与村务管理的一种直接形式,它可以让选民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同时也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尤其是候选人公开自己的治村打算以及廉洁自律的承诺,有利于群众的监督。此举对于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它是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村民自治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的客观要求。但我们既不能把它等同于西方国家的竞选,更不能谈竞选而色变。切实引导和指导好这项工作,对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对于进一步完善村民自制机制,都有着长远的和现实意义。当前,加大力度且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村委会成员的竞选活动,时机已经成熟。
(二)竞选活动尚处初级阶段
在西方国家的竞选活动中,尤其是竞选总统这样的活动,如果没有一批心甘情愿且具有才干的人来筹集资金、组织竞选集会、游说选民、散发小册子、张贴海报,并开展一场成功的竞选所需的其它活动,任何候选人都不能当选。此外,西方国家为了建立并领导一个制胜所必不可少的竞选班子,必须具备一个高效率的管理结构和一个强有力的自愿者群体。而我国的村委会成员的竞选则不同,大部分地方尚处探索阶段,或者说村委会成员的竞选仍处在初级阶段。如多数地方只有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才有资格发表竞选演说,且演说必须在选举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散发小册子等行为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纯粹为竞选而筹集资金的现象尚未出现,等等。当然,也有部分农村非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也可以直接上台发表竞选演说,但目前这种情形不多。因而,当前我国村委会成员的竞选工作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若一味照搬西方国家的竞选方式,难免不切合我国农村的实际。对此,做为村民自治工作的各级指导部门,应有足够的认识。
二、 竞选活动障碍的清除
(一) 营造有利的竞选氛围
作为竞选者本人,在公平、公开、依法的前提下达到当选目的,应当是合情合理的。但由于我国的村民自治工作是在不断深化过程中,民主化进程也是循序渐进的。对于竞选这样的选举方式,还应当加以正确的引导,并营造有利的竞选氛围。从近年竞选活动的实践看,部分优秀青年愿意参与竞选,但同时也产生顾虑。一则担心被人指责爱出风头,当心"枪打露头鸟"。二则当心无法实现竞选前的承诺。也有人考虑到领取有限的村干部补贴远远低于外出劳作所得。思前虑后,终究未能参与竞选。鉴于此,在开展竞选活动之前,有关选举指导部门应当加以正确引导,努力营造勇于参与竞选的舆论氛围。在具体操作上,换届选举工作一开始,有关部门就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竞选舆论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各种报刊、专栏等宣传工具,大力提倡人人关心村民自治工作、人人参与村民自治工作,引导并鼓励优秀青年参政议政,实现他们管理好农村,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抱负。为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在竞选中脱颖而出,竞选时,要扩大竞选参与面,想方设法给参与竞选的人提供发表竞选演说的机会,尽量避免将参加竞选演说的人员局限于正式候选人当中。
(二) 清除人为障碍
一些现任村主干,由于当心竞选活动将威胁到自己的连任,还有一些人当心自己的既得利益受损,不惜散布竞选有害论,诋毁竞选活动。指责竞选活动不利于农村的稳定,照般西式民主,等等。还有人给竞选活动设置种种障碍,致使竞选活动夭折。为了正确引导并规范竞选活动,各级选举指导部门应当大力支持勇于接受村民挑选的竞选参与者,不断为他们创造有利条件,排除一切干扰,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参政议政氛围。
三、 竞选活动的地域性选择
按理,只要愿意开展竞选活动的村,都得开展,问题是目前开展竞选的面还不广,一些地方仍在探索竞选活动的途径。作为指导选举的管理层,在新形势下开展竞选活动的试点时,还应考虑地域选择问题。一般情况下,选择在人口较多、经济实力较强、村民参政意识浓的村为宜,人口在5000以上的村为首选。因为,这样的村一般人力、物力以及各种资源相对丰富,更有利于竞选上台者施展才能。在"城中村"开展竞选活动也相对有利。在居民、农民混居的城乡结合部,正处在加快由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以及经济转轨、职能转变过程,迫切需要一批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再则,"城中村"的财力资源也相对丰富。这些因素都给竞选上台的优秀人才实现政治报负以及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四、 竞选方式
(一) 基本原则
一是公开竞争。公开竞争,是指村民委员会的正式候选人,在村选举委员会组织的演讲大会上,面对广大选民,公开进行演讲和公开回答选民们提出的问题。演讲内容除了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特长、能力、政绩等外,还应公开自己当选后的治村打算并公开保证自己廉洁自律等。
二是平等竞争。在演讲大会上,每位候选人的演讲时间、次数要一样,要保证每一位候选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若是由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的,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候选人,不能厚此薄彼。
(二)演说活动的具体安排
当前,大部分农村的才力仍然有限,为了节省人力、才力、物力,候选人竞选演说应安排在正式候选人的预选大会上进行。候选人尤其是主任初步候选人在预选会议上发表治村演说,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为宜。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竞选演说宜安排在选举日前专门召开的竞选演说会上进行,正式候选人在演说会上发表治村演说,同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监督下,候选人还可以通过当地的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竞选活动。候选人也可以预先书写宣传介绍材料,张贴于村政务公开栏或竞选栏上,让选民了解自己的治村思路。竞选的准备工作应在选举前一日结束,选举日当天必须停止一切竞选活动。
五、竞选活动的规范形式
竞选时,竞选演说应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它人员不能作为竞选活动的组织者或主持人。候选人治村方案演说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能随意攻击和贬低其它候选人。演说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不实事求是的演说,村民选举委员会有权制止。
在规范竞选活动过程中,应防范个别村民委员会正式 候选人,为达到自己的当选目的而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和行为。如通过请客、送礼、喝酒、许愿等方式联络感情,或采用抬高自己打击别人,扩大自己的影响以及利用宗族、家族、派系等因素扩大自己的势力,甚至用钱买选票,收买人心等。应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对竞选活动的干扰和破坏。
六、竞选活动的善后工作
竞选获胜者,其本人自然是聪明甚至才华横溢,但有些同志原本没有参政经历,有的纯粹是经商起家,缺乏政务管理经验。如在处理村委会与乡镇机关的关系以及邻里、房派之间的矛盾事务等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在处理村委会与党支部的关系时,有的同志没能正确认识到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组织基础、是党在农村的工作基础、是党领导农村广大群众进行生产和建设的战斗堡垒以及是村级各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这样一些关键性问题。有的同志自视甚高,认为自己是成千上万选民选出的,而党支部书记只是几位或几十位党员选出,有的纯粹是上级任命的,因而村委会更能代表民意,在村民自治中应具有最终决策权等。鉴于此,在竞选活动结束后,乡镇党政部门以及村党支部、村委会,还有许多善后工作要做。因为,新上任的村委会成员的党性锻炼以及协调、管理能力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 。有关部门在考虑弥补这一缺限时,首先着手的便是加大培训力度。培训的课程除了应设置党务知识等基本科目外,还应设置旨在提高受训人员的调查研究、村民自治事务管理以及协调能 力的课程。培训应当认真进行,不得走过场。
为了进一步理顺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村党支部书记应经常找村主任谈心,二者之间还应加强沟通,齐心协力抓好村民自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