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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效纬度的主体

2015-08-24 15:3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主体性 建设 
  [论文摘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多样主体是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效性的前提,满足主体最根本的利益需求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效性的根本,主体性的运用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效性的基础。 
  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取得实效,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主体性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原则作为方法论原则,最一般的规定是从主体方面出发去把握客体”。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多样主体是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效性的前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体,指这一体系的建设者,从社会构成来看,这一体系建设的主体可分为个人主体、群体主体、社会主体三种形式;个人主体指独立的个人,群体主体包括党、政府和各种团体、企事业组织,社会主体指国家、社会,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三种形式的主体共有六大类,即个人、党、政府、各种团体企事业组织、国家、社会。提出、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的主体,主要是党和政府。党和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责任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提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其政治性表现在它的主导性。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有力地引导和有效地整合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强化社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虽然具有较强的主导性,高于一般社会价值体系,超越于现实生活,但毕竟来源于现实生活,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源于社会的一般价值体系,是对社会主义一般价值体系的哲学概括和理论升华。党和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要对体现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中的基本价值关系进行及时总结,对社会多样价值观进行规范和引导,吸收其有益于自身的因素,遏制其不利因素的发展;注意发现和吸收在人民群众实践中出现的合理的新观念、新思想、新见解、新主张,不断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加反映时代和现实要求的新内容。 
  其次,党、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责任还表现在组织协调建设的责任。一是要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具体制度建设,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制度、法制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常建不懈的体制和机制。三是要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奠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心理认同基础。四是要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最后,党和政府要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党和政府的政策、行为能使民众切身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导向,制度安排能够提供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利益是需要主体需要的满足,“利益就是人们日常生活当中说的‘好处’,它的本质属性就是对象对主体的肯定、增益等性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利益主体是指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而使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使自己获得“好处”的主体,主要有社会、国家、党、政府、各种团体企事业组织、个人等主体;从根本上说,人民群众的个体主体是最终的利益主体。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属于社会整体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国家团结的精神纽带、发展的精神动力;它有利于提高国家的软实力,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党、政府和各种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利益属于集体利益,党、政府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责任主体也是利益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党、政府和各种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利益主要表现为,通过其成员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现其团结统一,增强其生机和活力,提高组织行为的实效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个人的利益表现为满足广大民众物质、精神、政治和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使“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因此,社会、国家、党、政府、各种团体企事业组织、个人等主体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社会、国家、党和政府的利益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利益主体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主体。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个体主体的人和群体主体的人是统一的,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共同管理国家事务,他们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总体认知和价值取向,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实践,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人民群众是最终的利益主体。 
  从利益主体的视角来确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主体,其目的在于,指明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必须确立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这一体系建设的视野移到人的主体上来。今天,个体主体结构由工人、农民阶级为主的二元社会结构变为日趋多元的社会结构,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阶层中产生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要抓住最大多数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尤其不可忽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存在,“必须着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阶层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共建的局面;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有一个正确的基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才有价值意义。 
  满足主体最根本的利益需求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效性的根本 
  社会成员是按照其利益的实现程度来选择和接受某种政治价值观的。一种政治价值观及其体系能否被人们所接受和能在多大程度上为人们所接受,最终还是受人们利益实现程度的制约。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如果反映现存社会政治、经济、精神、文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符合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则这一体系就容易被社会成员所接受和掌握;如果这一体系脱离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则它的社会化就很难取得成效。 

  贯穿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红线和轴心是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中,其内含的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平等思想,“吻合了中国人民求均求富的大同理想”,体现了中国民众几千年来最根本的利益追求,他们接受了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但是,后来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革”中对社会主义庸俗化的一些做法,使社会主义价值观遭到扭曲,以致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仰危机和价值认同危机。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有效性虽然改变了人们对贫穷社会主义的不满,但是,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追求经济利益的各种恶性竞争,政治上的一些****现象,使社会利益冲突部分加剧,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现象必然造成社会各个群体间的隔阂和抵触,引起了不同程度的新的信仰危机和认同危机。“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只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具有社会整合的能力,能满足社会成员最根本的利益要求,协调和满足不同利益主体不同的利益追求,构筑和谐社会新的社会价值体系和信仰体系,实现社会和谐。
  马克思主义认为,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体系。“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为统治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这决定了它必然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的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塑造广大人民的精神世界,使这一体系成为全体民众的根本信仰和精神追求,实现广大民众对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他们有许多基本的和具体的利益需求,但最根本的利益需求是物质利益需求,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其次是政治和文化精神上的利益需求,在政治上保证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在文化上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文化事业的创造者、享有者,保障人民基本的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在这里,最根本的物质利益的实现是政治和文化精神利益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就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思想领域的主导地位。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要取得实效,就要满足广大人民最根本的物质、政治和文化利益需求,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呈现出多层次性,经济成分的多样性,使我国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着深刻变化;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主体利益的多元化,使不同的利益群体对国家政治生活存在着不同的心理取向和政治价值取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满足主体最根本的利益需求的同时,要兼顾、维护和实现不同主体的正当利益需求,容许多样价值观的存在,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和对社会成员的政治教育,不断化解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对多样价值观进行规范和引导,吸收其有益于自身的因素,遏制其消极因素的发展,对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实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体性的运用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效性的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过程是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认同过程,是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是指社会成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对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的一定心理活动,通过一定的心理活动,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实践在观念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认可,表现为共同价值观念的形成,是主体在价值实践中的自主价值选择,是人们对现实生活世界的价值思考以及对内部精神活动的价值体验和反思。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认同的心理活动依赖于人的主体性的运用,没有独立的主体意识、自我负责的理性意识,就无法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没有起码的感受力、领悟力、记忆力和思维力,就无法领会和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和要求,无法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判断是非曲直、确定价值取向、作出行为选择;没有一定的比较、抽象、概括能力,就无法从主观偏好上对各种价值观进行理性的正确的选择,并形成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 
  社会和谐是通过发展个人能力,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去追求、去创造。但是,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没有人们对和谐社会价值情感上产生共鸣、理智上形成共识、意志上达成共同追求,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因此,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对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进行独立的价值判断与确认,克服对社会和他人的依赖状态,抑制与和谐社会价值观相背离的本位价值观(多样价值观)对主体的影响,使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目标内涵在人们内心形成稳固的信念。只有这样,才能构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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