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来解析世界的社会主义现状与前景。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私有制弊病的存在是出现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的充分条件。在经过长达几个世纪自发、盲目努力之后,直到19世纪中期,人们才开始自觉地、有组织地克服资本主义私有制弊病的尝试。大体上说,这种尝试是按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激进的、革命的方式;另一种是温和的、改良的方式。前者首先以强力剥夺私有者的财产所有权并将其转化为公有制,然后按国家计划配置社会资源和组织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而后者则是在大体保持私有财产所有权外在形式基本完整的基础上,通过国家立法手段不断加大对所有权所属各经济权利的社会干预程度并辅之以必要的国家宏观调控,然后再把这些社会干预所获得的大量物质利益拿出来用于社会福利、教育、卫生、科研等公共事业,使每个公民,特别是没有财产或只有很少财产所有权的公民也能享受到近乎是按需分配的医疗保障、基本教育保障、养老和工伤事故保障。简而言之,前者是通过消灭有产者和私有制的办法来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病;而后者则是通过消灭无产者,并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增加其享用社会财富的权利的办法来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病。这两种方式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社会实践检验,现已表明:它们虽各有所长,但比较而言,温和的、改良的方式显然比激进的、革命的方式取得更大,也是更为稳固和实惠的社会效果。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意外落差,固然与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大多原本都是比较落后的国家,基础太差有关,但深层的根本原因,从方法论上说则是:激进的、革命的方式大多通过对既往社会全盘否定来实现其目标,因此往往不免会打乱历史发展所不可少的历史继承性的正常、合理、必要演进;而温和的、改良的方式则主要通过旧事物的自我辩证“扬弃”来向前推进,既往的成果被加以合理改造,使其逐步居于次要地位并融入新的社会体系。这里面的历史辩证法,不只耐人寻味,更加发人深醒。
深入研究现代资本主义的历史,不难发现,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稳固和发展其实只是一种虚假现象,其内部对资本主义基础起扬弃作用的社会经济因素日益增多。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正在经历着经济权利社会化的过程,即在经济权利的职能、组织、使用和发展上社会化程度不断增加的过程。简言之,也就是笔者所说的间接公有制不断增多强化的过程。从本质上说,这显然是一种走向社会主义的趋势。当年,以务实着称的俾斯麦开国家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先河时,就曾明确地指出:“只有现存国家统治政权采取行动,即由她实现社会主义要求中合理的、并与国家及社会制度相一致的东西,才能制止社会主义运动的混乱局面。”(23)有史记载,当时德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的大胆尝试,最初曾被一些西方工业国家指责为“社会主义”。(24)后来,更有人把罗斯福推行“新政”说成是想把资本主义改造成社会主义。(25)198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通过新的公司法议案,其中的四项新规定是:
没有干预外,所有权中的其它三项经济权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干预和肢解。据悉,继宾州之后,美国接着又有28个州对公司法进行了类似宾州的改革。这些在美国也被誉为“宾夕法尼亚式的社会主义”。(26)至于瑞典社会民主党和英国工党,更是不遗余力地把自己执政时采取的社会政策称之为社会主义措施。这些说法是不是都是那么精准,可以另当别论,但决不能把它们看作空穴来风,毫无根据。当今美国智囊团中的精英,惯以****着称的布热津斯基,在世纪之交前夕,曾经不无感慨地坦陈:“更为重要的是共产主义精髓的间接传播,在过去40年中,依靠国家来采取行动对付经济和社会弊病的倾向日益流行。”(27)过去,由于受到极左思潮的影响,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有很多人从不把共产党人以外的任何人的进步作为誉为社会主义,不论这些作为出于何种背景和动机。甚至有人公开宣称:资本主义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社会主义因素。这种唯我独尊,唯我独“社”的思维方式是十分有害的,极不利于人们客观、深入地认识世界的本来面目。此外,这种思维方式还极易造成一种病态社会心理:当传统社会主义兴盛时,就孤芳自赏,盲目自信,以为大同世界已为期不远;当传统社会主义受挫时,就怨天尤人,悲观失望,甚至丧失社会主义信念。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必须具有开阔的视野和开放的心态,这样才不会被一些暂时的、表面的现象所迷惑。事实上,从大方向上说,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以不同的方式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只是所走的道路有别于传统社会主义而已。美国着名学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货币主义经济学泰斗、大市场小政府理论的鼻祖弗里德曼先生把西方发达国家的这种进程,形象地描述为正在“溜向社会主义”。(28)好一个“溜”字,用得如此准确、生动,可谓达到出神入化境界。“溜”向社会主义,既表明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使然,又显示是一种身不由己的选择。这其实不仅是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整个世界发展的总趋势。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世界社会主义的前景抱以乐观的态度。
写到这里,有必要复议一下前些年纷争不已,却无定论的“趋同论”问题。过去,在世界大同趋势的认同上,形成了针锋相对、泾渭分明的两派:一派认为世界将趋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另一派认为世界将趋同于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前面所说的直接公有制。现在看来,如果世界真的将在21世纪出现趋同之势,那么,它既不可能汇合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也不可能集中于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趋同”的浑厚的经济基础应当是间接公有制。因为间接公有制不仅社会化程度很高,而且包容性极强,非常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生产经济化、分散化、个性化发展的要求。这个观点能否成立,不远的将来,社会实践就会给予明确的结论。
注释:
(1)张厚义等:《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No。3(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12页。
(2)《中国私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经济研究》1994年第7期,第44页。
(3)参见袁卫东:《“无为”的政府》,《南风窗》2001年第12期(下),第20-22页;《数字南海》,《南风窗》2001年第12期(下),第31页。
(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哲学的贫困》第二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44页。
(5)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页。
(6)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7页。
(7)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页。
(8)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29页。
(9)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页。
(10)这是笔者为方便研究现代法治经济起见,特意创设的一个概念。经济权利,从内涵上看,它们是依法循规确认的,通过对物事实上的拥有、管领、控制、支配而享有的权力和利益的集合;从外延上看,它们是物权,包括自物权和他物权的派生物。按照《罗马法》的标准,具体地说,自物权的外在形式是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用益权、处分权四种权利,而他物权则分为地役权、人役权、地权、永佃权、质权、抵押权六种权利。以上十种权利就是笔者所说的经济权利。
(1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493-494页。
(1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7页。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史编)》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99-300页。
(13) 王贵正等:《世界现代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81-383页。
(14)邵奎:《当代“民主社会主义”本质析》,《科学社会主义研究》1992年第3期。
(15)戚卫:《缜密的美国税制》,《光明日报》2001年3月23日。
(16)刘伟:《美国正在溜向“社会主义”》,《南方周末》2001年11月8日。
(17)黄安淼、张小劲:《瑞典模式初探》,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50页。
(18)许福瑞:《丹麦和瑞典税收高》,《海南日报》1996年9月17日。
(19)丁刚:《瑞典向“福利病”开刀》,《人民日报》1995年4月24日。
(20)厉有为:《实践的科学总结,理论的重大突破》,《深圳商报》2001年12月24日。
(21)周叔莲、郭克莎:《资源配置方式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3期。
(22)吴友法、黄正柏:《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72页。
(23)吴友法、黄正柏:《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76页。
(24)参见胡绳《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人民日报》1994年6月16日。
(25)翁杰明、张西明等:《与江总书记谈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156页。
(26)转引自薛汉伟:《关于考察社会主义历史命运的若干问题》,《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4年第2期。着重号为笔者所加,特此说明。
(27)刘伟:《美国正在溜向“社会主义”》,《南方周末》200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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