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只有坚持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但在现实中,却一直有人大力鼓吹“爱国不等于爱社会主义”“爱国不等于爱共产党”“爱国主义是极权主义的宣传”“在全球化时代爱国主义已经过时”“爱国主义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如此等等。面对这些奇谈怪论,我们必须明确,爱国主义不仅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当代中国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既要传承历史上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又要体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任务。具体说来,就是要做到以下“五个相统一”。
一、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相统一
“我爱国,但是不等于我爱社会主义、我爱共产党”,“不管什么主义、什么政党,只有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我都会爱”。类似的观点,长期以来在一些人中间颇为流行。实际上,这是打着爱国的旗号,人为地制造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矛盾和对立。殊不知,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热爱上,这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坚持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伟大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但进入近代以后,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和本国封建统治者的腐败无能,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反抗外国侵略、争取民族独立、改变国家贫穷落后的面貌,当时先进的中国人曾经不辞辛劳地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均以失败告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旧的制度推翻了,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在布鲁日欧洲学院的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4月2日)
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还是取得了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领导人民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全面开启改革开放,在新的伟大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这条道路上,中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在中华民族历史上树立起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今天的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中国近现代的历史已经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承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必须弘扬其时代主题,这就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了共产党,中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这是中国人民从长期奋斗历程中得到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论。”(《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266页)在当代中国,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代替中国共产党。虽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也曾犯过错误,但那毕竟是前进中的错误,而且都能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得到纠正;虽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也存在消极腐败现象,但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取得的成效更是有目共睹的。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反思和纠正错误、勇于正视和清除腐败,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国家、为民族谋利益的追求始终没有改变过。实践一再证明:“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2、358页)所以说,祖国的命运和党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命运是密不可分的,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一致性。
二、爱国主义与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相统一
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缔造的一个国家,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爱国主义传统。现实中有人却说,“爱国主义是极权主义的宣传”,“爱国主义的畸变代替了民族自决和保护人权”。受这种思想影响,“一国两制”的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权威在一些人那里遭到严重挑战,“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对台海和平构成现实威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破坏。面对如此形势,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需要结合时代背景和国内外条件新的变化,赋予爱国主义传统新的内容和要求。
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大业,上世纪90年代末已经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但由于各种原因,台湾问题至今仍未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港澳、台湾和海外的中华儿女来说,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能损害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不能反对祖国统一。邓小平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限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有些事情,比如1997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1、221页)在台湾问题上也是如此,海峡两岸的中华儿女,无论属于哪个党派、哪个团体,只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认同虽然两岸尚未统一但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认同国家的领土和主权从未分裂也不容分裂的道理,都可以纳入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联盟,在拥护祖国统一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最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必须坚决反对。这是当代中国的爱国主义对两岸同胞的共同要求。
民族团结是维护祖国统一、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根本保证。历史反复证明,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就是各民族团结友爱。只有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中华民族才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会展现出宽广灿烂的实现前景。我们并不回避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不同地域、族群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但在现实条件下,我们更应该着眼于国家的稳定和各民族的团结进步,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维护者、推动者,这也是当代中国的爱国主义对中华各民族群众的共同要求。在当前“三股势力”活动猖獗、暴力恐怖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各族人民都应该更加坚定地意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不是哪一个民族的国家,而是全体中国公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国家,要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信谣、不传谣,不受坏人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旗帜鲜明地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国家分裂的言行,矢志不移地捍卫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稳定发展、伟大复兴。
