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富差距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还是在社会生态领域,亦或者是军事、外交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以贫富差距过大这一问题最为突出。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准则,一个国家的基尼系数低于0.2则为收入绝对平均,0.2-0.3之间收入比较平均,0.3-0.4之间收入相对合理,0.4-0.5之间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收入差距悬殊。而根据2015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基尼系数来看,2013年为0.473,2014年虽然降低到0.469[1],但是仍未改变贫富差距过大的事实,我国仍存在贫富差距的现象,而且依旧很突出。
二、贫富差距的表现形式
(一)城乡之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14》得出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516.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86.3元,相差829.9元。1995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288.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577.7元,相差2710.4元。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1033.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919.0元,相差15114.4元。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3979.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977.3元。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6959.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16.6元,相差19042.4元。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9547.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895.9元,相差20651.2元[2]。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呈现逐步递增的趋势,如果对于这一趋势不加以制止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二)行业之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14》,2013年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具体为:全国不分行业平均工资为51483元,按行业划分全国平均工资最低的为农林牧渔副行业,仅为25820元,最高的为金融业为99653元。不仅是在公有单位如此,按照2013年分地区按行业分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同样可以看出这一差距的存在。全国不分行业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32706元,按行业划分全国平均工资最低的仍为农林牧渔副,为24645元,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44060元[3]。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还是私营单位,行业差距普遍存在,这是一个严峻的事实。
三、贫富差距的原因
1、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弊端
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从此我国进入了城乡二元结构的时代,其主要表现为城乡户籍制度的二元化。城乡户籍的差别使得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在发展过程中享受着不一样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另外,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公有制的计划经济,所有生产资料都是统购统销,这也就导致农村的生产资料未能显示出自身的价值,农村的生产力得不到发展,农村居民收入一直处于低下水平。
2、国有经济存在不合理收入
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企业所创造的利润性收入应该贵国家所有,然而一直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所创造的利润的95%归企业所有,只有5%才上缴国家财政。以2014年为例,2014年国有企业总利润为24765.4亿元,而上缴总数则为1410.91亿元,上缴比例仅为5.69%。本来国家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是为了充实财政收入,平衡各地区收入差距,达到共同富裕,然而现如今却加大了贫富差距。
3、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政策的漏洞和不健全
虽说初次分配注重效率的政策使得经济发展获得了很大的活力,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这也致使在发展过程中忽略了公平。即使国家明文规定再次分配注重公平但仍然解决不了这一政策带来的弊端,亦即贫富差距富过大。而在在分配层面则由于我国税收制度的不健全,偷税漏税现象严重,社会保障机制体制不完善,从而导致再分配政策的作用相当弱小。以个人所得税为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对于大多数人来讲都需交税,可以说是是中产阶级撑起了这个税收,也因此加重了中产阶级的负担。相反,那些收入较高的人则交的税收在里面占的比重很小,本来个人所得税是为了抑制贫富差距过大而设立的,然而现在看来个人所得税有加剧贫富差距的趋势。
四、对于贫富差距这一事实的看法
自改革开放以来,贫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而对于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基本层面或者说基本问题研究也是层出不穷。从各个研究者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于这一基本事实所涉及到的表现形式和现状大家都很少有异议。有异议的也就是政府在这个事实形成当中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然而在对所有的引起贫富差距这一事实的原因进行分析看到,几乎所有的原因背后都存在政府的影子,也就可以说是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力量引起了这一贫富差距。例如,税收政策的制定,发展政策的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社會保障机制的制定,资源分配机制的制定等等一些列影响收入差距的原因,都有政府的因素。而再深究其原因就是无监督的权力的使用导致了一批引起收入差距政策的通过,进而引起了收入差距的过大。而如果想要扭转这一弊端,则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只有法律健全了,政府权利的使用有监督机制了,那么贫富差距才会真正的消失。
注释:
[1]《中国统计年鉴2014》.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2]《中国统计年鉴2014》.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3]《中国统计年鉴2014》.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2014》.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作者简介:宋玉锋(1989—),男,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