三、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相统一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的总和。在5000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历史上,一代代中华儿女大力传承弘扬民族精神,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联,不断激发创造活力,使滴水之微汇聚成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维护着祖国各民族的团结统一,推动着祖国向着独立自由、繁荣富强的方向不断前进。今天,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加速期,在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中,思想领域日趋多元多样多变。在这种情况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来引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这种作用。如果缺失了民族精神的引领,任凭多样化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自由发展下去,国家和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就会松动,团结统一的思想意志就会丧失。唯有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才能找到全体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有效整合纷繁复杂的社会意识,有效避免社会分化可能带来的思想对立和混乱,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正能量,集中每个人的梦想成就伟大的中国梦。
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的时代性表达,体现着社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精神风貌和社会风尚的总和。今天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以改革创新为显著特征的时代,任何一个具有爱国情怀的人,都应该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不能有丝毫的自满和懈怠。面向未来,只有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才能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科学发展的制度安排和利益导向,使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雄厚的基础;只有继续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才能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使中华民族获得撬动中国梦的精神杠杆。
四、爱国主义与立足民族、面向世界相统一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伴随着资本、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跨国公司的本土化程度不断提高,各国公民经常性地跨国界流动,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愈加突出。这种情况使一部分人对自己的归属感产生了困惑,甚至认为在全球化时代爱国主义已经过时了,“人类利益大于国家利益”,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将构成“历史的终结”。
这是糊涂的认识。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关起门来搞建设。我们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实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战略,大胆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加快自己的发展进步,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赢得同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这无疑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之一。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始终是把自己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他们在享尽经济全球化“红利”的同时,总想利用自己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优势,搞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输出和渗透,把其他国家纳入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和道路,使其沦为自己的附庸,服务于自己的国家利益。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虽然可以享有资金、技术利用之便利,但也必然增加对发达国家的依赖性,使自己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中面临更大风险。为了趋利避害,当代中国必须立足本国国情,在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最大限度地享用经济全球化“红利”的同时,始终把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发展本国的政治制度和民族文化。这同样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之一。
坚持爱国主义与立足民族、面向世界相统一,既要注意防止妄自尊大、故步自封的狭隘民族主义,也要注意防止妄自菲薄、崇洋媚外的民族虚无主义。前者对本国、本民族进行过度的颂扬和崇拜,盲目排外,闭关锁国;后者完全否定本国、本民族的传统和现实,倡导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都与西方接轨。殊不知,经济全球化时代的爱国主义既是面向世界的,也是立足民族的。今天的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因为“现在任何国家要发达起来,闭关自守都不可能。我们吃过这个苦头,我们的老祖宗吃过这个苦头”。(《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90页)所以,“我们继续坚持同我们友好的西方国家交往,继续坚持学习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对我们有用的东西”,但同时,“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就会被种种资本主义势力所侵蚀腐化”。(《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9页)
五、爱国主义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爱国。革命战争年代,爱国并不空洞,每个人随时都可以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比如“舍小家,为大家”的赴汤蹈火、“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舍生忘死。和平建设时期,有人认为,爱国是虚的、无法测评的,“看看满大街的人,哪个不爱国?哪个像卖国的?”其实,这是对爱国主义的误解,爱国既可以表现在轰轰烈烈的伟业中,也可以表现在日常细微的言谈举止中。
作为当代中国普通的公民,确实没有了抛头颅、洒热血的血雨腥风,但爱国之心、报国之志依旧可以转化为具体、实在的行动,体现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细节之中。于学习,只有确立了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崇高之志,才能获取奋发努力、不断进取的强大动力,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于工作,只有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同国家、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才能找准人生的支点,更加敬重本职工作,在辛勤劳动中为国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于生活,只有把爱国主义的伟大情怀融入到点点滴滴的小事之中,才能更好地体现个人良好的道德品质。比如,当国歌响起、国旗升起时,保持庄严和肃穆;打开书本,了解祖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走出家门,饱览祖国的大好山河;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历史,缅怀英烈;在日常交往中,与人为善,言必信、行必果;在公共生活中,捡拾一片垃圾,节约一粒粮食。这些细节如同涓涓细流,一点一滴都是爱国的具体体现,汇聚一处即可排山倒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凝神聚气、增砖添瓦。
坚持爱国主义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不只是体现在个人层面上的恪守公民基本道德准则,还体现在国家层面上的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社会层面上的打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其中,富强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体现为人民真正地当家作主;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撑;和谐是中华民族追求的优秀传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自由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是改革开放的内在精神要素;平等是人类向往的理想价值,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关系状态;公正即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价值准则;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对当代中国的每一个公民来说,无论追求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还是追求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都应该树立起为国家、为社会尽责守职的使命感、责任感,在对国家、社会各项事业的积极参与中,齐心打造既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又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世界文明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现代化社会。
(本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15年度重大项目社会思潮研究和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成果之一)
(作者: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尹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